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說:
古德說有頓漸,理雖可然,定判諸經爲頓漸者,義即難解。只如《花嚴經》中《入法界品》,五百聲聞在于會坐,列名歎德。又舍利弗將六千弟子從自房出,文殊師利爲說十法,即發無上正等覺心。《楞伽經》中亦列聲聞在于會坐。《法鼓經》中說窮子喻與《法花經‧信解品》同。《勝鬘經》說叁種意生身一乘之義,《攝大乘》雲:“引攝一類不定性故。”非爲頓教。《花嚴》等經未必從首至末皆是爲彼大根行說,
名爲頓。定說五時所說之經爲漸教者,後當敘非。
被古來大德判爲頓教的經典,也有引導漸教根機者之處;同樣的,被判爲漸教的經典,也含有漸教的成分。《華嚴經》與《楞伽經》中的聲聞弟子就是漸教根機。《法華經》“窮子喻”述說漸次引導聲聞弟子使修學一乘之事,《法鼓經》也引到這個譬喻。《勝鬘經‧一乘章》說有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叁種意生身,即是叁乘,所謂的“叁乘即是一乘”,意思是說“聲聞、緣覺乘皆入大乘”,窺基引《攝大乘論》說明這是引導不定性根機,屬于漸教。所以這些經典不是自始至終完全屬于頓教的內容。此外,被判入漸教五時的經典,也不是全無頓教的內容。
除上述那種較爲共通的頓漸分判觀點外,窺基也不同意菩提流支依據《楞伽經》所立的二時教:“菩提流支法師亦立二時教。《楞伽經》說漸、頓者,莫問聲聞、菩薩,皆漸次修行,從淺至深,名爲漸也;頓者,如來能一時頓說一切法,名之爲頓。”這是以如來說法的方式而言,是頓時而非漸次。佛陀一時頓說諸法,在如來的法音中,具足一切教義。漸教是就衆生的實踐曆程而論,不管是菩薩道還是聲聞道,都是漸修,沒有頓悟。
窺基在《法苑義林章》又羅列了菩提流支的“一時教”如下:“後魏有菩提流支法師,此名覺愛,唯立一時教。佛得自在,都不起心有說不說,但衆生有感,于一切時,謂說一切法。譬如天樂隨衆生念出種種聲,亦如末尼隨意所求雨種種寶。……故無一教定頓定漸。又《無量義經》言:我得道來四十余年,常說諸法不生不滅、不去不來、無此無彼、無得無失,一相無相,但由衆生悟解不同,得諸果異。……故知諸教但總一時,無二、叁等。”如來一時說法的內容事實上包含大小乘的全部教義,不能就頓漸、淺深來加以區別,就此種意義而說其爲“頓”。而自聽法者這邊來說,有頓受或漸入的不同,他們各就所聞而集結的經律也因此在內容上有“頓”、“漸”的差別。窺基不同意這樣的見解。窺基不能同意這樣的見解,他在《法苑義林章》批評一時教說:
菩提流支法師唯立一時教者,若廢事談理,及在一會中有大小機,可如所說。若唯被大如《勝鬘經》;或但被小如《遺教經》;或初有大無小,如《花嚴經》至《入法界品》方有聲聞;初有小無大,雖未見文,理必應爾,如斯等教義類甚多。或有諸經全分、多分大小教義,言唯一時,深爲猛浪。豈無一會頓發叁乘之心,及無漸入大乘者也?
窺基認爲一時教成立的條件有二:一、只談理上的平等而不論事上的差別;二、一處法會上同時具有大小根機的聽法者。窺基考察經典的內容,雖見許多經典的聽法大衆同時包含聲聞弟子與菩薩衆,但也發現部分經典有一定根機的聽法者,如《勝鬘經》只針對上品根機,除佛陀侍者阿難外,全經不見聲聞弟子;《佛遺教經》針對下品根機,全經僅見聲聞弟子;或一部經典大部分內容只引導某特定根機的聽法者,如《華嚴經》于《入法界品》前未見聲聞行者。因此,頓、漸的區別是不可否定的,判教不能刻意忽略這種事相上的差異。
此外,窺基對菩提流支的頓漸教判也提出另一種批評:“菩提流支法師依《楞伽經》立頓漸二教者,此亦不然。彼經以佛能頓說法,以說爲頓;以叁乘人漸次修學名之爲漸,以行爲漸,非約教時,亦不可取。”窺基指出菩提流支用“說”和“行”兩種不同標准來區分頓與漸,是一種混淆。此處也引出窺基自己對于漸教的判教標准,判教必須考慮到“教理”和“時序”。
窺基所持的“頓教”和“漸教”的定義,在《法華玄贊》中有更清楚的說明。《勝鬘經》和《法華經》說的都是最高的法義,也同樣述及一乘,但窺基以兩部經分別作爲頓教和漸教的代表:
諸佛設教略有二種:一、頓;二、漸。頓即被彼大機,頓從凡夫以求佛果,如《勝鬘經》所說一乘,一乘是權,四乘實故。漸即被彼從小至大機,如此經中所說一乘,一乘是實,二乘權故。
