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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典中的杰出女中丈夫——以根本说一切有部毗那耶广律为主

  佛典中的杰出女中丈夫——以根本说一切有部毗那耶广律为主

  释悟殷

  二千多年前的印度,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走相当低微的。即使是在打破种姓制度,创导四姓平等的佛门中,女性的出家,仍是经过一番艰辛的奋斗。在佛姨母摩诃波阁波提的带领下,不畏艰辛,一村又一村,一城又一城的追随世尊,一次又一次的请求世尊,准许女众于佛法中出家修学,都被世尊严辞拒绝。摩诃波阂波提等并不死心,虽然经过长途跋涉,脚破血流,尘土坌身,出家的念头,更是与日弥坚。一次次挫而不馁,疲而不懈的求法精神,打动了阿难尊者,主动的为女众求情。经阿难再三善巧的劝请,女众始得以在佛法律中,剃发染衣,一偿出家修学之愿(大正廿四·三五O) 。

  在大男人主义的国土里,女众可以正式出家了。然在人权不张的时代,弱势团体总是让人欺凌,被人歧视,女众亦不例外。在律典中,每每记载着女性被欺凌,被侮辱的事缘。女性所受的苦难是一言难尽,却很少人能为之抱屈,更甬说伸张正义了,更甚者,竟被冠以因女众出家:

  “损坏正法,不得久住,

  速当灭尽” (注一 )之罪嫌,连同情女众,劝请世尊慈允女众出家的阿难尊者,亦常遭受指责:

  “是具寿阿难陀作斯过失

  ,强请世尊令如是等恶行

  女类出家近圆。” (注二)

  此项指责,持续到世尊入灭,王舍城结集会上,还被举过一番:

  “汝知世尊不许女人,性怀恒谄而求出家。” (注三)

  所幸当时有不少不让须眉的女中丈夫,勤奋向上,专心修学,在闻、思、修、证中,有杰出表现。在以比丘为中心的僧团里,留下了璀璨的一页,让事实证明了修道解脱和男女差别的形相,是毫无关系的。所谓:

  “心入于正受,女形复何为

  ” (注四),此即是最佳明证!

  声闻尼众的特殊才华,经、律的记载,以《增一阿含》 (比丘尼品)列举五十二项,五十一位比丘尼为最多

  证五);《佛说阿罗汉具德经》的十五位比丘尼居次

  注六) 。然而,此二经中只列单项成绩,未加解说,事缘如何

  吾人不得而知。而《中阿含》 《法乐比丘尼经》 (大正一·七入入上—七九O中)亦有记载着一位善于论议的法乐比丘尼(Dhammadinna) ,如对照梵文,可知此位长于论议者,即是《增一阿含》中“分别义趣,广说分部”的昙摩提那比丘尼(Dhammadinna) 。其他尚有杂散在《增一阿含》诸经中,如“广识多知”大爱道比丘尼、 “得信解脱”迦旃延比丘尼、 “天眼第一”舍鸠利比丘尼、 “降伏外道”输卢比丘尼、 “自忆宿命无数世事”劫毗罗比丘尼……等(注七”。除此之外,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 (以下简称《根有律》)的广律中,记载着多位杰出女众。漠译《根有律》共一百五十七卷,其中女众出家证果的不计其数

  注入):亦有优婆夷,世尊为之授记当来将成为独觉菩提、或将成佛等(注九) 。今暂以《根有律》为主,将世尊赞为特殊才华第一的杰出尼众,一一列举出来,以彰显其求法之精神,与修道之德行,俾作为大众希圣希贤,进德修业之楷模。

  一、说法第一——法雨比丘尼(注十)

  法与出生在室罗伐(舍卫)城的富豪之家,父亲天雨长者,在法雨尚在娘胎时,就与同城好友鹿予长者,共约结为秦晋之盟,把法与指腹为婚,配与鹿予长者之儿子毗合法。法与稍长,接触佛法后,即归心佛法,情乐在佛法律中出家,遂向父亲表达出家意愿,遭到父亲反对。然法与向道之心,丝毫未减。转而恳求门师莲华色比丘尼成全。莲华色嘉其志行,为说淫欲过失,以及出家之功德胜利,并前往请示世尊。世尊要尼众羯磨,遣莲华色到法雨家中,授三皈、五学处,即于家中剃发出家,受十学处。当莲华色为法雨授三皈、五学处,并随机说法时,法与证得初果。进而剃发出家,授与十学处、六法、六随法,成为正学女(式叉摩那)时,证得二果。从此法与在家奉敬修行。

  两年后,双方父母逼婚,择期成亲。虽然法雨跪求父亲,再度表达自己厌恶五欲,愿到王园尼寺之意愿,父亲仍不允许。尔时恒起大悲,饶益一切,于救护中最为第一的世尊,于僧尼二众中,透过羯磨,以莲华色为使,授法雨具足戒(此即遗使授戒),且由于莲华色之善巧说法,法雨证得阿罗汉果。

  当举城欢腾,庆贺毗合法和法雨的婚礼时,法雨比丘尼忽然现大神通,上升空中,作种种神变事。与会大众,目睹神变,咸皆叹服,遥礼其足,以伸忏谢。法雨现神变已,纵身而下,为大众宣说妙法。闻法大众,都得大利益。详如律中记载:

  “其听法者,无量百千,得殊胜解。有得预流、 一来、不还果者;或于佛法中出家,断诸烦恼,得阿罗汉果者:或发声闻、独觉大菩提心。复令大众归依三宝,末出生死。” (大正二四·三六九上)

