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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典中的傑出女中丈夫——以根本說一切有部毗那耶廣律爲主

  佛典中的傑出女中丈夫——以根本說一切有部毗那耶廣律爲主

  釋悟殷

  二千多年前的印度,女性在社會上的地位走相當低微的。即使是在打破種姓製度,創導四姓平等的佛門中,女性的出家,仍是經過一番艱辛的奮鬥。在佛姨母摩诃波閣波提的帶領下,不畏艱辛,一村又一村,一城又一城的追隨世尊,一次又一次的請求世尊,准許女衆于佛法中出家修學,都被世尊嚴辭拒絕。摩诃波閡波提等並不死心,雖然經過長途跋涉,腳破血流,塵土坌身,出家的念頭,更是與日彌堅。一次次挫而不餒,疲而不懈的求法精神,打動了阿難尊者,主動的爲女衆求情。經阿難再叁善巧的勸請,女衆始得以在佛法律中,剃發染衣,一償出家修學之願(大正廿四·叁五O) 。

  在大男人主義的國土裏,女衆可以正式出家了。然在人權不張的時代,弱勢團體總是讓人欺淩,被人歧視,女衆亦不例外。在律典中,每每記載著女性被欺淩,被侮辱的事緣。女性所受的苦難是一言難盡,卻很少人能爲之抱屈,更甬說伸張正義了,更甚者,竟被冠以因女衆出家:

  “損壞正法,不得久住,

  速當滅盡” (注一 )之罪嫌,連同情女衆,勸請世尊慈允女衆出家的阿難尊者,亦常遭受指責:

  “是具壽阿難陀作斯過失

  ,強請世尊令如是等惡行

  女類出家近圓。” (注二)

  此項指責,持續到世尊入滅,王舍城結集會上,還被舉過一番:

  “汝知世尊不許女人,性懷恒谄而求出家。” (注叁)

  所幸當時有不少不讓須眉的女中丈夫,勤奮向上,專心修學,在聞、思、修、證中,有傑出表現。在以比丘爲中心的僧團裏,留下了璀璨的一頁,讓事實證明了修道解脫和男女差別的形相,是毫無關系的。所謂:

  “心入于正受,女形複何爲

  ” (注四),此即是最佳明證!

  聲聞尼衆的特殊才華,經、律的記載,以《增一阿含》 (比丘尼品)列舉五十二項,五十一位比丘尼爲最多

  證五);《佛說阿羅漢具德經》的十五位比丘尼居次

  注六) 。然而,此二經中只列單項成績,未加解說,事緣如何

  吾人不得而知。而《中阿含》 《法樂比丘尼經》 (大正一·七入入上—七九O中)亦有記載著一位善于論議的法樂比丘尼(Dhammadinna) ,如對照梵文,可知此位長于論議者,即是《增一阿含》中“分別義趣,廣說分部”的昙摩提那比丘尼(Dhammadinna) 。其他尚有雜散在《增一阿含》諸經中,如“廣識多知”大愛道比丘尼、 “得信解脫”迦旃延比丘尼、 “天眼第一”舍鸠利比丘尼、 “降伏外道”輸盧比丘尼、 “自憶宿命無數世事”劫毗羅比丘尼……等(注七”。除此之外,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 (以下簡稱《根有律》)的廣律中,記載著多位傑出女衆。漠譯《根有律》共一百五十七卷,其中女衆出家證果的不計其數

  注入):亦有優婆夷,世尊爲之授記當來將成爲獨覺菩提、或將成佛等(注九) 。今暫以《根有律》爲主,將世尊贊爲特殊才華第一的傑出尼衆,一一列舉出來,以彰顯其求法之精神,與修道之德行,俾作爲大衆希聖希賢,進德修業之楷模。

  一、說法第一——法雨比丘尼(注十)

