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賠就是這樣,【時時無理,】什麼是時時無理呢?人家在講卻不聽,【破用常住叁寶物;】所以這裏的法師你可要注意,哪裏的電燈沒關,水沒有關,這都是叁寶地,我們都要保護,能節省的要盡量節省,【又去欺诳白衣,】說我多有修行,我多偉大,【種種化緣,】結果化緣本來要建道場,【而飽私囊;】放在自己的口袋裏,不從事叁寶的工作,不建道場,【撥無因果,假公濟私,欺聖騙神,不守戒律,造種種惡,敗壞僧門,自叛佛教。如是等輩,如水中出火,知法犯法,無人能救,死後墮無間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若有衆生,偷竊常住】就是偷拿我們常住出家人的東西,【財物、谷米、飲食衣服,乃至一物】就是最少的一點點東西,【不與取者,】“與”是答應的意思,應加一個字:不與“而”取,不答應而取,也就是說他不允許你,而你自己去拿,叫做不與取,比如說我們這裏法會剩下很多東西,塑膠袋分一分,一人一包拿回去,常住有答應,這沒關系,沒經過答應時我們就不可以動,偷拿出家人的東西,這罪很重,【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因爲出家人都靠這些生活、修行,這是他的道糧,你偷拿這些,他修行就有障礙,雖然這是身外之物,卻可以幫助他修行,可以證到聖果,爲什麼偷拿常住的罪這麼重呢?
【此乃十方招提之物,體通十方,】我們曾聽過十方來,十方去,所以偷拿常住就是等于偷拿十方的錢。招提翻譯成中文叫做四方,或四方僧,或者是四方僧房,也就是四方的來集,四方的僧衆都可以止宿這個客舍,也就是可以安住這個地方,所以是僧團所共有之物,招提,簡單講就是十方物,說四方物也對,十方也是一樣,四方是指東南西北表示簡單,就是方位,招提物就是十方的僧物。體通十方,通就是遍,體遍十方,若要親近叁寶,一定要了解,出家衆的東西一毛都不能動,因爲它體遍十方,結罪太重了,沒有辦法,【不與盜取,】不給你而你起這個盜心就拿了,叫做不與盜取,【即向十方凡聖僧結罪,其罪甚大。】比如說在文殊講堂,現在五十個比丘,你若偷拿常住,結五十個因果,但外面的法師若要來挂單,都可以吃、用,因爲他是出家人,十方來,十方去嘛!如果增加到一百個比丘,那這樣就要結一百個因果,比如你欠出家人一人一元,一百個人,是一百元,現在是十方常住,我們看得到的是比丘,眼睛看不到的是聖人,比如說阿羅漢、菩薩、諸佛全都到,爲什麼說上供十方佛,中奉諸聖賢,下濟六道品,等施無差別?你想想看?向十方結罪,那不得了了,一個結一元就不得了了,這個罪沒辦法算,所以偷拿常住的東西,爲什麼你犯五逆十罪佛還有辦法救我們,偷拿常住的東西沒辦法救,向十方結罪,這個不得了了。所以我們若爲了衆生不可讓他造業,那只功德箱,你看,用鐵櫃打造,用保險箱打造,靠近又有警鈴,全臺灣省沒人用那麼堅固的,他差不多敲十次了,我怕他下地獄就用這種材料打造,靠近它會像偷車呼叫般,所以說不要讓衆生有這種因緣,有時候法會沒辦法,法師都在誦經,他跑去法師寮房全都偷拿,就是不曉得因果,他若有讀到這一段,打死他拜托他拿都不敢,最賠錢的生意就是偷拿常住的錢,偷一元就差不多要賠百千萬億,偷一元噢!因爲向十方結罪,所以罪非常重,若要親近叁寶這點不懂你會死,會很慘,有的人不懂,法會常帶塑膠袋去,人家還沒答應打包他就先打包回來了,拿回家吃平安,哎呀!一點也不平安,所以要有出家人答應,處理完,做僧羯磨,這樣沒關系。
【十方者,常住財物、谷米、飲食、袈裟、衣被等,施主供養,十方僧用。東方無量僧來,有受用份;南北西方、四維上下僧來,亦有份受用。汝若盜取,即取十方僧物入己,還向十方僧結罪。其罪豈有量乎?】量就是限度,沒有辦法計算,我們今天若聽到這句就算很有價值,爲什麼很有價值呢?無論哪一間道場我們就很小心,師父不允許,連動都不能動它。
【觀佛叁昧經雲:】這《觀佛叁昧經》是十卷十二品,東晉佛陀跋陀羅翻譯的,也稱爲《觀佛叁昧海經》,或者是《觀佛叁昧經》,或者是《觀佛經》,簡稱《觀佛經》,收在大正藏第十五冊,這是佛在迦毘羅城尼拘樓陀林中爲他父親開示,對他姨母開示,教她要觀佛像,常常一心一意觀佛像能夠入叁昧,像我們現在畫西方叁聖,放在面前,看一看,把眼睛閉起來,再觀想,再睜開,再把眼睛閉起來,再觀想,使這個佛像一次、一次。。。映在我們的腦海中,【“盜僧蔓物者,】蔓念man二聲。一般人都念man四聲,這是不對的。什麼叫僧蔓?蔓就是裝飾用的花環把它貫串起來,就像我們坐飛機一下飛機人家來爲你接駕,爲你戴個花環。盜僧蔓物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罪。”】