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這個意法識界就比較麻煩,是因爲它沒有形相,它完全在心裏面去討論,意根是心,法塵,它也是無形相,所以,變成這麼抽象的東西,一般如果對唯識學不是很清楚跟了解,討論起來會有一點困難;不過也不是很難,我看就很簡單了,爲何你聽不懂?[世尊,以何因緣,你聽不懂?](引經句問衆)這麼簡單,它不困難啊,就是討論:根生嗎?現在這裏,注意看!第七意識跟第八意識,永遠在一起,第七意識是以第八意識的見分爲自我,意思就是說:我們的精神領域,都一定加上一層執著的我執跟法執,所以,七八二識,一定是黏在一起、卡在一起;到成佛的時候,斷了第七意識,同時就是第八意識就停了,所以,七八意識是一定黏在一起的。
那麼,就以第七意識來討論,因爲第八意識就像倉庫,它只有儲存的功能,能藏、所藏、我愛、執藏。那麼,第七意識是發展意識的根本,是由前五識這樣一直發展過來的。第八意識就像倉庫,加了一層執著,變成第七意識,第七意識再來接下來第六意識,再來就是前五識。那麼,既然這十八界——根、塵、識,這也是一樣,根,第六意識的根是什麼?根攀緣塵會産生中間的識,現在就是要討論,[根]就是意根,就是指第七意識;塵呢?它所接觸的,既不是色、聲、香、味、觸,爲什麼?它接觸的是內在,色、聲、香、味、觸落下來的影子,叫做法塵。知道嗎?它是前五識落下來的影子,前五根攀緣外面的五塵,所落下來的影子叫做法塵。
第七意識爲意根,根,要攀緣這個塵,就討論中間這個識是怎麼來的?很簡單,眼根、色塵,討論這個識,中間這個識,是因爲眼根而來的,稱爲眼識?還是塵引發出來的叫做色識?眼根跟色塵,討論識從哪裏來,結果無所從來,從根也不對,單根不能生識;從色塵來也不對;從二個來:眼根與色塵來也不對,共生也不對。耳根也是這樣子,攀緣動、靜,討論中間的耳識怎麼來,是從單根嗎?單根無塵不能生識。或者是單聲塵生識嗎?或者是耳朵跟聲塵,中間所産生這個識。鼻子對香塵,舌頭對味塵,討論中間的識怎麼來的。身體也是啊,身根,外面的觸塵,是離還是合?離、合觸塵,討論中間的身識。那麼,這個意法識界也是一樣,意,當然要有意根,意根就是第七意識,它就一直牢執第八意識的見分爲自我,第七意識爲根,意識的根本,意根嘛!眼都有眼根、耳有耳根、鼻有鼻根、舌有舌根、身有身根,所以,權教菩薩來討論這個一定要有根,而此根就叫做意根。
那塵呢?它的塵是前五識落下來的影像,就是眼根對色塵所産生的眼識等等,這是權教菩薩所承認的。意根、法塵,有根、有塵,中間所産生的意識心,這個一樣喔,眼根、色塵,産生中間的眼識界;耳朵、聲塵,産生中間的耳識界;現在也是一樣,意根、法塵,産生中間的意識界,那麼這個意根是無形相的意識型態,法塵也是無形相的塵,所以,你沒辦法去用具體的東西,像眼根看色塵那麼具體的東西,因爲法塵沒有形狀的。所以,二個:一個是意識的執著的根,另外一個是落下來的意識型態的相,叫做法塵。所以,這裏討論的,是統統在內心裏面討論,因此你聽起來會有這麼吃力,或者是聽不懂,就是問題出在這個地方;或者是對唯識上的理解不夠深刻。不過,沒有關系,想要成就菩提的人,就不怕厭煩,我看就是很簡單,[世尊!以何因緣,你聽不懂呢?]這不是很困難的一件事,就很簡單、很容易的事情!
6.意法識界本如來藏性
經文:[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爲緣,生于意識。此識爲複因意所生,以意爲界?因法所生,以法爲界?阿難,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爲同爲異?同意即意,雲何所生?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雲何意生?若有所識,雲何識意?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雲何立?]
