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呼吸四周的新空氣,已經習慣以後,便從肉體的頭部移動。以它很自由的意志,移步向外。從室內到室外,繼而飄浮到空中。我看見了不禁驚喜交集。接著見到兩個靈體從靈界出現,與那位死去的婦人相見。並且一同走向地球的上空,冉冉上升。一轉瞬間,距離漸漸拉遠,逐漸消失。”
狄維在他的名著《死與來生》一書中,也有千裏眼所見“生命瀕死”的記載。因爲大致相同,不再引述。總之,“千裏眼”在西方時有所見,並非鳳毛麟角,絕無僅有。記得我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外籍教授魏狄克也曾告訴我們見過千裏眼的情形。千裏眼並且能知過去未來,毫厘不爽。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六)自古以來,大宗教家,以及大哲學家,無不堅信靈魂的存在。例如猶太族的摩西、耶稣;阿拉伯的穆罕默德;印度的聖者釋迦,都親證靈魂不滅,死後有因果輪回。就是我國的孔子也說:“鬼神之爲德,其盛矣乎?鬼神之爲德,其智矣乎?”可見孔子承認靈魂的存在。其他如希臘蘇格拉底、畢達哥拉斯、柏拉圖,以及德國哲學家叔本華,都主張心靈不滅。
(七)從來鬼神靈迹,載于“經籍、史書、傳記、筆記、報章”,難于盡述。就是我的朋友中,親見鬼靈的人,也不在少數。並非水光陽焰,似真似幻。
據以上所說,“靈魂不滅”之論,證據充足,實在無可否認了。
有人說:你所講的,是“中陰”、是“識神”,就是“人死迳生鬼界”,也得說是一個鬼;靈魂一詞,帶著「我相主宰”,于佛理難通。我說:如果以這種道理問難,我只有認過而已。要知道我所要表明的,重于事而不重理。人,到了要自殺的時候,再去研究此中道理,已來不及了。 我們知道有隨俗論事,以便讓人知道“死後並不是一切都消滅,而是去受苦”。這才是緊要的。就理上說,“識神與靈魂”固有分別,如從事上說,則同時顯示“死後生命不滅”之理,並無不同。所以濫用“靈魂”一詞,方便而已。
二、枉死後的苦痛
一個人既然知道“靈魂不滅”,死後還有來生。以爲現世的生命,爲時短促,苦多樂少,有什麼寶貴可言?不如自殺算了,也許可以解脫痛苦。但他卻不知道人生一世,本來已很苦,如果自殺了,不但在苦上再加自殺的苦,而來生受報尤其是苦。而且所受的是“慘苦、極苦、長久苦、苦中苦”,真是有說不盡的苦。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身。”大家千萬不要輕生,以致後悔無窮。但是有人說:一生只歸一生,自殺是今生的事,與來生何幹?又怎麼會受大苦呢?我說:要明白這個道理,只要把西方學界所發現的一件事,先來引述一下,理由就可舉一反叁了。
外國人發現什麼呢?——就是突然死亡的人,眼中留有最後所見的物象(過了不久,印象就漸漸消失)。譬如某人被殺,那個凶手就是這個被殺者眼中所留最後的印象。西方人用兔子來實驗。用棍子把兔子擊斃,從兔子眼中,則可見到致兔子于死的凶器映現。看到這項試驗的人都極爲驚異,而不知其故。實則此種理由不難了解。實在是因爲人或兔子,當他被殺時,就反應出極端的恐怖、絕大的痛苦。這種形勢,強烈地映入心中。眼睛第一個反映出這種景象,仿佛照相機一樣,就把他反照下來了。既然有這種發現,那麼生前自殺,死後受苦的道理,就不難明白了。人們要知道,能分別苦樂境界的能力,全是心靈作用。心靈既受到絕大的恐怖和痛苦,這種印象是不會消失的(與“能力不滅論”Law of Conservation of Energy 相符)。就是人死了成了鬼魂,這種恐怖和痛苦,還會時時複現,相續至多生多世。因此死後的慘苦,是無法用語言表達詳盡的。現在分四項說明:
(一)靈魂昏迷
根據西方“靈學研究會”報告,靈魂最初離開肉體的時候,因爲受到“肉體死亡”的沖擊,心智較生前減退,能力也較生前減弱,但是不久即可恢複。至于自殺的人情形就不大相同了。因爲自殺的人死時受到劇烈痛苦的震蕩,迷離昏昧,心靈能力部分喪失,經久猶難恢複;我們看到每一屆“靈魂發表會”,死者之靈,憑借靈媒與生人晤談時,往往突現“顛倒迷失”的現象。這是由于死時的顛倒狀況,突現于靈魂心中所致。據西方人說:這是常有的事。自然死亡的人尚且如此,自殺而死的,更可想而知了。
(二)醜態常存
“臨終一念”,對死後有絕大的影響。所以“死時安詳”,死後靈魂也安詳平靜;“臨死悲哀”,死後依然悲哀。不但哀樂如此,就是臨死時的形象——死後也會常常現相。有人看到“斷頭鬼、缢死鬼”,實際就是臨死的真實狀貌。醜態常存,這是家屬對臨終時的人要千萬留意的問題。要讓家人安詳地逝世,不可讓他哀傷、愁思、煩惱。
下面有兩個西方人的故事。
在《死亡及其奧秘》一書中,記述羅依班律給佛拉曼甯的信中說:
