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妙法蓮華經會義》摘要卷五▪P7

  ..續本文上一頁佛道者、欲得安隱, 演說斯經, 應當親近, 如是四法。

  

庚二舉叁報以勸。複爲叁。初報障轉,轉現報。二業障轉,轉生報。叁煩惱障轉,轉後報。辛今初

  

讀是經者, 常無憂惱, 又無病痛, 顔色鮮白,

  

常無憂惱,轉現報之心。又無病痛等,轉現報之色也。

  

辛二業障轉,轉生報

  

不生貧窮、 卑賤醜陋。

  

惡業之因,乃感惡果。持經則不作貧賤業。所以不生卑陋處也。

  

辛叁煩惱障轉,轉後報二。初別明叁煩惱障轉,二總明一切煩惱障轉,壬初又叁。初貪障轉,二嗔障轉,叁癡障轉。癸今初

  

衆生樂見, 如慕賢聖, 天諸童子、 以爲給使。

  

多貪欲者,則人忽慢,又複障生梵天。今貪欲障轉,故衆生敬慕,天童給使也。

  

癸二嗔障轉

  

刀杖不加, 毒不能害, 若人惡罵, 口則閉塞。遊行無畏, 如師子王,

  

舍嗔,則內除刀箭。入陣,則外刃不傷。

  

癸叁癡障轉

  

智慧光明, 如日之照。

  

初別明叁煩惱障轉竟

  

壬二總明一切煩惱障轉四。初夢入十信相似位至四夢入妙覺究竟位。

  

癸初夢入十信相似位

  

若于夢中, 但見妙事。 見諸如來, 坐師子座, 諸比丘衆、 圍繞說法。 又見龍神、 阿修羅等, 數如恒沙,恭敬合掌、

  

自見其身, 而爲說法。

  

初二句,總貫諸文。次四句,見佛聞法。表上求佛道也。後六句,爲龍神等說法。表下化衆生也。

  

癸二夢入初住見道位

  

又見諸佛、 身相金色, 放無量光、 照于一切, 以梵音聲、 演說諸法。 佛爲四衆, 說無上法, 見身處中,合掌贊佛,

  

聞法歡喜、 而爲供養, 得陀羅尼, 證不退智。佛知其心,  深入佛道, 即爲授記、 成最正覺。汝善男子, 當于來世, 得無量智、 佛之大道, 國土嚴淨, 廣大無比, 亦有四衆、 合掌聽法。

  

見身處中,表入實也。聞法歡喜,表悟圓因,所證與別歡喜地同也。得陀羅尼,即叁總持。(一聞持陀羅尼,二分別陀羅尼,叁入音聲陀羅尼)證不退智,即叁不退。(一位不退,二行不退,叁念不退。)授記作佛,即無生(法忍)現前記也。

  

癸叁夢入住行向地修道位

  

又見自身、 在山林中, 修習善法, 證諸實相,深入禅定, 見十方佛。

  

善法者,稱性所起慧行及與行行,即是七科道品、十波羅蜜、(在六波羅蜜後加上第七方便第八願第九力第十智波羅蜜)四等、(諸佛如來一名字等,二言語等,叁身相等,四說法等)四攝、(布施攝,愛語攝,利行攝,同事攝)叁昧、總持、(即陀羅尼,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等一切佛道也。實相即是中道。中道非一非多。由破四十品惑,即有四十番分證中道,故名證諸實相也。深入禅定,即首楞嚴定,不以二相見于如來,故雲見十方佛也。又後心菩薩入金剛定,諸佛現前灌頂授職,故雲見十方佛。

  

癸四夢入妙覺究竟位

  

諸佛身金色, 百福相莊嚴, 聞法爲人說, 常有是好夢。

  

又夢作國王, 舍宮殿眷屬、 及上妙五欲, 行詣于道場。

  

在菩提樹下、 而處師子座, 求道過七日, 得諸佛之智。

  

成無上道已, 起而轉*輪, 爲四衆說法、 經千萬億劫,

  

