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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妙音》第二冊▪P50

  ..續本文上一頁情,若仍未值遇聖法而不修行,必將無自在沈溺于無邊無際的難忍痛苦之中,而得遇此者,則如大海中央遭遇航船一般,智者們即依此而趣向于大苦海的彼岸,不再退還而行。因此,所知法的範圍中,見或了知此者之外,再無更大之義,即此者具有殊勝究竟之義,故稱“見者不空”。

  這一段主要從正反面成立見者不空的含義,不見者則空,見者必不空,這兩條是決定的。意思是如果在輪回中漂泊,不遇法修行,決定是沈溺在苦海當中,如果遇法修行,決定得度、不會退還,根本不可能空耗,沒有比這個更真實、更有保證的了。我們知道人生最關鍵的地方就是要遇法、要得法,一個人如果沒有遇法,一定是隨業惑流轉,沈溺在無邊苦海中,因爲沒有任何對治力的緣故。如果遇法,自己又能夠皈依而信受奉行,法是必然會加持學人的,因爲她是輪回苦因苦果的直接對治,這樣就不會再退墮。比喻就是:海中遇船必然得度脫,不遇船就只有永世沈溺,有這樣決定的兩種情況。因爲是這樣決定,沒有任何模棱兩可的不定,所以在取舍上就不能有絲毫差錯,只有兩種結果,要不你就解脫,要不你就生生世世沈淪。既然是這樣又怎麼能不皈依呢?所以必須要依止聖法。這樣對正反面比較,就知道,在所知法的範圍中,什麼才是最大的意義?就是見到這個聖法。

  “見者不空”的見,不只是以眼睛看到經書,更主要的意思是明行足中的“明”,就是了知這個法,這才是“見”真正的義。我們具有六根,在這個世界接觸了很多東西,也了知了很多法,但都沒有意義,在一切了知當中,唯一對聖法的了知,才有最大的意義,心能見法,那就是大意義。我們往往認爲擁有外在的色聲香味觸,是有意義,你想想看,就算你擁有再多的色聲香味觸法,擁有再多的金錢名利,擁有再多的享受,如果內心不明不覺悟的話,也只是一個盲人!相反,外在的法再怎麼沒有觸到,但只要心觸到法,就是有真實義也唯有在這一個點上具有真實義,才能夠引發無量無邊的利益,如果沒觸到正法,即使在外相上作得很排場很成功,但心裏還是很空虛的,不可能得到生命的真實義。所以我們每天應當自己反省一下,我這一天觸到一點沒有,如果觸到一點,那就是有真實義,如果盡是在外邊做,心裏沒有能更明白一點,那就是落空。武則天作過一首開經偈,非常好,她說:“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能解到如來的真實義,那就是見者不空。所以在一切所知法的範疇當中,最重要的就是了達聖法,這才是人生最大的意義,一定要內觀法義,一定要做到內心與聖法相應。明白這個道理,能向內相應聖法,那是最好的,其它世間法懂得不多,關系不是很大,只要自己心裏能更接近、更契入、更了達這個聖法,將來就會解脫,就可以成爲聖人。相反,世智辨聰再厲害,世間法都會都懂,但是不能了達聖法,一樣是空過,沒有一點實義。所以在一切所知法之中,意義最重大的就是了知聖法。

  對此應知,輪回本爲痛苦之自性,其對治唯有聖法,依彼之後即能減弱輪回之苦,因此,生起信解的諸明眼者將會如是發起“希有!此語極爲真實”的殊勝定解,其余諸愚者值遇聖法,則僅顯現文句、未領受意義而舍棄。

  輪回本是痛苦的自性,不需要像現代人那樣人爲地把它裝飾成安樂的相,沒有任何必要,因爲它的自性本來就是痛苦,想把他變爲安樂是不可能的,就象你不可能把火變成濕潤一樣。知道這個真相之後,目標就要放在出離輪回上,而不是放在追求輪回的圓滿上。輪回的對治法唯一就是聖法,聖法是滅苦的自性,所以只要依止聖法,就決定會減弱輪回的苦,就像以水決定會滅火一樣,決定會起效果。所以,生起信解的明眼者,見到這種決定的對治相之後,他會生起一種對于法的殊勝定解,並不是隨他人表面地相信,而是以自己的智慧認識了法的作用,他會在心裏真正懂得聖法確實是極爲稀有、極爲真實,對這兩點他心裏會發起決定,不會再懷疑,在一切所知法當中,絕對只有這個才是最稀有、最真實的,從此之後就會對聖法生起殷重心,發起稀有想。因爲是稀有,就會極爲珍惜這個法,所以是“朝聞道,夕死可矣”,能這樣爲法忘軀,一般人理解不了,怎麼會爲法忘軀,怎麼會爲法不要生命?這股精神力量到底從哪裏來的?他不了知,這才是智者們認爲的勝過肉身的精華,這才是生生世世最寶貴的東西,一旦能得到它,就算是死也沒有關系。人最可貴的地方,不在于身軀,而在于心,心又不在于無數的顛倒分別,而只在于聖法!所以真正的智者們,像噶當派的大德們,爲什麼能一心依于法,法依于貧,貧依于死,死依于幹涸之壑呢?因爲他的心直接皈依了聖法。所以對于道的問題,上士會一心去融入,下士可能就要搖搖頭,他可能覺得這些人的舉動很奇怪。所以,人和人的精神境界,是不可相提並論的,有些人活著是爲了身外之物,有的人活著是爲了身軀,有的人活著是爲了愛情,有的人活著是爲了他的顛倒思想,而真正有智慧的人應當爲了什麼而活著呢?就是爲了道,這才是最真實的!也許有人會認爲:你講的那個真實,摸都摸不著,是不切實際的宗教妄想。這種人根本不知道他所認爲的實際,正是虛假的東西,沒有實義,他不知道聖法才是真正的心要,真正的精華,所以人和人就是有這樣的差別。在遇法上,又有愚者和智者的差別,愚者遇到聖法以爲只是紙張字墨,以爲只是口頭上念念而已,愚者不知道真正的核心在哪裏,真正的心要在哪裏,而這些都是要通過自己的智慧確認、把握到才成爲堅實的。愚人遇到了聖法也會來聽一聽,也會來看一看,但心不明了,聖法對他來講僅僅是顯現一下文句而已。什麼叫顯現文句呢?就是只在眼識前看到了幾行字,心裏不懂,在耳朵裏聽到了幾個聲音,心裏不明白,只是聽過就算了,這叫做顯現文句,沒有領受意義而舍棄。所以,經文說“見者不空”,指的是有緣者才見、才不空,有多少人都是失之交臂,有多少人都是走馬觀花,沒有領會到意義就放過去了,這真是遺憾的事。

