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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會義》摘要卷五▪P12

  ..續本文上一頁報合故能益。以此推之,正意是論報身佛功德也。如是叁身,種種功德,悉是過去久遠久遠劫前道場樹下,先所成就,名之爲本。中間今日寂滅道場所成就者,名之爲迹。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若諸經所說本迹,則以寂場所成法報爲本,從本所起勝劣兩應爲迹。今以寂場所成叁身,乃至無量劫來中間所成叁身,皆名爲迹。獨取最初實得菩提所成叁身,名之爲本。故與諸經異也。

  

己二廣開顯斷疑生信爲二。初誡信,二正答。庚初中四。初叁誡,二叁請,叁重請,四重誡。共爲四請四誡。並前迹門叁請一誡,合有五誡七請。奇特大事,殷勤鄭重也。

  

辛今初叁誡

  

爾時佛告諸菩薩及一切大衆。諸善男子,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谛之語。複告大衆,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谛之語。又複告諸大衆,汝等當信解如來誠谛之語。

  

誠是忠誠。谛是審實。不欺于物,言則詣(達)真。昔由機淺,止(只)可隨他意語。故方便施權,說叁說近。未告誠實。今是隨自意語,故言誠谛也。

  

辛二叁請

  

是時菩薩大衆,彌勒爲首,合掌白佛言。世尊,惟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如是叁白已。

  

菩薩既秉誠誡,不敢致疑,說必信受也。

  

辛叁重請

  

複言。惟願說之,我等當信受佛語。

  

辛四重誡

  

爾時世尊,知諸菩薩叁請不止,而告之言,汝待谛聽。

  

初誡信竟

  

庚二正答二。初長文,二偈頌。辛初中二。初正開近遠,二明叁世益物。壬初又二。初出執近之情,二破近顯遠。癸今初

  

如來秘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于道場。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此文叁意:初雲如來秘密神通之力,是出所迷之法。二雲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是出能迷之衆。叁雲皆謂今釋迦等,是出其迷遠之情謂也。秘密者,一身即叁身,名爲秘。叁身即一身,名爲密。又昔所不說,名爲秘。唯佛自知,名爲密。神通之力者,叁身之用也。神是天然不動之理,即法性身。通是無壅不思議慧,即果報身。力是幹用自在,即應化身也。佛于叁世,等有叁身。實得叁身,其來甚久。于諸教中,秘而不說。故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謂今佛始于道樹得此叁身。乃執近以疑遠也。此本說中,不複言及二乘,二乘開顯已,皆名菩薩。故但對菩薩。菩薩攝在天人修羅叁善道內。馀叁惡趣,罪重根鈍少智,並不知作此情謂也。(即作此執近疑遠之情見)菩薩有叁種:下方、他方、舊住(此方)。下方即本日所化,故無執近之謂。他方、舊住,俱有二種(情況)一從法身應生者,往世先得無生。或先已聞發迹顯本。設往世未曾得聞(開顯)。往世報盡,受法性身。于法身地,自應得聞長遠之說。是故(法身)應生菩薩多無執近之謂。二者今生始得無生法忍,及未得者,鹹有此(執近)情謂也。

  

癸二破近顯遠。上文誠谛之誡,正爲此也。複爲二。初正顯遠,二舉譬格量久遠。子今初

  

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

  

成佛甚大久遠,則伽耶近(世成佛之)謂即破。

  

子二舉譬格量久遠又叁。初舉譬問,二答,叁合顯久遠。醜今初

  

譬如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叁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抹爲微塵。過于東方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乃下一塵。如是東行,盡是微塵。諸善男子,于意雲何,是諸世界可得思惟校計,知其數否?

  

直爾下塵之界,(只此下一微塵之世界)尚不可說。況下塵、不下塵(指五百千萬億那由他國之間隔距離)合並計算,豈可說(其數)耶。

  

醜二答

  

彌勒菩薩等俱白佛言:世尊,是諸世界無量無邊,非算數所知,亦非心力所及。一切聲聞辟支佛以無漏智,不能思惟知其限數。我等住阿惟越致地,于是事中亦所不達。世尊,如是世界,無量無邊。

  

一非算數心力所及。二非無漏智所思惟。叁非阿惟越致所達。蓋惟佛智之所知耳。

  

醜叁合顯久遠

  

爾時佛告大菩薩衆,諸善男子。今當分明宣語汝等。是諸世界若著微塵及不著者,盡以爲塵。一塵一劫,我成佛已來,複過于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祗劫。

