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法》代替佛經,故自己可以抄經,而不許別人抄經、誦經。日本所傳《叁階教法》卷四有雲:“于佛經內,抄前抄後,抄後著前,前後著中,中著前後,當知如是諸惡比丘魔伴侶。”就連載有叁階教信奉的“常不輕菩薩”的《法華經》,叁階教亦一概反對讀誦。有僧孝慈“勸彼持《法華經》優婆夷等言:“汝等持《法華經》,不當根機,合入地獄。””[57]這樣對照一下,惠恭于法門寺刻寫《佛遺教經》、《般若心經》,且明曰“昭其未悟”,明顯有“借教悟宗”的傾向,顯然與其祖師所倡不一致。這可以看作惠恭大德“離宗背道”的一個方面。
惠恭立碑刻經並不是偶然行爲。碑文有雲:“道存□□,□執油于副墨”;“理歸微漸,見法雨于臨墀”;“寂靜律儀,則睹文齊相;澄清等忍,則觀義忘言”。此可看作其刻經的理論宣言。其中,最後一句論“相”與“文”、“言”與“義”的關系,認爲可以借助文字觀相,也可憑借言悟義,不過最終須得意忘言而已。第一句中,“副墨”指文字,源于《莊子·大宗師》:“南伯子葵曰:“子獨惡乎聞之?”曰:“聞諸副墨之子。””第二句中,“墀”意爲高臺,在此指講臺、講堂。這樣看來,惠恭的意思很明確,盡管其道隱微難言,但完全可通過文字得其真意,亦可于講經、誦經中得其旨歸。正因爲如此,惠恭于碑文中寫道:“碑若天工,字凝神運,密嚴顯迹,含性招訓。”不過,惠恭爲何專刻《佛遺教經》和《般若心經》呢?可能有叁條原因:一是這兩部經都很短小,便于納于一石;二是《遺教經》講“以戒爲師”,《般若心經》講“般若空觀”,“戒”與“空觀”均是叁階教義所重;叁是,這兩部經都是唐初教界及朝廷所重。唐太宗于貞觀年間曾專門下诏頒布《《〈佛遺教經〉施行敕》:
令所司,差書手十人,多寫經本,務在施行。所須紙、筆、墨等,有司准給。其官宦五品已上及諸州刺史各付一卷。若見僧尼行業與經文不同,宜令公私勸勉,必使遵行。[58]
因此緣故,《佛遺教經》十分普及。《般若心經》爲玄奘于貞觀二十叁年譯出。未幾,弘福寺沙門懷仁曆時二十五年集得王羲之字迹製成《般若心經》碑石。有唐一代,《遺教經》及《般若心經》不斷被書寫刻石。從這個角度看,惠恭選中這兩部經刻石,也有迎合朝廷、僧俗的動機。
作爲叁階教僧,惠恭無疑是其教義的忠誠信仰者和堅定實踐者。然而,惠恭重視禅法,看重講經、誦經,明顯與信行的傳教風格不同。這反映了這樣一個事實:隨著時代的變化,叁階教的“異端”色彩受到了許多僧人的批評,其生存面臨著許多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叁階僧人也有所分化,在一些僧人身上表現出了向傳統佛教回歸的傾向。惠恭大德就是這樣一位僧人。證之于武周聖曆二年(699年)敕文:“其有學叁階者,唯得乞食、長齋、絕谷、持戒、坐禅。此外辄行,皆是違法。”[59]可見,如惠恭所爲,在唐初叁階教內當較爲普遍。當然,也有固守信行立場的人,如前述之孝慈及武周時期的淨域寺的法藏。釋法藏,俗姓諸葛,蘇州吳縣人。年十二歲出家,伏膺淨域寺欽禅師。法藏對于信行之教旨“守而勿失,作禮奉行”,以爲“镕金爲像,非本也;裂素抄經,是末也。欲使賤末貴本,背僞歸真,求諸如來,取諸佛性。叁十二相、八十種好,衆生對面而不識,奈何修假以望真?”[60]法藏于開元二年(714年)十二月十九日圓寂,春秋七十八。這位法藏稍晚于惠恭,于當時亦有較大影響,代表了唐初叁階教的正統作風。
總之,惠恭于唐初叁階教貢獻較大。他看中了處于上升時期的法門寺,于其中建立了叁階禅院,並得到了朝廷的首肯以及民衆的信仰,高宗敕封其爲“檢校佛塔大德”。按,此處之“檢校”,當爲僧職名稱。“檢校”本爲朝廷散官名稱,東晉時有檢校禦史,唐有檢校官,如檢校司空、檢校禮部尚書等。[61]還有,淨域寺法藏亦得武後崇信,“如意元年,大聖天後聞禅師戒行精最,奉製請于東都大福先寺檢校無盡藏。長安年又奉製請檢校化度寺無盡藏。其年又奉製請爲薦福寺大德。”[62]有學者[63]誤以爲“檢校”爲“檢抄”之意,似乎武後曾下令大規模地清理叁階教寺院的“無盡藏”。從惠恭于法門寺的行曆,我們有理由認爲,唐初朝廷並未特別的壓製叁階教,基本上采取聽之任之的態度。不僅如此,朝廷還對著名的叁階教僧人有所獎掖,如僧邕圓寂後“主上(太宗)崇敬情深,贈絲帛爲其追福”,“左庶子李百藥製文,率更令歐陽詢書文。”[64]又,唐書述《兩京新記》載,化度寺無盡藏院“貞觀之後,錢帛金繡,積聚不可勝計,常使名僧監藏”。不過,唐初朝廷未加限製,但也未曾如對其它教派一樣扶持其發展。