  下面講各別自證:

  所謂“智者各別內證”,是說極爲甚深,並非尋思、世間平凡識之行境,即彼現于照見實相的聖地智者各別自證智境前,此爲現量,而能圓滿作爲所境者,唯是究竟智者——佛陀,以總相方式衡量,亦屬具有極細智慧的智者之行境。

  “智者各別內證”這句話不是說智者在各別內證,而是說這個聖法是智者各別內證。佛成道之後說,“止止不須說,吾法妙難思”,是法非語言分別之所能解,我這個法不是以語言分別能夠了達的,語言分別只是一個前方便而已,從這裏我們要知道佛法是怎樣的一個法。真正的佛法是各別內證,這才是佛法,我們知道對于文字之法,在《寶性論》上說是假教法身,真正的法是證法身,得法沒得法的“得”字,是說內證了沒有,內證則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見實相而開悟,所悟的就是佛教的法。不然人們會想,佛教的法是不是只在文字堆裏面鑽呢?是不是只以分別心去假想呢?這不是佛教真正的法,佛所說的一切教法,都是指月的標,都是在指月,所以佛一出世就說“止止無須說,吾法妙難思”,不得以,才對衆生曲垂方便。“智者各別內證”,是說聖法極爲甚深,以世間作學問的方式,無法理解真正的佛法。所以全知麥彭仁波切說這不是尋思和世間平凡識的行境,世間平凡識的境就是凡庸衆生六根識前的境,並不是這個境,否則不會說“吾法妙難思”。如果是這個境,那世間的一切男女老少,眼睛能見的,他不會不懂,但確實是不懂啊!也不是尋思的行境,如果是尋思的行境,那這個世界上有很多知識分子,他們用分別心不斷地在尋思,在推理,但還是觸不到。所以了義的法是內證,她唯一只現前在照見實相義的聖者的各別內證智前,所以開悟者都說“如是如是,契會而已”,因爲她實在不是用語言能直接表述出來的,這樣的得法,是屬于現量。聖法真正的證法是道谛和滅谛,佛要說的是他自己現證的境界,不是以語言文字來杜撰一個東西,臆想一個東西,新推測一個東西,不是這樣。所以在見道之前,都沒有見到真實了義的聖法,只是以文字的方便來趨近于她。真正現量得法見法,具有金剛正眼,是在開悟之後,開悟才能具智慧眼,而真正圓滿見法的是佛,佛才是圓滿見一切法,能圓滿作爲所境的唯一是佛。在凡夫勝解行地,是以總相的方式衡量,這也是智者的行境,是很細微的智慧的行境,不是粗大分別心的行境。對于聖法,有的人僅僅理解成文字的教法,文字的教法都是指月的標,它所指的是真正的證法,要明白這個道理。不然會認爲佛法我都懂了,佛法我都通達了,但可能你只是在文字上作文章,只是依文解義,不是真正現量見,真正的妙法是智者各別內證,所以佛說:“學我法者,惟證乃知。”

  所謂“各別自證”,其中“各別”是與余法不雜之義,“自”是彼等境的體性無誤,“證”是見,合即:此法並非以其余了別寶瓶等的眼識等觀現世量所能了知,而唯一是自知之心——不共識之境。

  各別的意思是什麼?各別就是與其它法不雜,其它法是指根識前所現的迷亂法。根識前所現的迷亂法,都是無而顯現的妄相,各別是指與這些不共,如果跟這些共的話,那就應成貓和狗都能見了。自是什麼呢?本自叫作自,沒有一點錯誤的實相叫作自,本來就是這樣存在,只是你不認識,叫作自。然後,證就是見。總的來說,這個聖法,不是以其它妄識比如了知寶瓶的眼識、了知音聲的耳識等,所能了知,而唯一是不共識——無分別智的境。因此如果落在分別識的境界當中,僅是用眼識去分別色法、用耳識去分別音聲,僅是按照世間作學問、作試驗的那種方式,就不可能真正了知聖法。聖法是遠離分別才能現見,所以經上說,太末蟲處處能緣,獨不能緣于火焰,意思是這種細菌,什麼地方都能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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