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識知虛空所在]?
如果這個識從色變,意思就是這個識心跟著色法變滅,是色跟識都變了,就是滅了,變遷,簡單就是:從變則變,第二個[變]就是滅,二者都滅,識也變滅了,色也變滅了。第一個[變]是指色法,這個識心跟從色法而變化、變遷,則變,就是則二者都滅了,也沒有識,也沒有色塵。界相自無,沒有識心、沒有色塵,你怎麼建立?自然就沒有界限可言了。底下換個角度說,不變則恒,如果這個識心不隨色而變遷,這[不變]就是識心不隨色變滅,那麼,表示識性就是存在了。不變則恒,諸位!不變,識性則是常恒,這樣就看得懂。意思就是識性是存在的,既從色生,應不識虛空之所在,爲什麼?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這一段統統在講:如果眼識是由色塵自己而生,一直在討論這個問題。不變則恒,如果不變,這個識性則是常恒的。既然這個識性是從色、色法所生的,因爲它是色法,自屬于無知,它是無情物。既然這個識性是從色法所生,色法是能生,識是所生,前面就是就是這樣假設說了,是色塵所生,自屬于無知,既從無知的色法所生,當然它是無知,應不識知,虛空所在,它就不是能了別的識心了,因爲它是從色法所産生的。
[此段上二句,因聞識不從色變,應不成界],因爲不從色變,就沒有界限可言。[乃轉計識從色變。遂破雲]:如果我們的識心、眼識,從(跟著)色塵而變,[若識從色變,則色與識,二俱變滅],沒有色、沒有塵,你如何來安立叫做色識界呢?[界相自然無矣]。這個識心不是跟眼立界,就是跟色塵立界,那麼,色跟識二個都變滅了,界相自然就沒有。[此從變不成界,乃對上不變不成界,成爲交互之文]。
[下四句,因聞],因爲聽到[識從色變],如果這個識心跟著色法變遷,[應不識空,乃轉計識不從色變]。意思就是識存在了。[亦破雲:若識不從色變,則識性恒常,雖然恒常不變,此識既因色塵所生],當然是屬于無情物,[自屬無知,應當不能識知虛空所在]!虛空要由識心才能認知,由色法的無情物怎麼能夠認知呢?[今能知空,足證識非從色生矣。此不變不識空,乃對上從變不識空],如果色所産生的識,這個識如果不變,那麼,根本就不認識這個虛空,乃是對上面從變則不識空,因爲界相沒有,跟著變,界相就沒有。[成爲交互文。此種經文,是爲交床(牒)法,兩頭俱到,文法極妙]。
[未叁 破和合生]
現在不從根生,也不從色塵生,一般認爲,那麼就是眼根對色塵共生了?共同所生了?就一一來找尋,真正的答案是什麼。
經文,[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雲何成界]?
現在告訴你:和合也不能生識,也沒有辦法立界。若兼二種,如果這個識心所産生的眼識,或者是所産生的色識界,都可以同時存在;也就是識心夾雜在根跟塵中間,叫做眼根、色塵共生,共同生出這個眼識。假設暫時這樣讓你講得通,如果這個眼識是兼二種,也就是說:眼根跟色塵共生眼識。但是,問題出來了,合則中離,離則兩合,第一個[合]是眼根合于色塵,我們前面允許你說借由眼根攀緣色塵,而産生眼識;合則中離,如果眼根合這個色塵,則眼識在中間會有所隔礙,爲什麼?合並而生,一半是從眼根的有情生,一半是從色塵而生,是無情物,這就象二種東西,一個是有情,一個是無情。這二種東西要合起來,它的中間有中間結合的痕迹,所以,[離]就是痕迹,留下來的裂痕。合則中離,也就是說:如果眼根跟色塵合起來,而生眼識,允許你這樣說,那問題就出來了,眼識生在中間的時候,這個眼識就變成裂痕的一半,沒有辦法完整了。
諸位!如果一只手表示有情的眼根,另一只手表示色塵,現在允許兩手中間産生識。好!眼根合于色塵,一個有情物,一個無情物,中間産生這個識,雙手中間有裂痕。意思就是講合是不對的,中間識就有裂痕,那你什麼時候看到我們的識心有裂痕呢?合則中離。再來,離則兩合,離就是說把根跟塵分開來,離則兩合。諸位!一只手是根,一只手是塵,如果我們拿一支筆,沾墨汁,一點點放在兩手中間,表示産生識;你現在把它合起來以後,再把它分開來,墨汁會沾在兩只手上各一面對不對?中間的墨汁就表示産生了識心。中間産生的識,一半跟著有知的根,一半跟著無知的塵,叫做離則兩合;識心一個合于眼根,另外一個合于塵,這個比喻聽得懂嗎?
離則兩合,如果把這個根塵分開來,這個識心一半跑到根來,一半跑到塵來。對不對?離則兩合,兩種合,一個合根,一個合塵,意思就豈有是理?底下佛陀就評論了:體性雜亂了。眼識之體性,實在是變成很雜亂了,爲什麼?合則中離,根塵相合,中間卻意識心有裂縫;離則兩合,把根、塵分開來,眼識卻一邊跑到根,一邊跑到塵,就亂!這個[雜]是對合則中離來說的;[亂]是對離則兩合來說的。合則中離,是眼根對色塵來講的;離則兩合,這個是對眼識來說的。再講一遍: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性雜亂,雲何成界?如果這個眼識是兼二種共生的,兼什麼?眼根跟色塵來共同生出這個眼識,假設暫時允許你這樣講,毛病就出來了!合則中離,當眼根合于色塵,生在中間的眼識,變成有裂縫,有痕迹,裂縫的痕迹。離則兩合,如果把根跟塵分開來,因爲識生在中間,這個識就會一個合于根,一個合于塵。所以,這個識心,眼識的體性就變成雜而且亂。怎麼可以成界呢!