說無漏妙法, 度無量衆生。 後當入涅槃, 如煙盡燈滅。

  

夢八相佛,寄顯妙覺也。從須陀洹至辟支佛,悉有夢。唯佛不夢。無疑無習氣故。金光明最勝王經,明將證十地,皆先有夢。夢是獨頭意識,與睡眠心所合。幻現叁世種種境界。所夢與過去事相應,即是習氣影子。若與未來事相應,即是吉凶先兆。今持經王,得此好夢,未來不虛,是吉兆也。二舉叁報以勸竟

  

庚叁總結

  

若後惡世中、 說是第一法, 是人得大利 如上諸功德。

  

原此安樂行品,特示初心宏法方軌。具含十乘觀法。今略點之,令緣心有在。觀諸法如實相,第一觀不思議境也。于在家出家起大慈心,于非菩薩起大悲心,第二真正發菩提心也。叁業各有止行觀行,第叁善巧安心(止觀)也。觀一切法空等,第四破法遍也。亦不行不分別,第五識通塞也。叁業及誓願,即圓四念處。依此圓斷二惡(已生惡令永斷,未生惡令不生)而生二善(已生善令增長,未生善令得生),成就如意、根、力、覺、道,第六調適道品也。離十惱亂等,第七對治助開也。夢中所見,表第八(識)次位也。而不卒暴,心亦不驚,第九能安忍也。于法無所行,第十離法愛也。通括四行(四安樂行),十觀略周。又細論之,則一一行中,並具十法。(十乘觀法)又,十法爲正,四行助之。若四若十,並涉因果(修證)。又,四行爲總,十觀爲別。若總若別,俱通橫豎。十法導理,無不剋終。四行事儀,豈局在始。(亦通至終)圓道妙行,終始無殊。六即義明,措足有地。初迹門開權顯實竟。釋安樂行品竟

  

從地湧出品第十五

  

師嚴道尊,鞠躬祇(敬)奉。如來一命,四方奔踴,故言從地湧出品。(道在師,故道尊。師有道,故師嚴。師嚴故,命不可違。道尊故,有命必赴。命者,一由寶塔品末雲,佛欲以此妙法華經付囑有在。此猶通命。二由此品之初,他方菩薩請宏。佛止之曰,我娑婆世界自有六萬恒河沙等,能于我滅後護持讀誦廣說此經)又召昔化之衆,以示今會,破近執而顯遠事。故言從地湧出品。

  

乙二本門開近顯遠叁。初從此至汝等自當因是得聞,是序段。二從爾時釋迦牟尼佛告彌勒菩薩下,訖分別功德品初彌勒說偈,是正說段。叁從爾時佛告彌勒,訖常不輕品共叁品半,是流通段。丙初序爲二。初湧出,二疑問。丁初中叁。初他方菩薩請宏經,二如來不許,叁下方湧出。戊今初

  

爾時他方國土諸來菩薩摩诃薩,過八恒河沙數,于大衆中起,合掌作禮、而白佛言:“世尊,若聽我等、于佛滅後,在此娑婆世界,勤加精進,護持、讀誦、書寫、供養、是經典者,當于此土而廣說之。

  

他方菩薩已聞迹門說流通竟,慕此通經勝福,故願住此宏宣也。

  

戊二如來不許

  

爾時佛告諸菩薩摩诃薩衆:“止,善男子,不需汝等護持此經。所以者何。我娑婆世界、自有六萬恒河沙等菩薩摩诃薩,一一菩薩、各有六萬恒河沙眷屬,是諸人等,能于我滅後、護持讀誦廣說此經。

  

如來止之,凡有叁義。一者汝等各各自有己任。若住此土,廢彼(土宏宣)利益。二者他方菩薩此土結緣事淺,雖欲宣授,必無巨益。叁者,若複許之,則不得召下(方菩薩),下若不來,不得破近顯遠也。召下方來,亦有叁義。一者是我弟子,應宏…

《《妙法蓮華經會義》摘要卷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