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菩提道次第略論▪P7

  ..續本文上一頁士道名目耶?別分叁士而引導者,有二大義,一爲摧伏增上我慢,謂尚未起中下士夫之心,即便自許我是上士。二爲廣益上中下心,廣饒益理者,謂上二士夫,亦須希求善趣及解脫事,故于所導上中二類補特伽羅,教令修習此二意念,無有過失,起功德故。若是下品補特伽羅,雖令修上,既不能發上品意念,又棄下品,俱無成故。

  複次爲上善根人,宣示共道,令共修習,此等功德,前己生起。如未生起,速令當生,若生下下,可以引導上上,故于自道,並不迂緩。須以次第引導心者,陀羅尼自在王請問經中,以善巧摩尼匠人漸磨摩尼法喻合說。龍樹依怙亦雲,初中善趣法,次生決定勝,以得善趣身,漸得決定勝。此說善趣身及決定勝道次第引導。聖者無著亦雲:又菩薩者,爲令漸次成辦正善品類故,于諸劣慧凡夫,爲說淺法,隨轉粗近教授教誡,知中慧者爲說中法,隨轉中間教授教誡,如廣慧者爲說深法,隨轉幽微教授教誡。是名菩薩于諸有情次第利行聖者。提婆亦于攝行燈論中,先須建立修習波羅密多乘意念,次趣蜜咒漸次道理。嗢陀南雲:諸初業有情,趣入勝義谛,佛說此方便,漸次爲階梯。

  菩提道次第略論卷二 共下士道

  丁二 正說取彼心要理趣分叁: 戊一 于共下士道次修心, 戊二 于共中士道次修心, 戊叁 于上士道次修心。 初中分叁: 己一 正修下士意念, 己二 生此意念之量,己叁 遣除此中邪執。 初又分二: 庚一 生起希求後世之心, 庚二 于後世所依安樂方便。 初又分二: 辛一 思維此世,不能久住,隨念死亡, 辛二 思維後世所生何趣,二趣苦樂。 初又分四: 壬一 攀緣不修念死過患, 壬二 修習利益, 壬叁 當發何等念死之心, 壬四 如何修念死理。 今初。

  人生最後,不免一死,雖皆有此同感,然日日中直至臨終,皆作是念,今日不死,今亦不死,其心終執不死方面。若不作意對冶此今,被如是心之所蒙蓋,便起久住現世之心。因而希求或此或彼等事。窮思竭慮,唯求成辦現世安樂除苦方便,不生觀察後世,解脫,一切智等大義利心,故不能令趣入正法。雖然多次趣入聞思修等,然因唯求現世故,盡所有善,勢力微弱,況與惡行罪犯相屬而轉。故不滲雜惡趣因者,極爲希貴。或雖攀緣後世起修,然不能遮後當漸修延緩懈怠,並以睡眠惛沈雜言飲食等事,耗散時日,故不能起廣大精進如理修行。不僅如此,因墮計執現世圓滿,由此煩惱所引惡行,漸次增廣,趣入正法甘露相違品類,引往惡趣,更無較此暴患爲大。四百論亦雲:凡叁世主宰,自死無教導,若如是多睡,無有暴于此。入行論亦雲:須舍一切分,我未如是知,爲親非親故,作種種罪行。

  壬二 修習利益。

  謂若真起念死之心,譬如決斷今明必死,則凡稍知正法者,因見親財等不可爲伴,多能任運遮彼貪愛,由施等門而取心要。如是亦見爲利敬等,世間法故,一切劬勞,全無心要,便能遮止惡行,修集歸依及淨戒等善業,不僅自能升勝妙位,亦能導諸衆生,更有何事較此殊勝。是故經以衆喻贊歎,如大涅槃經雲:一切耕耘中秋實第一,一切迹印中,象迹第一,一切想中,無常及死想爲第一,由是諸想,能除叁界一切貪欲無明我慢。如是即以如此能摧一切煩惱惡行大椎,是能成辦一切勝善之門,故當贊歎。總之能成辦士夫義利時者,唯是得此殊勝暇身時期,我等多是久住惡趣,雖則有時或生夢趣,亦多無暇處所,其中難得修法機緣,若得一次堪修之身,而不如理修者,是因遇此暫且不死作意,故心執取不死方面,是爲一切衰損之門。如若念死,則是一切圓滿之門。且不應執,此法甚深,是他可修者所修,或雖當修,然作略修,不應無間修持,故于初中後叁所須之理,應從至心起修。