[此以上單根獨塵,皆不能生識,轉計和合而生。遂破雲:若言兼眼根、色塵二種,共生汝識者,且問還是眼色相合而生耶]?是眼根跟色塵相合而生呢?[還是眼色相離而生耶]?到底是合生,還是有距離分開來?[此二句,上合離兩字指眼色,下離合兩字指眼識]。上面合則中離,這個是指眼根、色塵,底下離則兩合,是在講眼識。[若謂眼色,合並而生,則汝識半從根生,半從塵生,中間必有離縫,以不是整個生成。如二物相合,合處有離縫也];合的地方它就會有細縫,[若謂眼色],眼根對色塵[離開而生],如果說眼根對色塵是因爲離開而生眼識,那麼,[則汝識半是有知,半是無知,有知者合于眼,無知者合于色,遂成兩合矣]。
[體性雜亂者:指識之體性。雜對合則中離說,半從根半從塵,和雜而生故曰雜;亂對離則兩合說,半合根半合塵],一半合于眼根,一半合于色塵。[則成動亂故曰亂]。叫做亂,[既是雜亂,雲何能成識之中界乎?叁分合難破竟]。
[午四 結妄歸真]
[是故當知:眼色爲緣,生眼識界,叁處都無。則眼與色,及色界叁,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是各生共生,俱不得成之故],是各生就是:是根生、塵生也好,或者是根塵共生也好,俱不得成爲界。[應當了知。此知含二義:一者應當知妄,至叁處都無止,結相之妄;二者應當知真,後四句歸性之真。以上所言,眼、色二種爲緣,生于眼識者,現前推究,眼識既不從眼生],也不從眼根生,[又不從色生,亦非雙兼眼色共生],眼根跟色塵生也不對,[則中間所生眼識],眼識當然不成界,[既不成界,內外眼色,何得爲緣?中界既無,內外叵得,故曰叁處都無。又叁處都無,處即界也,所謂眼色爲緣生識,今眼、色、識叁界,俱不可得;應知此是相宗權教,順世之談,都無實義]。
[則眼與色,及色界叁:色界即色識界,系塵爲名;此眼、色、識叁,本非因緣,非自然性,乃是如來藏,妙真如性。初眼色識界竟]。
我們研究了這個有什麼好處?當眼睛看到了色塵,中間所産生的,看你就用什麼心?如果你是用生滅意識心,就變成執著、分別、顛倒,因爲你不曉得它空無自性,誤認爲有東西可以貪,這個就變成真月的第二月,真心當中的第二月。譬如說你看一個人,這個人讓你很痛恨,你內心裏面産生一種憤恨、憤怒、不屑、傲慢,這個就是我們本性的第二個月亮。換句話說:這些不必要的煩惱,身見、邊見、戒取見、貪嗔癡慢疑等等這一些,都是因爲我們眼見一切色法,同時因爲執著,內心裏面産生的意識心,而這個意識心難就難在說,有先天的、有後天的,他現在講的還比較好斷,就是說眼見色塵所産生的中間的識心,還是後天的;但是,屯積這個識心,一直屯積,屯積到變成強烈的執著,包括晚上睡夢當中都會執著這個根身,這個就是與生俱來的,這個就變成與生俱來的。所以,根攀緣塵的識心,這個好斷——後天的。可是問題來了,我們與生俱來的煩惱、執著的識心,就非常難斷!所以,這個眼見色塵是屬于後天;但是,也有先天。爲什麼?
譬如你內心裏面産生這個識心,是強烈的嗎?還是不強烈的識心?有的根器夠,他很看得開,他的識心力道就不大,貪嗔癡就少。可是,無量劫來,他煩惱無明重,看出來的,明明一件很單純的事情,哇!好幾天,一個月睡不著!譬如你痛恨一個人,一個月、二個月統統睡不著,這個就是妄想、意識心非常強!所以,不要給自己培養惡的意識心,這個惡的意識心一直屯積下來,到最後就會象衣服;衣服染到很嚴重的汙染,洗不掉!這個薰習是非常可怕的!看起來,哎!眼見色塵,你只要不分別就好;不分別,不一定啊。
譬如說你眼睛不看、耳朵不聞,是不是這樣就沒有汙染?不對,因爲你落下來的影子在什麼?在你的意識——法塵。在你的意識,自己一直想像,愈想愈氣,愈想愈起貪嗔癡,所以,這個有時候就不是外塵的問題,它是內塵的問題。因爲意根會攀緣法塵,而這個法塵又是色聲香味觸發展,留下來的種子影像。不是說不去接觸外境,你就有辦法煩惱就會少一點,它是深層的識心能不能處理的問題。
諸位,師父再把它從頭講一遍,因爲這個難。看經文就好:[複次,阿難!雲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爲緣,生于眼…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十八界本如來藏 妙真如性 第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