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實有異熟因體
諸行無常,刹那生滅,有情所造的異熟因(業力),刹那即成爲過去;雖然已成爲過去,但依然隨逐有情,相續不斷,因緣會遇時,仍會引發果報。這能引發果報的異熟因,是否有實在自體呢?
有部是叁世實有論者,以叁世實有的學理來說:在未感果報前或感果報後的異熟因,或感得的異熟果等,都有實在自體(大正27.96中)。如論主說:叁世諸法,因性果性,隨其所應,次第安立。體實恒有,無增無減;但依作用,說有說無。(大正27.395下--396上)有部論師認爲:諸法自體,是恒住自性,叁世一如,在法體現起的作用起滅上,說有說無。法體恒有,不增不減;而在因緣和合下,從體上現起的作用,才是有生有滅的。這樣,作用從屬于自體,是自體的顯現,故而都是叁世實有5。因爲“體實恒有,無增無減”,故諸法未生以前,已經有了;滅入成爲過去,還是存在。所以,異熟因果也是叁世實有的,都有實在自體。
分別說部系的飲光部則認爲:“諸異熟因,果若未熟,其體恒有;彼果熟已,其體便壞”;“猶如種子,芽若未生,其體恒有;芽生便壞。諸異熟因,亦複如是。”(大正27.96中)這是說,異熟因在未感果報以前,是有實在自體的;若感果後,就沒有實在自體了。如世間的種子,未發芽前,是有實體的種子,發芽後,種體就壞了。如此,我們造作的業力(異熟因),在未感得果報前,是永遠存在的實體,且具有發芽感果的力量;一旦感果後,就沒有實在自體,也沒有發芽感果的力量了。
飲光部是屬于分別說系分流出來的學派,分別說部是過未無體論者6,然飲光部說“諸異熟因,果若未熟,其體恒有;彼果熟已,其體便壞”,顯然已是“現在法有,過去一分是有”說。又,據南傳《論事》記載:迦葉遺部(即飲光部)主張過去一分是有,又說未來一分也是有(南傳57.201--206)。“過去一分是有”,是就尚未感果的異熟因說,同于北傳。至于“未來一分是有”,何者爲有,何者爲沒有呢?《論事》中只說:〔飲光部主張〕未來當生的法,此等是有,未來不當生的法,此等是沒有。因此,未來一分是有,一分是沒有(南傳57.204--206)。如此,飲光部的說法,不僅和分別說部系的教理不合,也不同于叁世實有論,是一種很特殊的學說了。至于業力未感果前,是存在而實有,這存在而不失的業力,怎樣和有情身心相續發生連系,未見飲光部進一步說明的資料,故不得而知。
(叁)諸有學法有異熟果
飲光部說:“諸有學法有異熟果”(大正49.17中)。針對此點,窺基法師的《異部宗輪論述記》,作兩種解說:
一、即無漏不招有漏果,但前引後等流果等變異而熟,名有異熟果。此異熟果,體實無漏。薩婆多等不許名異熟故。二雲、即感有果,如初二果,未離欲界,所有無漏感欲界果,不還感上界類。此應知:以煩惱未盡,無漏未圓故。(《異部宗輪論述記》,卍續83.465上--中)
第一解,是說無漏法是不能招感有漏異熟果的,之所以說名爲異熟果者,是約等流果說。亦即由前念的無漏(因),引生後念的無漏(果);後念的無漏果,由前念的無漏因“變異而熟”來,故假說爲“異熟果”。事實上,是由前念無漏引生後念無漏“等流果”的。第二解,是說無漏法也可感果。如初果、二果聖者,雖然已得初、二果應得的無漏法,但欲界的煩惱尚未斷盡(初果斷見道八十八使——我見、戒禁取、疑叁結,二果斷欲界修道五、六品結),所以還會感欲界的異熟果。而叁果聖者,雖然斷盡了欲界的修道煩惱(斷欲界修道九品結),但是上界(色、無色界)的煩惱未斷盡,所以還會感生上界的異熟果。
由此可知:飲光部“諸有學法有異熟果”,一是專就無漏法引生無漏的“等流果”說,這並非有部所定義的“異熟果”。二是專就有學聖者的無漏法感異熟果說,如初、二果聖者感生欲界的異熟果,叁果聖者感生色、無色界的異熟果。如前文所說:有部論師以爲“無漏法無異熟”,二部所說顯然不同。
二、業力的攝屬
有情行爲造作後,當下遺留下來的業力,刹那即成爲過去。既已成爲過去,業力如何和有情身心構成關系?探究業力的攝屬問題,即就業力和有情身心相續的關系而談。在諸法的五種自性(色、心、心所、不相應行、無爲法)中,業力隸屬于那一類別的法所攝呢?在學派中,這是诤議性的問題。如《大毗婆沙論》說:譬喻者主張:“離思無異熟因,離受無異熟果”(大正27.96上),“身、語、意業,皆是一思”(587上);大衆部主張:“唯心、心所,有異熟因及異熟果”(96上);化地部末宗說:“業實是思,無身語業”(大正49.17上);有部論師則認
爲:異熟因及異熟果,“俱通五蘊”,“亦通諸色、不相應行”(96上--中),“思體外,別有身語二業自性”(587上)。另外,有說:“唯心、心所,及諸色法,有異熟因及異熟果”(大正27.96中),以及有外道執:“所造善惡業,無苦樂果”(96中)等。歸納衆說,大致可分爲二:一、業力是心心所法說,二、業力通于五蘊說。以下依次介紹。
