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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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起信與入門▪P28

  ..續本文上一頁乞丐,他也未必比一個富人做的惡更多,他的福德未必就比一個富人小,乃至有些佛菩薩化身來到世間,往往就是化身爲乞丐。所以結論還是任何人都不能殺。

  另外,指出人有德行福報的大小,並不是主張人與人不平等。人與人之間,天賦、才能、福德是可能不平等,但人類的製度卻應該平等。

  另外就是往世因緣。比如有的人仇恨一個人,乃至殺了那個人,是因爲對方前世殺過他,他今世對對方莫名其妙就很恨,最終殺了對方;或者有的人,殺的是自己的殺父仇人。那這種情況下,因爲是報仇,可以說,有一定的合理性,罪業應該是要小的。但是不是沒罪,不會遭惡報,我認爲很難說。就單純的世俗角度來看,結果也通常都是冤冤相報,即在世俗角度看就可能遭惡報。要論宿世因果,就算人有一定的宿命通,看到前世因果,前世對方殺了自己,但是再前世呢?再再前世呢?再再再前世呢?你怎麼知道前世對方殺你不是因爲前前世你殺對方的緣故?所以知道叁世因果就更應堅守善道,才能無咎。

  即使確定對方欠了你,從因果報應角度講,你有權力仇恨和報複,但這種情況下如果你能放下仇恨不報複,那麼你這個報複的權力,就能轉化爲功德,對你自身非常有利。

  總之嗔恨是自害害人,忍辱、寬容是自利利他。明白了這一切,如何抉擇,我想對于聰明人來說是不言自明的。

  殺不同的動物,罪報也可能各不相同。

  在妙法老和尚的一個故事中,有個人老是頭痛,妙法老和尚說那是因爲他以前偷竊並殺了只大公雞,那大公雞是只雞王,所以其人遭報特別重。

  一般大動物,或者活得長的動物,或者與人親近,較通人性的動物,就可能靈性大一點,能量大一點。

  殺野生動物是很不好的。殺不同野生動物可能遭不同果報。根據藏密宗師蓮花生大士的論述:“所有的野生動物都歸天、魔、龍、妖、獨角羅刹、人與非人所有。

  其中獅子、大象、龍叁種是天人的牲畜,如果殺了它們就會冒犯天人,于是天人會損害人的氣息,使人健忘、器官衰退、喪失記憶、不知呼吸、氣淤口中、命風滅盡導致突然死亡。後世需要償還五百次性命,再轉生到嚎叫地獄,人間十二億年中不得解脫。

  馬熊、狼、豺叁種是魔的牲畜,獵殺它們必將激怒惡魔,魔損害人的心髒,殺生者的子孫七代都上了魔的黑名單,罹患不可救藥的瘋病而死,有些因腦溢血而亡;有些因心情悲傷而自盡;有些則是骨肉相殘,血腥屠殺而斃命。他們後世要償五百次生命,最終還要墮入衆合地獄,人間十七億年中不得解脫。

  雪鹿、猞猁、岩羊叁者是妖精的牲畜,捕殺它們的人就必然被妖精盯上。妖類集中精力危害孕婦與孩子的生命。他們中有些感受斷子絕後的痛苦,婦女不生育後代;有些被奪去胎兒的性命;有些胎兒無法産出,結果母子一同慘死;有些雖然降生下來,卻也是無法醫治的盲聾啞殘廢人,並且不久便離開人世。後世要償還五百次性命,之後又轉生到劍葉林地獄,人間一億年中無有解脫之時。

  魚、毒蛇、蛇叁者是龍的牲畜,殺害它們的人就成了惡魔龍擒拿的物件。龍類損害他們的皮膚與血液,令他們皮間生疱後不時彌漫水疱,被病苦長期折磨而死;有些人血管中有毒蟲在動,身體扭曲,張口瞪眼而死;有些人頭發、眉毛脫落,活著時一根根斷掉,得麻風病後被人逐出人群,痛苦不堪而死。後世墮入裂如青蓮花地獄中,需要在此住十六億年,還要償還五百次生命。還命債在墮地獄前還是在其後不一定。

