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B> 有所言說, 人不信受, 口氣常臭 鬼魅所著,
貧窮下賤, 爲人所使, 多病痟瘦, 無所依怙, 雖親附人, 人不在意, 若有所得, 尋複忘失。 若修醫道,順方治病, 更增他疾, 或複致死。 若自有病, 無人救療,設服良藥, 而複增劇。 若他反逆、 抄劫竊盜,如是等罪 橫羅其殃。
如斯罪人, 永不見佛, 衆聖之王, 說法教化,如斯罪人, 常生難處, 狂聾心亂, 永不聞法。于無數劫、 如恒河沙, 生辄聾啞, 諸根不具、常處地獄, 如遊園觀, 在余惡道, 如己舍宅, 駝驢豬狗、 是其行處, 謗斯經故, 獲罪如是。
若得爲人, 聾盲喑啞、 貧窮諸衰、 以自莊嚴,水腫幹痟、 疥癞癰疽、 如是等病, 以爲衣服,身常臭處, 垢穢不淨, 深著我見, 增益嗔恚, 淫欲熾盛, 不擇禽獸, 謗斯經故, 獲罪如是。 告舍利弗, 謗斯經者, 若說其罪 窮劫不盡。
以是因緣, 我故語汝, 無智人中,莫說此經。
此經具明謗經所招惡報,誡令勿妄宣傳也。佛諄諄告谕,既令宏法(者)觀機,兼使彼(疑謗者杜口)知避苦。可謂徹底大悲矣。初約大悲門莫爲惡說竟
子二約大慈門,應爲善人說。又二。初明五雙善人之相,可爲宣說,二總結可說。醜今初
若有利根, 智慧明了, 多聞強識, 求佛道者,如是之人, 乃可爲說。 若人曾見, 億百千佛, 植諸善本, 深心堅固, 如是之人, 乃可爲說。
利根強識,是現在。(可說)見佛植善,是過去。(可說)此過現一雙(可說)也。
若人精進,常修慈心, 不惜身命,乃可爲說。若人恭敬, 無有異心, 離諸凡愚, 獨處山澤,如是之人, 乃可爲說。
修慈(者),是愍下。恭敬(者),是尊上。(可說)又,精進修慈,不滯涅槃。離諸凡愚,不滯生死。(可說)此福慧一雙(可說)也。
又舍利弗, 若見有人,舍惡知識, 親近善友, 如是之人, 乃可爲說。 若見佛子, 持戒清潔,如淨明珠, 求大乘經,
如是之人, 乃可爲說。
舍惡親善,是外求,名愧。持戒如珠,是內護,名慚。此慚愧一雙(可說)也。
若人無嗔, 質直柔軟, 常愍一切, 恭敬諸佛, 如是之人, 乃可爲說。 複有佛子, 于大衆中,以清淨心, 種種因緣、
譬喻言辭、 說法無礙, 如是之人,乃可爲說。
質直敬佛,是自行。譬喻說法,是化他。此自他一雙(可說)也。
若有比丘, 爲一切智, 四方求法, 合掌頂受, 但樂受持, 大乘經典, 乃至不受, 余經一偈, 如是之人, 乃可爲說。 如人至心, 求佛舍利, 如是求經, 得已頂受,其人不複, 志求余經, 亦未曾念, 外道典籍, 如是之人,乃可爲說。
四方求法,是請益之始。頂受專修,是歸憑之終。此始終一雙(可說)也。問,華嚴雲,受一非馀,是名魔業。今何得雲,乃至不受馀經一偈耶!答,若滯隨情之說,則受一必至非(排斥)馀,故名魔業。若秉開顯之談,(開顯之後,權實不二。一切諸法,無非佛法)便能以一貫馀,故爲大乘法器人也。初明五雙善人相竟
醜二總結可說
告舍利弗, 我說是相, 求佛道者、 窮劫不盡,如是等人, 則能信解, 汝當爲說, 妙法華經。
善信甚多,略舉十相(即五雙善人)以示流通方法耳。第二譬說周中,初正譬開叁顯一竟。上來釋譬喻品竟
信解品第四
夫根有利鈍,惑有厚薄,說有法譬,悟有前後。文雲,世尊往昔說法既久,我時在座,身體疲懈,但念空無相無作。于菩薩法不生一念好樂之心。初聞略說,動執生疑,廣聞五佛,蒙籠未曉。今聞譬喻,歡喜踴躍,信發解生,疑去理明。歡喜是世界(悉檀),信生是爲人,疑去是對治,理明是第一義。圓融四悉,一時俱得。故名信解品。又凡禀小大教,革凡成聖。各有位次。小乘從聞生解,苦忍(即苦法忍。苦即欲界生死之苦,法即真如之理,忍即忍可,印證之義。謂于四善根位中,因觀欲界生死之苦,至世第一後心,真如理顯,生無漏法忍,是名苦法忍)明發,信則稱行。(信行)曆法觀察,苦忍明發,法則稱行。(法行)若信行轉入修道,則名信解。若法行轉入修道,則名見得。(或名見至)准小望大,(以小乘爲准,比照大乘,)亦應如此。今中根人聞說譬喻,初破疑惑,入大乘見道,故名爲信。進入大乘修道,故名爲解。文雲,無上寶聚,不求自得。我等今日,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聞圓教,入圓位,故名信解品。
本迹者,四大弟子(須菩提、迦旃延、迦葉、目犍連)久入大乘,成就佛法。迹引中根,示初信解,故名爲信解品。
觀心者,了達心外無法,名信。于現前一念介爾心中見一切法,名解。從名字信解乃至究竟信解。
己二譬說周中第二明中根領解,近領火宅,遠領方便也。文爲二。初經家敘喜,二白佛自陳。庚今初
爾時慧命須菩提、摩诃迦旃延、摩诃迦葉、摩诃目犍連,從佛所、聞未曾有法,世尊授舍利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記,發稀有心,歡喜踴躍,即從座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右膝著地,一心合掌,屈躬恭敬,瞻仰尊顔、
初文先敘內心(歡喜)。即從座起下,次敘外儀(恭敬)也。善吉(須菩提)獨稱慧命,叁人稱摩诃者,通論皆(可稱)大,皆(可稱)慧。別論善吉解空(第一),空慧爲命。此約行也。(因緣釋)諸慧人中,佛慧第一。佛于般若(會上),命其轉教(菩薩)。慧人所命,故雲慧命。(約教釋)此中亦具叁業領解。發希有心,心領解也。即從座起,身領解也。而白佛言,口領解也。從佛所,聞未曾有法。即近指火宅譬喻,遠指廣略法說。又聞世尊授身子記,同行相例,(以同修一行爲例)知(我等)必應有分,所以發希有心,歡喜踴躍也。偏袒右肩者,右表于權。昔未開權,如右肩被覆。今已開權,故偏袒也。右膝著地者,地表一實。知權即一實也。合掌,表權實不二。不二即是非權非實之一心。躬(身也)非直非曲,而能直能曲。曲表權。直表實。曲躬恭敬,瞻仰尊顔,表以我之權,趣佛之實也。
庚二白佛自陳二。初長文,二重頌。正陳得解。次十叁偈,歎佛恩深。辛初中二。初長文,二重頌…
《《妙法蓮華經會義》摘要卷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