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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密多心經要釋>講記▪P44

  ..續本文上一頁就是不可思議。是大明咒,就是能放出一切光明的,是無上咒,沒有一個比這個更高的;無等等,意思就是沒有能夠望其項背的,意思就是般若波羅蜜多咒,這是無等等的,沒有一個有辦法跟它比的,能夠除一切苦,真實不虛,真實不虛,所以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就是我們所謂所講的咒語,叫做:揭谛揭谛,波羅揭谛,波羅僧揭谛,菩提薩婆诃。就是這一部經典。

  我們心經用最短的時間把它講完,是因爲方便買錄音帶的人,不要花那麼多錢。如果說你有興趣的話,你去找斌宗大師的注解,好好的去讀一讀、研究研究,但是道理師父已經講過一遍了,那就非常清楚了。那麼今天現在已經九點多了,因爲我們提早結束一點,讓大家休息,下個禮拜七點考試,七點半講百法明門論。好!請站起來,好了!向佛問訊,向佛問訊,好了,就這樣子,因爲學員長不在。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全輯圓滿

  本經五重玄義

  何故講經須先解釋經題?蓋題爲一經之總綱,全卷經文爲一題之別目。題目既明則經文易懂,故須先釋題。這可比——如網提其綱則衆目自彰,衣挈其領則群縷必直。先釋題目亦複如是。

  釋題之法,賢首則用十門玄談:一、教起因緣,二、藏教所攝,叁、義理分齊,四、教所被機,五、教體淺深,六、宗趣通局,七、部類處會,八、傳譯時代,九、總釋經題,十、別釋文義。此爲賢首釋經的方法。天臺則用五重玄義,內容分爲通別二種。通則七番共解,別則五重各釋。七番共解者:

  一、標章——即分科也。所謂標其章段,如標五重,層次分明,使人容易憶持,令起念心故。

  二、生起——如五重次第相生而起。凡標章段者,必有其次第之生起,使不散亂,令起定心故。

  叁、引證——凡所發言論,欲使人深信者,當引經據典,或古人名訓,以證所說不謬,令起信心故。

  四、觀心——佛說一切法,不離一切心,所以聞法要須句句指歸自己。如現在所講的般若心經,般若譯爲智慧,智慧是對愚癡而言。智慧是覺,愚癡是迷,覺即是佛,佛不在外即此現前一念本覺真心,此心不被塵欲所蔽,境界所轉,當體曆曆明明,此覺理之智,就是般若——實相般若——即自性天真佛——本覺真心。余“波羅密多”,例之可知。此約觀心釋名也。如了達實相,即觀心“體”也,修因證果,即觀心“宗”也,斷惑證真,即觀心“用”也。分別淺深大小,即觀心“教”也。所以須明觀心者,意在要人即聞即解,令起精進心故。

  五、料簡——就是問答。問答可以解釋群疑,所謂疑破暗消,慧心開朗,令起慧心故。

  六、開合——謂開廣合略,以順衆生根性之利鈍。如本經所明——若有衆生迷心者則合色開心,如五蘊是也。若迷色者則開色合心,如十二處是也。若心色俱迷則心色俱開,如十八界是也。若心色俱不迷者則心色俱不開。因爲要使衆生隨機獲益,所以明開合以示廣略,使各隨機宜,亦是令起慧心故。

  七、會異——謂會通異名,使其正確了知“方便有多門,歸元無二路”,以堅固其信心,並令起慧心故。當知以此七番共解——標章,生起……是具有令人生起信、進、念、定、慧之五心而成其五根、五力,以破五障(信破疑障,精進破懈怠障,念破迷障,定破散亂障,慧破愚癡障),修七覺支(1.擇法覺支。以智慧簡擇法之真僞。2.精進覺支。以勇猛之心離邪行行真法。3.喜覺支。心得善法即生歡喜。4.輕安覺支。止觀及法界次第名爲除覺分,斷除身心粗重,使身心輕利安適。5.念覺支,常明記定慧而不忘,使之均等。6.定覺支,使心住于一境而不散亂。7.行舍覺支,舍諸妄謬,舍一切法,平心坦懷,更不追憶,是行蘊所攝之舍之心所,故名行舍。(擇法、精進、喜、舍、除、念、定)),行八正道(1.正見。見苦集滅道四谛之理而明之也。以無漏之慧爲體,是八正道之主體也。2.正思惟。既見四谛之理,思惟而使真智增長也。以無漏之心所爲體。3.正語。以真智修口業不作一切非理之語也。以無漏之戒爲體。4.正業。以真智除身之一切邪業住于清淨之身業也。以無漏之戒爲體。5.正命。清淨身口意之叁業,順于正法而活命,離五種之邪活法(謂之五邪命)也。以無漏之戒爲體。6.正精進。發用真智而強修涅槃之道也。以無漏之勤爲體。7.正念。以真智憶念正道而無邪念也。以無漏之念爲體。8.正定。以真智入于無漏清淨之禅定也。以無漏之定爲體。此八法盡離邪非,謂之正。),入叁解脫門(1.空解脫門:觀一切法,由因緣和合而生,自性本來空,無作者,無受者。如此通達者,能入涅槃解脫之域,故謂之爲解脫之門。2.無相解脫門(無相叁昧):是與滅谛之滅,靜,妙,離,四行相相應之叁昧也。涅槃離色聲香味觸五法,男女二相,及叁有爲相(除住相)之十相,故名爲無相(。以無相爲緣,故名爲無相叁昧)。3.無作解脫門(無願叁昧,舊雲無作叁昧,又雲無起叁昧。):是與苦谛之苦,無常,二行相,集谛之因,集,生,緣,四行相相應之叁昧也。苦谛之苦,無常及集谛可厭惡,又道谛之道,如,行,出,四行相如船筏之必舍故總不願樂之,故以之爲緣,謂之無願叁昧。又于諸法無所願樂,則無所造作,故謂爲無,名爲無起。但苦谛之空無我二行相與涅槃之相相似,非可厭舍,故無願叁昧中,不取之也。)。如此,就是鈍根的亦能證得羅漢果,大乘則能證無上菩提。釋題須七番共解者是很有意思的。

