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大圓滿前行廣釋 第七十一節課

  

第七十一節課

  

思考題

  279、十種不善業中,哪些可以開許,哪些不可以?爲什麼?請詳細說明。通過學習這些內容,你明白了什麼道理?

  280、現在許多人請客時,常喜歡說“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你對這種現象如何看待?

  281、修持佛法的過程中,什麼才是最重要的?奔公甲的那些故事,對你有何啓示?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識!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爲度化一切衆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在講課之前,首先給大家強調一下:聽這樣的佛法,除了要有歡喜心以外,還要想到一切皆爲無常。

  我本人來講,年輕的時候,在法王如意寶等很多上師面前聽過法,現在回想起那種情景,雖然心向往之,但已時過境遷,再也不可能回到從前。同樣,你們這麼多人現在集聚在一起,心專注于法,此舉對人生的意義無法衡量,是極其難得的緣分,所以,每個人一定要懂得珍惜。因爲無常何時到來,誰也不知道,若是一旦因緣消盡,多年後你再憶起大家如今學佛的情景,定會百般滋味湧上心頭,特別懷念昔日的時光。因此,大家依靠上師叁寶的加持,有了共同學習的因緣,務必要有歡喜心和難得心!

  

  現在正在講,“因果不虛”中七種身語業有開許之處。這個問題十分重要,沒有學過基礎法門的人,經常在這些問題上模糊不清,無法做到如理取舍。所以,我們一定要懂得:在哪些情況下,對哪些行爲可以開許。

  昨天講了大悲商主、星宿婆羅門的故事,菩薩因爲利他心很重,沒有自私自利,遠離貪嗔癡煩惱,表面上雖然殺生、邪淫,但實際上卻是一種善業。聖天論師在《中觀四百論》亦雲:“菩薩由意樂,若善若不善,一切成妙善,以意自在故。”菩薩由于饒益衆生的意樂非常強烈,或善、或不善的行爲和語言,都會成爲極妙的善法。爲什麼呢?因爲菩薩的意樂以利他而得自在,能夠恒時隨順于善法。

  在叁種身業中,除了殺生、邪淫可以開許,不與取也不例外。對根本沒有私心、大義凜然的菩薩來說,見到有些富人愛財如命,讓其主動上供下施不太現實,故爲了利益這些人,就從他們手中盜竊財物,上供叁寶、下施乞丐,這也是開許的。

  有個佛教徒跟我說,他家人聽說他學佛作供養,便會不擇手段地極力反對,但他若是去旅遊觀光,家人就非常支持,可以隨便花錢。于是他常騙家人說去旅遊,然後拿一部分錢到寺院作佛事。還有以前的永明延壽禅師,在沒有出家之前,挪用了國庫的大量公款去放生。被人發現後判死刑時,他沒有絲毫後悔,說:“以我一條命,換得千千萬萬條生命,值得!”國王後來也被感動了,就把他無罪釋放了。

  所以,假如你發心純粹是自利,卻以利他爲借口進行偷盜,那肯定有過失,但若完全是爲了幫助衆生,不與取也有開許的時候。因此,我們有時候看見的不如法行爲,很可能是菩薩度化衆生的一種方便。但我們自己沒有這種高深莫測的境界時,千萬不可隨便模仿。

  現在許多人喜歡說:“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濟公和尚的這句話,往往被他們拿來當擋箭牌,成爲可以肆意吃肉喝酒的“鐵證”。實際上世人僅知有前兩句,卻不知濟公還有後兩句“世人若學我,如同進魔道”,從而以訛傳訛,誤導了無量迷茫衆生。

  其實,濟公的高深境界,絕非凡夫俗子所能想象。比如,沈員外派家仆給濟公送兩只熟鴿子和一壺酒,仆人路上偷吃一只翅膀,偷喝了幾口酒,以爲能瞞天過海,神仙也難知。結果濟公指了出來,仆人不承認,于是濟公到階前吐出兩只鴿子,其中一只少一個翅膀……這種特別神奇的境界,世人完全望塵莫及,故不可亂學表面行爲。印光大師在《文鈔》中,關于這方面也有諸多教言[1],勸誡後學者萬萬不可隨學,以免自欺欺人。

  “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這句話,其實也是有來曆的:明末的破山禅師,于戰亂年間,在夔東十叁家之一的李立陽營中度日。因李立陽嗜殺成性,爲了救度一方生靈,禅師要求他戒除不必要的殺業。李立陽見禅師嚴持戒律,不食酒肉,就對他說:“你只要吃肉,我就不殺人了。”禅師馬上與李立陽訂約,不惜大開酒肉之戒,使許多人得以活下來,一時傳爲美談。

  此外,明朝還有另一位和尚,也是爲了救逃到寺廟裏的難民,在山賊面前吃肉喝酒。當時,山賊說只要他吃了手中的酒肉,就可以放過那些人。于是他氣定神閑地端起酒杯,說:“我以酒代茶。”說完一飲而盡。接著拿起肉說:“我以肉作菜,請!”吃後面不改色,坦然自若。山賊見了爲之一驚,鑒于有言在先,只好放了所有的人。

  可見,爲了饒益有情而吃肉喝酒,在漢地有些大德的傳記中也有,但這不是普遍的行爲。而藏地的每一座寺院,也並不是所有僧人都行持這些高深之舉。藏傳佛教對戒律的重視程度,來藏地求法的人應該知道,在沒有達到一定境界之前,任何人都不允許做超凡的行爲。若是極個別人做了的話,也許他確實有這種境界,也許沒有。所以,能做和不能做的界限一定要分清,否則,明明什麼境界都沒有,卻裝模作樣、無惡不作,這肯定是不合理的。

  當然,假如你真的有超勝境界,那麼行持如瘋人般的行爲、如啞巴般的行爲,尤其是大圓滿的二十一種行爲,這也無可厚非。畢竟學佛不能一概而論,倘若以別解脫戒的尺度來衡量一切,這肯定不行;但若是要求每個人都持密宗禁行,不管他的境界有沒有到一定層次,那也不合理。因此,在這些問題上,學習並掌握基礎知識很重要!

