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示《雜阿含經》的經文重點:
一、《雜阿含經》卷四十叁,第1176經,世尊人間遊行至故國迦毗羅衛,于新講堂爲諸釋氏演說法要。初夜過後,仍令大目犍連爲比丘講解有漏、無漏法經。可以看到,比丘們在佛陀座下,過著非常單純而精勤的生活,因爲法喜猛利的緣故,所以即便是中夜(晚間十時至午夜兩點)這段時間才得休息,也顯得精神飽滿。
二、第1177經使用衆多譬喻,生動地說明,何爲離苦得樂?何爲自利利他?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經中已經出現“菩薩摩诃薩”的字眼,自己得到安樂境界後,還要極力的幫助他人。如果撇開部派思想的影響不談,本經或可見證,利他根性的菩薩行人,在佛陀時代就已出現。
叁、卷十一,第273經,有一位比丘獨自思維:我的本質是什麼?我的功用是什麼?我的成分是什麼?我所依的環境是什麼?于是請教世尊,世尊告知,你所思維的一系列“我”,簡單而言就是二法,即根門與境界。如果有人要舍此二法,另立他法,那只是“但有言說”而已,無法真實闡明其本質,徒增問者的疑惑,因爲那不是他體驗的境界,只是想象的戲論而已。
四、第276經,世尊慈悲地爲五百比丘尼說法,而後告諸比丘,自己年已老邁,不堪爲比丘尼說法,諸比丘僧應當繼續承擔起教授比丘尼的責任。
于此法師特別強調:依“八敬法”,比丘尼夏安居必須依比丘住,而且必須半月接受比丘教誡。佛門男性沙文主義者聲稱:大愛道等是依“八敬法”得戒,尼衆也應依八敬法,才能成爲比丘尼,但該經卻明白顯示:“八敬法”決非佛陀在大愛道未出家前,就已製訂出來的。例如:要求比丘分擔佛陀的教學重擔,來教授比丘尼,這已是在佛陀年老的時候,而那時比丘尼僧團早已成立。
法師以前就已逐條分析,爲比丘尼量身打造的“八敬法”,每一條都充滿了矛盾與錯誤,如今講解該經時,還是再一次提醒我們:該經又添加了一項“八敬法非佛說”的經證。
五、第280經,世尊告婆羅門長者,如果有人問:什麼樣的宗教人士應該恭敬、尊重、供養?如果這些人在六根面對六境時,不能離于欲貪渴求,內心就不寂靜,所行就會非法,這樣的人就不必恭敬、尊重、供養,因爲他們的作爲與未曾修行的凡夫一樣,毫無差別。反之,那些收攝根門、好樂獨住、近樂獨人、同禅思者,則值得尊重、供養。世尊其心平等,對于世人須不須要供養宗教人士,其標准是一致的。他並沒有指示:只有佛門修道人應予供養。
法師特別提示:“近樂獨人”中的“樂獨人”,是指人格獨立,好樂獨處的人。親近這種人的好處是,彼此之間不會相互黏著。這樣才能陶養成平穩的修道根性。修道並非從居住的地點來衡量,所以,不必然是住在深山才值得尊重,修道人有的可能“大隱于市”,並非住在寂靜處,才有“樂獨人”這樣的人格特質。再者,如果只是住寂靜處,因爲看不到好色、聽不到好聲的緣故才樂獨寂靜,這樣未免太經不起考驗了,並不符合“處相應教”的修學要領。
那麼,“收攝根門”是否艱難到必須是證得聖果的人才能做到呢?第281經就給了我們具體的回答。外道萦發目犍連到迦蘭陀竹園見世尊,世尊問他從何處來,萦發目犍連說:他剛從各種沙門、婆羅門、行腳僧聚會的講堂聞法而來。世尊再問:“你因爲什麼樣的福德利益,要去那裏聽法?”萦發目犍連說:“我爲了聽他們競相辯駁。”
佛告目犍連:“他們彼此相互破壞,你在其中莫衷一是,難以建立信心,這又怎麼會是福利呢?”萦發目犍連于是反問世尊:“你又是怎樣爲他人說法,令他們得到福利呢?修行的具體方法是什麼呢?”
