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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十八界本如来藏 妙真如性 第二▪P3

  ..续本文上一页将何所识耶?]没有这个触尘——没有离、合,你的身体完全不可能知道有这个识心。[此计识因身生者,]这一段告诉我们:身识单由身根来生,[非也。]是不可能的事情,根一定要借重外面的合跟离二种触尘,所以说单根生识是错的,意思就是单身根是不可能生识的,因此如果说执着身根能生识,这个是不对的。

  [未二 破因触生]

  底下破因触尘而生身识。

  [若因触生,必无汝身,谁有非身,知合离者?]

  如果说这身识是单由外面的触尘而生的,那么,身体的身识就不必,必无有汝身。为什么?就唯尘无根,这变成不可能了。是不是?谁有非身,知合离者?天底下每一个人,哪里有没有依于这个身根而能够判定是合是离?连身体都没有!判定就是说是合、是离的触尘。就像说:你儿子今年考大学考上没有?他说:我连儿子都没有,那里有考没考上大学这个问题?连身根都没有,怎么可能有知道什么合跟离的触尘?再讲一遍:如果说这身识单因触尘而生,而不必借重你的身根,也就是唯尘无根,天下之人,哪有没有根身,而能知道合离之触尘呢?不可能!

  [此破单尘,亦不能生识。若计身识,单因触尘而生,不藉身根者,必定无有汝身,惟尘无根,不成身触为缘之义;世间谁有非依于身,能知合离之触尘者?离却身根,则能生之触尘,尚不可得,则计识因触生者,亦非也。]

  根生不对、触尘而生也不对,好,单根不生、单尘也不生,现在是[未三 破和合生]

  [阿难,物不触知,身知有触。]

  阿难,无情之物是不能自知有触的,身知有触,就是说:无情物是不能自己说有知道这触知的,一定要有情物的身知,方才知道有这个触尘。意思就是:一定要与身相合,才知道有触。再讲一遍:阿难!无情物是不可能自己知道有这个触尘,一定要借重有情物的根身,才知道有这个触尘。

  [此标触知之相。世间之物,不能自触而成知,]因为世间之物是无情物。[必定与身相合,方知有触。此二句,为下正破共生之张本耳。]

  [知身即触,知触即身;即触非身,即身非触。]

  知身即触,知道根身变成所知了,即触就是由能触而来的,能触就不是根身了,就像眼根就不是色尘,色尘就不是眼根。在这一段,能、所一定要分开,譬如说:眼根对色尘、耳根对声尘,那眼根一定不是色尘,耳根一定不是声尘,现在这段也是这样子。知身即触是什么意思?能够知道这个身,这就是由触所产生的,所以在这里要特别注意,即触,这个[触]是主动的,能触,身是所知而已,附带的而已,这是能、所要分开来。这段这色身,色身为所知,就是由能触的触尘而来的,现在触尘采取主动,站在主导的力量,因为根跟尘各有能所,根可以能、可以所,尘也可以能、也可以所。所以,知身即触,就是知道这个色身的根身一定是由能触的触尘而来的,所以,身是所,触尘是变成能了,身但为所知,因为单单身根是不知道触的,那么,知道这个触就一定有身根。在这里能触为主动,就是能,根身只是所知而已。

  第二句:知触即身,如果知道触,就是由能知的身根而来的。意思就是:如果你能够知道触,这就是由身根所生,在这里由能生的根身采取主动,而触尘只是被动。就是说:眼如果能见色尘,那一定是眼根,知道色尘的一定是眼根,所以,这里是眼根变成采取主动;叫做知触即身,知道这触尘的一定是由根身而来的,所以,根身是能,触尘是所,因为触变成但为所知,单触、触尘是不知道有根身存在的,因为有根身,才知道有触,所以,身根就变成能,触尘就变成所。

  即触非身,即触就是由触生的话,那就不是能缘的根身。即触,如果知道是触尘,即触就是站在触尘的角度来讲,它就不是根身,站在能触的触尘,它是能,就不是所触、所知道的根身。即身非触,如果站在根身的角度来讲,它就不是能知的触,能知的身根来讲,它就不是外在的触尘。所以,站在根身的角度来说,它就不是触尘,意思就是:能、所一定要分开,总属于一边,很清楚。眼如果见色,眼不是色;耳能够闻声,耳不是声;鼻能够嗅香,鼻当然不是香;舌能够尝味,舌当然不是味;身能够知道触尘,身根当然不是触尘,我们一定要能、所分得很清楚。

  第一句:知身即触,第二句:知触即身,第三句:即触非身,第四句:即身非触,那么,一跟三是连贯的(知身即触,即触非身),二跟四是连贯(知触即身,即身非触),因为它是交叉在强调同一件事情,强调能,它就不是所;强调所,它就不是能。看一、三配合起来讲怎么说:知身即触,即触非身,联合起来讲:知道这身根的话,身根但为所知,即触就是由能触的触尘而来的,触尘是主动,身但为所知,单身是不能生触的。所以,知身即触,即触非身,知道这根身就一定是能触的触尘而来的,所以,触尘变成是主动、能。根身是变成所知。第三句:即触非身,知道这个触,当然就不可以兼所触的身根了,知道能触的这个触尘,就不可以说它是所触的身根。