漸教的主要意義是必須經由小乘再轉向大乘,《法華玄贊》中又提到兩種漸悟的意義,一種較爲嚴格,必須證到小乘果;另一種較寬松,只要發過二乘心,修過二乘行者都包含其中:“菩薩亦二:一者,頓悟;二者,漸悟。漸悟有二義:一者,若從得小乘果發心向大,名爲漸悟。……若從二凡而歸于大,即頓悟攝。未曾悟證二乘果故。……二者,但從曾發二心,曾修二行來歸大者,皆名漸悟。具彼姓故,修彼行故。聞思悟解,亦名爲悟,何必證悟?”窺基將悟分成“證悟”和“解悟”兩種,對于小乘法曾有過證悟或解悟,再轉向大乘的實踐,都屬漸悟。前者就“退菩提心聲聞”而言,後者指一般的“漸悟菩薩”,《法華玄贊》引《攝大乘論》說:“《攝論》十義解一乘雲:“爲引攝一類,及任持所余。”所引攝一類,即退菩提心聲聞;及任持所余,即漸悟菩薩。”退菩心聲聞與漸悟菩薩都屬不定種性。漸悟菩薩轉向大乘的意義尚容易了解,爲何已證小乘果位的退菩提心聲聞也能轉向大乘呢?窺基將聲聞分爲“決定種性”及“退已還發大菩提心”二種,前者無法再發起菩提心,必然證入無余涅槃;後者屬不定種性,過去已發過菩提心行大乘道,中途因實踐艱苦而退回小乘行,後來值遇佛陀而重新喚起菩提心。
總體言之,窺基對于“漸頓”的理解並不拘泥于一個標准和角度。如也自己宗派的“宗經”《解深密經》判作漸教,將《華嚴經》判爲頓教;將《勝鬘經》說一乘判歸頓教,《法華經》說一乘判入漸教嗎。
對于“漸”、“頓”二教的分判,窺基的特別之處在于認爲同一佛經可以同時判屬“頓教”和“漸教”。他不是只依一部經的教理來判頓漸,還要結合經中所述的衆生入道曆程共同來判釋。而且所謂一部經典是頓是漸,是就其大部分內容而論,《法苑義林章》說:“多分頓漸,無別教門,隨一會中所應益故。”一部偏于頓教的經典中通常只是大部分的內容是頓教,而非全經皆是頓教;反之,偏于漸教的經典亦然。因此,頓教的《華嚴經》中也教化漸悟的人,漸教的《法華經》中也引導頓悟的衆生。“約其多分即初成道,《花嚴》等中說唯心是。多分頓、漸無別教門,隨一會中所應益故。《花嚴》說有聲聞在會,《深密》亦有聲聞發心,《勝鬘經》中亦說一乘意生身等,《攝大乘》說爲不定人說一乘故。《法花經》中《分別功德品》言佛說《如來壽量品》時,有八世界微塵數衆生發菩提心。如是等文,上下非一。故知《法花》亦被頓悟,《花嚴》亦有漸悟之人。若依覺愛定唯一時,無漸次者,即違《深密》說有叁時。”《法華經》中有部分衆生不經小乘法的學習而發菩提心,是頓悟的曆程;《華嚴經》中亦出現聲聞行者,他們是漸悟的根機。所謂的“無別教門”,是說不論頓教還是漸教第叁時的教理,所說的都是最高法義,這點是無差異的,差別是在衆生因根機不同而顯現的入道曆程。窺基所講“頓”、“漸”的區別,一再強調其應機方面的意義。他說,“漸教”叁時的分立,乃爲了對應那些根機次等、需要從小乘教漸次進入大乘教的衆生這就是他所說的“若據衆生機器及理,可有頓、漸之教”的含義。然而,在教授那些根機上等,不用漸次入道的衆生時,佛陀的教說並沒有前小乘、後大乘的階次。
叁、“自主”、“異宗”及其八宗判教
窺基在《法苑義林章》的“诠宗各異門”中,又分“自立”和“異宗”兩方面對佛教內外各宗派所宣揚的教旨,作出分判。所謂“自主”是指自身所主張的,“異宗”則指與自身所主張的殊異的宗義。而他又將“異宗”劃分爲“外道”和“小乘”兩類。“外道”指佛教之外而在印度廣泛流行且爲佛教所反對的教說。于“小乘”一類,他一是以玄奘翻譯的《異部宗輪論》爲據,把傳統所說的小乘佛教二十部派,歸納爲十一宗,並舉出這些宗的一些獨特教義。
對于“自主”方面,窺基的劃分尤其應該引起注意。窺基說,“自主”有“邊主”和“中主”之風。所謂“邊主”是表示其“主”張偏向一“邊”,跟佛陀所發揚的中道精神不吻合。窺基這樣狀述“邊主”的宗義:
列邊主者,謂清辨等,朋輔龍猛、《般若經》意,說諸法空。……乃至有爲、無爲二法,約勝義谛體雖是空,世俗可有。……此由所說勝義谛中皆唯空,故名爲“邊主”。[③]
窺基這裏舉出清辨爲“邊主”的代表。清辨乃是中觀學派的自立論宗一系的創立人。可見,窺基心目中的“邊主”是指中觀思想。根據窺基所說,清辨以《般若經》和龍樹的教旨爲根據,主張一切法,無論是有爲或是無爲,雖然依世俗層面看可以說是“有”,就勝義層面觀則原來是“空”。由于其教說“唯”以“空”爲真實義,有所偏尚,故形容之爲“邊”。至于“中主”,窺基有以下一節話:
列中主者,謂天親等輔從慈氏、《深密》等經,依真俗谛說一切法有空不空。……此即建立叁性唯識,我法境空,真俗識有,非空非有中道義立。即以所明說一切法非空非有中道之義,以爲宗也。
窺基以世親爲“中主”的代表。可見,他所說的“中主”是指瑜伽行思想。窺基指出世親依《解深密經》和彌勒的教旨,建立叁性和唯識的教義,就“我”和“法”兩種境爲心識活動所變現,是遍計我執的對象,說它們是“空”;就“真”和“俗”兩種識分別爲依他起和圓成實的實然存在,說它們是“有”。由于其教說兼具…
《第六章 唯識宗基本教義 第五節 判教》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