  

下塵不下塵界,已不可說。況界複爲塵耶。況複過于此耶。僧傳雲:羅什舊經,無一塵一劫四字。有齊高僧昙副誦經,感夢雲,少一句。後果得之。初開近顯遠竟。

  

壬二明叁世益物。文分爲二。初法說,二譬說。癸初中二。初正明叁世益物,二總結不虛。子初又叁。初明過去益物,二明現在益物,叁明未來益物。醜初又叁。初過去益物處,二拂過去迹疑,叁明過去益物所宜。寅今初

  

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亦于馀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祗國導利衆生。

  

上明成道甚久,久居何處?故雲常在此界,及于馀國說法利生也。此之娑婆,即本應身所居之土。今日迹居,不移于本。(即是本居之所)但今昔時異。(所見不同)見(劫火)燒者謂近,照本(如舊)者達遠。故雲我淨土不毀,常在靈鹫山。豈離伽耶別求常寂(光土)。亦非寂光(土)外,別有娑婆。

  

寅二拂過去迹疑

  

諸善男子,于是中間,我說然燈佛等。又複言其入于涅槃。如是皆以方便分別。

  

疑曰:若成佛如此之久,雲何經中說于然燈佛時方得授記。又既成佛,證常住身。雲何儒童菩薩在然燈時,得記宏法,壽終入滅,更生馀處。諸如此類,不一而足。今拂(抹去其迹)之曰:皆是方便分別。譬如幻師所現幻事非實。爾時方得授記,亦非業果分段生身,捨壽入滅。皆是從本所垂諸化迹耳。

  

寅叁明過去益物所宜又二。初感應,二施化。卯今初

  

諸善男子,若有衆生來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利鈍,隨所應度。

  

至我所者,即是過去衆生漸頓兩機,冥扣法身也。佛眼觀者,即是久已成佛,用佛眼鑒照,無有遺差。將欲起劣勝兩應(身)而利益之。善機凡有二力:一感人天華報及叁乘權果。二感佛道實果。若以(菩薩)法眼觀知萬善。緣其輕重,各得華報及權果報,不能究竟知其終得種智果報。若以佛眼圓照萬善,則能具知始末華報、果報。此經一向明佛眼觀。能知衆生所有萬善,究竟得佛種智果也。信等諸根,即五根也。慧根,是了因,信、進、念、定四根,皆屬緣因。此二善根,各有利鈍。通攝頓漸機緣。頓機利鈍,即圓別根機。漸機利鈍,即通藏根機。又,大乘根名利,小乘根名鈍。又,小乘根名利,人天根名鈍。又四教乃至人天諸根,各各自論利鈍。十法界衆生所有善根利鈍爲機,如來悉照,無有遺差。隨所應度而現形聲(兩種)饒益也。

  

卯二施化又二。初明形聲兩益,二明得益歡喜。辰今初

  

處處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小。亦複現言,當入涅槃。又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

  

名字不同年紀大小,即非生現生。當入涅槃,即非滅現滅。皆形益也。方便說法,即聲益也。處處者,豎則微塵劫數,橫則十方刹海。一一劫中,皆遍十方。一一刹中,皆曆塵劫。無非如來垂迹之時處也,名字不同者,或示勝應,或示劣應。或示佛身,或示菩薩聲聞等身。身既不同,故名字亦不同也。年紀大小者,既示有身,則有壽命修短不等也。應以現生而得度者,既能處處非生現生。應以現滅而得度者,亦必處處非滅現滅。故雲亦複現言當入涅槃也。種種方便說微妙法者,或頓或漸。或顯或密。或定不定。或兼(華嚴)或但(阿含)。或對(方等)或帶(般若)。或施(權)或開(顯)。或廢(權)或立(實)。總是如來善巧方便,總令衆生究竟得成一切種智,故雲說微妙法也。

  

辰二明得益歡喜

  

能令衆生發歡喜心。

  

由施形聲兩化,令得權實四(悉檀)益。但雲歡喜,舉一以攝叁也。初明過去益物竟。

  

醜二明現在益物二。初感應,二施化。寅今初

  

諸善男子,如來見諸衆生樂于小法,德薄垢重者。

  

如來見者,即佛眼照也。諸衆生樂小法者,所見之機也。貪愛二十五有,即人天機,名樂小法。自求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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