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以及應修習的各種法門。
現存《大乘莊嚴經論》卷一附有李百藥撰寫的序文,對此論宗旨有一概括:
《大乘莊嚴論》者,無著菩薩纂焉。菩薩以如來滅度之後,含章秀發,叁十二相,具體而微;八千億結,承風俱解;弘通正法,莊飾經王,明真如功德之宗,顯大士位行之地,破小乘執著,成大乘綱紀。其菩提一品,最爲微妙,八識以成四智,束四智以具叁身,詳諸經論所未曾有,可謂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呂澂先生認爲,這幾句話的確抓住了這部論的中心,回答了到達佛地以後唯識是怎樣的情形。呂先生是這樣分析的:所謂“轉八識以成四智”的“四智”,即“圓鏡、平等、妙觀、成事”,這是成佛時才有的。本來,瑜伽行派在實踐上有個特點,它不像別的學派所常講的解脫、涅槃等等,而是講“轉依”。這一說法更把握了實踐的具體的關鍵。“轉依”這一概念也是根據他們理論“所知依”的“依”來的,“所知依”原是染,把它轉爲淨就是究竟了;原是迷,把它轉爲悟這就解脫了。《莊嚴經論》的轉“八識”以成“四智”,也就是轉依達到最後的結果,達到四智的佛地了。所謂“束四智以成叁身”的“叁身”就是“法身”、“受用身”、“變化身”。這裏不是每一身都有四智,而是四智加法界(四智爲心法,法界爲四智之境)適當配合,分別構成叁身。如“圓鏡”爲“法身”,“平等”爲“受用身”,“妙觀”、“成事”爲“變化身”。兩家對這一點,可說是發揮得詳盡之至。戒賢、親光的學說其實也是依據《大乘莊嚴經論》的《菩提品》來推闡的。
2.《辯中邊論頌》
《辯中邊論》又作《辨中邊論》、《中邊分別論》,彌勒造《辯中邊論頌》,世親造論釋。漢譯本有二種:其一是《中邊分別論》二卷,陳真谛譯,永定二年(558年)至太建元年(569年)譯出。其二,《辯中邊論》叁卷,唐玄奘于龍朔元年(661年)譯出。有關《辯中邊論》的印度古注,今存的有安慧的《辯中邊論疏》(藏譯本)。
此論的核心是闡明大乘中道之“正行”。兩種譯本都分爲七品,真谛譯本七品的名稱分別是《相品》、《障品》、《真實品》、《對治修住品》、《修住品》、《得果品》、《無上乘品》,玄奘譯本的名稱是《辯相品》、《辯障品》、《辯真實品》、《辯修對治品》、《辯修分位品》、《辯得果品》、《辯無上乘品》,名稱雖不同,含義基本一致。
第一《辯相品》的內容是:初偈歸敬頌,次標此論之體,即“相”、“障”、“真實”、“修對治”、“修分位”、“得果”、“無上乘”等七義,此後的數品則逐次闡述此七義。
第二《辯障品》內容是:先略說“具分”、“一分”、“增盛”、“平等”、“生死取舍”等五障義,其後說明“九結”以及障善等十淨法的“叁十障”,其次說明四念住等菩提分、十波羅蜜、十法界等各“別障義”
第叁《辯真實品》:解釋“根本”、“相”、“無顛倒”、“因果”、“粗細”、“極成”、“淨所行”、“攝受”、“差別”、“善巧”等十種真實以及“十善巧”之名。
第四《辯修對治品》:說明“叁十七菩提分法”之義以及菩薩與二乘修對治的差別。
第五《辯修分位品》:說明修對治之分位差別有十八位,又謂真法界位有不淨、淨不淨、清淨等叁位,分別以十八位配之,且論述“堪能位”、“發趣位”、“有莊嚴位”、“遍滿位”的差別。
第六《辯得果位品》:闡述“異熟”、“增上”、“等流”、“士用”、“離系”等五果以及“後後”、“最初”、“敷習”、“究竟”、“隨順”、“障滅”、“離系”、“殊勝”、“有上”、“無上”等十果之別。
第七《辯無上乘品》:敘述大乘有“正行”、“所緣”及“修證”等叁義。
呂澂先生在《辯中邊論講要》中強調說,《辯中邊論》爲瑜伽學系根本經典,瑜伽行派的許多學說多從此論發展而來。換言之,此論的要旨是:上推瑜伽行派思想于般若,與龍樹學說前後貫通一致,並且以“中道”爲大乘佛教教義的核心之一。
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頌》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頌》及其“論釋”是對《金剛經》的批注或者解釋。
佛教史籍對《金剛般若經論頌》的撰述者傳說不一。《金剛仙論》卷十說:“彌勒世尊愍此閻浮提人,作《金剛般若經義釋》並《地持論》,赍付無障礙比丘,令其流通。然彌勒世尊但作長行釋,論主天親既從無障礙比丘邊學得,複尋此經論之意更作偈論,廣興疑問,以釋此經,凡有八十偈,及作長行論釋,複以此論轉教金剛仙論師等。”這裏說“頌”,爲彌勒論師作,“論釋”爲世親論師所撰。