“一天夜間,我別了友人徐鵬,又到一家咖啡店小坐,因此回家已遲。但覺得身體輕健,心中安詳。當時夜已深沈,就上床入睡。誰知睡不了多久,突然被惡夢驚醒。忽見友人徐鵬滿頭鮮血的立在床前,並向我道別;驚嚇之余,我立刻坐起。那血淋淋的徐鵬,依然曆曆在目。待到天明七時後出門,預備探聽消息,恰好對方也有人來,報告徐鵬已死。因此,得悉就在與他分手那一夜,從樓上跳躍下,腦殼碎裂而死。”
又弗蘭馬利文所著《不知之物》一書中記述,有一婦人曾見到她弟弟(在一次戰役中重傷而死)的幽靈。
書中說:
“我夜間突然醒來,見我弟奧立白,兀然僵立于我的臥床之旁,他的膝部,被一種有光的霧氣所包圍。此時明月已沈,夜色如漆,雨聲潇潇,倍覺淒涼,因之我從床上躍起,穿越我弟弟的靈體而過。到了門口,正要開門時,再一回頭,見那白茫茫的靈體也逐漸移動,向我走來,他雙目注視,表示親切而又痛苦的樣子。因此,看到他的右側腮部被刀削掉,鮮血淋漓,面色如白臘而透明,其狀極慘。”
書中又提到後來那位婦人得知她的弟弟果然戰死,受傷的地方,正與她夜間所見相同。
(叁)自殺時的痛苦,死後會常現
(1)西方有《鬼語》一書,系美國一位法律學者荷滋死後,透過英國女作家拔柯的手寫成。後由南京中央大學孟憲成教授譯爲中文,已故外交家伍廷芳作序。死者荷滋在書中說:“自殺的人,死後遭遇極慘。”
又說:
“世間有最可愛的事,也有最可怕的事。例如自殺這件事,人們如果知道死後的劇苦,像那樣酷烈。無論如何,也不會尋死了。”
(2)英國湯姆森所著《科學大綱》一書中有雲:
“如果在一間房中,曾經演過慘殺的悲劇,用精神感應法,可使此種經久幽秘的事,重演一遍。劇中所有角色,和當時出事時的情景,會映現分明,曆曆在目。”
這是由精神感應的力量,激發鬼魂重現慘死景象。更因反射的力量,這種慘景,映現在人們眼中,因爲鬼魂心裏,慘案會再予浮現,如同磁石吸鐵一般。
(3)友人孫世英曾經告訴我一件事:
“報載蘇州思婆巷有一戶人家,夫婦不和,丈夫凶狠,持刀將太太殺了。事隔數年,有一天深夜,巡邏警察正在巡查。突然間看見男女爭吵,男的持刀將女的殺了。片刻不見了。後來查證于鄰近一老人,據說數年前,確有此事,自後此種慘景,每年這一天就出現一次,那位老人已見過好幾次。”
友人雖說他已不能完全記憶——可是查考這件事,大致與上述所寫一樣,這都是因爲鬼魂心中感到死時的慘痛,輻射再現。
以上所舉的例子,大多摘于西方書中。恐怕大家看多了生厭,現在再舉幾個中國的例子,也都有真憑實據。
在沒有寫出以前,先談談“扶乩”這件事。不信扶乩的人,以爲都是扶的人搞鬼,其實不然。扶乩之術,雖然是我國土産,而現在西方國家也很盛行。在日本稱爲“靈子術”,靈子,就是“巫”的意思。扶乩由日本傳到荷蘭,再由荷蘭傳到歐美各國。西方國家稱“扶乩”的板爲“維吉板”(Owig board),現在各地“靈學會”中頗多使用。前美國總統威爾遜生前相信扶乩。有一次乩盤上寫出無數希伯來古文。他平時並不認識這種文字:可見扶乩也有很多意義在其中,雖然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
現在要說的,就是近代高僧——甯波觀宗寺的谛閑法師所經曆的事情。他是近代鼎鼎大名的天臺宗師,當無虛妄。
(4)顯感利冥錄(節文):
“一九二六年夏天,旅居北京的佛教界居士們,恭請浙江觀宗寺,谛閑老法師來京宣講“圓覺經”。當時住在西城小沙鍋胡同的錢叔陵居士,喜歡扶乩。北京都城隍“白知”,有一天前來降壇。乩文說:谛閑老法師可惜無暇來一談,諸位能不能去禮請呢?大家問:下星期天可不可以?乩文說:可。後來谛老如約而至;白城隍再度降壇,文雲:今日蒙大師惠然光臨,感激無比。在乩文中,向谛老提出很多問題。其中一條說:世間庸人,做鬼最苦,終日昏昏沈沈,如有所失。而橫死者,鬼魂更爲慘苦,又難超生。不知何故?問過之後,周倉臨壇,大家問他死時痛苦爲什麼到今天還會再現(周當時是墜城而死)?谛老爲他說法開示完畢,周倉感謝而去。”
周倉死了已一千多年,自殺的痛苦依然不滅;推究其原因,全在當時一念之誤,企圖自殺的朋友,該以此爲鑒。更有一層,大家以爲周倉已死千年,爲什麼至今仍會降壇,不免奇怪?這就可見靈魂不滅,確然無疑了。
(5)上海法藏寺興慈老法師親口所說:
“天臺山方廣寺(興慈長老所主持的)有二位比丘,先後爲同參道友,後一位因爲失足,墜落石橋下面死亡。有一天,他的同參正在靜坐,忽見到死去的道友出現在面前,恍惚間跟著他走出禅房,行到石橋邊,那已死之僧突然間一躍而下。只見血肉狼藉。痛苦哀嚎一陣,慘不忍睹。一瞬間,又恢複原來面目說:“我天天受這樣的苦。”他的道友心中大恸,因此倉促出定……”
(6)周敏群…
《請珍惜自己的生命 —認清自殺的真相》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