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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講記(上)▪P31

  ..續本文上一頁,所以從生相到滅相。「若返妄歸真」,現在正文上講始覺,是就返妄歸真的道理講的,「乃從粗至細」,返妄念歸到真如,也就是反妄心歸到真心,是從粗到細。「先除滅相,乃至最後除生相也。」生起相,是從生相、住相、異相到滅相。現在要除去,先除最粗的滅相,再除異相、住相,最後除生相。

  《會閱筆記》

  一期四相

  一期者,自一念不覺之後,直至成佛之前之時期也。四相者,生、住、異、滅也。

  「生相」者,以無明力,動彼淨心,微相初起,故名生相。甚深微細,唯佛能知能斷也。

  「住相」者,無明與生相和合,轉彼淨心,乃至此位,行相猶細,以「法執」堅住,故名住相。十地位菩薩能知能斷也。

  「異相」者,無明與住相和合,轉彼淨心,至于此位,行相較粗,能發動身口,貪癡等別,故名異相,叁賢位菩薩能知能斷也。

  「滅相」者,以無明力,轉彼淨心,至此後際,行相最粗,至此爲極,周盡之終,故名滅相。十信位菩薩能知能斷也。

  怎麼叫「一期」?「一期者,自一念不覺之後,直至成佛之前之時期也。」最初一念妄動,就是一念不覺,從一念不覺之後,有了住相、異相、滅相,乃至于到了成佛之前這個時期,叫做一期。再解釋四相,要記住這名詞,因爲正文沒有解釋四相。「四相者,生、住、異、滅也。」

  「『生相』者」,先解釋生相。「以無明力」,以根本無明的力用。「動彼淨心」,真心是不動的心,叫做淨心。無明鼓動了淨心成了動心。「微相初起,故名生相。」怎麼叫做生?初起之意。很細微的相,最初一念妄動的相,叫做生相。「甚深微細,唯佛能知能斷也。」生相,叫做生相無明,最深最微細,只有佛能知能斷。那我們怎麼知道呢?我們是依文解義知道的,不是真知,你悟到這裏能把它除掉,才叫真知。等你真知道它的時候,已經把它斷掉了,所以連等覺菩薩都不能知、不能斷,只有佛能知能斷。前面講過,釋迦牟尼佛在菩提樹下打坐七天,用金剛喻定,金剛能斷一切法,修這個定像金剛一樣,能把最深最微細的生相無明斷掉。佛在菩提樹下打坐七天,就是爲了斷生相無明。

  「『住相』者,無明與生相和合」,第一個念妄動叫生相,根本無明與生相無明和合起來。「轉彼淨心」,把清淨的心往粗的地方轉。「乃至此位,行相猶細」,這個行相,還是一個細相。「以『法執』堅住,故名住相。」這是「我空」以後的功夫,因爲法執堅住,所以叫住相。你們聽過《金剛經》:「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住」就是執著,這個行相還是很細,因爲它不是我執,是法執。「十地位菩薩能知能斷也」,初地以上的菩薩叫法身菩薩,能知道住相,才能斷住相。

  「『異相』者,無明與住相和合」,越轉越粗,根本無明與住相無明和合起來。「轉彼淨心,至于此位」,轉動那清淨心,到異相第叁個位之上。「行相稍粗」,生相最微細,住相仍然細,到了異相,就稍微變粗了。「能發動身口」,能發動身業、口業。「貪瞋等別」,貪、瞋、癡是意業,所謂貪、瞋、癡、慢、疑。「等」,等于慢,等于疑,等于身、邊、邪、見、戒,一切的煩惱都屬于意業,但是各有差別。「故名異相」,「異」是差別,所以叫做異相。身業不是口業,口業不是身業,身口二業,也不是意業。意業呢?貪心不是瞋心,瞋心不是癡心,各有差別不同,所以叫做異相。因爲發動了身口二業,連意業各有差別不同,起了貪瞋癡等煩惱,所以異相稍粗。「叁賢位菩薩能知能斷也」,到了十住、十行、十回向叁賢位的菩薩,能知道異相,能斷異相。

  「『滅相』者,以無明力」,以根本無明之力。「轉彼淨心,至此後際」,轉動那清淨心,到了最後一個時間、最後一個邊際。「行相最粗」,異相行相稍粗,滅相行相最粗。「至此爲極,周盡之終,故名滅相。」滅是至極的意思,到了最極點,到了終點,叫做滅。譬如我們坐火車,到了終點站,叫做滅相。無明動清淨心,動到至極最粗的地方、最後的時間、最後的邊際,叫做滅相。到了滅相的時候,就變成一個凡夫,這是凡夫的相,清淨心完全不顯了。淨心滅覆不顯,叫滅相,這是我自己想的注解,清淨心轉到這裏,完全隱覆不顯,所以叫做滅相。「十信位菩薩能知能斷也」,十信位的菩薩,能知前念起惡,知道貪、瞋、癡起了惡念,他能停止,叫它後念不起,所以能知能斷。