唐代義淨叁藏在《略明般若末後一頌贊述》中說:“義淨因譯無著菩薩《般若頌釋》訖,詳夫大士判其九喻,可謂文致幽深,理義玄簡,自非地鄰極喜,誰能發此明慧?而西域相承雲:無著菩薩昔于覩史多天慈氏尊處,親受此八十頌,開般若要門,順瑜伽宗理,明唯識之義,遂令教流印度。若金烏之焰赫扶桑,義闡神州。等玉兔之光浮雪嶺。然而《能斷金剛》,西方乃有多釋,考其始也,此頌最先。即世親大士躬爲其釋,此雖神州譯訖,而義有阙如。故複親核談筵,重詳其妙,雅符釋意,更譯本經。世親菩薩複爲般若七門義釋,而那爛陀寺盛傳其論,但爲義府幽沖,尋者莫測。”義淨此文是在他翻譯完成《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頌》一卷之後所寫。義淨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頌》一卷題爲無著菩薩所造,但在此文中,義淨又說“無著菩薩昔于覩史多天慈氏尊處,親受此八十頌”,顯然是說《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頌》是無著菩薩從慈氏菩薩處得來。義淨又說世親造釋論解釋此頌,可見,這一部論典是由叁位論師共同完成的。
漢譯本可證實這一說法,如唐窺基《金剛般若經贊述》卷一說:“《論》者,然今唐國有叁本流行于世:一謂世親所製,翻或兩卷或叁卷成。二、無著所造,或一卷或兩卷成。叁、金剛仙所造。”窺基此說與現存譯本的署名基本一致。關于無著之《論》,有隋代達摩笈多的《金剛般若論》二卷,譯時爲大業年(605—617年),譯地爲洛陽上林園。關于世親的《論》,則有菩提流支所譯《金剛般若經論》叁卷本,永平二年(509年),于胡相國宅出,僧朗筆受。而唐代義淨叁藏《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釋》則標明無著菩薩造頌、世親菩薩釋。而《金剛仙論》則更複雜些。
現存《金剛仙論》十卷,有一些史籍標名爲菩提流支翻譯,但費長房《曆代叁寶紀》並未將其列入菩提流支譯籍中,後來的經錄也就沿襲其說而不列入。隋吉藏在其論著中多次引用《金剛仙論》,但對于此論作者的說法很模糊。如他在《金剛般若疏》卷一中說:“複次,有婆薮盤豆弟子金剛仙論師,菩提流支之所傳述,亦說般若緣起。”吉藏此說似乎是暗示,《金剛仙論》是金剛仙所作、菩提流支所傳入。與窺基同時的圓測在《仁王經疏》卷一卻有“依菩提留支《金剛仙論》等所說”等話語。這些記載,暗示此論爲菩提流支所編寫。
其實,《金剛仙論》卷十對此論的作者是有暗示的。其文說:“然彌勒世尊,但作長行釋,論主天親既從無障礙比丘邊學得,複尋此經論之意,更作偈論,廣興疑問,以釋此經。凡有八十偈,及作長行論釋。複以此論,轉教金剛仙論師等。此金剛仙,轉教無盡意,無盡意複轉教聖濟,聖濟轉教菩提留支,疊相傳授,以至于今,始二百年許,未曾斷絕故。”由此可知,《金剛仙論》是金剛仙綜合無著、世親等對《金剛經》的解釋而成的,輾轉傳至菩提流支。因此,說此論爲金剛仙所撰並無不妥。或者更確切地說,《金剛仙論》可視爲菩提流支祖述金剛仙一派傳統釋義的一部論典,其中可能加入了菩提流支自己的解釋,因而後來的經錄以嚴格的翻譯概念將其排除于菩提流支譯品之外。
上述幾種譯本略有差別,核心是無著《金剛般若論》中的“七義句”。
如《金剛般若論》所說:
七義句者:一種性不斷、二發起行相、叁行所住處、四對治、五不失、六地、七立名。此等七義句。于般若波羅蜜經中成立,故名“義句”。于中前六義句,顯示菩薩所作究竟。第七義句,顯示成立此法門故,應如是知。
由此可見,無著菩薩認爲《般若波羅蜜經》中的內容可以用“七義句”來概括,同時“七義句”也是“般若波羅蜜”得以成立的主要前提,如說:“成立七種義句已,此般若波羅蜜即得成立”。
關于“七義句”,窺基大師的解釋是:
初標七句,彰一部之大旨;後釋前文,配經文之所在。所明名義,能诠名句,以教诠義,名爲有義句。義之句故。或義是所诠,文爲能诠,以文隨義,皆有七故,名七義句。若文若義,皆有七故。
這裏所指的“七義句”與無著菩薩所說的應是同一含義。無著菩薩說“成立七種義句已,此般若波羅蜜即得成立”,窺基大師解釋時則說“初明七句,申正述之宏綱”,所以,“七義句”是融攝此經的綱要、宗旨。“義”是指語言文字所表達的義理內涵,“句”則指經文中的“語言文字”。從義理和文句兩個角度來分析,概括爲七類,故名爲“七義句”。
依“七義句”來判釋《金剛經》,其判釋情況如何呢
第一,“種性不斷”:從上座須菩提最初說“希有世尊,雲何如來以第一善攝攝受所有菩薩摩诃薩也”等等,顯示般若波羅蜜流行于世的目的,乃是爲了能夠使“佛種不斷故”。其中,“善攝”是指已經成熟的菩薩,在佛陀證道轉*輪的時候,是以五義而建立菩薩法;“付囑”則是指已經得到攝受的菩薩,在佛陀涅檠的時候,也是以五義來建立菩薩法。所以,《金剛經》中的“善攝”與“付囑”二種,是顯示“種性不斷”。
第二,“發起行相”:須菩提開始問佛:“雲何菩薩應住
”等等,這又說明了叁個問題:一、應住是指“欲願”,顯示佛法能攝受菩薩,也是菩薩攝受衆生的…
《第四章 唯識宗的“宗經”、“宗論”及其主要內容 第一節 “宗經”、“宗論”概述》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