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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華嚴經十地品 《華嚴經•十地品》導讀▪P19

  ..續本文上一頁]經文將「貪欲」與「心」作了區分,「隨事貪欲共心生,即是識事,即是『行』。『行』诳心故名『無明』。」也就是說,「無明」只是心行的表現之一,而不是「心」的全體;十二因緣可以從「無明」開端,但「無明」並不是最後的本原,其因果系列追思到底皆爲「心」造。世親在《十地經論》中強調「『但是一心作』者,一切叁界,唯心轉故。」[142]不過,世親《十地經論》並未集中論述「一心」之所指,其說散見于全書各處,難見系統,地論師之分歧于茲便發生了。

  《十地經論》卷八在講到一種「染依止觀」[143]時說:「因緣有分,依止一心。」又稱此觀爲「一心雜染和合因緣集觀。」無明等十二因緣既是染,因此叁界十二因緣所依之「心」乃是「染依止」,是雜染心。「心」既然爲世間雜染的本源,所以「常應于阿梨耶識及阿陀那識求解脫」[144]。不過,此論對于此「阿梨耶識」之性質並沒有給定統一的說法。卷叁講到「因緣」有「叁相」,謂其中的「自相」亦有叁種:「一者,報相,名色共阿梨耶識生」;「二者,彼因相,是名色不離彼,依彼共生故」;「叁者,彼果次第相,入『六入』乃至于『有』。」[145]從此段文字看,阿梨耶識似應爲雜染的。但同書卷九說:「自性不染相,如經『心清淨相』故。」[146]卷十有言:「善住阿梨耶識真如法中」[147]。從這二處文字看,「阿梨耶識」又是真如法的負荷者,是本有的「自性清淨心」。《十地經論》在前二種說法之外,尚有第叁種。卷九說:「譬如二世界,一染淨世界,二純淨世界。是二中間難可得過,欲過此界,當以大神通力。」[148]卷二說「出世間智」要「轉依止,依止常身故,非如無常意識智依止無常因緣法。」[149]這兩處文字似乎認爲「阿黎耶識」屬染淨混雜,而另有一個純淨常存的精神本體——「常身」。後來的地論師各取上述叁類中的一類作立論根基,歧義爭鋒便必不可免。

  地論師北道系的著疏不存,徒衆雖衆,但傳世留名者不多。加以後來《攝論》學說盛行于北方,其主張與北道系相近,而條理缜密又過之,地論師遂爲其所掩,或與攝論師融成一派。地論師北道系以「阿黎耶識」爲雜染,即「計黎耶爲無明」,以爲一切法從「阿黎耶識」生起。在其學說之中,「阿黎耶識」雖和如來藏佛性無別,但「阿黎耶識」並不具足一切功德,一切功德必待新熏而後生。因此,他們認爲衆生之佛性必然是成佛後始得,當果而現,後天始有。這就是道宣所講的「當常」之說。

  南道論師則以第八識的本性爲清淨的「根本識」,而以第七識爲雜染。勒那摩提之直傳弟子慧光《華嚴經義記》殘卷中有「真覺發中」、「始發真本」之說,又有「德熟歸本,還應于實」等言,似在倡導「真覺緣起」,[150]可惜文短難得其詳。慧光弟子法上則明確言之:「法身者,法性身。心者第七心,意者第六意,識者五識識。故《楞伽經》雲:「心爲采集主,意謂廣采集,現識分別五。」離此七種,識轉爲智。[151]

  此中,《楞伽經》頌文乃雜采當時流行之宋、魏兩種譯文,但其解釋並不符合經文原意。法上所言「心者第七心」其意如何?「法性身」是否指真如心?一時難斷,再看他關于「叁種同相智」的解釋:

  叁種同相智:一、緣起,二、妄相,叁、真如。緣起者,第七阿黎耶識,是生死本也;妄想者,六識心,妄生分別,邪著六塵;真如者,佛性真谛,第一義空也。此叁解無別異,名爲同相,終日同處,染淨常別,名不雜。[152]

  此處,法上明確地將「第七心」定義爲「阿黎耶識」,並將其看作「生死本」;所謂「佛性真谛」即前述的「法性身」。法上認爲,此叁相,就其性質言,叁相雖各相異;就其同處于衆生之心中而言,叁相爲同相;就染淨性質各別而同處,則名之爲「不雜」。這就是法上對衆生之「心」的全面解剖。從以上引證可以看出,法上是以「真如」、「法性」作爲染淨之依持,明顯受如來藏說之影響。他在區分《十地經論》改變以「無明」解釋十二因緣爲以「一心」诠釋時,這樣說道:

  初番明妄想紛競,生死彌輪,特由無明爲本生。後一番明諸惑妄想,無依不立,妄依真有,是故辨阿黎耶識共生以爲萬惑之本,故《經》雲:以如來藏故說生死。是故如來藏是一切法本。以有二種本故,二處而明也。[153]

  這樣看來,法上之所以將第七識看作阿黎耶識,並以之爲雜染心,是爲了給予真如、如來藏留出位置。因此,法上說:「法名自體真如。真如,法性也。既有真實之理,便有生死涅槃大用義興,以之爲『作』。」[154]這是對如來藏的說明。諸法自體,就是真實之理;真實之理,就是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就是如來藏的本質。這樣,如來藏就是萬法的本體。南道論師既然以「真如」、「如來藏」爲諸法之依持,此「法性真如」又本來具足一切功德。也就是說,衆生的佛性與生俱有,先天而具,這就是「現常」之說。

