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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十二處本如來藏 妙真如性 第一▪P3

  ..續本文上一頁!汝更聽此,祇陀園中,食辦擊鼓,衆集撞鍾,鍾鼓音聲,前後相續]。

  這個文字簡單,解釋一下:阿難!你好好的聽一聽,在祇陀園中,你看,食辦,這個[辦]就是食物都准備好,准備好要吃飯,這個叫食辦。准備好的時候,要擊鼓、還有撞鍾,所以叫做食辦擊鼓,要不然大家怎麼知道吃飯的時間呢。食辦擊鼓就是先准備好飲食了,要准備擊鼓來集衆了。衆集就撞鍾,所以,鍾鼓的音聲就前後相續,咚咚锵~~音聲就出來了。

  [此標舉耳、聲二處;聽即耳,鍾鼓爲聲]。

  [午二 雙以征起]

  分兩個角度來征詢、征問。

  [于意雲何?此等爲是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說:阿難!你的意思怎麼樣呢?食物辦好了,擊鼓、撞鍾,這個時候有音聲出現,這個時候到底是聲音跑來你阿難的耳朵邊讓你聞?還是你的耳根、耳朵跑去聲音那邊聞聲音?

  [聞非自然生,因聲而聞];這是衆所皆知。[聲非自然生,因聞有聲。在汝之意,以爲如何?爲是聲來耳邊而聞耶?爲是耳往聲處而聞耶!邊字即處也。聲處下,應有爲無來往一句],把筆拿起來,經文,于意雲何,此等爲是聲來耳邊?耳往聲處?爲無來往?經文這樣就非常的完整。[蓋有來往,是凡小妄情,無來往是權宗所計。彼謂耳、聲二處,離中知故],離的意思就是要有一點距離。我們聽聲音要與耳根有一點距離,沒有距離怎麼聽。耳根跟音聲要有距離,沒有距離不能聞,跟身體觸塵不一樣,身體觸塵不能有距離,耳根沒有距離不能聞。這個耳根很小聲還可以,很大聲的時候沒有辦法!所以,要有一點距離才起作用。就是耳機塞在你的耳朵,跟耳根還是有一點點距離。[今了義之教,故並破之]。後面[分破中有若無來往句],所以[此應是缺漏]。很清楚的後面就會講到若無來往。

  [午叁 分文難破 (分叁)]

  [未初 聲來耳邊]

  [二 耳往聲處]

  [叁 無來無往 今初]

  [阿難!若複此聲來于耳邊,如我乞食,室羅筏城,在祗陀林,則無有我;此聲必來,阿難耳處,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一聞鍾聲,同來食處]?

  解釋一下:阿難!如果這個聲音來到你阿難的耳邊,就是聲音自己跑來你阿難的耳邊。比喻如我乞食,如來出外去乞食,這一段是比喻。如我乞食到了室羅筏城,那麼這個時候在祇陀林中就一定沒有如來,則無有我,這個[我]是指如來,則無有如來,因爲這個色身只有一個。意思就是佛陀如果在室羅筏城,那麼,你在祇陀林就一定看不到如來,因爲這裏是比喻聲音來到阿難的耳根,所以佛陀比喻。此聲如果一定來到阿難的耳處,這個聲音如果一定跑到你阿難的耳朵沒有跑到其他地方,那麼請問:其他人聽得到嗎?當然聽不到了!假設說聲音一定跑到你阿難的耳朵,那麼,其他人不可能聞到。所以,那個時候,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俱]就同時,應當不會同時聽到,因爲聲音已經跑到你阿難來了,怎麼再可能跑到目連跟迦葉的耳朵呢?何況這其中一千二百五十個沙門,一聽到鍾聲,當~~~~同來食處,一起來,這表示說聲音沒有來到阿難的耳處;也不只來到你阿難耳處,還來到一千二百五十個沙門,這個到底問題出在哪裏呢?怎麼樣來解讀呢?

  [此約聲來耳處破。以聲一耳多],以聲是一種,耳朵就很多,[不能遍至。如我下法喻合辨:喻中如來乞食城中,林中則無];那麼祇陀林中則沒有如來,[法中聲來阿難耳處,余衆則無]。其他都聽不到。[故曰:“目連、迦葉,應不俱聞。”何況下,反顯一聲衆聞,同來食處,則計聲來耳邊者,妄也]。是不實在的。聲音沒有來到你阿難的耳,爲什麼?因爲別人還聽到!

  [未二 耳往聲處]

  [若複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祇陀林中,在室羅城,則無有我。汝聞鼓聲,其耳已往擊鼓之處,種聲齊出,應不俱聞!何況其中,象、馬、牛羊,種種音響]?

  這一句是告訴你:如果說耳往聲處,這是不對的!阿難!若複你的耳朵、耳根,主動的跑到聲音的那一邊去聞,跑到那一邊了。就像我如來回來,安住在祇陀林的這個時候,在室羅筏城就一定無有我,也一定看不到如來,因爲我已經到祇陀林了。如聞鼓聲,阿難!你聽到這個鼓聲的時候,那個時候,我們允許你說:耳往彼聲邊,這個時候來講。當你聽到鼓聲的時候,你的耳根已經跑到擊鼓的這個地方,去能所互緣了。那麼,現在鍾聲齊出,應不俱聞。因爲你的耳朵跑到鼓的那個地方去了,鍾聲就應該聽不到,應當聽不到鍾聲才對啊!不但聽到鍾聲,何況還聽到象聲、馬聲、牛聲、羊聲、種種的音聲,都聽得很清楚啊!咦?你阿難都聽得很清楚,這表示說耳往聲處去是不對的。

