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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華嚴經十地品 《華嚴經•十地品》導讀▪P2

  ..續本文上一頁譯的六十卷本(起初分爲五十卷),分叁十四品,名《大方廣佛華嚴經》,簡稱爲「晉譯本」或「六十華嚴」。譯經的事迹,如《出叁藏記集》卷九〈《華嚴經》記〉說:

  《華嚴經》胡本,凡十萬偈。昔道人支法領,從于阗得此叁萬六千偈。以晉義熙十四年,歲次鹑火,叁月十日,于楊州司空謝石所立道場寺,請天竺禅師佛度跋陀羅,手執梵文,譯胡爲晉,沙門釋法業親從筆受。時吳郡內史孟顗,右衛將軍褚叔爲檀越,至元熙二年六月十日出訖。凡再校胡本,至大宋永初二年,辛醜(應是「辛酉」)之歲十二月二十八日校畢。[14]

  此中,也許是筆誤,將「佛陀跋陀羅」稱之爲「佛度跋陀羅」,其實指的是同一個人。《華嚴經》的梵本,號稱十萬偈,但「晉譯本」的梵本,僅有叁萬六千偈。這部梵本,是支法領從于阗取回來的,如《高僧傳》卷六所說:「初,經流江東,多有未備,禅法無聞,律藏殘阙。(慧)遠慨其道缺,乃令弟子法淨、法領等,遠尋衆經,逾越沙雪,曠歲方反,皆獲梵本.」[15]依《高僧傳》所說,支法領等去西方取經,是禀承慧遠的命令,去的不止一人,弟子們分頭去尋訪,也各有所得,所以說「皆獲梵本」。《華嚴經》梵本,就是支法領取回來的。僧肇在答劉遺民的信中也說到這件事情:「領公遠舉,乃千載之津梁也!于西域還,得方等新經二百余部」。[16]大抵慧遠在江東,所以經本也到了江東。恰好禅師佛陀跋陀羅到了江東,就在建康道場寺,將《華嚴經》翻譯出來。從義熙十四年(西元四一八年)叁月,到元熙二年(西元四二〇年)六月,纔全部譯出。

  第二部爲唐實叉難陀(西元六五二—七一〇年)所譯,凡八十卷,分叁十九品,也名《大方廣佛華嚴經》,簡稱「唐譯本」或「八十華嚴」。譯經的情形,如《開元釋教錄》卷九說:

  沙門實叉難陀,唐雲「喜學」,于阗國人。……天後明揚佛日,敬重大乘。以《華嚴》舊經處、會未備,遠聞于阗有斯梵本,發使求訪,並請譯人。實叉與經同臻帝阙,以天後證聖元年乙未,于東都大內徧空寺譯《華嚴經》。天後親臨法座,煥發序文;自運仙毫,首題名品。南印度沙門菩提流志,沙門義淨,同宣梵文。後付沙門複禮、法藏等,于佛授記寺譯,至聖曆二年己亥功畢。[17]

  「唐譯本」的梵本,也是從于阗請來。譯主實叉難陀爲于阗人。譯經的時間,爲證聖元年(西元六九五年)到聖曆二年(西元六九九年)。據《華嚴經疏》說:「于東都佛授記寺,再譯舊文,兼補諸阙,計益九千頌,通舊總四萬五千頌,合成唐本八十卷。」[18]比對兩種譯本,「晉譯本」的〈盧舍那佛品〉第二,「唐譯本」譯爲〈如來現相品〉第二到〈毗盧遮那品〉第六,分爲五品。這一部分,「唐譯本」要詳備些。「唐譯本」〈十定品〉第二十七,「晉譯本」缺;二譯的重要差別,是晉譯缺了這一品。兩種譯本相比較,一共相差一會五品。

