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種臨場感受,不只是身力、財力的付出,更重要的是,布施者本身也由此而更體現了生命意義與生命價值。
原來,宗教最能禀于慈悲濟世的教義,于落後國家或是災區施行種種赒濟。但是十八世紀以來,一些宗教的殖民地慈善事業,幾無例外的挾帶著傳教的目的,也確實讓諸多殖民地人民抛棄了傳統信仰,改奉西方宗教。這種做法,往往引生當地人民文化認同的危機感,從而對異教慈善行爲視同“入侵”而排拒之。例如:2001年1月26日印度發生芮氏7.8級地震,死亡人數可能高達十萬,這種情形,原本亟需各界援助,但它堅拒西方宗教團體進入印度赈災。
印尼慈濟人以一個華人佛教團體,在印尼這個全世界最大的伊斯蘭教國家赈災濟世時,恪遵慈濟原則,不以慈善爲手段來趁機傳教,反而還在大愛村爲居民建設清真寺,以便伊斯蘭占大多數的大愛村居民,擁有幸福的宗教生活。這種尊重本地人民宗教認同的寬廣心量,正是佛法“無我”智慧的實踐,業已産生了化解宗教隔閡的钜大成果。
這些華裔慈濟人的貢獻,對印華社會與馬來人族群的和解,實具足指標性的意義。原來,叁百多年前,一萬多名華人在紅溪河畔被馬來人殺害,血流染紅了溪河,河流以此得名。1998年的排華暴動中,許多華裔基督徒被殺害,基督教堂被破壞。印尼華人與馬來人之間的種族矛盾,迄未得解。然而在叁百多年之後,慈濟的無私大愛,卻爲種族仇恨的陰霾,射入了一道陽光,無形中化解了昔日來自種族、宗教、貧富階級等等差異所導致的藩籬隔膜與血腥沖突。
雖說這是印尼慈濟人“在地赈災濟貧”的成效,但我們依然要說,沒有臺灣佛教的證嚴法師,就沒有慈濟志業;全球慈濟人精神上的大家庭,就在臺灣的後花園——靜思精舍。這可說是當代“人間佛教”立足臺灣而關懷世界的一大貢獻。
六、“人間佛教”的外部挑戰
“人間佛教”的發展,當然面臨著許許多多的挑戰。例如:社會固然對慈濟有高度好評,但志業龐大而募款能力極強的慈濟,依然會承受到“過度吸納社福資源”的指責;至于網路上普遍流傳的惡毒謠言,他們也是百口莫辯。
最令人感慨的,是2002年發生的“慈濟一攤血”事件。1966年,在花蓮縣鳳林鎮某診所,有豐濱鄉阿美族原住民産婦陳秋吟因繳不出保證金,而被絕望地擡了回去,死在歸途。她在診所地板上所流下的一攤血,觸動了證嚴法師悲天憫人的情懷。法師因此曆經千辛萬苦,逐漸創立了濟度衆生苦難的慈濟功德會與慈濟醫療志業。爭奈有媒體記者不慎將診所名字寫了出來,引發醫師家屬的強烈不滿。他們于是召開記者會,全盤否認此一事實,並對證嚴法師提起民、刑訴訟,甚至不惜铤而走險,竊取慈濟網站的內部資料。很巧合的是,那段時日,網站上不斷出現各種謠言與辱罵,將證嚴法師汙名化成了一個造謠生事的邪惡尼師。
以高道德標准自我期許的慈濟團隊,濟度苦難是它的看家本領,但是對“製惡”一途,則因護念當事人(診所老醫師)之一念善心,而不免自縛手腳,一籌莫展。好在當年長途扛擡陳秋吟就醫的唯一幸存原住民陳文謙老先生,以及其他亡者親屬(妹妹、媳婦),在長期纏訟的最後時刻被查訪到了,他們慨允挺身而出,見證了當年血淚交織的一段原住民醫療史頁。而弘誓學團與現代禅教團也站了出來,爲證嚴法師在媒體上掰回了一份公道,因此讓醫師家屬的氣焰稍歇。[20]
許多媒體與民衆(乃至是承審法官),起先受到醫師家屬信誓旦旦的影響,對“一攤血”這段往事之真實性,竟然有所質疑。經過前述各方努力之後,社會各界方才轉趨信任、同情,並支持證嚴法師。即使如此,民事庭的法官依然判證嚴法師敗訴,出現這樣荒謬的判決結果,一時讓輿論嘩然。
回顧當日,無論是法官也好,旁觀的民衆也好,一遇到他們心目中宛如“聖人”般的宗教人士,立刻淪喪了訴諸“公正”的能力,幾近鄉願地要求受害當事人,只能選擇“退讓”一途。在此氛圍之下,證嚴法師一身吞下了所有委屈,放棄了上訴的權利。
顯然,“人間佛教”的教團與個人,面對來自社會陰暗角落所射出的妒恨之箭,是否只能扮演一個社會所期許的“聖人”角色?一味退讓,是否反會助長更多的罪惡?但像筆者這樣硬碰硬以製止罪惡,是否又會升高彼此的對立與仇恨?這都是“人間佛教”面對類似個案之時,所需深思熟慮的外部挑戰。
七、“人間佛教”的政教份際
(一)“嚴土熟生”與政教互動
“人間佛教”強調“嚴淨佛土,成熟有情”[21]的大乘理想,並積極從事社會關懷,它關切的不只是教內事務,而已廣及生態環境與“衆人之事”。然則無論其主觀意願是否樂意與政治交涉,但它與“管理衆人之事”的政治力量,實不可能毫無交集。因此,“人間佛教”應如何定位其政教份際?這又是一項“人間佛教”所面臨的重大挑戰。