  《會閱筆記》

  如凡夫人,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念令其不起,雖複名覺,即是不覺故。

  「凡夫」者,十信位人也。「覺知前念起惡」者,謂「十信」以前,廣造身口惡業而不覺知。今入信位,能知惡業,定招苦報,故言「覺知」也。此明覺于「滅相」義也。

  「能止後念令其不起」者,以前由不覺,常起身口惡業。今即覺故,能不造惡,止「滅相」也。

  「雖複名覺,即是不覺故」者,能知「滅相」,實是不善,故不造惡,名爲「雖覺」也。而猶不知「滅相」是夢,故雲不覺也。又者,此位但能止惡業,故雲「雖覺」,未覺煩惱(惑),故雲不覺也。

  「如凡夫人,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念令其不起。雖複名覺,即是不覺故。」解釋這段正文。「『凡夫』者,十信位人也。」這不是普通的一般凡夫,是已經學了佛法,要修行的凡夫,在十信位。「『覺知前念起惡』者,謂『十信』以前,廣造身口惡業而不覺知。今入信位,能知惡業」,他入了十信位,能知道心裏動了貪瞋癡,就是惡業,動了念,要發動身口,「定招苦報」,一定要招惡報。這是依著惑、業、苦叁字講的。你造了惡業,定招苦報。「故言『覺知』也」,他覺知造了惡業,一定招苦報,因果報應,決定不會錯誤。「此明覺于『滅相』義也」,正文沒有說滅相這個名詞。注解上解釋,十信位的菩薩能知滅相、能除滅相,所以他覺于滅相。

  「『能止後念令其不起』者,以前由不覺,常起身口惡業。今既覺故」,現今既然覺知,「能不造惡」,能止住身口二業,不去造惡業。「止『滅相』也」,滅相停止了。「『雖複名覺,即是不覺故』者」,他已經覺了,怎麼還叫不覺呢?「能知『滅相』,實是不善」,知道滅相不是善法,是惡法。「故不造惡」,所以才不造惡。「名爲『雖覺』也」,取名叫「雖覺」,雖然覺了,不是真實的覺。「而猶不知『滅相』是夢」,滅相根本是幻化不實的,等于作夢一樣,這個道理他不懂,覺事不覺理。「故雲不覺也」,所以叫做不覺。「又者,此位但能止惡業,故雲『雖覺』,未覺煩惱(惑),故雲不覺也。」又一種解釋,惑、業、苦,惑就是煩惱,他不覺煩惱,所以叫做不覺。第一種解釋,他覺了事相是惡,他不曉得在理性上講,惡業等于作夢,他覺事不覺理,雖名爲覺,還是叫不覺。第二種解釋,他覺了業,沒有覺惑,就是他能止住身口二業不造惡,但是心裏面貪、瞋、癡的煩惱,還沒有覺,所以叫做不覺。

  我們算不算十信位?算,我們算是初發信心,初信位。我們對于大乘佛法不反對,而且還順從,我們可以說生了信心,是初信位,身口二業覺知它惡,不能離開停止,不夠這個功夫,滅相還沒有除。所以《大乘起信論》上說十信位,最淺的功夫,是從第二信說起,一直到十信位爲止,他能停止後念令它不起,這叫大功夫。所以成佛很難,不是說說空話,一空一切空,就空掉了,你得真正空掉才能成佛。你先覺知前念起惡,能止後念不起,先用這功夫看看,談何容易!所以學佛法,一定要腳踏實地用功,切不可粗心大意。

  《會閱筆記》

  四覺和五十二位

  名字覺:(本覺、不覺)十信位。

  相似覺:(聲聞、緣覺)叁賢位:十住位、十行位、十回向位。

  分證覺:十地位、等覺位。

  究竟覺:佛位。

  把四覺和五十二位配一下。

  名字覺:叫做本覺,也叫做不覺。他有本覺之性,可是不覺,還是一個不覺的凡夫,是指十信位。

  相似覺:指聲聞、緣覺或叁賢位的菩薩。叁賢位:十住位、十行位、十回向位,都叫做相似覺。相似覺的正文還沒有講。

  分證覺:《大乘起信論》叫隨分覺,指十地位,加上等覺位。

  究竟覺:就是佛位。

  戌二、第二位(分四)

  亥初、能觀人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亥二、所觀相覺于念異,亥叁、辨觀利益念無異相。以舍粗分別執著相故,亥四、結觀分齊名相似覺。

  「戌二、第二位」,就是叁賢位,分四科。「亥初、能觀人」,先說能觀的人。「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初發意」,就是初發心,初發心的菩薩,是十住位的初住,叫發心住。「等」呢?等于下面九個住,再等于十行、十回向。總說這一句,就是叁賢位的菩薩,帶著前面二乘的觀智,就是我空的觀智。因爲叁賢位的菩薩破了我執,證得我空。二乘人,也是破了我執,證明我空,所以合起來說。「亥二、所觀相」,他所觀的相。「覺于念異」,「于」是虛字,把它作實字解,就作「知」字。「覺知念異」,覺知自己心念之中有異相。什麼異相?前面講過,就是身口意叁業各別不同,叫做異相,差別之相。「亥叁、辨觀利益」,辨明他觀想的利益。「念無異相」,這一切虛妄之法都沒有自體,等于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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