  壬叁 當發何等念死之心。

  若因恐懼與親財等一旦分離起怖畏者,此是于道全未修習畏死之理,此中非是令發此心。所應思者,謂由業惑所轉,受取諸身,皆不免死,于此雖生怖畏,但無對治能力。既不能滅惡趣之因,又未成辦善趣定勝種子,即便死亡,是當恐怖。由是若起恐怖,而有修作,則于死時,無所怖畏,若未成辦修事,總則不能超脫輪回,別則定墮惡趣,臨終怖畏,深深悔惱。

  壬四 如何修念死理。

  謂應由叁種根本,九種因相,叁種決斷門中修習。

  此中有叁:癸一 思維決定死, 癸二 思維死無定期, 癸叁 思維死時除法外,余皆無益。 初又分叁: 子一 思維死主定來,複由緣故,無法止滅 子二 思維壽命無增,損滅則爲無間, 子叁 思維生時,無暇修法,亦必定死。 今初。

  不論受取何身,不論安住何地,不論何時,均爲死主所摧,此是無常集所說。死主來臨,難以逃遁,亦非財寶勢力咒藥所能止滅,此是勝光大王經所說。噶麻瓦雲:現須畏死,臨終則無所畏,我等反是,現在無畏,死時用爪抓胸。

  子二 思維壽命無增,損滅則爲無間。

  如入胎經雲:壽限能至百歲可謂極長邊際。然到此邊際中間,壽盡極速,謂月盡其年,日盡其月,其日亦爲晝夜所盡,此複上午等時所銷,故其壽命總量極少,此複現見又已先盡,所余不僅無增亦且無間隕滅。如入行論雲:盡夜無暫停,此壽恒損減,既無可添增,我何能不死。此複應從衆多喻門,而正思維。例如織工織布,又如驅逼牲畜前往刑場,步步漸近。亦如牧童持杖驅畜,令無自在,而赴其所。如大遊戲經亦以多喻宣說:叁有無常如秋雲,衆生生死等觀戲,衆生壽命如雷電,懸崖瀑布速飛馳。又如說雲:如若略能向內思維,一切外物,無不顯示無常,故以多門,數數思維,能引定解。若略略思,不僅不生,且亦無益。如噶麻巴雲:說思已不生,汝何曾思,晝則放逸,夜則睡眠,莫作妄語。非但壽限爲死所壞,而趣他世。即于中間壽盡亦無不去者,首從入胎,即無刹那而能安住,己是漸趣他世,是故中間生存之時,全被老病使者所牽,唯是死故引導前行,故不應計于存活時,不趣後世,安住歡樂。譬如從高峰墮時,未至地前,淩空中間,不當歡喜。此亦如四百頌引經說雲:人世勇士如初夜,住世猶住胎胞中,從今而後日日中,全無暫息趣死前。

  子叁 思維生時無暇修法亦必定死。

  謂縱能活至百歲長限,亦不應執是爲有暇,此如入胎經宣說:蓋于最初十歲童子身時,不能生起修法意念,嗣于成長念歲至衰老時,無有勤修之力,況其中間,睡眠複占半份,病等耗時亦多,故能修時實爲極少。如是現前一切圓滿,恍如覺後一夢,同憶所受安樂,僅是死時念境,死敵已是定當到來,何故愛著欺诳現法,若如是思,定起誓願,定修正法。如本生論雲:嗟夫世間諸煩惱,既不堅住不當喜,此複古摩打功德,亦僅成爲所念境。

