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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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聖衆因緣集▪P12

  ..續本文上一頁備數天的佐食。當一切都已准備妥當的時候,忽然發現自己所准備的“鹽”,已經不夠用了。在此臨急之際,他就匆匆忙忙跑去向鄰家借了一湯匙的鹽,以便應急。

  可是,當他跑到鄰家去借鹽時,鄰人剛好有事外出,家裏沒有人在。燒蔬菜沒有鹽又不行,怎麼辦呢?他心想:鹽是本地出産的粗俗物,反正一湯匙鹽,價值也不到一毫錢,拿人家一湯匙的鹽回去應急,大概沒有什麼關系吧!于是他就私自走進鄰家的廚房,隨便拿了一撮鹽。

  依照一般世俗來說,借一撮鹽,是一件小事,所以這位居士根本就沒有把借鹽的這件事記在心裏。因此,也就忘記把一撮鹽送還給人家。

  借一撮鹽雖然是件小事,但是“非予而取”,這在因果律上,已經構成嚴重的問題。因爲佛說叁毒之中,以貪爲首。凡是一花一草,非予而取者,就是犯了偷盜之罪。

  居士借鹽這件事,經過一年之後,他有一天在修法的定中,忽然看見面前有一大堆濃重的陰影,而且從此開始,每天都是如此。他仔細觀察,發現這個陰影,並非別物,而是像山一般的鹽堆。他一再詳細研判,終于省悟昔日向鄰家借鹽的往事。

  他非常驚駭的說:“拿人家一湯匙鹽,一年未還,利息竟然生了這麼多!如果虧欠人家一塊錢,一年的利息,可能會生出千萬塊錢,業債果報真是“一本萬利”啊!”

  他急忙准備了很多錢,親自到産鹽區去購買數千包鹽,鹽價錢及運費,均一齊付清,囑咐産鹽的主人,把這如山的鹽包,運到他昔日借鹽的鄰家之後園,說是償還他的舊欠。

  “鹽”債還清之後,浮現在他面前的鹽山,即時消散無蹤。從此以後,他的面前就不再浮現鹽山了。此時,這位居士終于徹底了悟因果業報的嚴重,他經常把親身體驗的這件事告訴大家,使他們有所警惕,他說:

  “莫道小溪容易過,須防暗石也驚人。佛經上所說的“因果業報,如影隨形”,一點也不會錯。我向鄰家拿一湯匙鹽,忘記送還人家,想不到一年之後,一撮鹽竟變成如山之大。如此一本萬倍的嚴重利息,真使我心駭膽裂!好在“鹽”是本地出産粗俗又便宜之物,否則如果是金錢或珍貴之物,那後果就難以設想了!”

  居士又再鄭重的勸告大家說:“拿俗家一撮鹽,尚且有如此嚴重的因果,假如有人盜取叁寶物(佛寺或精舍以及出家人的財物),那罪業就更加嚴重了。

  地藏菩薩說:“若有衆生,侵損常住(佛寺或僧衆常住的地方)......,偷竊常住財物谷米,飲食衣服,乃至一物不與取者,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盜用“叁寶物”的罪業,爲何如此嚴重呢?原因是:佛寺或精舍以及所有“出家人”的財物,盡皆是十方衆施主所共同布施供養的。拿出家人的錢財去做私人俗事,就是違犯不得忏悔的十方罪。此人死後,一定墮落無間地獄,慘遭無量劇苦。遭受千萬億年的慘苦之後,還要再墮落畜生道中去做牛,償還所虧欠的業債。”

  詩曰:

  “僧家財物十方來,侵損當遭衆苦災;

  地獄出時還業債,爲牛萬劫更悲哀。”

  附注說明:

  (一)無論出家法師或在家居士,任何人偷叁寶(僧祇)物,一律都是犯十方罪。十方罪是指違犯著衆多的罪,因爲“叁寶物”是十方衆善信所共施的財物。侵犯私人財物的罪,容易忏悔;如果違犯到十方衆罪,不但無法忏悔,而且一定要墮落無間地獄去。寶梁經說:“宜自啖身肉,不得盜叁寶物。”通常一般人在無意中很容易違犯大罪業的行爲是:去到佛寺或精舍佛堂的時候,濫用常住財物,或亂取寺院所種的花木、水果等;或在佛寺精舍內,擅自撥長途電話,電話費由常住負擔......。凡此種種都是違犯“盜用叁寶物”的嚴重罪業。

  (二)古今有少數無知的人,因爲他們的祖先是該佛寺的大護法——大施主,布施供養了很多財物及田地給佛寺。可是他的不肖子孫,妄把該佛寺當作祖厝,甚至想盡辦法霸占寺産;並且派流氓在寺裏,收取諸善信所供養的油香錢,把佛寺的常住出家人,當做是他們的傭人。罪大惡極,莫過于此!

  須知:凡是布施供養給佛寺的財物以及田地等,捐施之後,就變成叁寶物,他人不得占用,否則造十方罪。而且這是先人所造的功德,與子孫無關,因爲先人吃的飯,子孫不會飽。

  (叁)在佛教中,常常發生“半路出家”的女衆——尼師死後,她的兒女不肖,誤認爲該尼師所住的佛寺(或精舍)之財物,是她媽媽的遺産——紀念物。于是,這些不肖之徒,就當起老板來,而且把該佛寺(或精舍)的常住人衆,擾亂得日夜不安甯。

  凡是出家僧尼之遺物,均屬叁寶物,在家俗人不得私人占有,否則造十方罪。更何況人生無常,死後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何必爲了貪圖一時之享樂,逞一時之所能,而犯上十方大罪,讓自己遭受千萬億年的業報慘苦呢?這未免太不劃算了!