  虎、豹、鹿叁者是星曜的牲畜,殺了它們必將觸犯星曜。曜類便損害他們的脈,使這些人脈道中的氣血紊亂,不能動彈,最終眼珠陷入顱內而死;有些右上身扭曲,四肢僵硬並遭受盲啞等痛苦而亡;有些人著黑紅惡魔,突然中毒,栽倒在地,一命嗚呼。後世還完五百次命債後還要轉生到屍糞泥地獄,人間十九億年中不得解脫。

  狐狸、猴子、獐子叁種野生動物是獨角羅刹的牲畜,殺了它們必會激怒獨角羅刹,這些人也就上了獨角羅刹的黑名單。羅刹進行內外損害,挑撥離間,引起混亂,造成同胞兵戈相見,互相殘殺而死。有些人的妻子心中入魔,從早到晚爭吵不休,夫妻成仇,最後自盡身亡;有些人雖然無罪卻被誣告陷害不守王法,以致痛苦而死;有些人苦口婆心教育孩子,他們卻執拗不聽,最後觸犯法律,父子親友一同慘死獄中。後世轉生黑繩地獄,人間十五億年不得解脫,還需要償還五百次性命。

  羚羊、穴熊、山兔是鬼王的牲畜,殺害它們便會激怒非人鬼王,散布四大紊亂之災。非天鬼王危害人們的牲畜與受用,造成房屋失火,地震,田地、房屋沈陷。山崩時,牲畜、田地、房屋壓在下面,最後那些人饑餓而死;有些人慘遭盜賊、怨敵以及暴風洪水的威脅,悲痛不已;有些人農田遭遇鏽病、霜凍、雹打,牲畜染上嗆咳、牛瘟、霍爾病,使得受用一無所剩,不得不向他人乞討,而且所討之食也成了死緣。後世還五百次命債後又轉生到無門鐵室地獄,人間十億年不得解脫。”

  馬、牛、羊、豬等是人類的牲畜。但野生的馬、牛、羊、豬等也不能去殺。根據我的分析,如果是人養的豬、牛、羊等,因爲是人養的,也算給了它恩,那麼讓它回報些肉,雖也有殺生罪,但罪報應該不及殺野生動物。

  總之現代人蓄養食物充足的情況下,就不應殺野生動物了。除非是情勢所逼爲了填飽肚子。至于爲了奢侈品(如獵取毛皮賣錢)、或者爲了娛樂(如打獵、釣魚)而殺,則應絕對避免,否則人世間的小小享受絕對抵不過因此而遭的大重惡報。

