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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十八界本如來藏 妙真如性 第二▪P3

  ..續本文上一頁將何所識耶?]沒有這個觸塵——沒有離、合,你的身體完全不可能知道有這個識心。[此計識因身生者,]這一段告訴我們:身識單由身根來生,[非也。]是不可能的事情,根一定要借重外面的合跟離二種觸塵,所以說單根生識是錯的,意思就是單身根是不可能生識的,因此如果說執著身根能生識,這個是不對的。

  [未二 破因觸生]

  底下破因觸塵而生身識。

  [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

  如果說這身識是單由外面的觸塵而生的,那麼,身體的身識就不必,必無有汝身。爲什麼?就唯塵無根,這變成不可能了。是不是?誰有非身,知合離者?天底下每一個人,哪裏有沒有依于這個身根而能夠判定是合是離?連身體都沒有!判定就是說是合、是離的觸塵。就像說:你兒子今年考大學考上沒有?他說:我連兒子都沒有,那裏有考沒考上大學這個問題?連身根都沒有,怎麼可能有知道什麼合跟離的觸塵?再講一遍:如果說這身識單因觸塵而生,而不必借重你的身根,也就是唯塵無根,天下之人,哪有沒有根身,而能知道合離之觸塵呢?不可能!

  [此破單塵,亦不能生識。若計身識,單因觸塵而生,不藉身根者,必定無有汝身,惟塵無根,不成身觸爲緣之義;世間誰有非依于身,能知合離之觸塵者?離卻身根,則能生之觸塵,尚不可得,則計識因觸生者,亦非也。]

  根生不對、觸塵而生也不對,好,單根不生、單塵也不生,現在是[未叁 破和合生]

  [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

  阿難,無情之物是不能自知有觸的,身知有觸,就是說:無情物是不能自己說有知道這觸知的,一定要有情物的身知,方才知道有這個觸塵。意思就是:一定要與身相合,才知道有觸。再講一遍:阿難!無情物是不可能自己知道有這個觸塵,一定要借重有情物的根身,才知道有這個觸塵。

  [此標觸知之相。世間之物,不能自觸而成知,]因爲世間之物是無情物。[必定與身相合,方知有觸。此二句,爲下正破共生之張本耳。]

  [知身即觸,知觸即身;即觸非身,即身非觸。]

  知身即觸,知道根身變成所知了,即觸就是由能觸而來的,能觸就不是根身了,就像眼根就不是色塵,色塵就不是眼根。在這一段,能、所一定要分開,譬如說:眼根對色塵、耳根對聲塵,那眼根一定不是色塵,耳根一定不是聲塵,現在這段也是這樣子。知身即觸是什麼意思?能夠知道這個身,這就是由觸所産生的,所以在這裏要特別注意,即觸,這個[觸]是主動的,能觸,身是所知而已,附帶的而已,這是能、所要分開來。這段這色身,色身爲所知,就是由能觸的觸塵而來的,現在觸塵采取主動,站在主導的力量,因爲根跟塵各有能所,根可以能、可以所,塵也可以能、也可以所。所以,知身即觸,就是知道這個色身的根身一定是由能觸的觸塵而來的,所以,身是所,觸塵是變成能了,身但爲所知,因爲單單身根是不知道觸的,那麼,知道這個觸就一定有身根。在這裏能觸爲主動,就是能,根身只是所知而已。

  第二句:知觸即身,如果知道觸,就是由能知的身根而來的。意思就是:如果你能夠知道觸,這就是由身根所生,在這裏由能生的根身采取主動,而觸塵只是被動。就是說:眼如果能見色塵,那一定是眼根,知道色塵的一定是眼根,所以,這裏是眼根變成采取主動;叫做知觸即身,知道這觸塵的一定是由根身而來的,所以,根身是能,觸塵是所,因爲觸變成但爲所知,單觸、觸塵是不知道有根身存在的,因爲有根身,才知道有觸,所以,身根就變成能,觸塵就變成所。

  即觸非身,即觸就是由觸生的話,那就不是能緣的根身。即觸,如果知道是觸塵,即觸就是站在觸塵的角度來講,它就不是根身,站在能觸的觸塵,它是能,就不是所觸、所知道的根身。即身非觸,如果站在根身的角度來講,它就不是能知的觸,能知的身根來講,它就不是外在的觸塵。所以,站在根身的角度來說,它就不是觸塵,意思就是:能、所一定要分開,總屬于一邊,很清楚。眼如果見色,眼不是色;耳能夠聞聲,耳不是聲;鼻能夠嗅香,鼻當然不是香;舌能夠嘗味,舌當然不是味;身能夠知道觸塵,身根當然不是觸塵,我們一定要能、所分得很清楚。

  第一句:知身即觸,第二句:知觸即身,第叁句:即觸非身,第四句:即身非觸,那麼,一跟叁是連貫的(知身即觸,即觸非身),二跟四是連貫(知觸即身,即身非觸),因爲它是交叉在強調同一件事情,強調能,它就不是所;強調所,它就不是能。看一、叁配合起來講怎麼說:知身即觸,即觸非身,聯合起來講:知道這身根的話,身根但爲所知,即觸就是由能觸的觸塵而來的,觸塵是主動,身但爲所知,單身是不能生觸的。所以,知身即觸,即觸非身,知道這根身就一定是能觸的觸塵而來的,所以,觸塵變成是主動、能。根身是變成所知。第叁句:即觸非身,知道這個觸,當然就不可以兼所觸的身根了,知道能觸的這個觸塵,就不可以說它是所觸的身根。

