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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十番顯見 第十九▪P2

  ..續本文上一頁面去理解、思惟、推論,當他進入佛的領域的時候,已經沒有任何階位。所以,最後那一刹那,必須要頓悟,完全放棄生滅意識心,完全放棄邏輯的推論;完全必須要放棄任何的語言文字,在頓悟的那一刹那,沒有任何的階位、次第,沒有辦法用思惟的模式,統統沒有辦法!也就是最後那一刹那必須用跳躍的,那一刹那的悟入,必須要頓悟才有辦法。用漸悟是永遠沒有辦法進入佛的領域的,沒辦法的!就像虛空,虛空沒有從東邊來,也沒有往西邊去,虛空從來不生,也從來不滅;從來不增,也從來不減。你在有階位的12345678,或者邏輯的ABCD推論,或者是語言、數目字,這個永遠沒有辦法達到佛的境界。

  二個人都沒有開悟,是點不著見性的,甲是無明,乙也是無明,懂佛法,這樣二個人一直討論,二個人打死不可能開悟!這個見性必須要有人——外在的善知識把他點破,那一刹那,喔!爆發出來的內在,本來的具足,這樣才有辦法悟入佛的領域!靠人與人之間一直討論,門都沒有!所有的討論沒有辦法離開階位、次第、生滅意識心,除非上師大成就,是真的大徹大悟的人,他有辦法讓你悟入如來藏性,其他沒辦法。講無生,他不知道無生是什麼;你講般若,他也不知道什麼叫做般若,講得頭頭是道,就是不知道那個是什麼東東?說:那個人講經講得很好,不是真金喔,叫做鍍金。大悟那個是真金,所有語言出來任何一個角度切入,統統是本來的面目,沒有任何障礙的。我們一定要了解,只有悟明心地的人,才能顯如來藏性。[今說從因緣生,誤之甚矣!初引教質問竟]。

  [辰二 明昔是權]

  [佛言:阿難!我說世間,諸因緣相,非第一義]。

  佛言:阿難!我所說的世間諸法,用種種的方便才說諸法因緣生,因緣滅之相,諸因緣生滅之相,但非佛所說的究竟第一義谛。講諸法因緣生、因緣滅,生滅世間相,只是一時權巧方便說,所以,諸因緣相絕對不是佛所說的究竟第一義谛。這個第一義谛含有二種,你一定要背起來,學佛到今天不能講:第一義谛就是究竟一個,不是的!究竟第一義谛有二個:一叫做離緣第一義谛;二叫做離見第一義谛,老參的人,學佛相當久的人,不能不了解有二個第一義谛。離緣的第一義谛是說:在權教菩薩要轉爲究竟實教的菩薩的時候,必須叫他放棄種種的緣起,叫做離緣第一義谛。但是,悟入到最後那一刹那的時候,叫做離見第一義谛,是最微細的,就是禅宗裏面講的動念即乖,離見第一義谛。粗淺的就是把權教菩薩要轉成實教菩薩,這個叫做離緣,這個緣就是明、暗、空、塞這些外緣,因明、暗、空、塞而有見,要擺脫這些四緣,這個叫做離緣第一義谛,已經不得了。已經是權教菩薩要轉成實教菩薩那一種功夫,就是已經超越凡夫、外道、二乘人、權教菩薩,這叫做離緣第一義谛。離見的第一義谛就是要接近佛的境界了,妄見,這第二月,就是見精,連這個見精自體相都是妄。意思是:那微細的能所的執著、妄見,都要放下,叫做離見第一義谛。離緣第一義谛就比較粗,可是,已經不是權教菩薩的境界了;離見第一義谛就是佛的境界了。

  [此明今昔權實不同]。[權]就是權教菩薩;[實]就是實教菩薩,是不同的。[佛告阿難,我昔日說],假借四種因緣而生這個眼識者[四緣生識者,乃一時權巧方便,說世間諸因緣相,引誘小乘學者,免中外道之毒]。只要一中互外道之毒,就中到這個可怕的知見![彼外道妄計自然,我說因緣]而佛才說這個因緣[以破之],佛說因緣是爲了破外道的知見,才這麼講。[非同今日所說第一義谛,修證了義之法,何得取彼而難此耶?二明昔是權竟]。就是不能把權教菩薩的思想,來爲難實教菩薩的究竟義。

  [辰叁 辨今非緣]

  [阿難!吾複問汝:諸世間人,說我能見,雲何名見?雲何不見?阿難言:世人因于日、月、燈光,見種種相,名之爲見;若複無此叁種光明,則不能見]。

  阿難:我現在問你,一般世間人說:我能看得到東西,爲什麼他能夠看得到東西呢?雲何名見?雲何不見?哪一種狀況是能見到東西?在哪一種情形,說看不到東西呢?阿難說:一般就世間人來講,因爲有光和亮度,白天或者是晚上、夜晚的月亮,要不沒有日或者是月,就一定要假借燈光,就是一定要有光線,不是太陽的日光就是晚上的月光,要嘛就是晚上的燈光,才能見種種相,名之爲見,這樣才能看到。若複無此叁種光明,則不能見,如果沒有這叁種:假借日光、月光、燈光,那是看不到的,一片漆黑。

