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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唯識宗基本教義 第二節 “八識”說與“唯識無境”▪P5

  ..續本文上一頁,識雖有而仍空,不可定執其“兩邊”,而應取“中道”。那麼,何謂“識體”?這是其中的關鍵。

  近代以來,中外學者依據留存于世的唯識梵文原本與奘譯對照研究,發現“唯識”二字原文爲“vij`aptimqtrd”,“譯成中文應是“唯表”。mqtrd的意思是“唯”,vij`apti的原意是有所表或有所呈現,由語根“知”(vj`q)而作使役結構,表示使它令知。”[51]而“vij`apti”另一近義詞“viñqna”,佛典一直當作“識”義來用。玄奘將二者同譯爲“識”,而使“唯識”的含義發生了些許變化。依據日本學者的研究,“viñqna”的意思有叁層:(1)認識主體:甲精神主體;乙認識作用的基體(器官)。(2)認識作用。(3)認識的結果(內容)。然而,作爲動詞的“vij`apti”則祇有後兩項內容。[52]“玄奘把“vij`aptimqtrd”譯作唯識,是與另一字“Vijñnamqtrd”的意義相混淆了。Vijñna的意思是“識”,或稱心識,亦即能知心,以外部世界作對象,也就是能知的主體;窺基即以此義來解釋”[53]“唯識”。現在的問題是,玄奘將“識”的名詞態與動詞態之二詞均譯爲漢文“識”,是一個誤譯?還是另有深意呢?這是值得思索的。如前所述“viñqna”含有“識”之物質器官之義,盡管亦有主體之認識作用(能力)之義在內,但二層面合解則易于將主體之能力落定于物質器官上。因此,爲避免如小乘佛教的過于對“根”之作用的看重,法相唯識宗特別將“根”分作“扶塵根”與“淨色根”兩種,認爲能起認識作用的不是由于物質的生理組織,而主要是非物質性的淨色根。[54]然而,“淨色根”卻不是實體性存在,而是“以有發生五識用故,比知有根。以果比因故”[55]。換言之,淨色根是一種動態性作用,其與第八識之種子起現行有關連。這樣,淨色根直接來源于識體。唯識之“唯”並非指八識之總體,而是專指第八識。因此,玄奘將“識”之名詞義與動詞義合而爲一體,[56]實際上提醒學人,不能將此識體作爲靜態的單純性存在,第八識其實是一個靜中有動、動中有靜的動態性存在。因而,第八識有許多異名、許多側面,而這些異名、側面都祇是其存在的有限展示。有學者試圖在種子、功能及心識、阿賴耶、阿陀那等名中排比出核心範疇以作“本體”,也有學者將唯識學看作雙重本體論或多層次本體論。這些都將唯識師對第八識的描述與識體本身割裂開來了。玄奘將“唯識”與“唯表”譯爲一個詞——“唯識”,可以看作是把第八識動態化描述之努力的一部分。

  唯識學是在反對教內、教外各種肯定外物存在的思想中逐步完善起來的,爲了反駁各種對“唯識無境”理論的駁難,《唯識二十論》設“七難”,《成唯識論》設“九難”予以補充論證,力圖使其更能夠批駁敵論。此處所說的“難”爲“問難”之意,是佛教內部論辯時的提問方式。此處所言“九難”是唯識學對“敵對方”所提“問難”的概括。因爲這些“難”有可能爲當時反對、懷疑“唯識”理論者所提出,因此從唯識師的回答中更能見出唯識論的理論實質。

  《成唯識論》卷七設的“九難”爲:①唯識所因難;②世事乖宗難;③聖教相違難;④唯識成空難;⑤色相非心難;⑥現量違宗難;⑦夢覺相違難;⑧外取他心難;⑨異境非唯難。以上“九難”從涉及範圍言,又可分爲叁大類:其一,涉及宗教本身的“聖言量”問題,即唯識所依經典及有違聖典(早期)處,此包含第一難和第叁難;其二,唯識論與現實經驗的矛盾,包含第二難、第五難和第六難;其叁則是唯識理論本身的疑難環節,涉及第四、七、八、九難。以下則依照《成唯識論》本身的順序略作分析。

  第一,“唯識所因難”。

  這裏所說的“因”是沿襲的意思。也就是追問唯識的成立有沒有經教的依據。唯識論師對此的回答是:“教證雖多多,茲且引六經,以四個比量而證成之。”所引的六部經典《華嚴經·十地品》、《解深密經》、《楞伽經》、《維摩經》、《阿毗達摩經》、《大乘密嚴經》。此外,還有四個比量,此處從略。

  第二,“世事乖宗難”。

  唯識學歸根到底來源于禅修經驗,必然在某些方面與人的感覺經驗相反。世界萬有在空間、時間上及實用上似乎是真實存在的,因爲衆生就因憑于叁者而生存著。緣于這些生活經驗,就有“世事乖宗難”的四層發問:第一,處所決定:萬有若非實有境,那麼“識”爲何不于“一切處”發生而只發生于特定之處呢?第二,時間決定:若外界世象非實用,那麼“識”爲何不發生于“一切時”而只發生于特定的時間區段呢?第叁,有情不決定:衆生同視一境而都可見,並非一人獨見,由此可知心外有實境,否則應該各人所見不同。第四,作用是實:若萬法唯識而如夢中事,爲什麼我們日常的事卻是有實用的?而無境的唯識爲何會變現出實用性來呢?

