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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同分妄見•別業妄見 第五▪P6

  ..續本文上一頁燈之中、在見之中)都不可得,則更不可能[離燈、離見]而有自體性。講即不對;講離還是不對,于中沒有任何的言說,如如智照如如理,本不可得,悟無所得,沒有能所,就是佛法。

  義貫,佛言:[是故當知]:澄淨無影之光[色實在]于[燈](離燈無光,光中無影),但以能[見]之精有[病]故令光成[爲]五色之[影](如如之理實一相澄明,並無十界之影,以衆生心病而爲影);所見之妄[影]與能[見]之精[俱]是[眚]病;他這句話什麼意思?意思:能見的,其實就是因爲你透過無明,所見的一切相,其實是不存在的,能見的無明這一顆心不存在;所見的一切相——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花草樹木也是不存在。我們問題就出在:能見的這一顆無明的見病不存在;所見的這些相仍然不存在,都是病!但是,了悟能見的無明見病不存在、是幻,所見的相、境界還是幻,當下就沒病,佛就是沒有病的人,佛就證悟到一切法無生,沒有能所。

  然而若能一念相應頓[見]一切能所皆由[眚]所幻,則當下[非病];若能如是當下體取,則[終不應]再依幻相而作如是虛妄之[言]曰:此五色圓影到底[是]即[燈]而有的呢?還[是]即[見]而有的呢?妄上加妄,這是多余的。乃至複[于是]等虛妄言說[中]更[有]進一步的戲論曰:或者此五色光影[非]是即[燈]而有?(而是離燈而有的?)抑或是[非]即[見]而有?(而是離見而有的?)如是即妄上加妄,惑上加惑。

  經文[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觀捏所成故。諸有智者不應說言:此捏根元是形、非形,離見、非見。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誰是燈?是見?何況分別非燈?非見]?

  我先解釋一遍:就像第二月,它本身不是體、不是影,爲什麼呢?第二個月所産生的,是因爲你把它捏(動一個念頭),捏了眼睛所成的。有智慧的人不應當說:這個捏的根元是形、非形,是月亮的真形嗎?還是非形?或者離見,或者是非見。此也是這樣子,這是眼睛有毛病所成的第二月,今欲明誰是燈?是見呢?因爲它本身並不存在,何況分別非燈?非見?又轉計非燈非見,意思就是:第二月本身就不存在,是幻。

  注釋,[第二月]:捏目所見之第二個月亮。[捏目]比喻無明妄動。[第二月]比喻由于無明,而于實相外,見有妄相。實相本來就是無相,諸位!這世間的真相就叫做實相,佛教講的這個名詞,你一定要了解。世間的真相是什麼?它就是無相。世間的真相是什麼?世間的真相是凡所有相,都是虛妄。世間的真相是什麼?沒有相啊,一切都是顆粒微塵所構成的假相。世間的真相是什麼?世間的真相就是萬法都是假相,這個叫做實相,實相叫做無相無不相。[非體、非影]:此第二月實非有自體,亦非是第一個月之影。[第二之觀捏所成故]:此第二個月之所以能被看到,全是由于捏目所成,若不捏目,眼不花,則不會有此見。

  [此捏根元是形、非形]:以此[捏目]爲根本因,所造成的第二月,若還去分別它到底是[真月的本形]呢?還是[非真月的本形]?[捏目]之舉已是妄爲,捏目所見之第二月更是妄上加妄,若再在此第二月上去分別、爭論說:這第二月的形狀是真月之形?還是非真月之形狀?討論這個沒有意義。爲什麼?因爲它本身是妄,第二月本身就是妄的東西,怎麼討論它是什麼形狀?所以,我們在虛妄當中一直討論。則成多重之虛妄。[離見、非見]:這第二月是離見而有自體?還是非離見而有自體的呢?

  義貫,佛言:譬[如]捏目所見之[第二月],此第二月[非]有自[體]、亦[非]是第一月本身的[影]子,[何以故]?此[第二]月[之]能[觀]所觀,乃純是[捏]目[所成故],本來無一物。是故[諸有智者,不應說言]:由[此捏]目之[根元]所造成的第二月,[是]真月之本[形]呢?還是[非]真月之本[形]?是[離見]而有自體呢?還是[非]離[見]而有自體?[此]燈與五色光影[亦如是],乃[目]有[眚]病[所成,今]尚[欲名誰是燈]所造成的呢?還[是見]所造成的?更[何況]還進一步[分別]說:或者並[非]由[燈]所成?亦[非]由[見]所成?如是等分別,豈非愚妄之極?

  所以就說:妄本身無因、無根,因爲它是妄,所以,不需要一直討論,放下就是。我們在這個世間,人生跟宇宙,有很多迷茫的地方,你一直要去追尋,那追尋不到答案,你的命運如此、你的業力如此、因緣如此,所以,很多事情,你只要放下,答案就顯現!知道嗎?放下,接受這個事實,它就是命,接受它,不需要再討論,歇即是菩提。佛的緣起法就是這樣子。所以,常觀知足,了悟一切法不可得,今天我有聽到了正法,我以前什麼傷害、什麼痛苦、什麼創傷都值得!知道嗎?統統值得!哪一個對不起你!你家被倒多少錢;哪一個負心漢背叛你,你只要進入文殊講堂聽《楞嚴經》,一切都不在意!

