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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教導的智慧 第二章 教導的新猷▪P2

  ..續本文上一頁清教導的本質。有人說,教導是把知識和經驗傳遞給學生,把研究方法傳授給學生,把待人處世交代給學生。這些所指的都是教導的內涵,而不是教導的本質。教導者在沒有認清教導是什麼之前,一味強調教學的內涵,是不容易對教導工作掌握得恰其如分,發揮教學的效果的。

  一般人的觀念是把教導解釋爲讀書和考試,這種看法簡值把教導狹隘到失去教導的意義。另有些人說,教導是師長引導學生學習德、智、體、群、美五育衡發展的活動,這樣的說法,看來十分妥協,也是今日國民教育的教導宗旨,這應該是很周延的說法,但是我們多年來的學校教育是不是很成功呢?于是,我認爲上項教育宗旨,仍然沒有把教導的本質,作最活潑而具啓發性的闡釋。

  現在我要從佛學的“叁法印”來說明教導的本質,這叁法印可以說是生命成長的規律,是心智啓發和教育理念的宣示,透過叁法印來檢討反省教導的本質,就很容易作意義豐富的把握。這叁法印是:

  ·諸行無常

  ·諸法無我

  ·涅槃寂靜

  這是佛陀爲了驗證法所口說的叁個規准,它是印證思想的叁個法印,是鑒別思想是否錯誤的依據,它很像是現代邏輯實證論的哲學家所建立的規准“邏輯的一貫性”、“經驗的檢證性”、“道德的可期性”一樣,具有普遍妥當性的檢證效果。  

  (一)諸行無常

  什麼是諸行無常呢?它是指了世上一切事物乃至人世遭遇,沒有停滯不變的。比如說,經濟生活方式是變遷的,人類從遊牧到農業,又由農業到工業社會,經濟體製越是自由化,生活就越是複雜,特別是從工業革命到現在,短短的兩百年間,經濟生産已進行了叁次大變革;生産的技術隨著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益,經濟生活的方式也日新又新。市場、行銷、財務管理,都在活生生的變動著,這就是諸行無常。

  社會生活乃至社會結構,也在不斷的解組與重組之中變動,從農業社會文化到都市文明的更替,不只生活的方式改變,連價值觀念也紛歧多元。每一個人都在變遷中力求適應力求成長。

  每一個人每天所遭遇的事情,都是他必須去解決的新問題,你不能用昨天適應成功的方法去解決今天所遭遇的困境。因爲情境已經不同,如果你還執著在昨天的成功經驗裏,就不能創造新的答案,你就注定失敗了。

  人的思想、行爲、意識、情緒狀態也不停的在改變之中,如果想用一種刻板的教育方法教育孩子往往是鑿枘不入的,是注這難以成功的。

  于是教學的本質必須建立在對人、事、時、地整體情境變遷的認識和適應上。師長如果不進修,不用自己的創意和智慧,不用自己的覺性去了解周遭的變化,覺察學生心智發展的狀態,只是一味依教科書來教學,那是死的教育,即使你用了啓發的方式來教書本裏的教材,也難逃死的知識。因爲你教的東西跟學生心智成長和學習適應沒有關連。

  教師必須認清知識與經驗是具有時效性的,是無常的,的怪你要教育孩子能面對無常,能在無常之中發展覺性,發揮創意,懂得如何解決所面對的問題。禅門也經常引用陶淵明所謂的:

  “今是昨非。”

  教育哲學家杜威(J,Dewey)說教導是要促進一個人知識與經驗的不斷重組或改造。所以教導的目的是智慧的成長和環境的適應,而不是讀者,死記知識,那是愚昧的作法。禅家所謂:

  “直指人心,

  見性成佛(覺)。”

  這種教導方式就是不執著于知識、文字和既有的解答。禅的教導方法從疑至悟,沒有疑就沒有參悟,沒有參悟就失去覺性,那就是愚昧的無知。

  今天的教育如何呢?爲人父母和師長的人,是否想想自己的教給孩子的是有用而能解決問題的智慧,抑或給他一堆死的知識?據我所知,我們已生活在民主的社會裏,卻很少教導民主社會所必須的待人處世之道,對于民主的道德和法治觀念,很少涉及,特別是許多父母和教師,自己對于民主法治的生活規範和基本適應能力都付阙如,他們又能教給孩子什麼呢?

  由于諸行的是無常的,所以我們的心智必須不斷的成長,這就是教導的本質。而實現這項教導理念,必須教師和父母得不斷的進修,都能參照社會環境的變遷進行教學。同時要認識,知識是活的,是一種解決問題的工具,而不是用來考試以表現成績的。《六祖壇經》上說:

  “心迷法華轉,

  心悟轉法華,

  誦經久不明,

  與義作雠家。”

  教導是活的,不是刻板的,是要在變遷中找答案的,而不是抱著死知識埋沒于變遷的洪流之中,這是佛法的第一個法印,是值得我們深思反省和警惕的。  

  (二)諸法無我

  諸法無我是指在待人接物的種種行爲關系中,要明白事理,明辦是非,和諧合作,互相尊重,而不能從自我中心出發。事事想著自己的利益、地位、權勢,就會使自己陷于愚昧無知。所謂當局者迷,即指以自我中心待人接物的後必然是迷失無知。