這個《楞嚴經》的翻譯本文字都很簡單,非常簡單!所以,師父一直重複說:這不是念中文系來有辦法看得懂的,絕對看不懂,它是屬于心性的東西。
注釋:[于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所思],所思慮之法塵。因爲第七意識要緣法塵嘛,這當然一定要。在你的意根之中,必定有所思慮的法塵存在——意根緣法塵,根一定是攀緣這外塵,而法塵卻是影像而已。所以,討論起來,二者都是無形的,意識心是無形的、法塵也是無形的,就全是用在名字裏面跟觀念裏討論——才能依之而發明你的意識。又是根對塵産生的意識。[若無前法,意無所生]:[前法],指前面所說的法塵。如果沒有前述之法塵,則意識便無法生起。因爲沒有所緣之塵。[離緣無形]:[緣]所緣之法塵。[形],形顯。意根若離于所緣之法塵,則無法形顯其體;亦即,若無塵,根亦不顯。
[識將何用]:若無法塵,連意根都不顯了,更何況意識能有什麼作用?[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識心],此指意根之心,亦即是意根,以此意根爲意識之所依,意根就是指第七意識,爲意識就是第六意識所依,一般人認爲:意識是由第七意識所生,又是同時爲前五識、能夠輔助前五識攀緣跟分別,都是第六意識的功能,第六意識可以對內、也可以對外。故稱爲識心。[諸思量與了別性]爲指意識之作用,亦即是意識。故此句簡言之即意根與意識二者。[若有所識,雲何識意]:第一個[識]是第六意識,第二個[識]就是意根。[若有所識],若能了別。[雲何識意]之[識]爲意識,[意]爲意根。則如何分別第六意識與第七意識的意根?[唯同與異,二性無成]:不論是同或異,根與識二法之性皆無法成立。
義貫:[阿難,又汝所明]了之權法中所示:以[意]根與[法]塵[爲緣],則能[生于意識]。這個模式跟前面一樣,根塵,所産生中間的識,只是問題是後面這個意法識界裏,意根、法塵兩個都是無形相的東西。然而,今依第一義谛言,[此識爲複因意]根[所生]而[以意]根[爲]識體所在之畛[界]呢?這是討論因根有識。還是[因法]塵[所生],而[以法]塵[爲]識體所在之[界]域?這討論因塵而有識。到底是從根産生出來的意識心?還是從塵所産生出來的意識心?這個模式跟前面完全一樣,只是前面有具體性的根、塵,現在這個完全是無形相的東西,所以,討論起來會有困難。
[阿難,若]言意識爲[因意]根而[生],如果說第六意識是因爲第七意識的意根而生,則[于汝意]根[中必]須[有]其[所思]慮之法塵存在,有能緣的意根,一定有所緣的法塵,這一句的意思是這樣子。依此法塵而[發明汝]之[意]識;要不然怎麼發?沒有外面的所緣的法塵,意根怎麼發出這個意識?[若無前]述之[法]塵,則[意]根即[無所生],沒有所,當然就沒有能了,(亦即,不能生識)。意根若[離]所[緣]之塵,則[無]能[形]顯;無塵而根又不顯,則意[識將]有[何]作[用?又,汝]意[識]所依之[心](意根),[與]意識之[諸思量兼]其[了別]之[性],二者[爲同爲異]?意識若[同]于[意]根[即]是[意]根,不需要說跑出一個第六意識。[雲何]還說意識是意根[所生]?因爲相同于意根,它就是意啊,爲什麼還要立一個第六意識?沒有必要啊!
若[異]于[意]根而[不同],則爲無知之塵,如果不同于意根,那當然就無知之塵。[應無所識。若無所識,雲何]可名爲[意]根所[生]之識?根生也不對、塵生也不對。[若有所識],則[雲何]分別意[識]與[意]根?是故,[唯同與異](不論同或異),意根與意識[二性]皆[無]能[成]立,根與識二性既不成立,則意識[界雲何]得[立]?這一句最重要在強調什麼?這時候就不能講:第六意識是來自于第七意識的意根所生,因爲這時候根跟識二性都不能成立,同跟異都不能成立了,談什麼生不生呢?所以,這時不能講意識是爲意根所生。
經文:[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汝識決定依于法生,汝今谛觀法法何狀?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雲何生?]
這一段最重要就是說:你講法塵能夠生識,那法塵離不開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這些生,你的意識心就生;這些滅,你的意識心統統沒有,意識心統統是跟著這些法塵生等同生、滅等同滅;那這些根本就不存在,這些是影像。所以,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狀呢?
注釋,[汝觀色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你且看看這色、聲、香、味、觸五塵之法,每一法都各有其明確的相狀,且于五根亦各有所對,如色對眼、聲對耳、香對鼻、味對舌、觸對身。[非意所攝]:但這五塵之中,卻沒有任何一法是直接爲意根所攝受的。附及:意根所攝、所緣之法,乃是前五塵在意地落謝的[影像],諸位!一切衆生的意識心,其實就是執著影像,就像攝影機攝影底片一樣,你看到的只是底片。即以此影像,名之爲[法塵],就像我們照相館,攝像後的底片就等同法塵。而法塵實在並無實物,亦無實體。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色空就是眼,動靜是耳,通塞是鼻,合離是身,生滅就是意。[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爲五塵之相,而味塵之甜淡乃涵攝在其中(省略的說法)。[生滅]則爲一切塵相之總相,其實就是意識。[越],離去之義。此謂,你的法塵,只不過是前五塵的影像,而落在意識心裏。如果離去了前五塵的色空、動靜等生滅之相,終無法塵之影像可得。換句話說:我們的意識執著那個刹那生、刹那滅的相,就是這個道理。故…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十八界本如來藏 妙真如性 第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