  經文[雲何名爲同分妄見?阿難,此閻浮提,除大海水,中間平陸有叁千洲。正中大洲東西括量,大國凡有二千叁百,其余小洲在諸海中,其間或有叁兩百國,或一、或二,至于叁十、四十、五十。阿難,若複此中有一小洲,只有兩國,唯一國人同感惡緣,則彼小洲當土衆生,睹諸一切不祥境界:或見二日,或見兩月,其中乃至暈、適、佩、玦,彗、孛、飛、流,負、耳、虹、霓,種種惡相]。

  這個在《楞嚴經講義》他講得很多;在成觀法師的這個《義貫》,這一段就寫得很少,所以,有互補的作用。

  注釋,[同分妄見]:衆生共業所感、共有的妄見,看到同樣虛妄的東西。[平陸]:平原、平坦的陸地。[東西括量]:[東西],省略了南北二字。東西南北都包括來計量。[唯一國人同感惡緣]:這兩小國中,只有一國的人以共業而感受同樣的惡緣之果報。[當土衆生]:[當土],當地。

  [暈、適、佩、玦]:[暈],日旁有氣。這個一般是指日、月,兩種解釋都可以,日跟月旁邊的氣,他這裏是用太陽,日旁有氣。[適],黑氣。[珮],日上有如玉帶之氣。[玦]太陽四周有氣,其形如有缺口的玉環。這些都是日月之災象。我們在《楞嚴經講義》講得很清楚了,在這裏浏覽一下就行。[彗、孛、飛、流]:[慧],即慧星,欲稱掃帚星。[孛],慧星的一種,但光芒短,且其光四射,而慧星則光芒長,且光拖于後。[飛],星星絕迹而去。[流],星光之相往下注。這些都是星辰之災象。[負、耳、虹、蜺]:[負、耳]爲陰陽之氣。[虹],彩虹。[蜺(同霓)],爲霓虹之處環,內環稱虹,外環稱霓。

  經文[但此國見,彼國衆生本所不見,亦複不聞。阿難,吾今爲汝以此二事,進、退、合明]。

  注釋,[以此二事]:指眚目所見之五色光影(別業妄見)及種種日月星辰之災象(同分妄見)二者。[進、退合明]:[進],即演繹。[退],即歸納。演繹是指推論,愈推愈廣;歸納就是範圍由大縮小,叫做歸納法。[合],合觀歸結。[明],表明、說明。

  義貫,佛言:然而這些日月星辰等的災變不祥之象,[但此]小[國]之人才[見]到,而[彼]鄰近另一小[國]之[衆生],對于此等現象卻非但[本所不見,亦複不]曾聽[聞]過。[阿難,吾今]即[爲汝以此]眚目所見光影(別業妄見)及日月星辰之災象(同分妄見)[二事]作個[進](演繹)、及[退](歸納)之審析,並將其歸結[合]而觀之,以示[明]其理。

  經文[阿難,如彼衆生別業妄見,矚燈光中所現圓影,雖現似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眚即見勞,非色所造。然見眚者終無見咎。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衆生,皆是無始見病所成]。

  注釋,[雖現似境]:其圓影雖現出似有實境;亦即,那些圓影看起來好像是真的一樣。我們現在就是,看起來沒有一樣不是真的,所以,衆生哪會去覺悟?這世間看起來這麼強烈的感受,哪一個說這世間是假的?眼睛所看的、耳朵所聽的,全世界、全宇宙的人,大家都認爲這是真的;只有佛弟子知道,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終彼見者目眚所成]:但終究還是那看到的人其翳眼所成之幻境,不是真實的。[眚即見勞]:[勞],病也。若有眚病即是其見有病。[非色所造]:所以那些圓影並非外色所造,而是自己眚目所見。[然見眚者終無見咎]:然而若能知見覺了這一切都是眚病所爲,終不會再墮于眚見之咎;意思就是:看一件事情要用健康的心去看,那就什麼都迎刃而解,用真如之心去看,沒有能所;用如如不動的心去看,沒有能所;用離一切相去看,沒有能所,就這麼看,就這麼如如不動,就這麼解脫!也就是:知幻即離,覺已非夢。

  義貫,佛言:[阿難,如彼衆生]因個[別]之[業]而造成虛[妄]之[見],因而[矚]見[燈光]之[中所現圓影](見一真法界中現有自他根身器界),其圓影[雖現]出近[似]實際之[境]界,然而[終]究是[彼見者]之[目眚所成]之幻境,並無真實之實體(自他根身器界雖現如實有之境,終究是自心妄惑所成,並無實體)。

  [眚]目所見之境[即]是[見]之[勞]相(見之病相),[非]是外[色所造],乃自眚病所成。[然]而若能知[見]覺了這一切皆是[眚]病所成[者],則[終無]複墮于眚[見]之[咎]矣(如覺了即不複夢矣)。如今以由眚病而見圓影之事來[例]同[汝今日以目觀見]些叁界之[山河國土及諸衆生],一切有情無情、依報正報,其實[皆是]你[無始]以來所患眚[見]之[病所成],並無實體!

  這個重點就是說:所有萬法都是心的見病所産生的,看了種種的感受、種種思惟、種種的造作,問題統統是出在哪裏?出在無始的見病,就是見一切相,以不健康的心看這件事情。而這個問題分粗跟細,先天帶來的這個執著性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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