  食肉問題

  佛教徒生活中給人的最大印象大概是吃素。有的人修佛,爲示謙虛,不說自己修佛,只說自己是吃齋的,顯然是把吃齋看成是修佛的主要內容之一了。

  不過,根據我的判斷,居士五戒中的殺戒主要指自己不殺和不因自己而殺,而不包括必須吃素。

  只是吃肉無形中確是參與殺生的,而吃素是有很大好處的。所以受殺戒時也可考慮是否從此開始吃素,這樣持的殺戒就更純淨和徹底了。

  吃素的好處是第一對身體好,長期吃素身體可得到全面的調整,少病痛,身心舒暢;第二無惡業積聚,這一方面也將反映在對身體的好處上,另一方面也反映在生活中其他事情上。

  前面已經講到,素食與肉食相比的主要缺點是蛋白質含量較低,對治方法是可以多吃蛋白質含量高的大豆類食品(蛋白質含量約等同肉類),如豆漿、豆腐等。

  另外素食品大多不含維生素B12,長期缺乏維生素B12會導致紅血球病變,造成惡性貧血。紫菜等海草類植物中含有維生素B12。

  其他,長期吃素者較易缺乏鐵、維生素D、鈣,這些同樣可多吃豆製品彌補。

  總之各種素食,加豆製品,是可以構成營養食譜了。

  如果還擔心營養不夠,可加吃點牛奶。因爲取牛奶談不上殺生,人喂牛食,牛供人奶,也算正常。牛奶的營養是相當豐富和全面的,如果實行奶素,當更不會有營養不良的過患。

  其他動物的不殺生副産品,比如雞蛋,可不可以吃呢?可孵成小雞的雞蛋,也即有生命的雞蛋吃了是殺生,不可孵成小雞的雞蛋,也即其蛋黃只是一個未受精的單細胞卵的雞蛋,吃了不算殺生。當然,一般沒人能判斷哪些是可孵成小雞的雞蛋,哪些是不可孵成小雞的雞蛋,通常而言,大型機械化養雞場出來的雞蛋,也即超市裏的“洋雞蛋”,是不可孵成小雞的雞蛋。不過這種機械化養雞場養的雞通常都不太健康,所生的蛋也可能不太適合吃。

  燕窩之類動物副産品則傷生了,可能附帶燕子的很大仇恨,不可吃。

  在吃長素的過程中,最初一段時間身體有可能會衰弱,乃至可能會有些病,這是因爲身體各部分機能尤其消化系統因素食而作調整引起的,過了這段時間身體適應後,體質就會明顯增強,因爲吃素營養易消化,少毒害,除了宿世惡業而致外,很難再生病,即使有宿世惡業,也很可能因吃素功德而漸消滅。前面這段身體不適應期,也可看做消業期。

  長吃素以後若碰上肉食,反而會倒胃口,吃下去會拉肚子,這個時候就算吃肉沒有罪業你都不肯吃。

  如果一時下不了決心長吃素,那麼可逐漸減少肉食,並且吃的肉食必須要是五淨肉。即不見其殺、不聞其殺、非爲我殺、自死、鳥殘。

  不見其殺、不聞其殺,即沒有看見殺動物的場景,沒有聽見殺動物的聲音。

  非爲我殺,即這個動物不是特意爲你殺的。比如某家爲招待你這客人特意想爲你殺只雞,那這時要趕緊阻止。我聽說有個故事,就是講有個人到人家去做客,阻止主人殺雞招待他,結果當晚睡覺的時候就覺得有雞啄頭,起來查看,房梁上挂的一重物正砸在他原先頭睡著的地方,等于救了他一命。所以放生的好報有可能很快的。

  現代超市裏買的肉,一般可以看做是“非爲我殺”的。因爲誰也不知道你會不會去買,屠夫殺,只是想賣錢,至于誰吃,他是不關心的。

  大家可存著這樣的心:如果沒人殺,全世界沒有肉食品業,那很好,不吃肉;有人殺,有肉食品業,你客觀上也沒有阻止的能力,那麼偶爾吃點淨肉,應該也不至于太傷大雅。

  自死,就是自己死的,比如老死、病死、或者森林大火自己燒死、被雷劈死等等;鳥殘,即是被其他動物殺死的。這兩種死因與人無關,故對人來說也屬淨肉。

  其他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就是不要吃野生動物的肉。要吃只吃人養的動物的肉。理由上面已經提到了,野生動物它不屬于人的,不欠人的,人吃了遭罪大。

  第二是不要吃骨髓、神經、內髒等部位,這些蘊含的生命靈性因素可能比肉更多,吃之受的惡業也可能更多。要吃就單純吃點肉。

  第叁是注意少殺生。比如魚籽,一勺魚籽就是很多生命,營養也許只不過相當于一塊肉,而造的惡業卻可能大很多,吃之大不合算。《地藏經》中講到一位下地獄的光目女母,特別提到其“所食魚鼈,多食其子,或炒或煮,恣情食啖,計其命數,千萬複倍。”魚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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