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示《杂阿含经》的经文重点:
一、《杂阿含经》卷四十三,第1176经,世尊人间游行至故国迦毗罗卫,于新讲堂为诸释氏演说法要。初夜过后,仍令大目犍连为比丘讲解有漏、无漏法经。可以看到,比丘们在佛陀座下,过着非常单纯而精勤的生活,因为法喜猛利的缘故,所以即便是中夜(晚间十时至午夜两点)这段时间才得休息,也显得精神饱满。
二、第1177经使用众多譬喻,生动地说明,何为离苦得乐?何为自利利他?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经中已经出现“菩萨摩诃萨”的字眼,自己得到安乐境界后,还要极力的帮助他人。如果撇开部派思想的影响不谈,本经或可见证,利他根性的菩萨行人,在佛陀时代就已出现。
三、卷十一,第273经,有一位比丘独自思维:我的本质是什么?我的功用是什么?我的成分是什么?我所依的环境是什么?于是请教世尊,世尊告知,你所思维的一系列“我”,简单而言就是二法,即根门与境界。如果有人要舍此二法,另立他法,那只是“但有言说”而已,无法真实阐明其本质,徒增问者的疑惑,因为那不是他体验的境界,只是想象的戏论而已。
四、第276经,世尊慈悲地为五百比丘尼说法,而后告诸比丘,自己年已老迈,不堪为比丘尼说法,诸比丘僧应当继续承担起教授比丘尼的责任。
于此法师特别强调:依“八敬法”,比丘尼夏安居必须依比丘住,而且必须半月接受比丘教诫。佛门男性沙文主义者声称:大爱道等是依“八敬法”得戒,尼众也应依八敬法,才能成为比丘尼,但该经却明白显示:“八敬法”决非佛陀在大爱道未出家前,就已制订出来的。例如:要求比丘分担佛陀的教学重担,来教授比丘尼,这已是在佛陀年老的时候,而那时比丘尼僧团早已成立。
法师以前就已逐条分析,为比丘尼量身打造的“八敬法”,每一条都充满了矛盾与错误,如今讲解该经时,还是再一次提醒我们:该经又添加了一项“八敬法非佛说”的经证。
五、第280经,世尊告婆罗门长者,如果有人问:什么样的宗教人士应该恭敬、尊重、供养?如果这些人在六根面对六境时,不能离于欲贪渴求,内心就不寂静,所行就会非法,这样的人就不必恭敬、尊重、供养,因为他们的作为与未曾修行的凡夫一样,毫无差别。反之,那些收摄根门、好乐独住、近乐独人、同禅思者,则值得尊重、供养。世尊其心平等,对于世人须不须要供养宗教人士,其标准是一致的。他并没有指示:只有佛门修道人应予供养。
法师特别提示:“近乐独人”中的“乐独人”,是指人格独立,好乐独处的人。亲近这种人的好处是,彼此之间不会相互黏着。这样才能陶养成平稳的修道根性。修道并非从居住的地点来衡量,所以,不必然是住在深山才值得尊重,修道人有的可能“大隐于市”,并非住在寂静处,才有“乐独人”这样的人格特质。再者,如果只是住寂静处,因为看不到好色、听不到好声的缘故才乐独寂静,这样未免太经不起考验了,并不符合“处相应教”的修学要领。
那么,“收摄根门”是否艰难到必须是证得圣果的人才能做到呢?第281经就给了我们具体的回答。外道萦发目犍连到迦兰陀竹园见世尊,世尊问他从何处来,萦发目犍连说:他刚从各种沙门、婆罗门、行脚僧聚会的讲堂闻法而来。世尊再问:“你因为什么样的福德利益,要去那里听法?”萦发目犍连说:“我为了听他们竞相辩驳。”
佛告目犍连:“他们彼此相互破坏,你在其中莫衷一是,难以建立信心,这又怎么会是福利呢?”萦发目犍连于是反问世尊:“你又是怎样为他人说法,令他们得到福利呢?修行的具体方法是什么呢?”