叁階教義是對兩次滅法的直接反應。這種對現實情況的描述反映了社會動亂、佛法遭劫的情形。一旦政治形勢穩定,“國泰民安”,這種描述對統治者來說,無疑是一種誹謗、誣蔑,因此,引不起統治者的好感。另一方面,信行以普法標榜宗門,將其它派別一律視爲“別派”,特別是對佛經的疏遠,引起佛教內部普遍的反對。唐代許多史籍中均載有叁階教僧人遭惡報的傳聞。隨著各宗派的形成、壯大,壓製叁階教成爲各宗題中應有之義。從這個角度言,與其將叁階教的衰落甚至消亡的主因歸之于朝廷的禁斷,毋甯歸之于佛教內部的反對浪潮。而這一浪潮的興起,其根本原因在于叁階教義已經不太適應當時現實的需要。正是教內的強烈反對推動了朝廷對叁階教態度的轉變。武後的禁斷令,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其它派別僧人的鼓動,而非出自武則天之本意,故其未能行之深廣。即就是頗爲嚴厲的“開元年禁斷令”,也未能阻止叁階教的繼續流傳。德宗甚至允許將叁階典籍編入《貞元錄》。[65]之所以如此,乃是因朝廷並未生堅決禁斷之心,故其態度一直搖擺不定。甚至遭到“會昌滅佛”的打擊,叁階教方告消亡。總括叁階教的傳播曆史,基本上是自生自滅而已。
(原刊發于《世界宗教研究》1999年第1期。)
[①]分別見于陳景富著《法門寺史略》,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韓金科、王均顯撰《新發現唐法門寺住持〈惠恭禅師大德之碑〉》,《文博》(西安),1991年第4期;李發良著《法門寺志》,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②] 此行未滿。
[③] 此行未滿。
[④] 此行未滿。
[⑤] 此行未滿。
[⑥] 此行55字,“生”字乃添加小字。
[⑦] 唐道宣《集神州叁寶感通錄》卷上,《大正藏》第52卷,第406頁中。
[⑧] 唐道宣《集神州叁寶感通錄》卷上,《大正藏》第52卷,第406頁下。
[⑨] 唐道宣《集神州叁寶感通錄》卷上,《大正藏》第52卷,第406頁下。
[⑩]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25,《大正藏》第50卷,第633中-634頁上。
[11]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25,《大正藏》第50卷,第634頁下。
[12] 宋宋敏求《長安志》卷10,《宋元方志叢刊》第1冊,第125頁,中華書局版。
[13]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16,《大正藏》第50卷,第560頁上。
[14]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16,《大正藏》第50卷,第560頁上。
[15] 此段引文均見唐道宣《續高僧傳》卷19,《大正藏》第50卷,第583頁下-584頁上。
[16]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29,《大正藏》第50卷,第697頁上。
[17] 唐釋懷信《釋門自鏡錄》卷上,《大正藏》第51卷,第806頁中。
[18] 參見韓金科、王均顯《新發現唐法門寺主持<惠恭禅師大德>》,《文博》1991年第4期。
[19] 唐張彧撰《大唐聖朝無憂王寺大聖真身寶塔碑銘並序》,《全唐文》卷516。
[20] 唐道宣《集神州叁寶感通錄》卷上,《大正藏》第52卷,第406頁下-第407頁上。
[21] 唐道宣《集神州叁寶感通錄》卷上,《大正藏》第52卷,第407頁上-中。
[22] 唐道宣《集神州叁寶感通錄》卷上,《大正藏》第52卷,第407頁中。
[23] 唐張彧撰《大唐聖朝無憂王寺大聖真身寶塔碑銘並序》,《全唐文》卷516。
[24] 唐道宣《集神州叁寶感通錄》卷上,《大正藏》第52卷,第407頁中。
[25]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16,《大正藏》第50卷,第560頁中。
[26] 明劉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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