(一)業力是心心所法說
據印公導師的研究:譬喻者說“離思無異熟因,離受無異熟果”,“身語意業,皆是一思”,是把業力建立在心法上來說。如《俱舍論》說:“前加行起思惟思:“我當應爲如是如是所應作事。”名爲思業。既思惟已,起作事思,隨前所思作所作事,動身發語,名思已業”(大正29.68下)。這是說:“考慮、決定時的“思維思”,是意業。因“思維思”而引起的“作事思”,能發動身體的運動,言語的诠辨。這動身發語的“作事思”,是身業與語業。身體的運動與言語的诠表,只是思業作事所依的工具”(《唯識學探源》,p.148)。大衆部說“唯心心所,
有異熟因及異熟果”,是把招感異熟果的業因,規定爲“心心所”的功能。化地部末宗“業實是思,無身語業”,是以思心所爲身語意叁業之體。這和譬喻者的“身語意業,皆是一思”相同,都把業力建立于心所上。如此,譬喻者、大衆部,以及化地部末宗,可說都是把有情的業果相續建立在心心所法上的學派7。
(二)業力通五蘊說
有部論師說:異熟因及異熟果,“俱通五蘊”,“亦通諸色、不相應行”,“思體外,別有身語二業自性”。這是說,並不是只有思業及身語業感果,有情作業時,俱起的一切法——色、心、心所、不相應行,都是異熟因,都能招感異熟果報。何以色等諸法都是招感果報的業因(異熟因)呢?《婆沙論》主的解說是:
一、諸心、心所是異熟因:論主說:“諸心心所法,受異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此心、心所法,與彼異熟爲異熟因”(大正27.96中)。此中,“諸心、心所”,是指一切不善、善的有漏心心所法,這也涵攝其隨轉色、不相應行法,因爲它們與心心所法構成同一異熟果。“異熟色”,是色蘊,即眼等五根,以及色、香、味、觸。“心”,是識蘊,即眼等六識。“心所法”,是受、想、思叁蘊。“心不相應行”,是行蘊,即命根、衆同分等。所以,異熟因及異熟果“俱通五蘊”(大正27.96中)。
二、色法是異熟因:論主說:“諸身語業,受異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此身語業,與彼異熟爲異熟因”(大正27.96中)。此身語業,指善、不善表業,及依表業所生的無表,不隨心轉身語二業。在論主意中,作爲異熟因的色法,乃是指善、不善的身語動作(表色),以及造作留下來的業力(無表色)。
叁、不相應行是異熟因:論主說:“諸心不相應行,受異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此心不相應行,與彼異熟爲異熟因”(大正27.96下)。心不相應行,指無想定、滅盡定、一切善不善有漏得,及彼隨轉生〔住異滅〕等諸相。它不屬于色法,也不屬于心法,所以獨立一類,稱爲不相應行法8。譬喻師認爲不相應行法沒有實體;而有部論師則認爲它有實體(730中),且無想定、滅盡定、一切不善、善有漏得,及彼隨轉生〔住、異、滅〕等諸相,都能招感異熟果報(96下--97中)。
從上來的說明,可知有部論師認爲:並非只有思業或身語業感果而已,就是在作業時俱起的一切法、一切作用,都是可以感果的。亦即:能引發異熟果報的業,是通于色(身語業)心、心所、不相應行等五蘊的。雖然如是,有部的業力說,仍偏重于色法——無表色。何以故?有部認爲:身口意叁業中,意業是思心所。由于思心所的推動,表顯于身口的行爲造作(表業);在此行爲造作的當下,即種下一種潛在的功能——無表色。這無表色,就是業力,是無見無對的“法處所攝色”。由此,部派佛教的業力說,如譬喻師、大衆部等,把業因建立在心心所法上,有部則說是“隨心轉”(大正29.68下)的無表色——色法。
把業因業果建立在心心所法上,在部派佛教中,是很有特色的。如印公導師在《唯識學探源》說:“把業因業果歸結到心上,實在是唯識思想的一個重要開展”9。然而,不管業力是心法或是無表色——色法,都有學理上的困境。這個問題,留待下一節繼續討論。此處,再探討《異部宗輪論》中和異熟果有關的叁個問題。
(叁)與異熟果相關的問題
一、大衆部等四部末宗說:“業與異熟,有俱時轉”(大正49.16上)。這是關于“因果是同時還是異時”的問題。一般來說,有情現在造作的行爲,當下引生潛在的動能(業力),未來當感得果報,因果是異時的。且業已謝滅而感異熟果,此業必是在過去世,所以,業力感得異熟果,因果必不同時。然大衆部末宗則認爲:過去造作的業,招感今生的果報,…
《讀《大毗婆沙論》劄記 論師的業力觀(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