  [此科辨今所說,非同昔日因緣]。權教。[故問之曰:諸世間人,說我能見:是以我爲能見,物爲所見,此乃一切衆生共執。今诘以雲何名見,雲何不見者:爲探其借緣不借緣],探其借外緣不借外緣,這是探討要不要借重外緣,和不借重這個外緣。佛陀就是在問清楚,需不需要借重這個外緣?[答以因于日、月、燈叁種光明,乃能有見,無光即無見,正述其必定借緣。此雖單舉明緣,以該空、心、眼叁緣,缺一不見],這裏雖然單單舉出明緣,就是說光線來討論,當然一定包括距離、作意,還有眼根,缺一不見,缺一個條件是看不到的。[此昔日之權。阿難所述固是,然今日所說,是第一義,如第一番顯見],在第一番顯見是心的時候,[盲人矚暗,與有眼人,處于暗室],同處于暗室,[所見無異]。因爲一片漆黑。前面在第一番顯見是心的時候,盲人看到前面暗;跟有眼睛的人把燈都關掉,處在暗室,所看到的暗是一樣的,[無異]就是沒什麼差別。意思是:[見性脫根脫塵,靈光獨耀,又何借明緣]?不需要借重光線,[此即權實不同也]。權是借著四個條件,眼睛才作用、看得到;見性不需要。如果是實教的話,見性獨立存在,無關明、暗。

  [阿難!若無明時,名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暗,此但無明,雲何無見]?

  阿難!如果沒有光線的時候,那個時候把它說名爲不見,就是那個時候沒有見性存在,你看不到東西,就是沒有見性存在的意思。如果沒有光線的時候,你就說沒有見性存在,那麼,應不見暗,見性就沒了。所以,應當不可能再見到暗。事實不然,如果你一定可以見到暗,那麼,此但無明,這個只是沒有光線而已,無關你的見性。雲何無見性?因爲見暗也是見,光線只是爲了顯外境,無關于見性。再解釋一遍:阿難,如果沒有光線的時候,你就說沒有見性,那麼,見性應不可能再見到暗,因爲沒有了嘛!如果你還可以再看到暗,就表示你的見性沒有失去啊,這只是暫時沒有光線而已,不能說見性沒有,爲什麼說你沒有這個見性呢?所以,光線自有明、有暗,無關于我們見性。

  [此顯無明不是無見]。這一段是顯示說,沒有光線,不能把它當作是沒有見性,沒有光線只是暗;有光線只是明,明、暗無關于見性。無明是塵,是客塵,是外在,見性是主。[若如汝謂],就像你所說的,[無明時即謂無見者,應當並暗亦不見],因爲見性不存在,見性不存在,當然看不到暗了。[方可謂之無見;但無明便謂無見,乃常情所執],一般人說沒有光線,他就說看不到,就是無見,就是連那個見性存在都否定,這是一般人所執著的角度。[故以應不見暗诘之],應當說:你見性既不存在,那麼暗現前,你就不可能再見到暗。[斷無是理],絕對沒有這個道理。[若必見暗下,申其正理。謂若無明時,必能見暗者:此但是明無],明就是光線沒有,[而見不無],而見性不無,不無就是存在,而見性確實是存在的。[雲何汝說無見]?這一段很清楚的告訴我們:見性無關于明、暗的。

  [阿難!若在暗時,不見明故,名爲不見;今在明時,不見暗相,還名不見!如是二相,俱名不見]。

  阿難!如果依你的角度來講:在暗的時候如果沒有見到明,因爲沒有見到明相,看不到明相所顯的一切動相、外相,這樣角度來講叫做不見的時候;相同的道理,現在在有光線的時候,你卻看不到暗,同樣是有一個不見啊,見明時候是見不到暗,見明的時候見不到明,還名不見,還是看不到,還是不見,二個統統不見。佛真了不起!這個話還不是一般人能講得出來的!

  [此明、暗相例,以致二皆不見,豈不大謬]!

  [若複二相,自相陵奪,非汝見性,于中暫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雲何不見]?

  如果說:明暗這二相自相陵奪,明來暗就去了;暗如果生,明就滅了。明相現前,絕不容許暗相存在;暗相之處,絕找不到明相。若複二相,自相陵奪,非汝見性,意思是說:我塵互相傾奪,無關于你的見性,就是明來見明,暗來見暗,無關于互相傾奪的外塵。這段告訴你:我們的見性是獨立存在的。于中暫無,絕對不是說在一下子中間有暫時沒有見性,不是這樣子!沒有這樣情形,完全就是常存的。非汝見性,于中暫無,絕對不是你的見性,在中間——明、暗二相當中,突然暫時沒有,不會的,見性是常存的。如是則知,[見明見暗]二俱名見,雲何不見?見明也是見,見暗還是見,二個統統叫做見,見性統統在作用,爲什麼你講不見呢?爲什麼你講見性不存在呢?見暗難道不是見嗎?也是啊。

  [此結申正義。上科但是因謬反顯],因爲錯誤而反顯,[決無二俱不見之理],決定沒有明、暗皆不見的道理。[故申以正義曰:若複明暗二相,自相侵陵傾奪,明來暗去,暗生明滅,明暗二相,時有時無,非汝見性,于中暫時或無]。只是明來,暗就去,暗來,明就不存。無關于你的見性,你的見性一直永遠的存在,你的見性絕對不會在中間說暫時沒有見性,或者暫時存在見性,不會的!見性是永恒的!我們修行,就是開采亘古以來存在那個不生不滅的見性,就是佛性。[此句須著眼,明暗有生滅,見性非有無],就是不屬有,也不屬于無。意思是用手指指不出,見性是有,你指不出;見性是無,它就是很清楚的在看。見性非有無,見性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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