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至摆明了他可不是世尊,世尊已经证道,所以不需再学,可是他还是凡夫,当然要以修学为重。于是断然离去。
弥酰去到彼处,便生三恶不善之念,无助之中还是想到世尊,于是回到世尊跟前求助。世尊不念弥酰之过,依然慈悲地告诉他:习五法可令心解脱。
法师提示:弥酰的事迹,浮现某些修道者的鲜活形象。为了自己的需要,可以弃师恩、亲情而不顾,头脑里充满了“我要、我要”,与俗人无异;修道只不过是将“要”的内容改变而已。因为要修道,所以其它可以不闻不问,周遭的同道、护法好像欠了他似的,有义务供养资具以成就他的需要,却从不想照顾他人的感觉和需要。
不能护念众生已是冷漠无情,弥酰甚至连承侍佛陀都没有殷重心,自私习气是非常顽强的。须知慈悲心与感恩心,是生命强大的自我护卫,少了慈悲心与感恩心,等到安静独处时,恶念当然容易滋生。弥酰一心逃避照顾佛陀的责任,以为这样才能专心修行,岂知身边少了善知识的随机教诲,顽强的习气是不容易得到矫治的。由本经故事亦可理解,何以佛陀会说:“满梵行者,所谓善知识”——有善知识的提携教诲,就可圆满梵行。
接着进入《杂阿含经》的进度:《杂阿含经》第250经,辩才第一的摩诃拘郗罗往舍利弗处论法,问舍利弗:到底是眼系色还是色系眼?舍利弗回答:“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中间欲贪,是其系也。”既不是感官绑住了境界,也不是境界绑住了感官,是因为中间有欲贪,牢牢地绑住了感官与境界。如同黑、白二牛共负一轭,不是黑牛系白牛,也不是白牛系黑牛,绑住它们的是中间的轭。舍利弗以喻合法,令拘郗罗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法师提示道:如果真的是感官与境界互相绑住,佛陀就不会教人建立修行而断尽众苦。因为感官与境界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存在就可能会遇,假设会遇而就必然系缚,修行将徒劳无功,解脱也不可能成就。因此,圣者与凡夫的区别,不在于感官对境界不看不听,而在于虽依感官而见闻觉知于其境界,却能不起欲贪。
法师要学众常常忆念本经的法义在“心”。因为我们在待人接物的过程中,是依六根在面对六境,惯性反应通常是:“因为对方如此,所以我亦如此。”例如:“对方邪恶,因为对方的邪恶触恼了我,所以我很生气。”这瞋恼,其实还是欲贪系缚的心理机转——既然贪染顺境,当然厌恶逆境。犹有甚者,有些修行人很容易看见他人的不好,别人还未必触恼到他,内心已因看对方不顺眼,而生起极大的瞋恼。这依然是一种欲贪——对顺境的掌控欲很强,希望对方如其所愿而呈现。
反之,恋着某个对象也是如此,不要说:“是她的美色勾引了我。”那还是落入“黑牛系白牛”的思维模式。其实是因为眼根缘对美人境相时,用欲贪将眼根与对方的容貌系缚在一起了。所以我们要常常在起心动念上生起警惕心,不要动不动就将过错归因到某个境相。
但法师还是审慎地提醒我们:这样的观照,并不意味着,在与人事物相处时,可以没有伦理判断与正义感。其实,面对对方的邪恶境相,而能克服“自我保护”的鸵鸟心态,敢于制止对方为恶,那依然是“超越欲贪”的一种心性锻练。
第252经,优波先那被毒蛇所伤,在生死的关键时刻没有哀愁、恐惧,虽然知道身体即将败坏,但因为远离了我、我所,所以面色如常,而且首先想到的,竟然不是自己行将死亡的危急处境,而是环境卫生与他人善后的方便。他要求在一旁禅坐的舍利弗,将他扶出洞窟,以免朽坏的身体染污了洞窟地板,让人很难收拾善后。舍利弗赞叹优波先那“善修八圣道,如出火烧宅,临死无忧悔。”尔后往诣佛所,禀告世尊,世尊告诉舍利弗,优波先那当时如果诵慈心偈,就不会被毒蛇咬到。因此佛陀将偈传授舍利弗。
法师提示:世人遇毒物往往必欲除之而后快,但圣者反倒是以“内去三毒”为重点。散发慈心,自不容易招感外毒。因此慈心是面对险恶世间,最好的生命护慰。至于毒蛇会咬到优波先那,并非优波先那犹有三毒未除,而是毒蛇的瞋习猛剧,骤落时的惊惧充斥其心,因此无从感受对方的善意或恶意,第一念就是先下手为强,咬了下去。佛说诵习慈心偈可以妨治毒蛇,与其说是偈颂具有某种神秘力量,不如说是慈心生起的充沛力量使然。原来此一偈颂的内容都与慈悲有关。在读诵此偈的当下,慈悲心自然会顺着诗句的导引而萌生,这时当已远离了内三毒,与毒不相应,因此不易招感外毒。法师一并说明:佛陀一向反对咒术,但本经却是原始佛教经典中,唯一出现的咒语。想来念咒防蛇竟可生效,原理应该也与慈心偈相同。
断诤事要依七灭诤法
99.7.22
本日,法师改以《杂阿含经》佛与出家弟子互动的一则经文来作开场白:
卷三十八,第1075经,陀婆摩罗子执掌众僧饮食、床座的分配,有慈地比丘不满随次差请的饮食,认为陀婆摩罗子数次故意以粗食分给自己,内心生起极大的嗔恼,想要报复他,于是指使自己的妹妹蜜多罗比丘尼到世尊处,状告陀婆摩罗子,说他与蜜多罗比丘尼犯不净行。虽然蜜多罗比丘尼心不乐意,但碍于哥哥“若不从则断绝亲情”的威胁,只好应诺。尔后兄妹二人次第到世尊处,举发陀婆摩罗子与蜜多罗比丘尼犯了淫行。
在解读的过程中,法师详细分析世尊处理诤事的流程,生动而详细地演绎了操作灭诤法的具体方式和技巧:
世尊依七灭诤法的程序,先问陀婆摩罗子:“你有听到吗?你现在要怎么做?”陀婆摩罗子回答说:“世尊你是知道的。”世尊有三明六通,当然可以透过神通力来知道事实真相,但这样的处理方式是不符合灭诤程序的。任何一位主席在断诤事时,双方都要在场(现前毗尼)而各自表述(自言治),其中一方不能单方面说:“主席你是知道我的。”即使主席真的知道,但也不能违背公平原则,在双方不“自言”(自我表述)的情况下,做诤事的处断。故而世尊令其忆念,看记忆中有没有这件事(忆念毗尼)。陀婆摩罗子于是在忆念后笃定地说“没有此事”。
然而慈地比丘兄妹却言之凿凿,这件诤事到底要如何处置呢?为了训练其它比丘断诤事的能力,世尊将后续“觅罪相”的手续交给僧团处理,并且慈悲地将这些灭诤要领指示比丘:对陀婆摩罗子比丘要行“忆念毗尼”(让他忆念是否真有犯行),对蜜多罗比丘尼要依“自言治”(让她自己讲出真相),对慈地比丘要妥善的劝谏、诃责并且询问他:有什么因缘?在什么地点?见到二人行非梵行(觅罪相)。在严密的灭诤程序进行之下,慈地比丘终于如实供出了事实的真相。显然地,他将要为“无根波罗夷谤”清净比丘的一系列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藉此故事,法师再三强调:处断僧事的主席(即羯磨主),必须具备不“爱、恚、怖、痴”的德行,不可对当事者有所偏爱(不爱),不可对看不顺眼的人或曾受恶待的人,挟带瞋恼或怨恨(不恚)来进行断事,不可害怕对方会因自己的处断而挟怨报复、也不可因惧犯众怒而不敢主持正义(不怖),不会因愚痴而不明事理(不痴)。而且要“知法、非法,知律、非律”,亦即对于法与律的精神非常娴熟,内容非常清楚。如此严谨断事,才能令大众信服,从经中也可以看到,佛陀自己就是这样的表率,他从不依自己在弟子心目中的无上权威,而对案例作出自由心证,甚至也不以神通能力来宣告事实真相,而是身先表率,用七灭诤法的程序正义来决断诤事,因为只有这样,不诉诸个人权威,不诉诸神秘经验,才是一般比丘都可采用的正常道。
每日一经的事例作完分析后,开始进入本日“处相应教”的宣讲。从《杂阿含经》卷九,第255经、253经中可以看到,鲁酰遮婆罗门以及婆罗门尼,他们虽是婆罗门,却都在长期供养、照顾一些比丘,从当今跨宗教的角度来看,为什么他们可以这样做?原来,在当时固然有些心胸狭隘的婆罗门,难免对佛陀与比丘有所敌视,但大体而言,佛教出现在印度,不太被视作与其它宗教对立、较劲的宗教。印度社会只是将它看作圣者应世,带领修道者迈向解脱之途,而这些修道者在世间逐渐受到尊敬,所以这些婆罗门,不见得会用“宗教对立”的概念来看待佛陀与比丘们。
卷四十三,第1168经,佛陀用力士捶打麦粒而成粉末的比喻,形容六根在接触境界时,就如同六个力士不断捶打麦粒一般。因为六根在面对境界时,会很本能地认定哪些是我与我所,这就宛如将麦粒捶打粉碎一般,在主观偏执下,让境界面目全非。一旦经过“是我”或“是我所”的判断,这就称为“动摇”,即是我、我所见“捶打”的后果。这种动摇表现为:希望自己永续存在,乃至于对色、无色界、想与无想、非想非无想之我与我所的渴盼。所以,但凡把六根门头综合呈现的生命现象当着是我,把依于六根所缘的某些事物视作我所,就会形成宛若“力士捶打麦粒”的现象,这种动摇,如同病、痈、刺、杀。因此能正观察动摇故苦(无常故),就能得不动摇心住(无我、我所),系念在知其生时生、灭时灭的正知中。
第1172经,是有名的毒蛇喻经,竹箱有四毒蛇,譬喻我们的色身,以粗鄙的四大组合而成,又用秽恶的食物来长养它,意味着四大是无常变幻的。后面的五怨贼,就像五取蕴一般,六根门头对它的爱,就是内六贼,空村如同六根齐张而不设防,它是容易腐朽、不实的。空村外的群贼,譬喻为外六入处,即六根所见的可意或不可意色。而欲望就像大流水般奔腾而去,要渡过这些爱欲之河,必须使用八正道为船筏,用精进力渡过欲河,就可抵达彼岸而享受林泉安稳之乐。
法师提示:印顺导师的《成佛之道》偈颂:“丘井空聚落,朽故寂无人,彼岸林泉乐,礼法离欲尊”,这则譬喻的出处,应即是源自本经。
收摄根门是生活中的日课
99.7.23
本日,法师提…
《以义饶益,长夜安乐──第二期《阿含经》研习营闻法札记》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