世尊于是從修習“七覺分”開始,爲目犍連開示修行的次第。首先由“四念處”依其“念”修“念覺分”滿足,有了正念就能“擇法”,擇法清楚而得法之饒益,“精進”心就會生起,由此而生大法“喜”,心喜則“身輕安”,身輕安即入于“叁昧”(心一境性的“定覺支”),在叁昧中更明晰地照見“無常、無我”,而得不愛不憎而平等持心的“舍覺分”。
而“四念處”又要依憑“叁妙行”的修習才能獲得,亦即是要修戒法。再者“叁妙行”要如何修習,才能達到舉手投足、言說、心念都非常善妙的程度呢?佛告目犍連,關鍵就在六入處,要收攝根門,防非止惡。可見六入處是修行的基礎。
這番教誨,事實上也點出了:針對莫衷一是的論議,除非你修到具足擇法的能力,否則聽他們“競相辯駁”,那只是滿足了好奇感,卻無法得到法之饒益。萦發目犍連聆聽了這番教法,當下就于正法中遠塵離垢,得法眼淨。這時他已具足了簡擇異說的正見,不會再停留在聞其“競相辯駁”的層次了,因此信心笃定,而于正法律中出家修道。
在第282經中,世尊開示賢聖的修根法。世尊問來訪的青年郁多羅:“你的老師是如何教導你修習諸根的?”郁多羅說:“我的老師告訴我,要眼不觀色,耳不聽聲。”世尊說:“如果是這樣的話,盲者也在修習諸根,因爲他也眼不見色。”在場的阿難也說:“依你老師所言,聾者耳不聞聲,豈不亦在修習諸根!”于是世尊告訴阿難:郁多羅老師所教導的方式,不同于賢聖法律的無上修根。
阿難請世尊爲諸比丘開示賢聖的修根法,于是世尊開示:
1、對于可意色要修厭離,對于不可意色要修不厭離。
法師于此提醒,值得注意的是:不要對于不可意色避之唯恐不及。因爲在生活中,不可意色往往出現在貧窮、苦難、卑微的衆生身上,如果見到髒亂、聞到臭爛,就生起了厭離,試問這樣的人如何能幫助衆生?因此對可意觸生起欲貪、對不可意觸亟思厭棄,都立刻要以慚愧心加以對治,才不會放縱根門。這種心態,才是離于二邊而說于中道的“修根”之道。
2、在此基礎上修習舍覺分:可意、不可意俱舍,甚至厭不厭的情緒都再行超越,于此即可見其寂滅,得勝妙法。
答疑解惑
99.7.24
第二期《阿含經》研習營已于昨(23)日講畢七天課程,是日上午分組報告並頒發結業證書,以及般若獎、精進獎之獎品、獎狀。各組報告之後,昭慧法師作總回應,針對各組學員研讀《阿含經》的心得與問題,再作深細的分析。
第一組提問:六種慰勞法(六和敬)何以能使僧團和合?會不會高估了人性?如果沒有魅力型的領袖人物,會不會即便有製度,也未必能達到效果?
法師回答:這是個很好的問題。佛教講緣起,建構製度是希望透過製度來運作僧團。我們不要以爲,製度可以解決人性的所有問題,否則就不需要戒定慧叁學,只要訂一套規範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有了製度,人性未必不會出現問題;但是如果沒有製度,恐怕是會更糟的。良好的製度,可以讓人在安全感下,呈現出心性的光明面,慢慢培養出光明的人生態度。不好的製度,會抓緊人性的弱點。例如:有的製度增強人與人之間的疑忌和鬥爭,好讓上位者能鞏固自身的權力,讓團體在人際關系緊繃的情況下,得到統治者掌權的最大效應。這時,可能會激發出人性的陰暗、疑忌、不安全感,讓人性更加墮落。所以,好的製度未必能百分之百解決人性的問題,卻能從旁讓人在團體中,透過製度的保障與正向勉勵,來提升自己的生命品質與樂群態度。
魅力型的領袖,確實可以讓團體變得非常強大。有些人喜歡玩權柄的遊戲,高高在上,分給隨從者幾顆糖果,讓人如癡如醉地盲從于他;但並非所有魅力型領袖都雅好此道。有些人不喜歡用這樣的心術,但會善用特殊的人格感召力或道行來攝受大衆。
再者,領袖人物倘若正見夠強、斷事敏銳,修行方法正確而有效,那麼他會産生聚衆的效果,這是否可歸因于“魅力”?或許可說,是這些長處,使他産生了群衆“魅力”,這時“魅力”的出現,是果而不是因。在這種情況下,真正發揮效應的,就不能直接歸因于“魅力”了。
坦白地說,一個教團的興衰,當然和領導人的德行、智慧與能力有關。即使佛陀告訴弟子,在他涅槃後,要以波羅提木叉(製度規範)爲師,但是並非每個僧團都能毫無誤差地遵循波羅提木叉,大家對製度的體會和解釋也會有所落差,有時當事人會朝有利于己的方向去解釋波羅提木叉,有時也會導致製度精神的扭曲。
但一個團體倘若太過依賴魅力型人物,是會産生危機的,第一,團體中不可能源源不絕出現魅力型人物。佛陀不會看不到這個危機,所以才會不采用這種方式,而強調以波羅提木叉爲師,也就是以製度來規範並攝受大衆。第二,一旦要靠魅力型人物才能維系團體時,這個團體就會在魅力型人物的主觀意志下運作,于是成員逐漸讓理性繳械,他們會認爲:“跟著領袖走准沒有錯。”那時他們的判斷力就會被自我限縮了。這當中還牽涉一些很細膩的人性問題。
這次研習營中講了許多部《中阿含》裏的經典,都是以佛陀處理僧團事務的風格爲主體內容。佛陀是人格典範,姑且沿用“魅力”一詞來指聚衆能力,那麼佛陀也是一位超級的魅力型人物。到現在他的影響力依然強大。但是他斷诤事時,並不輕易運用大家對他的信賴,他還都是回到戒律的基本面,照著他自己所規範的滅诤程序運作。這是佛陀所展現的典範,我們一定要謹記在心。我自己領導僧團就很清楚,利用學生對你的信任是很簡單的,但你不能這樣做,這是爲圖一時的方便,將帶來一種不好的示範。
我有時出門回來後,發現有诤事需要等我處理,常向學衆開玩笑地說:“貓不在家,老鼠就作怪。”我從來不會陶陶然說:“看看,你們太需要我了!沒有我,你們還活得下去嗎?”我從來沒有這樣的想法,反而會質疑:“如果我死了,那你們怎麼辦?你們應該自己學習滅诤,一定要學習依律處理诤事,不能夠依賴我,等我回來才處理。”
有時同學向我投訴說:“某某不講理。”我馬上會問:“某某不講理,那其它在座的人在做什麼…
《以義饒益,長夜安樂──第二期《阿含經》研習營聞法劄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