世尊于是从修习“七觉分”开始,为目犍连开示修行的次第。首先由“四念处”依其“念”修“念觉分”满足,有了正念就能“择法”,择法清楚而得法之饶益,“精进”心就会生起,由此而生大法“喜”,心喜则“身轻安”,身轻安即入于“三昧”(心一境性的“定觉支”),在三昧中更明晰地照见“无常、无我”,而得不爱不憎而平等持心的“舍觉分”。
而“四念处”又要依凭“三妙行”的修习才能获得,亦即是要修戒法。再者“三妙行”要如何修习,才能达到举手投足、言说、心念都非常善妙的程度呢?佛告目犍连,关键就在六入处,要收摄根门,防非止恶。可见六入处是修行的基础。
这番教诲,事实上也点出了:针对莫衷一是的论议,除非你修到具足择法的能力,否则听他们“竞相辩驳”,那只是满足了好奇感,却无法得到法之饶益。萦发目犍连聆听了这番教法,当下就于正法中远尘离垢,得法眼净。这时他已具足了简择异说的正见,不会再停留在闻其“竞相辩驳”的层次了,因此信心笃定,而于正法律中出家修道。
在第282经中,世尊开示贤圣的修根法。世尊问来访的青年郁多罗:“你的老师是如何教导你修习诸根的?”郁多罗说:“我的老师告诉我,要眼不观色,耳不听声。”世尊说:“如果是这样的话,盲者也在修习诸根,因为他也眼不见色。”在场的阿难也说:“依你老师所言,聋者耳不闻声,岂不亦在修习诸根!”于是世尊告诉阿难:郁多罗老师所教导的方式,不同于贤圣法律的无上修根。
阿难请世尊为诸比丘开示贤圣的修根法,于是世尊开示:
1、对于可意色要修厌离,对于不可意色要修不厌离。
法师于此提醒,值得注意的是:不要对于不可意色避之唯恐不及。因为在生活中,不可意色往往出现在贫穷、苦难、卑微的众生身上,如果见到脏乱、闻到臭烂,就生起了厌离,试问这样的人如何能帮助众生?因此对可意触生起欲贪、对不可意触亟思厌弃,都立刻要以惭愧心加以对治,才不会放纵根门。这种心态,才是离于二边而说于中道的“修根”之道。
2、在此基础上修习舍觉分:可意、不可意俱舍,甚至厌不厌的情绪都再行超越,于此即可见其寂灭,得胜妙法。
答疑解惑
99.7.24
第二期《阿含经》研习营已于昨(23)日讲毕七天课程,是日上午分组报告并颁发结业证书,以及般若奖、精进奖之奖品、奖状。各组报告之后,昭慧法师作总回应,针对各组学员研读《阿含经》的心得与问题,再作深细的分析。
第一组提问:六种慰劳法(六和敬)何以能使僧团和合?会不会高估了人性?如果没有魅力型的领袖人物,会不会即便有制度,也未必能达到效果?
法师回答:这是个很好的问题。佛教讲缘起,建构制度是希望透过制度来运作僧团。我们不要以为,制度可以解决人性的所有问题,否则就不需要戒定慧三学,只要订一套规范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有了制度,人性未必不会出现问题;但是如果没有制度,恐怕是会更糟的。良好的制度,可以让人在安全感下,呈现出心性的光明面,慢慢培养出光明的人生态度。不好的制度,会抓紧人性的弱点。例如:有的制度增强人与人之间的疑忌和斗争,好让上位者能巩固自身的权力,让团体在人际关系紧绷的情况下,得到统治者掌权的最大效应。这时,可能会激发出人性的阴暗、疑忌、不安全感,让人性更加堕落。所以,好的制度未必能百分之百解决人性的问题,却能从旁让人在团体中,透过制度的保障与正向勉励,来提升自己的生命品质与乐群态度。
魅力型的领袖,确实可以让团体变得非常强大。有些人喜欢玩权柄的游戏,高高在上,分给随从者几颗糖果,让人如痴如醉地盲从于他;但并非所有魅力型领袖都雅好此道。有些人不喜欢用这样的心术,但会善用特殊的人格感召力或道行来摄受大众。
再者,领袖人物倘若正见够强、断事敏锐,修行方法正确而有效,那么他会产生聚众的效果,这是否可归因于“魅力”?或许可说,是这些长处,使他产生了群众“魅力”,这时“魅力”的出现,是果而不是因。在这种情况下,真正发挥效应的,就不能直接归因于“魅力”了。
坦白地说,一个教团的兴衰,当然和领导人的德行、智慧与能力有关。即使佛陀告诉弟子,在他涅槃后,要以波罗提木叉(制度规范)为师,但是并非每个僧团都能毫无误差地遵循波罗提木叉,大家对制度的体会和解释也会有所落差,有时当事人会朝有利于己的方向去解释波罗提木叉,有时也会导致制度精神的扭曲。
但一个团体倘若太过依赖魅力型人物,是会产生危机的,第一,团体中不可能源源不绝出现魅力型人物。佛陀不会看不到这个危机,所以才会不采用这种方式,而强调以波罗提木叉为师,也就是以制度来规范并摄受大众。第二,一旦要靠魅力型人物才能维系团体时,这个团体就会在魅力型人物的主观意志下运作,于是成员逐渐让理性缴械,他们会认为:“跟着领袖走准没有错。”那时他们的判断力就会被自我限缩了。这当中还牵涉一些很细腻的人性问题。
这次研习营中讲了许多部《中阿含》里的经典,都是以佛陀处理僧团事务的风格为主体内容。佛陀是人格典范,姑且沿用“魅力”一词来指聚众能力,那么佛陀也是一位超级的魅力型人物。到现在他的影响力依然强大。但是他断诤事时,并不轻易运用大家对他的信赖,他还都是回到戒律的基本面,照着他自己所规范的灭诤程序运作。这是佛陀所展现的典范,我们一定要谨记在心。我自己领导僧团就很清楚,利用学生对你的信任是很简单的,但你不能这样做,这是为图一时的方便,将带来一种不好的示范。
我有时出门回来后,发现有诤事需要等我处理,常向学众开玩笑地说:“猫不在家,老鼠就作怪。”我从来不会陶陶然说:“看看,你们太需要我了!没有我,你们还活得下去吗?”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想法,反而会质疑:“如果我死了,那你们怎么办?你们应该自己学习灭诤,一定要学习依律处理诤事,不能够依赖我,等我回来才处理。”
有时同学向我投诉说:“某某不讲理。”我马上会问:“某某不讲理,那其它在座的人在做什么…
《以义饶益,长夜安乐──第二期《阿含经》研习营闻法札记》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