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同下垂之雙爪。
【義貫】
“由明、暗等二種”色塵互“相”對比“形”顯,而“于妙”覺“圓”湛性“中,黏”住“湛”然之真體,而“發”爲“見”精(第八識之見分)。所以這個見精,簡單講:就是一念妄動而來的。此“見精”對“映”于相分之妄“色”,而“結”此妄“色成”眼之勝義“根”,此勝義“根”即爲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爲”(看作)由“清淨”之“四大”所成,“因”于此勝義根所成之浮塵根即“名”爲肉“眼”之“體”,其形“如葡萄朵”(就像一粒葡萄);而此“浮”塵之眼“根”乃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此浮塵根于是循色“流”蕩、縱“逸”無度,“奔”馳于“色”塵之境,而莫知返。
“由動、靜等二種”聲塵“相擊,于妙”覺“圓”湛性“中黏”住“湛”然之體而“發”爲“聽”精。此“聽精”對“映聲”塵,“卷”攝“聲”塵“成”爲耳之勝義“根”,此勝義“根”爲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爲清淨四大”所成。“因”于此勝義根所成之浮塵根,即“名”爲肉“耳”之“體”,其形“如新卷”之荷“葉”,此“浮”塵“根”乃色、香、味、觸“四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逐于“聲”塵之境,而莫知返。
“由通、塞等二種”香塵互“相”顯“發,于妙”覺“圓”湛性“中,黏”住“湛”然之體而“發嗅”精。此“嗅精”對“映香”塵,吸“納香”塵而“成”爲鼻之勝義“根”,此勝義“根”爲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爲清淨四大”所成。“因”于勝義根而成之浮塵根即“名”爲肉“鼻”之“體”,其形狀“如雙垂”之“爪”,此“浮”塵之鼻“根”乃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逐于“香”塵之境,而莫知返。
978頁,經文:
【“由恬、變等二種相參,于妙圓中黏湛發嘗。嘗精映味,絞味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舌體,如初偃月,浮根四塵,流逸奔味。
由離、合等二種相摩,于妙圓中黏湛發覺。覺精映觸,抟觸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身體,如腰鼓颡,浮根四塵,流逸奔觸。
由生、滅等二種相續,于妙圓中黏湛發知。知精映法,攬法成根,根元目爲清淨四大。因名意思,如幽室見,浮根四塵,流逸奔法。
阿難,如是六根,由彼覺明,有明明覺,失彼精了,黏妄發光。”】
980頁,【注釋】
“由恬、變等二種相參”:“恬”,就是淡,無味。“變”,會變來變去的,變遷,有味之義。由于恬淡以及有種種的味等兩種味塵互相顯發。(“恬淡則無味”也是一種味。)
“絞味成根”:這個“絞”,就是旋取。嘗精旋取諸味而成嘗根。
“如初偃月”:“初”,就是月初。形狀如每個月初的月亮,就是半月形。
“抟觸成根”:“抟”,就是抟取。覺精抟取觸塵而成身根。
“如腰鼓颡”:“腰鼓”,又名細腰鼓,是一種樂器,大的用陶製的,小的用木製的,形狀是頭尾是粗、中間是細的。所以細腰鼓的形狀就是類似葫蘆一般。(又,西洋的吉他也是兩頭大、中間細。)“颡(sǎng)”,就是鼓颡。
“黏湛發知”:“黏”,就是黏住。“湛”,就是湛然之體。“知”,就是意根之知精。這個是說,黏住湛然之真體,而發知精。
“因名意思”:“因”,就是依于。“意思”,就是意根之體,以有思量處就是意根所在,所以用這個“思”字。此言,依于勝義根所成之浮塵根,也就是稱爲“意思”(意根),就是肉團心。
“如幽室見”:“幽”,就是暗。就像人在暗室中見物——暗室中見物,就表示實非有見,而是妄有所見;意根向內照見法塵,亦如是。
“如是六根,由彼覺明,有明明覺”:“覺明”,就是一念妄覺,欲有所明。“有明”,必求有所明。“明覺”,就是妄明之妄覺。此言,這六根,由于最初一念妄覺而欲有所明,以此必求有所明,遂轉真覺爲妄明之妄覺。
“失彼精了”:“精了”,就是真精明了之性。此謂,因而失去了真精妙用之性,而變成了第八識識精。
“黏妄發光”:“妄”,就是第八識精。“黏”,就是被黏之義。于是真性被第八識的識精、見精,怎麼樣?黏住了,而發出見分之光。雖然也看得到、也聽得到,可是,已經是加了一層妄了。
【義貫】
“由恬”淡、“變”遷(無味以及有味)“等二種”味塵互“相參”對,“于妙”覺“圓”湛之性“中、黏”住“湛”然之真體而“發”爲“嘗”精。此“嘗精”對“映味”塵,旋“絞味”塵而“成”舌之勝義“根”,此勝義“根”爲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爲清淨”之“四大”所成。“因”于勝義根而成之浮塵根,即“名”爲肉“舌”之“體”,其形“如”月“初”之半圓形“偃月”,此“浮”塵之舌“根”乃由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逐于“味”塵之境,而莫知返。