  癸二 思維死無定期。

  謂從今百年以內,必定當死,且于其中不定何日即死,即如今日,死或不死,俱不可料,心總應趣死亡方面,須起今日定死之心,如念今日不死,其心則執不死方面,便專籌辦久住現法,不能籌辦後世之事,在此中間,死主所劫,須帶憂惱而俱死亡。若日日中,籌辦死事,能成後世甚多義利,縱不即死,亦是善妙,若是即死,尤是所須。

  此中分叁: 子一 思維瞻部洲壽限無定,死期無定。 子二 思維死緣極多,活緣極少。 子叁 思維身極衰弱,死期無定。 今初。

  總北俱盧洲人壽量有定,余等他處各別壽量雖無一定,但多數有定。南瞻部洲,極其無准。劫初壽數經無量年,今後以滿十歲爲壽長際,即是現前,老幼中年,于何時死,均無定准。此亦如俱舍論雲:此中壽無定,末十初無量。故當作意,師及友伴,壽數未竟,忽由內外死緣降臨而死,念我亦是如是,數數思維。

  子二 思維死緣極多,活緣極少。

  謂此生命,有心無心損害極多,若人非人,魔鬼旁生,損害生命,衆多種類,如是內病,外諸大種,諸損害理,應當細思。複次自身是由四大種成,彼等亦複互相侵害諸大種界,若不平等,有所增減,則發諸病,而奪命根,此等是與自體俱生而有,故于身命,無可保障,如是亦如大涅槃經雲:夫死想者,謂此命根,恒有衆多怨敵圍繞,刹那刹那漸令衰退,全無一事能作增長。寶鬘論亦雲:住于死緣中,如燈置風內。複次存活即是趣向死沒,活緣雖多,然無可憑。寶鬘論雲:死緣是極多,活緣則極少,活亦成死緣,故常修法藏。

  子叁 思維身極衰弱,死期無定。

  身如水泡,極其脆弱無須大損,縱如芒刺微傷,且能壞命,故由一切死緣侵害是極易事。親友書雲:地須彌大海,七日所燃燒,灰塵且無剩,況此諸有情,至極脆弱人。如是思己,不定何日而爲死主壞其身命,莫作有暇,應從現在,多立誓願,決定修法。瑜伽自在吉祥勝逝友慶喜亦雲:國主所借身,無病衰安住,若時取心要,無畏病死衰,于老衰等時,雖念有何益。叁種根本中,最重要者,厥爲思維死無定期,故當勵力。

  癸叁 思維死時除法外,余皆無益。

  如是若見須往他世,爾時親友,雖極痛惜,而相圍繞,但無一人可隨往者,盡其所有寶藏,雖一微塵量,不可攜帶,即此肉身,尚須棄舍,何況其他。是故一切現世圓滿,皆須離我。我亦決定須離此等而往他世。複應思維今日或死,更當多所決定,于諸親友,身財等緣,不能舍者,而修能舍,此是道之基礎,雖極難生,亦須勵力。布朵瓦雲:我所確知,是修無常,可斷親友受用耽著,既除現世一切現前所有,乃可自在無絆而往他世,是以除法而外,均不當爲,由是意念,乃能不著現世,直至此心未能生起中間,是爲阻止一切法道。奪巴尊者亦雲:僅是俱足恒心,積集資糧,淨治罪障,祈禱本尊,以及上師,以此殷重思維,縱是百年亦不能生。若心中有少許:有爲法,不常住,即能生起。有于迦麻巴尊者請求開示:另換所緣,重述如前,再問其余,全不作答。如是凡諸經論宣說,親近善知識,暇滿,無常法類,皆應了知隨時受持,而作修習,乃能易…

《菩提道次第略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宇宙萬有本體論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