  綜上所述,由《十地經論》的研習而引發的「地論」學派,更是將《華嚴經》的地位擡高到一個前所未有的地位。先是,劉宋的慧觀在其判教學說中,給《華嚴經》以特殊的地位,將其置于佛教所有經典的最高位——「頓教」[155]。此後,齊劉虬以「頓」、「漸」二分法判釋佛教,「頓教」爲《華嚴經》[156]。尤其是,地論師慧光又撰製了《華嚴經廣疏》和《華嚴經略疏》,並將此經判釋爲「圓教」,其弟子禀承其志在南北大地弘傳《華嚴經》、《十地經論》,華嚴學迅速成爲當時中國佛學的熱點,爲隋唐時期創立以此經爲宗經的宗派奠定了基礎。「慧光通過分析揭示原經描述的神通境界場面的象征意義,從中提出具有宗教哲學意味的概念,用以論證經文中蘊含的義理,並以此作爲全經思想的概括。這種從形象描述向理性分析的宗教哲學的過渡方式,一直爲華嚴研究後繼者,包括華嚴宗人所使用。」[157]尤其是,地論師吸收《十地經論》中的「六相」等概念,將其作爲分析《華嚴經》之十句排比句中的第一句與其余九句關系的語法概念與邏輯方法。而唐代的華嚴學者將其高度抽象化成爲「六相圓融」,廣泛運用于對《華嚴經》的诠釋以及華嚴宗義理的建構之中。此中,慧光與淨影慧遠的貢獻最爲突出。此外,地論師作昭示的不同于後來玄奘所傳唯識學的所謂「古唯識學」,對中國佛教發生的影響確實是深遠的,在唐代雖然遭到玄奘之弟子、再傳弟子的批駁,但其影響並未減退,以至于到了近代、現代,仍然有不少的學者都舉起「批判」的旗幟以圖消除其影響。

  二、《華嚴經》及其〈十地品〉與華嚴宗的形成與發展

  正如魏道儒博士所說的[158],華嚴宗的形成是由華嚴經學逐漸演變而成的,而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六十卷《華嚴經》則是華嚴經學成熟的開始。完整而較爲准確的《華嚴經》的譯出、流通,一時在中土形成了研習、弘傳的高潮。如最初參與此經翻譯的法業,曾經親承佛陀跋陀羅的口義而撰成《華嚴旨歸》二卷。隨後劉宋求那跋陀羅曾經講解此經多遍,北齊玄暢更是對此經逐字逐句加以疏解。隋至唐初,隨著《華嚴經》得到廣泛的研習與信仰,逐漸形成了專弘此經的華嚴宗。盡管關于華嚴宗的初祖是否爲法順,現代學術界仍然有爭論,但法順精通《華嚴經》、依照「普賢行」的要求修行並且與長安至相寺有關,則是學術界一致公認的。殆至智俨,繼承前人解釋《華嚴經》成果之大成,撰成《華嚴經搜玄記》十卷、《華嚴一乘十玄門》一卷、《華嚴經五十要問答》二卷、《華嚴經孔目章》四卷等等。其中,《華嚴經搜玄記》是智俨逐句解釋《華嚴經》,也是現存最早的關于六十卷《華嚴經》的注疏。與此前之《華嚴經》的解釋性著作相比,智俨的著述不僅更爲系統,更重要的是,智俨以「法界緣起」作爲《華嚴經》的宗旨,以「十玄」來解釋《華嚴經》的教理與境界,初步建立起诠釋《華嚴經》的解釋學體系,華嚴宗後來常用的一些概念、範疇以及觀法等等,大多來自于智俨的著述。正因爲如此,有現代學者幹脆直接將智俨作爲華嚴宗的創始人。

  至西元七世紀下半葉,華嚴學與禅學一起成爲當時佛教之中的顯學。《華嚴經》在社會上的普及與信仰程度,受到朝廷重視的程度,都是其它經學所不能比擬的。特別是,《華嚴經》得到了武則天的特殊禮遇與信仰,華嚴經學由此得到空前的發展機遇,終于由法藏正式創立了華嚴宗。在《華嚴經》弘傳史中,法藏是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法藏十七歲時就到太白山拜師學習《華嚴經》。約二十歲至雲華寺拜智俨爲師學習《華嚴經》,但並未授受具足戒。唐高宗總章元年(西元六六八年),法藏年二十六歲,還未出家,智俨圓寂前把他付托于弟子道成、薄塵,說他將要紹隆遺法。既而就長年婆羅門請授菩薩戒,講《華嚴》兼講《梵網》。高宗鹹亨元年(西元六七〇年)榮國夫人死,武後爲樹福田,度僧,並把住宅施舍作太原寺。于是道成、薄塵等京城耆德連狀薦舉,度法藏爲僧,得到許可,並且令其隸屬太原寺。此時法藏只受了沙彌戒,奉诏在太原寺講《華嚴經》。後來,又在雲華寺開講,有旨命京城十大德爲其授具足戒,並把《華嚴經》中賢首菩薩的名字賜給他作稱號,一般稱爲「賢首國師」。自此以後,法藏經常參加翻譯、廣事講說和著述,大振華嚴的宗風。法藏在弘傳《華嚴經》方面貢獻最大者有叁:一是參與促成六十《華嚴經》的補譯與八十《華嚴經》的譯出;二是取得武後的信任,多次爲其講解《華嚴經》,使華嚴經學的昌盛有了更雄厚的基礎;叁是完善了華嚴經學的诠釋體系,創立了完整的華嚴宗義理以及觀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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