  剛愎自用的人是不懂得諸法無我,自私自利的人是昧于諸法無我,不懂得群策群力以立大功的人更谙諸法無我的真谛。自我中心不但障礙了師長對學生的了解,也會破壞同僚之間的教導的合作。

  一個班經是由好幾位老師共同分科教學的。如果教師之間彼此有了成見,就不能合作無間,啓發學生。我認爲基于教育愛和教導學生的使命感,教師與父母之間要損棄成見,教師與教師之間更應該不分彼此,共同啓發學生的。

  然而,在人際相處之間,要作到明是非,除我相,是不容易的。父母親可能對老師的不諒解而一狀告到法院,我實在很懷疑,這種訴諸法律處理方式,對于教育子女是否具有啓發性。相反的,一位老師不能時時檢計自己,而卻以師道尊嚴爲藉口,認爲教師的權威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又怎能教育學生明辨是非。我們的社會正流行著法院去控告老師,在法治社會中,我認爲沒有什麼不可。但我要強調的是:它是不教導。

  我認爲父母和教師都是教導者,他們如果不把自我中心的執著放下來,對子女的教導會産生嚴重的負面作用,甚至于産生摩擦,而學生成爲受害者。有一位家長告訴我,他在學校遊藝會之後,由于一時找不到級任老師,所以在告知另一痊任老師之後,把孩子順道帶回家去。次日孩子被級任老師嚴厲的指責,在言語間表示著貶損和恐哧。孩子覺得既無辜又害怕(對于一個比較怯弱的孩子,使用這種懲誡手段是反教育的,是對孩子心靈的一種傷害,一定要避免)。父母知道事態嚴重了,便打電話向老師道歉、解釋和賠不是。並解釋說,當天他已向某某老師說過,並沒有不告而帶走孩子的意思。這種誠摯得像野人的獻曝的說明和求饒,卻得到一個冷酷的答案:

  “你不用再說了!”

  這是何其絕情的回答。電話挂斷的喀啦聲使這位家長茫茫不知所措。事情似乎並沒有就此結束,這位老師在知道同事應允家長帶走自己班上的學生之後,卻又找同事理論指責,現在連另一位老師也被波及了。

  教學無非是爲了要培養學生明白事理,有個政黨的心智成長環境,現在老師不斷旁生枝節,又怎能啓發孩子心智成長呢?仔細檢討起來,這個教師是陷在狹隘的自我中心之中了。當然,教師應該就這個事例做爲教學上的參考實例,避免父母擅自提早把孩子帶走,但實在不需要製造偌多的糾紛和煩惱。自我中心有如一片烏雲,它會障蔽我們的智慧和光明性,會使一個人憂郁而消極。明朝普明禅師說:

  “一片黑雲橫谷,

  誰知步步犯佳苗。”

  要當心啊!父母新如果把孩子視爲自己的一部分,把自己的欲望投射在孩子身上,要他來替你完成自己未遂的願望,那是錯誤的。因爲孩子會變行成你欲望的工具,同時也會障礙其自我實現。當孩子的潛能被抑製時,他不容易嘗到成功的樂趣和充滿希望的人生。

  老師對學生的冒犯不可以牢記在心中,這既不衛生又不理智。它會影響孩子應有的教育啓發,更會因爲成見而扭曲孩子的許多的意思表達。父母也是一樣的。如果師長不能把孩子們對自己的不敬,一掃而空,每天以嶄新的眼光去看學生,那麼你就會不停的受到幹擾,你的自我中心也就列加嚴重。最後,你會失去教導者的全部立場。而且會越來越脆弱,越容易受傷害。那時,你的教學和生活都會受到相當的損害。

  最後我要說,師長若能擺脫(解脫)自我中心的習氣,孩子在你的教導下,會覺得情誼濃厚,有安全感。更重要的是他們也從你的身上,學會開朗和自由的思考,他們也能從狹隘的自我中心裏走出來,展現通達的人生。  

  (叁)涅槃寂靜

  教學過程在教育家的眼進而,總認爲它是一種活動必須從寂靜出發。

  當孩子的學習不受幹擾時,學習效果隨之提升。什麼是幹擾呢?你強製孩子坐下來讀書,本身就是一種幹擾,所以許多父母強製孩子用功,終究沒有得到預期的效果。教師強製學生讀書,也是一樣。反過來,如果老師宣布一個小時之後考試,孩子們就會專注的讀書。俗語說:

  “牽牛容易,推牛難。”

  師長們預設一個有意義的目標,孩子們會動員起來,專注的學習。目標不宜訂得太遠太大,則對孩子的引導性較強;訂得越遠越大,就失去它的引導效果。許多父母老是告訴孩子,努力讀書有多好,可以謀得好職業,好待遇。這種目標既不正確,又甚爲遙遠,是不會有好效果的。

  幹擾有許多種,情緒上的不安是最嚴重的幹擾,比如說,父母失和,家庭破碎,失去溫暖。所以我一再呼籲父母親,基于子女的幸福和成長之需要,要努力去締造友愛的家庭,甚至于呼籲政府,對于每一對新婚夫婦,施以婚前教育,告訴他們創造人健全家庭之前。研究中顯示,犯罪的青少年大部分來自不健全的家庭和父母離異的家庭。其主要原因是問題缺乏愛,造成不安和價值判斷的紊亂。情緒上的幹擾是孩子心智成長上致的打擊。因爲不安與矛盾不斷危害了他的專注和邏輯思考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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