  

  以上講了叁種身惡業有開許之處,下面接著講四種語惡業:

  妄語:如果是爲了保護衆生性命,比如獵人在追趕獵物時,修行人明明看到了那個動物,但爲了救它,故意說“我沒有看到”;或是爲了保護叁寶財産,對搶劫的強盜說“我沒有鑰匙”、“叁寶財産不在這裏”,像這樣說妄語是開許的。

  以前佛陀住世時,有個婦人的兒子突然生急病死掉了。她一下子接受不了這個現實,便去求佛陀,一定要讓兒子起死回生。佛陀方便安慰她說:“哦,這個不難!你去一戶從沒死過人的人家,要一粒芥子給我,我就能讓你兒子死而複生。”這個婦女比較愚笨,她就一家一家去找,找了很久、走了很遠,也沒得到這樣一粒芥子。最後她就悟到了,沒有一個人會生而不死,于是就接受了兒子死亡的殘酷事實。當時,佛陀對她所說的話,也是一種方便妄語。

  還有,比如別人生病了,醫院查出是癌症,他自己還不知道。他在詢問你病情時,雖然你明明知道,但也不能直言相告,而要盡量隱瞞:“沒事,你的病不是很嚴重,先回去吃幾副中藥,過段時間再來複查吧。”諸如此類的妄語,是可以說的。

  然而,倘若有人發心不正,爲了私欲而欺騙他人,或者已經習慣說妄語了,這個絕對不允許,否則會有很大過失。

  

  離間語:一個行善之人和喜歡作惡的人相交爲友,作惡那個人勢力強大,爲了防止行善之人被帶入邪道,說離間語使他們分道揚镳,這是開許的。

  關于惡友的過失,佛陀在《正法念處經》中雲:“若人近不善,則爲不善人,是故應離惡,莫行不善業。”故我們千萬不能與惡友爲伍,一旦跟他們交往,自己的行爲就會日漸惡劣。可是有些人,總喜歡與惡人同流合汙,對逆耳忠言聽不進去,這樣的話,你可以說一些離間語,想辦法把他們兩個人分開。

  當然,假如你沒事就挑撥離間,令志同道合的兩人關系四分五裂,這是絕不開許的。

  

  惡語:有些人生性剛強,以溫和方式無法調伏,對他越好越難度化,只有以強製性手段或示現忿怒相,才能令其步入正道,在這種情況下,口出惡語是開許的。

  尤其是作爲上師,不能一直當好好先生,對誰都不說過失。阿底峽尊者講過:“殊勝上師爲揭露罪惡,殊勝竅訣爲擊中要害。”能揭露弟子的罪惡,是殊勝上師的法相;能針對弟子的要害,就是殊勝的竅訣。有些上師在傳法時,好多弟子都以爲在批評自己,好像天天把自己當作針對的對象,若能這麼想,這些竅訣就是擊中要害了。相反,如果覺得上師講的內容,從來都跟自己沒什麼關系,這樣的話,根本不能發現自身的錯誤,行爲也會越來越不如法。所以,上師批評弟子、老師批評學生,這些都是可以的。

  現在,藏地有些相似的知識分子,成天提倡師徒平等、師生平等,說要構建和平共處的民主觀念,就一定要所有人都平等。這是一種極端的民主主義,是根本不可能的,否則,國家主席和乞丐的待遇也要平等了,古往今來哪有這樣的事例?雖然從如來藏的本體而言,衆生全部是平等的,沒有高低之別,但在世俗顯現上,弟子戒定慧的所有功德,不可能跟上師完全等同;任何一個學校中,學生和老師的工資也不會平等。

  所以,在世俗中,上師攝受弟子的時候,說些粗惡語是可以的,不能因此就認爲:“上師天天說粗語,他肯定是犯戒了。按《百業經》的觀點,說一句粗語,要在五百世中如何如何……”這樣給上師下定義,是不合理的!

  

  绮語:有些剛皈入佛門的人,講起自己的故事,兩天兩夜都講不完,要想度化這些愛說愛講的人,你若成天默然不語,一句話都不說,可能使他退失信心,無法趨入正法。所以,最初理應隨順他,他若是喜歡戰爭、美國好萊塢,你也可以跟他聊。以前我就遇過一個人,他提起好萊塢一直滔滔不絕,晚上興奮得睡不著,睡著了以後,早上睜開眼還繼續講……那麼,在這種人面前,你就要以善巧方便隨順他。

  往昔迦葉佛在世時,有個大菩薩爲了引導外道,就故意…

《大圓滿前行廣釋 第七十一節課》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直接转到: 第2页 第3页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