  其次,五重各釋,即用五種玄義各別解釋經題。現在雖依天臺釋經規範,但當舍繁取簡,以便初學,故不用七番共解,單取五重各釋。何謂五重玄義?即初、釋名,二、顯體,叁、明宗,四、論用,五、判教。幽微難見曰玄,深有所以曰義。用此五重釋題,預先發揮經中幽微難見,深有所以之理,挈示經前,使人一覽經題,便知經中大意,故曰五重玄義。

  因爲一經有一經之名,一論有一論之名,所以凡講一切經論須先出名。尤其是由假名而會實體(真理);所謂實體當借假名而顯示,故釋名之後,接著即須顯體;既識其體,則從體起修(宗),所謂依真理而立行,故顯體之後,接著即明宗趣;依實行而獲功用,所謂由修因而證果,大用乃彰,故明宗之後,接著即須論用;由功行之淺深,分力用之勝劣,所謂以勝劣而判教相之權實,因用有大小勝劣不同,故論用之後,當判教也。這種道理可舉一個例子:比方要結交一個朋友,第一步要先知其姓名(釋名),這是不消說的,其次則識其面目(顯體),叁知其性質(明宗),四知其才學(論用),五知其人格(判教),于是方不濫交于人,用五重解釋經題,亦複如是。

  初、釋名:釋爲解釋,名爲名目,即解釋一經之名目。古人講解一切經論,均用七種立名。那七種呢?

  一、單人,二、單法,叁、單喻,四、人法,五、人喻,六、法喻,七、人法喻,而“人”有因人、(爲未到佛果以前修行者之總稱。)果人;(果上之人有叁種:一佛,二辟支佛,叁阿羅漢(阿羅漢小乘極悟之位名。一譯殺賊。殺煩惱賊之意。二譯應供。當受人天供養之意。叁譯不生。永入涅槃不再受生死果報之意。)。)“法”有修法、(行密教之祈禱法曰修法。)性法;(性名自有,不待因緣,傳心法要上曰:凡夫取境,道人取心,心境雙忘乃得真法。)“喻”有片喻、全喻。

  一、單人立名者——如《維摩經》、《佛說阿彌陀經》等。維摩是人,乃因地修行之人,爲“因人”。《佛說阿彌陀經》——上佛字即能說人,指本師釋迦牟尼佛,下阿彌陀是所說人,即樂邦教主,二俱果上之人,爲“果人”,經題無法無喻。

  二、單法立名者——如《圓覺經》、《涅槃經》等。“圓覺”、“涅槃”二者皆爲修行成佛之法,經題無人無喻。

  叁、單喻立名者——如《寶雲經》、《梵網經》(經雲爾時世尊觀諸大梵天王七寶所成之網羅幢,因而說無量世界猶如網孔,一一世界各各不同,廣說如《華嚴經》)等。“寶雲”、“梵網”二者是喻,經題無人無法。

  四、人法立名者——如《文殊問般若經》、《藥師如來功德經》等。“文殊”、“藥師”是人,“般若”、“功德”屬法,經題無喻。

  五、人喻立名——即《如來獅子吼經》、《菩薩璎珞(編玉而懸于身者。印度邦俗貴人男女皆作之。)經》等。“如來”爲佛十號之一,是人(果人),“獅子吼”是喻(獅子爲獸中之王,一吼則衆獸俱伏,佛爲法中之王,無畏說法而十界同遵,故以獅子吼喻如來之說法);又“菩薩”是人(因人),“璎珞”是喻,經題無法。

  六、法喻立名——即《妙法蓮華經》、《金剛般若經》等。“妙法”、“般若”是法,“蓮華”、“金剛”是喻,經題無人。

  七、人法喻立名——即《大方廣佛(證得大方廣理之佛,謂之大方廣佛。)華嚴經》,“大方廣”(又雲大方等。方者方正,廣者廣大,諸大乘經之通名。)是性法,“佛”是果人,“華嚴”是喻(因行微妙,如大寶華(由珠寶而成之大蓮華也。)莊嚴一乘佛果);又《佛說雨寶陀羅尼經》,“佛”是人,“雨寶”是喻,“陀羅尼”是法,叁者具足,故以人法喻立名。

  佛經雖則多至萬卷,但以此七種立名,可以赅括無余了。

  現在所講的這部般若心經,到底以何立名?“般若”是法,“波羅密”是喻,經題中無人,又不是“人法”、“人喻”、“人法喻”立名,那末,正以“法喻”立名也。

  二、顯體:顯是顯示,體爲性體——真理——即顯示一經的真理。前釋名是假名如賓,爲能诠;今顯體是實義如主,爲所诠。經之名目如人之姓名,經之實義如人之身體。經若無體,則不符佛說,而邪倒無印,不可流傳于後世,猶人之但有其名,而無其身,則張叁李四莫知所指,那就等于龜毛兔角無事實了。須知經中文字無非方便語言,其意在令人循名得體,這正與“因筌得魚”,“由指見月”的意思相同。若逐名迷體,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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