  以上四層反诘,直指唯識論的要害,唯識師用“夢”作喻給予回答。世親說,心外雖然沒有實境,但是場所、時間、作用仍然可以是一定的,正如夢中之事雖非實有,但其空間、時間可以固定,夢中境界在人身體中仍能産生驚悸、流汗、遺精等作用。這一論證,在今天看來不是很有力。因爲現代心理學已經明確區分了幻覺與“實際”感知之間的質的差別,二者由此變得沒有任何可比性。但是在古代,古人並未能從理論上將其區別開來,因而唯識師這一手,真還能駁倒對方。至于衆生爲何可同見一境,唯識師用“業感”之理給予說明。心外雖無實境,但因衆生自、他相似之業所感,故互爲增上緣而緣同一境界,所以,所見可以一致。這一解釋,同樣是佛教內部所共認的。

  第叁,聖教相違難。

  有人問難:如果沒有心外實有的色法,爲什麼世尊在《阿含經》中說有六根、六塵“十二處”呢?唯識師回答說:其實這六根、六塵,仍是依托內識所變現。世尊爲了要破衆生的我執,證得我空,因而宣說眼等六根和色等六境內外處的教法。這與爲遮除斷見(外道計衆生死後斷滅)說有“中陰身”續于死後一樣,都是隨宜的方便而說,並非說其實際存在。爲化導執著實法的衆生,證得法空,才又說這唯識之教。

  第四,唯識成空難。

  有人問難:若一切法空,這“唯識性”豈不是也空了嗎?唯識師回答說:“唯識心”不空。因爲唯識的真如性不是所執的法。也就是說,依內識所變的似有外法,衆生妄計爲實,然而以理推征,實不可得,所以說是法空。這並不是說離言正智所證的唯識實性也是無。如果“唯識性”也沒有了,那就沒有俗谛。俗谛若無,真谛也就沒有了。因爲真不自真,待俗而真;俗不自俗,待真而俗;真俗二谛,是互相對待而建立的。如果有人不承認二谛,那就是“惡取空”!諸佛都說,沒有法藥可以治療這種人的空病。由此可知,諸法有“遍計所執性”的空,也有“圓成實性的“不空”。——這裏所說的“唯識性”就是後面將要講到的“圓成實性”(由阿賴耶識所轉依而成的智慧)。唯識學成立“唯識無境”的同時,也在堅持“唯識性”的真實存在。

  第五,色相非心難。

  有人問難:“色法”是有質礙的,“識”是無質礙的。如果“色法”也是以識爲其本體,爲什麼在緣境的時候,好像有色相顯現出來,而這些色相也是前後一類堅住,沒有變異也沒有間斷呢?

  唯識師回答說:這是無始以來,名言熏習的勢力所生起之故,可以給雜染、清淨等法作爲依托的處所。如果沒有這個依托的處所,也就沒有顛倒的迷執,當然也就沒有雜染法及清淨法。因此諸識緣境,也有似色相的顯現。《攝大乘論》有一頌文:“亂相及亂體,應許爲色識,及與非色識,若無余亦無。”此頌的意思是說:無論是所變“亂相”的色相,及能變“亂識”的心體,都是前面所說的色相和心識;假使沒有所變的“亂相”,也就沒有能變的“亂識”;沒有能變的“亂識”,也就沒有其余的“亂相”。所以,“亂相”、“亂體”、“能變”、“所變”,都不離識。

  第六,“現量違宗難”。

  唯識學是最注重“現量”在理論建構中的作用的。一般地說,現量近于感覺,是感官與外物直接接觸後産生的。但是,唯識學中屢屢使用的現量概念並非指此。《因明入正理論》說:“此中現量,謂無分別。若有正智于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分別,現現別轉,故名現量。”這是對現量所下的定義,專指“離此名言分別、種類分別”等一切概念的思維活動,“現現別轉”則可名現量。概括而言,唯識師認爲,具有概念思維成分的有分別現量是似現量,即虛假的感覺,只有不加入思維活動、不能用語言表述出來的純粹感覺即無分別現量才是真現量。而此無分別現量其實只是“直覺”。

  當有人問道:色等外境,因這些現量的緣故,可以分明證知。若無外境,則爲何緣現量色等之時,而有覺知呢?唯識師于是套用自己的現量定義解釋說:五識證知現量時所涉及的對象,只是心內的相分而非外境;將境執爲實有的是第六意識的妄分別,而不是現量。這也就是說,五識在各自“了別”色、聲、香、味、觸五塵時,只是一刹那而起的直覺在起作用,而此直覺的對象只是五塵各自個別的相分而不是境之全體。以境之全體作爲相分而識別的,是第六識。第六識由于虛妄計度而將外境執爲實有。但是依照唯識學之定義,以“名言、種類分別”爲特征的了別、思量並非真現量,因此,第六識所執之外境當然是虛假之存在了。此外,唯識師除以上證據外,又結合其輪回思想作了說明。唯識宗以爲,識因妄分別而有執取外境爲實的功能,而外境(色相等)之所以似乎有形體是因爲衆生從無始以來一直妄執的結果,而且由于輾轉熏習故,使色相等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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