  [此約耳往聲處破。以聞一],[聞]就是聞性,是一,而[聲多,不能遍往。如我下法喻合辨:喻中如來歸住林中,城裏則無;法中耳往擊鼓之處,鍾處則無]。就聽不到鍾聲了。[故鍾聲齊出,應不俱聞],你阿難應當聽不到啊,但事實上不是,鼓聲、鍾聲你都聽得很清楚。[何況其他種種音響],你都聽得很清楚啊![而豈得聞耶]?這表示你的耳根並沒有跑到聲音的地方去。[今能聞衆聲,則計耳往聲處者,亦妄也]。是不對的。

  [未叁 無來無往]

  [若無來往,亦複無聞]。

  如果你硬要說,那就是根、塵沒有來往,根塵沒有來往你聽到什麼?根塵不相到,無聞;若無來往,根沒有來到塵,塵沒有來到根,你怎麼聽得到音聲呢?若無來往,當然聽不到;亦複無聞,當然一點聲音也沒有,根塵不相到嘛!

  [此恐防轉計。因來往被破,則計無來無往,情所必至,故爲此破。如無來往,則根、塵兩不相到,故曰:亦複無聞]。當然聽不到,[今衆聲皆聞],什麼都聽得很清楚,[則計無來往者,亦妄也]。

  [問:“此中耳、聲二處,既非有來有往,亦非無來無往,畢竟如何成聞?”答:“按本經,大乘了義,根塵俱周法界],只要緣起它就顯現,雖顯現,但其實是妄。意思就是說:這個色聲香味觸法,隨時都會顯現,看你有沒有緣起?而緣起就是幻,但是,我們的本性是完全清淨的。爲什麼根塵俱周法界呢?因爲七大都是如來藏性,周遍法界,我們這個色身,就是地水火風空見識所構成的,因此根塵是俱周法界的。

  [如七大文雲:清淨本然,周遍法界]。意思就是說:我們六根、六塵完全是遍滿法界的,只要有因緣,它就會顯現。[今以無線電可以證信,外國廣播,按時收聽,彼處一說,此處即聞],那個時候,圓瑛法師認識的只有無線電,哇!他如果活在我們這個時代,那什麼無線電?全部都是衛星!不但無線電可以證明,現在衛星就完全沒有距離了,借著因緣它就會顯現了。[如同一室談話,豈有來去之相?此即根性周遍,托緣便顯],托種種的因緣,便顯現出來。所以,[應知性本自遍,但托緣顯],只是托緣而顯現,[非藉緣生],注意那個[生],有實體性叫做生,實實在在生喔,這個要觀念很清楚!因此性本自遍,法界六根、六塵,只是看看有沒有緣,托緣而顯,是假借緣而顯現。注意!托緣而顯是暫時的、是空無自性的、是無生的;非借緣生,這個緣生,生則有實,不是空無自性。一個東西生,有沒有實實在在的生?

  這一對年輕人結婚了,生了一個兒子,有真正的生嗎?沒有!這個孩子分析起來空無自性,這個孩子一不小心死了,孩子變成一堆骨灰,這個孩子有沒有真正的生出來呢?沒有!是藉著父母的因緣生,所以在這裏要非常的小心,佛法它就是一個關鍵。這個一般你看不來,爲什麼但托緣顯,非借緣生呢?諸位![顯]是暫時的,[生]是有實體性的,問題就出在這個地方,有實體性就不對,因爲萬法沒有真正的生,萬法都是緣起性,都是空性的,沒有真正的生,緣生即是無生。[塵性亦複如是。叁分文難破竟]。

  [午四 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俱無處所。即聽與聲,二處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有無來、往俱非之故,應當悟明,耳根之聽,與音聲之塵,俱無內外定在之處所。即聽與聲,二處自體,亦不可得;說誰來往,及不來往,亦不過虛妄名相而已。其性本即如來藏性,非因緣、自然二種戲論矣]!萬法緣起不可得、空性,完全都是戲論。[問:無來無往,與根、塵俱遍法界同旨,離中知,即無來往,何亦被破]?意思是耳根要跟聲塵分開來,要有一點距離才聽得到,這個不是無來往嗎?爲什麼連這個也破呢?[答:根、塵俱遍,實屬一體],根跟塵其實是同一個體性的,同一個本性的,[同一如來藏,安可言離]?安可言有距離呢?[若有離,則成二矣!今唯一性,故須並破。二耳聲處竟]。講有離,那是因爲方便說。

  [巳叁 鼻香處 (分四)]

  [午初 標舉二處]

  [二 詳以征起]

  [叁 分文難破]

  [四 結妄歸真 今初]

  [阿難!汝又嗅此,爐中旃檀,此香若複然于一铢,室羅筏城四十裏內,同時聞氣]。

  阿難,你又好好的嗅一下爐中這個旃檀香,這個香只要燃一铢;二十四铢是一兩,就是二十四分之一兩,燃那一點點,整個室羅筏城四十裏內,就同時聞到這個香氣。

  [此標舉鼻香二處。鼻即鼻;旃檀、香也,義翻與藥],給你這個藥。[嗅之可以除病,亦雲“牛頭旃檀”,出北俱盧洲,牛頭山中。《法華經》雲:“此香六铢,價值娑婆世界”是也]。異香是特殊的香,沒于一般的香。我們流通處要賣這個的話誰買得起,六铢價值娑婆世界,所有銀行都領出來!所以,這個佛經看一看,理解一下就可以了,表示很珍貴的意思。[此乃異香,功用殊勝。若複然于一铢,室羅筏城,四十裏內,同于一時,俱聞香氣。《律曆志》雲:二十四铢爲一兩。每铢乃四分一厘,六毫六絲六忽]。厘的十分之一叫做毫;毫的十分之一叫做絲;絲的十分之一叫做忽,也就是厘的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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