“由離、合等二種”觸塵“相摩”相交,“于妙”覺“圓”湛之性“中,黏”于“湛”然之真體而“發覺”精。此“覺精”對“映”于“觸”塵,並“抟”取“觸”塵而“成”身之勝義“根”,此勝義“根”爲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爲清淨”之“四大”所成。“因”于勝義身根而成之浮塵根,即“名”爲肉“身”之“體”,其形“如腰鼓颡”,此“浮”塵之身“根”乃由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馳于“觸”塵之境,而莫知返。
“由生、滅等二種”妄塵“相續,于妙”覺“圓”湛性“中,黏”住“湛”然之真體而“發知”精,此“知精”對“映”于“法”塵,“攬”取“法”塵而“成”勝義之意“根”,此勝義“根”爲浮塵根之本“元”而被“目爲清淨”之“四大”所成。“因”于勝義根而成之浮塵根,即“名”爲“意思”之體,(意思就是意根之意)。猶“如”人在“幽”暗的“室”中“見”物一般,所以意根是內照法塵亦複如是,此“浮”塵“根”乃色、香、味、觸“四”微“塵”所成,終日“流逸奔”逐于“法”塵之境。
“阿難,如是六根,由彼”最初一念妄“覺”欲有所“明”,強迫本性要明,結果變成無明。以此必“有”所“明”,遂轉真覺爲妄“明”與妄“覺”,因而“失彼”真“精”明“了”之性,而變成第八識精,此“黏”住于真性之“妄”覺因而“發”出見分之“光”。
983頁, 離塵無結,
經文:
【“是以汝今離暗、離明,無有見體;離動、離靜,元無聽質;無通、無塞,嗅性不生;非變、非恬,嘗無所出;不離、不合,覺觸本無;無滅、無生,了知安寄?”】
【注釋】
翻過來,984頁,
“離暗、離明,無有見體”:若離于明、暗兩種塵,明是塵,那麼,暗還是塵,灰塵的塵。也就是無有能見之妄體聚結成根,黏于精明之體。
“元無聽質”:原來也沒有能聽之妄質(就是妄體),根塵是一對的嘛!聚結成根。
“了知安寄”:就是能了知的妄體,何所寄托?
【義貫】
“是以汝今”若能“離”于“暗”、又“離”于“明”二種塵,就“無有”能“見”之妄“體”聚結成根,黏于真性;若“離”于“動”、又“離”于“靜”二塵,亦“元無”能“聽”之妄“質”聚結成根,黏于真性;若“無通”又“無塞”二塵,則能“嗅”的妄“性”之體“不”得“生”起;“非”有“變、非”有“恬”二塵,則能“嘗”之妄體“無所”自“出;不離、不合”(也就是沒有離跟合這二塵)、則能夠妄“覺觸”之體“本無”;“無滅、無生”這二種塵,則能“了知”之妄覺之體“安寄”(就是何存)?
985頁,經文:
【“汝但不循動、靜,合、離,恬、變,通、塞,生、滅,明、暗,如是十二諸有爲相;隨拔一根,脫黏內伏,伏歸元真,發明本耀;耀性發明,諸馀五黏應拔圓脫。不由前塵所起知、見,明不循根,寄根明發;由是六根互相爲用。”】
這一段重要的就是叫你離相,離一切相,即名諸佛,離動相、離靜相;離合相、離離相;離恬相、離變相;離通相、離塞相;離生相、離滅相;離明相、離暗相,離一切相,即名諸佛,這一段歸納起來,就是這個意思。
【注釋】
“隨拔一根”:“隨”,就是任,任憑也。“拔”,就是選拔、選擇。隨你自由選擇一根去修行;也就是不用六根齊修。但這並不是說:不可以六根齊修,而是唯恐鈍根的人不能堪任。
986頁,翻過來,“脫黏內伏”:“伏”,就是向。令脫離于所黏之妄覺,而向內照。
所以,在座諸位!修行不是外奔,而是內照,關鍵在這個地方。外奔就一直往外生死流;內照,解脫的日子、幸福的日子就到了!世間人所謂的幸福跟快樂,只是寄托在某一種時間、空間的安穩性,或者是知足性;而佛教講的幸福跟快樂不一樣,就是永恒的幸福,它是永恒的快樂,是以法究竟解脫,爲真正的幸福。這不像于世間人寄托在家庭、事業、夫妻、兒女、感情,說:我們很幸福、很快樂!不一樣!我們擁有的幸福快樂是建立在真理。
“伏歸元真”:伏歸于本元一真之心。
“發明本耀”:開發本明光耀之性。
“不由前塵所起知、見”:“由”,就是循、依。六根圓脫之後,就能不依循現前十二種塵所起六精之妄知妄見。
“明不循根”:照明一切而不循勝義以及浮塵二根。
“寄根明發”:“寄”,就是借,由,就是托。只是經由此二根,而令本明發起功用。
【義貫】
“汝但不”依“循”聲塵之“動、靜”相,觸塵之“合、離”相,味塵之“恬、變”相,嗅塵之“通、塞”相,法塵之“生、滅”相,色塵之“明、暗”相,“如是十二諸有爲相”,不順流奔塵,即“隨”你選“拔”六根中任何“一根”去修,令其“脫”離于所“黏”之妄覺,而向“內伏”照,因而“伏歸”于本“元”一“真”之心,開“發本明”之光“耀”之性,本具之光“耀”之“性”若得開“發”顯“明”,則“諸余五”根之妄…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說叁摩修法,令從耳根一門深入。解六結,越叁空。 第六》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