  法與出生在室羅伐(舍衛)城的富豪之家,父親天雨長者,在法雨尚在娘胎時,就與同城好友鹿予長者,共約結爲秦晉之盟,把法與指腹爲婚,配與鹿予長者之兒子毗合法。法與稍長,接觸佛法後,即歸心佛法,情樂在佛法律中出家,遂向父親表達出家意願,遭到父親反對。然法與向道之心,絲毫未減。轉而懇求門師蓮華色比丘尼成全。蓮華色嘉其志行,爲說淫欲過失,以及出家之功德勝利,並前往請示世尊。世尊要尼衆羯磨,遣蓮華色到法雨家中,授叁皈、五學處,即于家中剃發出家,受十學處。當蓮華色爲法雨授叁皈、五學處,並隨機說法時,法與證得初果。進而剃發出家,授與十學處、六法、六隨法,成爲正學女(式叉摩那)時,證得二果。從此法與在家奉敬修行。

  兩年後,雙方父母逼婚,擇期成親。雖然法雨跪求父親,再度表達自己厭惡五欲,願到王園尼寺之意願,父親仍不允許。爾時恒起大悲,饒益一切,于救護中最爲第一的世尊,于僧尼二衆中,透過羯磨,以蓮華色爲使,授法雨具足戒(此即遺使授戒),且由于蓮華色之善巧說法,法雨證得阿羅漢果。

  當舉城歡騰,慶賀毗合法和法雨的婚禮時,法雨比丘尼忽然現大神通,上升空中,作種種神變事。與會大衆,目睹神變,鹹皆歎服,遙禮其足,以伸忏謝。法雨現神變已,縱身而下,爲大衆宣說妙法。聞法大衆,都得大利益。詳如律中記載:

  “其聽法者,無量百千,得殊勝解。有得預流、 一來、不還果者;或于佛法中出家,斷諸煩惱,得阿羅漢果者:或發聲聞、獨覺大菩提心。複令大衆歸依叁寶,末出生死。” (大正二四·叁六九上)

  由于法雨比丘尼現大神變,宣說妙法,無數聽衆蒙受法雨恩澤而證果,或從此歸依叁寶,奉特佛法,故世尊記爲:

  “于我法中,聲聞尼衆,善

  說法者,即法雨尼最爲第一

  。” (大正二四·叁六九上

  )

  法兩比丘尼擅長說法,《根有律》中還有一則事緣。故事起源于大世主師徒,常修寂定:法雨師徒,常樂持誦,彼此共居一寺。雖然所修法門不同,但在“能護他意,當生多福”的教誨下,大世主師徒等打坐做無常觀時,法雨亦敬門徒禅坐作觀:法雨師徒持誦經典時,大世主亦敬門徒讀誦經典,彼此相處一寺,倒也相安無事。然就因爲彼此的相互牽就,學不專精,以致“所修善品,不能增進,如花少水一。後來,法雨比丘尼得到大護法毗舍法的資助,以及勝發夫人向王求地,得以另建寺宇而居。且以善巧方便,度化了難調難伏的鄰居善劍將軍的婦孺輩們。進而影響善劍軍隊信佛,皈依=一寶,受持五學處。然而,對于一個以“持刀自活一的軍人來說,要奉行不殺生戒,則倍感困擾,法雨教以“執無镞箭,持無弦弓,手把木刀,勿生害意”。後來,敵人犯境,善劍軍隊爲保衛疆土,必須到前線對敵時,法雨敬以“每于宿處,誦《叁啓經》 ,既至邊隅,圍彼城郭,即于其夜通宵誦經,稱天等名,而爲咒願一 。結果善劍軍隊不戰而屈人之師,敵人自開城門,舍械而降。善劍軍隊“執無镞箭,持無弦弓,手把木刀一 ,降伏敵人,榮歸故裏,得到國王獎勵,賞賜豐厚的事迹,也一時傳爲美談(注十一)