筆者過往曾發表過許多篇論文與時論,認爲過度標榜“中立”與“超然”,不是最好的方法,這會讓惡劣政客有恃無恐地推出傷害佛教或傷害衆生的法律與政策。因此佛教應站在“佛教主體性”的立場,本諸“護教”與“護生”原則,在“不競逐政治權力”的前提下,介入公共領域。相關論述極多,不勞在此一一贅引。
在本節中,筆者擬簡要回顧臺灣佛教之政教關系,以及筆者有關“佛教主體性”政教互動的經驗談。這又可分爲“護教”與“護生”的兩大主題,前者是佛教爲自己而爭取公平的待遇,後者是佛教爲衆生而爭取公正或仁慈的政策。兩者都將佛教的人間性,從“精神領域”擴及到“公共領域”。
從日據時代到國民黨主政時代,由“南瀛佛教會”到“中國佛教會”,政治力量一向是透過全國性佛教會的白手套,用以掌控宗教力量。佛教會雖是一個“由下而上”所形成的松散組織,沒有法定公權力,但卻可以透過教會領袖對政治人物的影響力來控管佛教。因此解嚴以前,舉凡擬議“成立全國性佛教社團法人”的方案,一定會被教會聯合政治力量“封殺出局”。而教會領袖“忠黨愛國”,黨國不分,也引起了在野人士的強烈反彈,時有“攀附權貴”、“政治和尚”之類令人難堪的譏評,出現于媒體評論與學者清議。
解嚴以後,“人民團體法”終于修法,允許成立兩個以上同性質的全國性法人,于是,佛光會、慈濟功德會、法鼓山、中華佛寺協會等等,一個一個成立了全國性的社團法人。政治大環境改變了,這對臺灣佛教(特別是“人間佛教”)的蓬勃生機與多元發展,無疑是一股清新的助力。
(二)慈善救濟與社會運動
但是在政教關系方面,臺灣佛教(即使是入世濟民的“人間佛教”)省思的深度與廣度依然不足。“人間佛教”的團隊從事慈善救濟且績效卓著,這點殆無疑義。然而臺灣在民主化過程中,很多苦難的發生,並非靠慈善救濟就能解決,它們可能源自政策或是法律的不周全乃至嚴重錯誤,這又牽扯出“金權政治”的問題。
既然官商利益相與結合的力量如此強大,勢必要成立NGO(非政府組織)的社會運動團體,結合強大民意,用以監督議會問政與官僚施政的品質,抵製利益團體的政治影響力,並促成較有益于弱勢衆生與生態環境的法律與政策。在這方面,由于佛教徒習慣了“政治挂帥”的思考模式,爲了避免贻致“幹預政治”之譏,大都標榜“中立”與“超然”,不願運用社會運動的手法,矯治政策與法律的偏鋒。
然而“人間佛教”既然以“建設人間淨土、救度苦難有情”作爲職志,面對弱勢群衆與苦難生靈,以及遭到嚴重破壞的生態環境,如果明知這是源自錯誤的法律與政策,“人間佛教”豈能自外于政治?許多苦難來自罪惡,但佛教中人卻往往只想挽救苦難,不願從根源切斷罪惡,這是“人間佛教”無容閃避的社會質疑。
因此筆者認爲,當代臺灣“人間佛教”,還須要以更積極的作爲,來面對政教關系。宗教可以基于教義的反省而關懷弱勢,進而要求改善不良的政策與法律。但這純屬政策面與法律面的訴求,宗教實不宜介入“權力爭奪”或“權力分贓”的遊戲。因此,筆者並不贊同佛教徒另組政黨,不贊同佛教團體拉擡特定政黨,也不贊同出家人參選民代、任職官員。
由于社會運動面對的往往是罪惡,包括政策的罪惡、法律的罪惡、人性的罪惡、政商微妙勾結的罪惡,以及意識形態的罪惡,而一般佛弟子所期待的,又是和諧而非充滿張力的生活。所以即使是慈悲爲懷,他們也甯願面對苦難,因爲那比較沒有爭議,而且廁身于救難行列,讓他們會有較大的成就感。但是一旦面對罪惡(而且是他人或集團的罪惡),經常可能要面對被報複、被反撲、被懲戒的後果,最起碼他們會身心勞苦。因此在臺灣,社會運動迄今猶非“人間佛教”的主流,主要是包括傳道法師、筆者、性廣法師與傳法法師在內的出家人,以及幾個屈指可數的佛教團體(如“關懷生命協會”)在推動它。
再者,近年來統獨、藍綠陣營[22]的鬥爭益形惡化,各方政客爲了勝選,一次又一次在選舉過程中,使用極盡煽情能事的攻防手法,激起了群衆盛大的政治熱情,但也不幸導致族群嚴重撕裂,這使得黨同伐異,“只問立場而不問是非”的情形相當普遍。
“人間佛教”在教理的反省過程中,不難跳出將統獨、藍綠絕對化的意識形態,筆者早在1995年撰寫《佛教倫理學》一書時,即已看到這種意識形態對立的嚴重性,因此闡述“依于佛法反思而超越意識形態”的看法雲:
“真正的緣起論者必然以民主的態度包容各方面的異見——包括政治、宗教或其他方面…
《當代臺灣“人間佛教”發展之回顧與前瞻(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