  再来,第二句接第四句,知触即身,即身非触。知触即身意思是:知道这个触尘,我们就知道,它一定是由能触的身根所产生的,所以在这里,能触的身根,就绝对不是所触的触尘,所以,接第四句:即身非触,就是能触的身根,绝对不是所触的触尘,因为能、所是很清楚的,就像眼睛一定不是色尘,耳根一定不是声尘,鼻根一定不是香尘,舌根一定不是味尘,由眼色、耳声、鼻香、舌味来讨论,你容易了解,由身体跟触,它是同时发生的,没有能所,又必须要分开能所,这个就非常困难!知触即身,知身即触,它没有能所,它同时存在的,但是,你又必须能、所分得很清楚,所以,变成根(身根)跟尘都是空无自性。

  [此下文分三段,正破身触和合生识,]正破身根、触尘和合生识,[俱不成共生之义。此中首句知字,即上段身触合处,所显之知、属识;身字属根;触字属尘。此文承上,物不能自触而成知,必与身合方知有触,遂计身触]二缘,[和合共生。]而生这个身识。[今以所生之识,无双兼根尘二相为破。]意思就是:讲能,就不是所;讲所,它就不是能。[文有四句。上二约双即,不得为共生;下二约双非,亦不得为共生。乃以所生之识,仔细审察,还是知身乎?还是知触乎?]到底是身?是触?

  [知身即触,知触即身者:若知于身,此识知,即从触所生,]触就变成能,身就变成但为所知,就变成所了。[并不兼乎身,]并不兼乎身就是:能触就不是所触的身根,这个不是很困难。[以身但为所知;]就是能所很清楚的。[若知于触,此识知即从身所生,]如果知道触尘,就知道是从能触之身根而来的,身根变成能,触变成所。[并不兼乎触,]并不兼乎所触之触尘,[以触亦但为所知;]因为能知的是身根,能知——身根,触尘但为所知。[上句即触所生,下句即身所生,其识知,皆单属一边,]能所分明,[何得为根尘共生耶?]

  [即触非身,即身非触者:即触即身,乃承上二句,]上面二句讲得很清楚:知身即触,知触即身,[即触即身之文。若此识知,即从触所生者,则非兼于身,]因为能不是所。[惟单属于触之一边;若此识知,即从身所生者,则非兼于触,]因为能不是所,能生的身根,绝对不是所触的触尘,[亦单属身之一边;]能、所还是很清楚的,根跟尘,我们都知道的非常清楚,就像眼对色、耳对声一样的清楚。何以故?[何以为共生乎?另作一解,以便易知。四句中,以一、三相连,二、四相连,解曰:所生之识知,若知身根者,此知即是从触尘所生。接第三句:即是从触尘所生之识,当非兼属身根,何得为共生耶?第二句,所生之识知,若知触尘者,此知即从身根所生,接第四句:即是从身根所生之识,当非兼属触尘,]意思就是:根不是尘,尘也不是根,[亦何得为共生耶?交光法师所云:“所生无兼相”者是也。]意思就是:所生之身识,不可以兼能所相,能就不是所,所就不是能,单属一边,叫做所生之身识不兼能所,不可以讲能跟所同时,叫做无兼相。

  经文,[身触二相,元无处所,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

  这里是说:内在的根身和外面的触尘,二相元无处所,本来也没有内外对待来讲。以触来说,只要一接触到这个身体,感受到触,就是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叫做合身即为身自体性。只要用触来感受,感受到身、手,手有感触,其实这个触就是合,合于身体的一部分。所以,感受到这个脚有触尘,这个触尘也是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合身即为身自体性,这八个字要连接起来念。用触尘来讲,触到哪一部分,合在这个身,其实就是身体的自体性。为什么?合脚,是身体的一部分;合手,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合头的触尘,也是身体的一部分,不可以分开,意思就是:触就是身,没有能所,没有能所就是破除和合而生。离身即是虚空等相,如果离开这个身体来说这个触尘,这便是虚空等等的色法了,那么,离开身体来讲触,那就是不可能,色声香味触。

  [此段以能生根尘,无内外对立之相为破。以身根之与触尘二相,元(本也)无内外对立之处所。此二句标,下释云:以触合身,即与身为自体,合而不分;]合而不分底下加:无身外之触,触外无身。合而不分意思就是:无身外之触,触外无身,触尘以外绝对没有身。[若触离身,即是虚空等相。等指色法]等等。[身外无非色空诸相。]这个[色]包括色声香味触,还有虚空相。[此明合离,皆无身触对立之相,]无论是合的触,合就变成身触了,合哪里的触,它就是属于身体的一部分,刚刚讲了,也没有共生相;离,那就等虚空相,哪里有触呢?皆无身触,对立就是能所,意思就是:没有能生的根跟尘合起来所生之相,叫做皆无身触对立之相,有能所就是有对立,能生。

  [何能共生身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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