  二十五、竭誠供佛 四願成就

  詩曰:

  “供佛虔祈四子生,商農學果俱圓成;

  財官富樂全能獲,志願出家度有情。”

  信佛和學佛,最重要的是,依照佛教的信、願、行叁資糧去行持。

  一、要有具足堅固的信心。信佛所說的教法,真實不虛;信佛、法、僧叁寶,是一切衆生的無上福田;信善惡因果業報,如影隨形;信修行學佛,能了脫生死輪回痛苦,獲得涅槃寂靜的永久安樂。

  二、要發百折不撓的誓願。發願修學佛法;發願弘揚佛教;志願成就佛道;誓願廣度一切衆生,共證無上菩提佛果。

  叁、對顯密佛法精進行持。實行修行學佛,必須要親近善知識明師,依照明師的指導去行持學佛,如說修行。

  下面這段因緣故事,就是實施佛教叁資糧,而獲得成功的史實傳記。

  二千五百年前,也就是佛教的教主——釋迦牟尼佛在世說法度衆生的時候,印度有一位信佛虔誠的在家優婆夷(女居士——信女),她每天都竭誠恭敬到佛陀的座前,去供養佛陀和比丘僧衆,從來沒有一天懈怠或疏忽過。佛陀早就知道她心裏的願望,有一天,佛陀故意問她:“優婆夷!你每天如此竭誠的恭敬禮拜供佛,有什麼願望祈求呢?”

  優婆夷謹向佛陀恭敬禮拜,然後長跪合掌說:“世尊!我如果有福報,現世就可得到的話,我希望生四個兒子。”

  佛陀再問她說:“爲什麼希望有四個兒子?”

  優婆夷回答說:“佛陀!我如果有四個兒子,撫養他們長大,大兒子,我讓他去經商,可以賺很多錢財;二兒子讓他去務農,生産米谷等物,衣食所需,都能豐足;教叁兒子用功求學,將來做官覆蔭門戶;第四兒子,我就讓他去出家修行,精進修持佛法,將來得成聖果,救度父母,以及救度一切衆生。我期望有四個兒子的用意,就是這樣。”

  佛陀說:“好的!讓你得到滿願。”

  優婆夷非常歡喜,向佛陀恭敬禮謝之後,就回到家裏。經過不久,優婆夷就懷孕,生下一個相貌端嚴的男孩子,這個孩子的聰明智慧,與一般的小孩不同,所以父母特別寵愛。

  兒子長大以後,有一天,恭敬地請問母親說:“媽媽!你爲什麼對我這樣慈愛?世間當母親的人,沒有像媽媽你這樣愛護兒子的。”優婆夷告訴他說:“孩子!我本來祈求生四個兒子,讓你們各作一種事業。現在只有你一個,我就將愛護四個兒子的心合並起來放在你一個人身上。”她接著詳細敘述“願求四子”的用意。

  兒子聽到母親的話之後,時時謹記在心裏。首先,他學習經商做生意,以他的聰明智慧,不到一年,就賺了很多的錢而成爲钜富。隨後,他又改行務農,耕種很多的農作物;由于他如法的勤勞灌溉,收獲特別豐盛,遠近的大農家,都非常羨慕和欽佩他。後來,他又研究學問,仕進求官,而且官居高位,一一均如願成就。

  他娶妻之後,不久又生了男孩子,家門盛極一時。經過沒幾年,竟成爲富貴之家,雙親均康泰在堂,可謂福祿壽叁齊全,家庭非常圓滿、安樂。

  有一天,兒子敬禀母親說:“媽媽!你老人家要求四個兒子,發出四大願要給四個兒子做,如今孩兒已完成媽媽叁願,只缺最後一願。如果讓我出家去修行,豈不是四願都具足圓滿了嗎?”

  母親暗忖:“我本願求生四子,想讓他們各做一種事業,但又擔心他們會違反我意。如今這個孩子所作所爲,均超出我的願望之外,如果讓他去出家學道,一定能夠遂願完成,得成聖果——成道。”于是即允許兒子去出家修行。

  兒子聽到父母允許他出家學佛,非常高興的割愛辭親,拜別父母,前往釋迦牟尼佛的座前,請求佛陀允許他剃度出家作沙門。

  佛陀即滿他的願,使他圓頂出家當比丘,並爲他說法。他聽聞佛陀的教法之後,日夜修精進行;由于他的精進用功,不久就證得大阿羅漢果。他成道之後,即回家爲父母說法,度雙親出離苦海。他又在各地發揚佛教,廣度一切衆生,大家均得福得道,皆大歡喜。

  信、願、行叁資糧,好像寶鼎的叁足,缺一不可;世間和出世間一切賢聖,均由此叁資糧而得成就。修學佛法,或造福發願,其成就與不成就,均在我們的心志。而“志”是心中的指南針,南北一定,八方隨之而定,此即所謂“有志者事竟成”也。

  詩曰:

  “佛教資糧信願行,能圓聖果自他成;

  無邊福慧皆由得,精進修持妙覺生。”

  附注說明:

  (一)以上二十五個善惡因緣,大部份是佛教經典中的故事,個個都是爲現在與未來一切的衆生,現身說法。讀者大德!請切勿等閑視之。

  (二)從本集的各因緣中,可以看出:得成就聖果,與墮惡道受苦,均皆是由我們的“心”所造成的。

  (叁)一切惡業,雖然是由于我們的身口意所造出來的,但其中造惡業的力量最大者,就是口業。口能造惡業如山之大,十分嚴重!因此我們應該要叁思而後“說”,最好是守口如瓶,以免犯諸口業而墮惡趣。

  吉祥圓滿

  詩曰:

  “吉日編成聖傳書,祥雲富樂賜盈渠;

  圓通佛法勤修學,滿足安甯福慧如。”

  

  

《佛教聖衆因緣集》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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