  由于法雨比丘尼现大神变,宣说妙法,无数听众蒙受法雨恩泽而证果,或从此归依三宝,奉特佛法,故世尊记为:

  “于我法中,声闻尼众,善

  说法者,即法雨尼最为第一

  。” (大正二四·三六九上

  )

  法两比丘尼擅长说法,《根有律》中还有一则事缘。故事起源于大世主师徒,常修寂定:法雨师徒,常乐持诵,彼此共居一寺。虽然所修法门不同,但在“能护他意,当生多福”的教诲下,大世主师徒等打坐做无常观时,法雨亦敬门徒禅坐作观:法雨师徒持诵经典时,大世主亦敬门徒读诵经典,彼此相处一寺,倒也相安无事。然就因为彼此的相互牵就,学不专精,以致“所修善品,不能增进,如花少水一。后来,法雨比丘尼得到大护法毗舍法的资助,以及胜发夫人向王求地,得以另建寺宇而居。且以善巧方便,度化了难调难伏的邻居善剑将军的妇孺辈们。进而影响善剑军队信佛,皈依=一宝,受持五学处。然而,对于一个以“持刀自活一的军人来说,要奉行不杀生戒,则倍感困扰,法雨教以“执无镞箭,持无弦弓,手把木刀,勿生害意”。后来,敌人犯境,善剑军队为保卫疆土,必须到前线对敌时,法雨敬以“每于宿处,诵《三启经》 ,既至边隅,围彼城郭,即于其夜通宵诵经,称天等名,而为咒愿一 。结果善剑军队不战而屈人之师,敌人自开城门,舍械而降。善剑军队“执无镞箭,持无弦弓,手把木刀一 ,降伏敌人,荣归故里,得到国王奖励,赏赐丰厚的事迹,也一时传为美谈(注十一)

  又,法雨比丘尼不仅善于说法,亦是一位少欲知足,不贪物欲享乐的行者。如上所说,善剑军队得胜,荣归故里,国王赏赐丰厚。善剑军队感念法雨的敬诲,持物供养时,法雨教以“若于三宝不兴供养,虽生天上,而受贫苦,汝等宜应于佛法僧而兴供养,当令汝等于长夜中,常受安乐” (大正廿三·七五四上) 。又当将领把胜光大王所赏赐的贵价重衣,供养法雨比丘尼,而珠髻难陀尼见衣欣喜,意有所乐时,法雨即毫无难色的,把贵价衣转施给珠髻难陀尼,一点也不恪惜(大正廿三·九六六上) 。

  从广律所载法雨比丘尼的事缘来看:法雨从少女时代,就一心向佛,企图挣脱世俗羁绊,有学法出家的勇气;出家后,观机逗巧,有长于说法的无碍辩才:不贪物欲享乐而克己自持,在在显示出一个坚忍向道的行者风范。此外,尚有两个问题,值得附带一提。一是已证阿罗汉者,是否仍过居众生活:二是遣使受具的问题。关于已证阿罗汉者,是否仍过居众生活方面:牵涉到在家众是否可以证得阿罗汉的问题。这问题上印下顺导师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一书中,曾有过论列(注十二) ,今不赘述。不过我们从《根有律》:

  “无容得阿罗汉尼,诸渭已

  尽,处白衣家,食残宿食,

  受行浴法” (大正二四·三

  六八中)

  一文中,可以帮助我们厘清观念:就是一个已证阿罗汉的圣者,他必走厌五欲之乐,对于家庭生活已没有恋着,不可能再过世俗的居众生活了。亦即:

  “欲令在家受诸欲乐,食残

  宿食,理所不应” (大正二

  四 · 三六八 ) 。《根有律》的说法,和印公导师引《弥兰王问》 “在家得阿罗汉果,不出二途:即日出家,或般涅槃” (注十三)之解说,正好遥相呼应。

  其次,关于遣使受具方面:漠译诸部广律和南传铜蝶律都有记载

  证十四) 。综合各律的事缘,不外走女众欲受戒时,因有难事,不得外出;或恐外出道逢障碍,有梵行难之虞,做世尊垂怜,开缘以遣使受戒的方式,解决女众梵行难的困扰。然而,并不足每个女众都可以采用遣使受戒的方式受具,依据《毗尼母经》的记载:

  “尼遗使受戒中,佛在世

  时,唯有一女得。所以得

  者,但比女颜容挺特,世

  所无比·若往者,恐恶人

  抄辣,是故佛听。今时若

  有扣是比者,可得遗使受

  戒,其余一切要现前得具

  ,不现前不得。” (大正

  二四·八O七)

  又遣使受戒,是世尊怜愍女功畏梵行难之开缘,可能在实行上产生了后遣症,所以有

  “不应从小小颜貌,遣使受戒” (大正二二 ·九二六下)之规定。

  二、解经第一——战迦罗此

  丘尼(注十五)

  战迦罗比丘尼原足未土罗(秣兔罗)城,邬陀延聚落中,一个贫贱的老妇人。有一天,世尊带着弟子们,入邬陀廷聚落,游行乞食,看到战迦罗正在井边打水。世尊为度化他人,故意要侍者阿难上前化缘,告诉他:世尊口渴,须要喝水。老妇人听了,急急忙忙装了满瓶水,走到世尊前,要奉献给世尊。当他抬起头来,乍见世尊的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时,崇仰之心,油然而发,同时生起了一股者母怜爱子女的情绪,口里喃喃的叫着儿呀!儿呀!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前,张开双臂,想要拥抱世尊。这突如其来的举动,众比丘们感到非常惊讶而上前阻止。世尊马上告诉比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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