  再來,第二句接第四句,知觸即身,即身非觸。知觸即身意思是:知道這個觸塵,我們就知道,它一定是由能觸的身根所産生的,所以在這裏,能觸的身根,就絕對不是所觸的觸塵,所以,接第四句:即身非觸,就是能觸的身根,絕對不是所觸的觸塵,因爲能、所是很清楚的,就像眼睛一定不是色塵,耳根一定不是聲塵,鼻根一定不是香塵,舌根一定不是味塵,由眼色、耳聲、鼻香、舌味來討論,你容易了解,由身體跟觸,它是同時發生的,沒有能所,又必須要分開能所,這個就非常困難!知觸即身,知身即觸,它沒有能所,它同時存在的,但是,你又必須能、所分得很清楚,所以,變成根(身根)跟塵都是空無自性。

  [此下文分叁段,正破身觸和合生識,]正破身根、觸塵和合生識,[俱不成共生之義。此中首句知字,即上段身觸合處,所顯之知、屬識;身字屬根;觸字屬塵。此文承上,物不能自觸而成知,必與身合方知有觸,遂計身觸]二緣,[和合共生。]而生這個身識。[今以所生之識,無雙兼根塵二相爲破。]意思就是:講能,就不是所;講所,它就不是能。[文有四句。上二約雙即,不得爲共生;下二約雙非,亦不得爲共生。乃以所生之識,仔細審察,還是知身乎?還是知觸乎?]到底是身?是觸?

  [知身即觸,知觸即身者:若知于身,此識知,即從觸所生,]觸就變成能,身就變成但爲所知,就變成所了。[並不兼乎身,]並不兼乎身就是:能觸就不是所觸的身根,這個不是很困難。[以身但爲所知;]就是能所很清楚的。[若知于觸,此識知即從身所生,]如果知道觸塵,就知道是從能觸之身根而來的,身根變成能,觸變成所。[並不兼乎觸,]並不兼乎所觸之觸塵,[以觸亦但爲所知;]因爲能知的是身根,能知——身根,觸塵但爲所知。[上句即觸所生,下句即身所生,其識知,皆單屬一邊,]能所分明,[何得爲根塵共生耶?]

  [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者:即觸即身,乃承上二句,]上面二句講得很清楚:知身即觸,知觸即身,[即觸即身之文。若此識知,即從觸所生者,則非兼于身,]因爲能不是所。[惟單屬于觸之一邊;若此識知,即從身所生者,則非兼于觸,]因爲能不是所,能生的身根,絕對不是所觸的觸塵,[亦單屬身之一邊;]能、所還是很清楚的,根跟塵,我們都知道的非常清楚,就像眼對色、耳對聲一樣的清楚。何以故?[何以爲共生乎?另作一解,以便易知。四句中,以一、叁相連,二、四相連,解曰:所生之識知,若知身根者,此知即是從觸塵所生。接第叁句:即是從觸塵所生之識,當非兼屬身根,何得爲共生耶?第二句,所生之識知,若知觸塵者,此知即從身根所生,接第四句:即是從身根所生之識,當非兼屬觸塵,]意思就是:根不是塵,塵也不是根,[亦何得爲共生耶?交光法師所雲:“所生無兼相”者是也。]意思就是:所生之身識,不可以兼能所相,能就不是所,所就不是能,單屬一邊,叫做所生之身識不兼能所,不可以講能跟所同時,叫做無兼相。

  經文,[身觸二相,元無處所,合身即爲,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虛空等相。]

  這裏是說:內在的根身和外面的觸塵,二相元無處所,本來也沒有內外對待來講。以觸來說,只要一接觸到這個身體,感受到觸,就是身體的一部分,所以叫做合身即爲身自體性。只要用觸來感受,感受到身、手,手有感觸,其實這個觸就是合,合于身體的一部分。所以,感受到這個腳有觸塵,這個觸塵也是身體的一部分,所以,合身即爲身自體性,這八個字要連接起來念。用觸塵來講,觸到哪一部分,合在這個身,其實就是身體的自體性。爲什麼?合腳,是身體的一部分;合手,也是身體的一部分;合頭的觸塵,也是身體的一部分,不可以分開,意思就是:觸就是身,沒有能所,沒有能所就是破除和合而生。離身即是虛空等相,如果離開這個身體來說這個觸塵,這便是虛空等等的色法了,那麼,離開身體來講觸,那就是不可能,色聲香味觸。

  [此段以能生根塵,無內外對立之相爲破。以身根之與觸塵二相,元(本也)無內外對立之處所。此二句標,下釋雲:以觸合身,即與身爲自體,合而不分;]合而不分底下加:無身外之觸,觸外無身。合而不分意思就是:無身外之觸,觸外無身,觸塵以外絕對沒有身。[若觸離身,即是虛空等相。等指色法]等等。[身外無非色空諸相。]這個[色]包括色聲香味觸,還有虛空相。[此明合離,皆無身觸對立之相,]無論是合的觸,合就變成身觸了,合哪裏的觸,它就是屬于身體的一部分,剛剛講了,也沒有共生相;離,那就等虛空相,哪裏有觸呢?皆無身觸,對立就是能所,意思就是:沒有能生的根跟塵合起來所生之相,叫做皆無身觸對立之相,有能所就是有對立,能生。

  [何能共生身識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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