  又,法雨比丘尼不僅善于說法,亦是一位少欲知足,不貪物欲享樂的行者。如上所說,善劍軍隊得勝,榮歸故裏,國王賞賜豐厚。善劍軍隊感念法雨的敬誨,持物供養時,法雨教以“若于叁寶不興供養,雖生天上,而受貧苦,汝等宜應于佛法僧而興供養,當令汝等于長夜中,常受安樂” (大正廿叁·七五四上) 。又當將領把勝光大王所賞賜的貴價重衣,供養法雨比丘尼,而珠髻難陀尼見衣欣喜,意有所樂時,法雨即毫無難色的,把貴價衣轉施給珠髻難陀尼,一點也不恪惜(大正廿叁·九六六上) 。

  從廣律所載法雨比丘尼的事緣來看:法雨從少女時代,就一心向佛,企圖掙脫世俗羁絆,有學法出家的勇氣;出家後,觀機逗巧,有長于說法的無礙辯才:不貪物欲享樂而克己自持,在在顯示出一個堅忍向道的行者風範。此外,尚有兩個問題,值得附帶一提。一是已證阿羅漢者,是否仍過居衆生活:二是遣使受具的問題。關于已證阿羅漢者,是否仍過居衆生活方面:牽涉到在家衆是否可以證得阿羅漢的問題。這問題上印下順導師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一書中,曾有過論列(注十二) ,今不贅述。不過我們從《根有律》:

  “無容得阿羅漢尼,諸渭已

  盡,處白衣家,食殘宿食,

  受行浴法” (大正二四·叁

  六八中)

  一文中,可以幫助我們厘清觀念:就是一個已證阿羅漢的聖者,他必走厭五欲之樂,對于家庭生活已沒有戀著,不可能再過世俗的居衆生活了。亦即:

  “欲令在家受諸欲樂,食殘

  宿食,理所不應” (大正二

  四 · 叁六八 ) 。《根有律》的說法,和印公導師引《彌蘭王問》 “在家得阿羅漢果,不出二途:即日出家,或般涅槃” (注十叁)之解說,正好遙相呼應。

  其次,關于遣使受具方面:漠譯諸部廣律和南傳銅蝶律都有記載

  證十四) 。綜合各律的事緣,不外走女衆欲受戒時,因有難事,不得外出;或恐外出道逢障礙,有梵行難之虞,做世尊垂憐,開緣以遣使受戒的方式,解決女衆梵行難的困擾。然而,並不足每個女衆都可以采用遣使受戒的方式受具,依據《毗尼母經》的記載:

  “尼遺使受戒中,佛在世

  時,唯有一女得。所以得

  者,但比女顔容挺特,世

  所無比·若往者,恐惡人

  抄辣,是故佛聽。今時若

  有扣是比者,可得遺使受

  戒,其余一切要現前得具

  ,不現前不得。” (大正

  二四·八O七)

  又遣使受戒,是世尊憐愍女功畏梵行難之開緣,可能在實行上産生了後遣症,所以有

  “不應從小小顔貌,遣使受戒” (大正二二 ·九二六下)之規定。

  二、解經第一——戰迦羅此

  丘尼(注十五)

  戰迦羅比丘尼原足未土羅(秣兔羅)城,邬陀延聚落中,一個貧賤的老婦人。有一天,世尊帶著弟子們,入邬陀廷聚落,遊行乞食,看到戰迦羅正在井邊打水。世尊爲度化他人,故意要侍者阿難上前化緣,告訴他:世尊口渴,須要喝水。老婦人聽了,急急忙忙裝了滿瓶水,走到世尊前,要奉獻給世尊。當他擡起頭來,乍見世尊的叁十二相,八十種好時,崇仰之心,油然而發,同時生起了一股者母憐愛子女的情緒,口裏喃喃的叫著兒呀!兒呀!身體不由自主的向前,張開雙臂,想要擁抱世尊。這突如其來的舉動,衆比丘們感到非常驚訝而上前阻止。世尊馬上告訴比丘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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