殺父母的逆罪已經很重了,這樣比殺八萬四千父母的罪還重,【華聚菩薩雲:“五逆四重,】五逆,殺父母、殺僧、殺阿阇黎、破羯磨、轉*輪僧等等,四重就是殺盜妄淫,【我亦能救,】可以忏悔的,【盜僧物者,我不能救。”】偷拿出家人的東西,誰都沒辦法救你,【施主供養十方僧,體通十方,屬十方僧物;施主供養現前僧,體局此處,屬現前僧物。如水果、齋襯、】這個襯當動詞用,就是給予、施予的意思,襯物直接講就是供養物,供養的襯金,出家人若解夏之後若有辦齋僧的時候,紅包上面都會印襯金,襯簡單講就是所謂的供養金,【用物結緣,臨時供養,見者一份,屬現前僧物;】所謂現前僧物就是要有現僧形而且要集在一處,大家都有份,什麼叫做現前僧物?比如說我們的講堂,有五十個比丘,共同來享用,如果突然又來了叁十個,加起來就八十個了,統統可以享用,現前就是一定要出現在大衆面前,那麼十方僧就不一樣了,有現前僧物,有十方的僧物,十方的僧物比如說米還未煮,或煮了以後,十方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吃,十方就是盡虛空界遍法界叫做十方,現前就是一定要現在前面,十方範圍很大,不過沒有現前不得享用。比如說亡僧物,出家人死後的遺物,往生後的東西,任何一個出家人都不能動,它屬于十方僧的,因爲它是體遍十方,比如說師父百年之後,我的侍者法清爲我擦地板、洗廁所、洗衣服,對師父很恭敬,如果我一往生之後,如果法清不懂得律學,哎呀!平常師父很疼我,這本書我很喜歡,或是這件衣服我很喜歡,統統還沒有開僧羯磨會議,他就自己拿走,馬上墮地獄,體遍十方,所以出家人往生的東西屬于出家人的東西,誰都不能動,那一定要經過開會,作僧羯磨的會議,比如我死了之後,我的徒弟大家就集合,師父有這麼多的東西,衣服、經典是怎麼樣?到最後的結論,大家都不要動好了,不如跟師父作一個紀念館,慧老紀念館,(笑)某一個人這部《大智度論》很喜歡,進師父的房間,死了就用搶的,搶贏的人不得了了,都完了,所以我們住在這個僧團裏面,乃至于出家對這個律學不懂,百分之九十九會墮叁途,戒律不懂,百分之九十九,要墮地獄,起心動念乃至做錯了,你一點點不對就不得了了,所以說要作住持,佛陀以前有製這個律學,證阿羅漢果的人可以作住持,通達叁藏的人,深信因果的人可以作當家,可以作住持,否則的話,不能,你想想看!證阿羅漢果,要通達叁藏,明因識果的人才可以作住持,要不然處理不當就完了,因此我們如果出家衆乃至在家衆,初學佛學如果對這個律學一點都不懂的話,那你慘了,單單這個盜,十個犯九個,到現在也沒有幾個出家人,當然也有,專門研究律學的都知道,亡僧物屬十方物,不能動,了解,不懂的人比較多,你要什麼你拿,看你喜歡什麼,隨便拿就下地獄,所以說屬現前僧物,【如果未與先取,】與就是給,他沒有給你,你就先拿,【或盜取,】就是偷偷摸摸的拿,【即取目前僧物,還向目前多少僧衆結罪。不論十方、現前僧物,皆施主供養修行辦道者。所謂衣服、飲食、臥具、湯藥,名四聖種;仗此而生長道芽,】這個佛道之芽,芽就是萌芽,成長的意思,我們說發芽它是一個開始,生長道業的開始,【得證聖果,】都要靠這些,不然你要怎樣,【其功甚大;】所以供養叁寶的,爲什麼功德這麼大?因爲體遍十方,偷拿常住的東西爲什麼罪這麼重?向十方結罪,所以我們若參道場就要很小心,以前雷音寺擺水果,有人山下來的,可能沒學佛,水果擺下去,剛好她兒子在旁邊,她就自己拿:來!沒有人講,來!媽媽拿這粒水果給你,這拜佛祖的拿去吃平安,我說:那個吃下去都不太會平安,那很嚴重,怎麼吃得平安?都不可以動,乃至于說你今天拿水果來到僧團裏面拜佛祖,除非你的發心不供養僧寶,你若發心供養僧寶,然後拜完了你又拿回去,那向十方結罪,【盜之,】簡單講就是來這裏拜都有入而比較沒有出,所以若要買你要量力而爲,看要買幾粒,才不會回去舍不得,拜完只看,師父說不能動,那麼一堆,半個都不能拿,所以你要量力而爲,能力不夠買二粒就好,心意就好,一、二粒也沒關系,所以說供佛、供法、供僧以後的水果你不能動,有一種情況你可以動,我要來拜的時候,我不是要供養叁寶,我拜完就要拿回去,拿這個不犯,因爲他初發心就不給你的,對不對?是啊!算他家的佛祖比較小尊,跟他比較不會感應,文殊講堂的一丈多,玉佛比較大尊,這功德可能比較大,拿來拜一拜,他收回去,這樣不犯,就是說你一開始來就觀想:我不要供養叁寶,但是你也沒有功德,你得不到功德,所以法的東西一定要師父解釋,要不然每天都在犯你都不曉得。【其罪亦大。古人雲:“施主一粒米,大過須彌山。今生不得道,披毛戴角還。”】所以出家人是戰戰兢兢,我們要發菩提心,菩提心就是大悲心,我們一定要普度衆生,若能普度衆生的話,哎呀!你的功德就大了,否則的話你就滴水難消,叁心未了,喝一滴水就要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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