  第叁部爲唐般若(西元七叁四年—?)譯,四十卷,名爲《大方廣佛華嚴經》,簡稱爲「四十華嚴」。這部經雖題《大方廣佛華嚴經》的通稱,而內題《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實際上只是「唐譯本」第叁十九〈入法界品〉的異譯。這部經的梵本,是烏荼國王于唐德宗貞元十一年(西元七九五年)奉獻給唐帝的。次年六月,在長安崇福寺翻譯,到貞元十四年(西元七九八年)譯成。此譯本最重要的是第四十卷,後來作爲單行本流通,被稱之爲《普賢行願品》。

  上述叁大譯本之中,「六十華嚴」和「八十華嚴」爲全本,而「四十華嚴」只是〈入法界品〉的異譯本。此外,《華嚴經》的某一品或某一部分單獨譯爲漢語的也很多,法藏在《華嚴經傳記》卷一中列舉了叁十五部[19]。這些別譯本現今大部分都保存了下來。限于篇幅,下文僅僅將與〈十地品〉有關的異譯本的翻譯流傳情況作一簡單介紹。

  盡管關于《華嚴經》集成的時間目前仍然難于取得一致意見,但與〈十地品〉相關的單品經的現世早于《華嚴經》的觀點卻是一致的。如前所指出的,龍樹在《大智度論》中就引用了《十地經》的觀點。同時,〈十地品〉的相關內容的漢譯,比之《華嚴經》全本要早得多,異譯本也要多一些。

  現存最早的華嚴類典籍,是東漢支婁迦谶所翻譯的《兜沙經》一卷,翻譯的時間大致在漢靈帝光和年至中平年間,即西元一七八至一八九年。漢譯《兜沙經》盡管僅有兩千五百余字,但意義重大。「兜沙」的涵義是「十」,經文以「十」爲單位組織義理,主要說十方佛刹都有佛,又說菩薩行有種種十法。若想成佛須經曆種種十法階次,如「十住」、「十行」、「十無盡藏」、「十回向」、「十地」、「十定」等六類。此經相當于唐代實叉難陀譯《華嚴經》的〈如來名號品〉以及〈光明覺品〉的「序起」部分。因爲有關〈十地品〉形成的資料,在梵文中存世甚少,因此,《兜沙經》所提供的資料似乎表明,〈十地品〉的形成似乎要晚于《兜沙經》,但也不會太晚。如印順法師所說,二者大致在同一時期。

  在菩薩修行階位思想在中國的早期傳播史中,叁國時期的吳支謙譯的《菩薩本業經》一卷,具有重要的地位。盡管也有學者不同意將這一譯本納入華嚴類經典系列,而傾向于將其當作獨立于《華嚴經》之外的典籍,但此經的內容確實與後來的大《華嚴經》有非常直接的關聯。據研究,《菩薩本業經》的第一部分(缺品名)與《兜沙經》的內容相當,可說是《兜沙經》的簡化與漢化。其〈願行品第二〉則與唐實叉難陀譯《華嚴經》的〈淨行品〉相當。其〈十地品第叁〉則是唐《華嚴經》譯本的〈升須彌山頂品〉、〈須彌頂上偈贊品〉以及〈十住品〉的異譯,但沒有〈十住品〉的偈頌。盡管此經中已經使用了「十地」作經的品名,但其內容實際上並非後來的「十地」,而大致相當于「十住」。經文中也將「十地」和「十地住」、「十住」混合使用,這也是晉譯六十卷《華嚴經》出現之前的普徧現象。

  西晉、東晉時期,是華嚴類單行經傳入中土最集中的時期,而與〈十地品〉相關的單品經的譯本先後出現了十幾種。如法藏在《華嚴經傳記》卷一中說:

  《菩薩十住經》一卷,是〈十住品〉,東晉西域沙門祇多密(晉言「诃支」)譯。

  《菩薩十住經》一卷,是〈十住品〉,西晉沙門竺法護譯。

  《菩薩十道地經》一卷,似〈十住品〉,聶道真譯。

  《十住斷結經》十卷,非〈十住品〉,亦非〈十地品〉,以名同,恐誤附也。後秦涼州沙門竺佛念譯。

  右件經並是此經「第叁會」中出。

  《十地斷結經》十卷,是〈十地品〉,後秦沙門竺佛念譯。

  《十住經》十二卷,是〈十地品〉,西晉聶道真譯。

  《菩薩十地經》一卷,似〈十地品〉、〈十住品〉也。西晉竺法護譯。

  《大方廣十地經》一卷,似〈十地〉、〈十住品〉也。西域沙門吉迦夜譯。

  《十地經》一卷,似〈十地〉、〈十住品〉,東晉诃支譯。

  《十住經》四卷,具是〈十地品〉。後秦羅什共罽賓叁藏佛陀耶舍(秦言「覺明」)譯。

  《漸備一切智德經》五卷,具是〈十地品〉。西晉月支國沙門昙摩羅(晉言「法護」)譯。

  《菩薩初地經》一卷,似「初地」。西晉清信士聶道真譯。

  右件經並是此經「第六會」中出。[20]

  法藏所列的這些譯本,現存者有:

  第一,西晉竺法護譯《漸備一切智德經》五卷,與唐譯八十卷《華嚴經》的〈十地品〉相當。

  第二,西晉竺法護譯《菩薩十住行道品》(即法藏所說的《十住經》),與〈十住品〉較爲接近。第叁,姚秦竺佛念譯《最勝問菩薩十住除垢斷結經》十卷,與〈十地品〉相當。

  第四,東晉祇多蜜譯《菩薩十住經》一卷,與〈十住品〉相當。

  第五,後秦沙門竺佛念譯《十住斷結經》十卷,宣講十地,但與六十卷、八十卷《華嚴經》的內容有不少差別。

  第六,《十住經》四卷,姚秦鸠摩羅什譯。這是〈十地品〉的異譯本。

  第七,《大方廣菩薩十地經》一卷,西魏吉迦夜譯。

  此外,唐代有《十地經》九卷,唐屍羅達摩譯,這也是〈十地品〉的異譯本,內容非常接近六十卷和八十卷《華嚴經》。

  從上述譯經的名稱看,「十住」與「十地」在名稱方面並未形成統一的分工。對于這一問題,魏道儒先生在《中國華嚴宗通史》中試圖理出一個線索來。他說:「晉譯華嚴是把此前經名中『十地』部分作《十住》,而把標爲『十住』的作爲《十地》。」[21]這一觀點似乎有些絕對。其實,即便是在竺法護翻譯的叁部典籍中,也未做到完全統一。譬如,《佑錄》卷二載有竺法護所譯的《菩薩十地經》一卷,《大唐內典錄》說其爲《華嚴經•十地品》,而法藏在《華嚴經傳記》中卻似是而非地說「似〈十地品〉、〈十住品〉」。而竺法護所翻譯的《漸備一切智德經》用的是「十住」的概念,其內容相當于〈十地品〉。支謙所譯《菩薩本業經》是將「十地」、「十住」混合使用的。總之,「十住」、「十地」譯語的區分,大致在佛陀跋陀羅所譯六十卷《華嚴經》中縩得以確定。

  在菩薩十地思想在中國的傳播史中,形成于印度的兩部論書的翻譯與研習,使〈十地品〉的影響力日益增長。這一問題,在下文再詳細論說。

  貳、《華嚴經》的結構以及〈十地品〉在本經中的意義

  如前所述,《華嚴經》經曆了較長時期的彙集過程,因而即便是作爲全譯的兩種漢譯本,其結構也是有所不同的。突出表現在,六十卷《華嚴經》分爲七處八會叁十四品,而八十卷《華嚴經》則分爲七處九會叁十九品。世所公認,在幾種《華嚴經》漢譯本中,數唐譯《華嚴經》的文義最爲暢達,品目也較爲完備,在我國漢傳佛教中流傳也最爲廣泛。因此,本譯注以八十卷《華嚴經》爲藍本進行注譯。爲節省篇幅,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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