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A>澄觀贊成《攝大乘論》的解釋,其文曰:「譬如大雲能覆如空,廣大障故。此喻『覆空』義。即以前智(即「一切智」)能覆惑、智二障。又雲,又于法身能圓滿故。此有二義:一、喻『霔雨』義。即上之智出生功德,充滿所依法身故。二、喻『徧滿』。即前之智自滿法身耳。」[120]這是從總體上對第十地「法雲地」的描述說明,以下分八項分別說明之。
其一,約「來意」。關于菩薩來第十地修行的目的,澄觀說:
第十法雲地,所以來者,《瑜伽》意雲,雖于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而未能得圓滿法身現前證受。今精勤修習,已得圓滿,故有此來。《論》雲:「于九地中,已作淨佛國土及化衆生,第十地中修行,令智覺滿。——此是勝故。」以八、九二地同無功用故,對之顯勝,有此地來。又一乘中最居極故。[121]
澄觀引用世親《十地經論》、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的觀點來說明菩薩前來此地修習的意圖:一是菩薩雖然在第九地已經獲得說法的大自在,但卻未能「現前」證受法身,所以來此地使其圓滿。二是于第八、第九地相比,第十地更爲殊勝,菩薩在此地將使「智」圓滿。
其二,約「所證」。關于此地所證得的「業自在等所依真如」,澄觀有一簡單的解釋:「斷此障故,便能證得『業自在等所依真如』,謂『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122]第十地所證得的「業自在所依真如」是指菩薩在「神通」、「經咒」、「禅定」等方面獲得自在的真如。
其叁,約「斷」。關于此地的所斷,澄觀解釋說:
謂以智慧含德,遍斷諸障,遍證法身故,所覆粗重即所離障,謂「于諸法中未得自在障」,此障十地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起事業故,斯即二愚。障所起業,名「大神通愚」;障大智雲,即「悟入微細秘密愚」。斷此障故,便能證得業自在等所依真如。[123]
此「于諸法中未得自在障」的涵義是指菩薩未能在諸法中獲得自在的障礙。結合〈十地品〉的情形,此障又分爲「二愚」,即「大神通愚」和「悟入微細秘密愚」。前者是指障礙證得「大神通」的方面,後者是指障礙悟入諸佛微細秘密處的方面。
其四,約「所修」。從「所修」角度言之,第十「法雲地」爲「受位行」。
其五,約「修成」。從「修成」角度言之,第十地爲「菩薩慧」。
其六,約「寄乘法」,此第十地寄菩薩乘之法。
其七,約「寄位之行」。從「寄位行」的角度言之,十地各寄一度,第十地爲「智度」即「智波羅蜜多」。
其八,約「果」。關于第十地所證之果,澄觀解釋說:
便成受位等行,具智波羅蜜,得「化身叁昧」等果,即是「雲雨究竟成佛法身」,及所證如皆亦所遍虛空。[124]
即此地所證得之果就是諸佛之法身,具體言之爲「化身叁昧果」。除此之外,經文中還講到「調柔果」、「攝報果」和「願智果」。
爲了更直觀地展示上述內容,我們特意將其繪製成表格。
表格之一:菩薩修行初地至第五地之基本特征
約所修
| 約 斷
| 約 智
| 約所證
| 約來意
| 約 本本
| |
修戒行
| 凡夫我相障: 一、執著我法愚,即異生障。二、惡趣雜染愚,即惡趣諸業果等。
| 叁智:根本智、後得智、方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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徧行真如
| 十地之中,最初斷障、證理、得聖性故。
| 唯 是 果 海 不 可 說 性
| 歡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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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願行
|
邪行障:
一、微細誤犯愚。二、種種業趣愚。
|
最勝真如
| 一、叁學之中,戒爲第一,所以先言戒。二、初地雖然證得了真理,但在戒方面還不能完全無誤,所以需要再行修戒。叁、從十度來說,布施之後就是戒度。
| 離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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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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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鈍愚:
一、欲貪愚。
二、圓滿陀羅尼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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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流真如
| 一、從叁學來說,戒之後即爲定。二、前二地檀度、戒度之後,此地顯示等持法。
| 發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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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十七菩提分行
| 微細煩惱現行障:一、等至愛,愚味八定故。二、法愛愚,即解法慢
| 無攝受真如
| 一、從此開始說明慧增上。二、四地正面說明覺分相應增上慧住。叁、未得菩提分法,因此須來修第四地之行。四、從此地開始進入出世間的修行。五、憑借前地所修之定,自然産生出修證此地之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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