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材料出發,學者對玄奘從長安出發的時間做了仔細研究,提出了數種不同看法。
以貞觀元年(627年)爲玄奘出發的時間,近代以來的首倡者是梁啓超。梁啓超在《中國曆史研究法》正補編和《支那內學院精校本玄奘傳書後》二文中,集中論證此說。梁文發表後,陳垣即著文反駁之,仍主貞觀叁年之說。其後劉汝霖、羅香林諸氏先後撰文討論,均擁護梁說。中外學者如曾了若、馮承鈞、沙畹、前嵨信次等都使用貞觀元年說。而貞觀叁年說,除陳垣、陳思外,石萬壽在《玄奘西遊時間的探討》一文綜合討論諸說,在此基礎上力主大多數史籍所記載的貞觀叁年說沒有任何失誤。本著贊成貞觀叁年的說法,其理由則主要認同陳垣、石萬壽的考證。
綜合上述諸家諸文的論述,爭論的要點有四:第一,玄奘出關是否借“霜儉”之便利。第二,玄奘會見的是葉護可汗還是肆葉護。第叁,玄奘見到涼州都督李大亮之事。第四,玄奘日程的推算問題。下文依據石萬壽先生的述評考辨,對上述四點作些說明,至于其余的枝節性爭論則從略。
1.西行的時機
梁啓超認爲,玄奘出遊本冒禁越境。他之所以能夠如此,是由于霜儉饑荒,摻在饑民隊伍中得以西行。唐代禁止人民自由旅行。若欲旅行,須持“公文”。無者稱“私度關”,凡私度關者的處罰,《唐律》“衛禁律私度關”條規定:“諸私度關者,徒一年,越度者,加一等。”《疏議》卷八說:“水陸等關,兩處各有關禁,行人來往,皆有公文。謂驿使驗符卷,傳送據遞牒,軍防丁夫有總曆,自余各請過所而度,若無公文,私從關門過,合徒一年。越度者,謂關不由門,津不由濟而度者,徒一年半。”這是對于國內關津而言的。對于邊境關塞越度者的處罰,同卷“緣邊城戍”條規定:“諸越度緣邊關塞者,徒二年。”《疏議》規定:“緣邊關塞,以隔華夷,其有越度此關者,得徒二年。”私度邊關遠較內地關隘懲罰更重。
梁啓超以爲《續高僧傳·玄奘傳》所說的“是年霜儉,下敕道俗隨豐四出,幸因斯際,西向敦煌”就是證據。而《舊唐書·太宗本紀》也有相應記載:“貞觀元年八月,關東及河南、隴右沿諸州霜害秋稼。”但在貞觀叁年(629年),則無“霜儉”之事。陳垣針對上述論點而提出兩點異議:第一,玄奘的出關,非因霜儉。倘因霜儉,出關時何疊被留難。于阗上表與洛陽谒帝時,何以都稱違法和私行?第二,《新唐書·五行志》稱:“叁年,北邊霜殺稼。”魏征疏稱“貞觀之初,頻年霜旱。”可見,貞觀叁年也有霜災。
依照上述敘述可知,玄奘欲西遊,必須先獲得“公文”。玄奘西遊之前曾經上書唐太宗,求取“公文”,但未能獲得批准。如此情形下,如果沒有特殊事由,如霜儉等,玄奘何得自長安行抵涼州,又何能在涼州講經?因此,陳垣說玄奘出行並非必然由于霜儉的推論,不大可能成立。現在的關鍵就是貞觀叁年有無“霜儉”之事。
陳垣先生引用《新唐書·天文志》的記載來證明貞觀叁年也有霜害。然而,石萬壽先生指出,此次霜害發生在北邊,即唐之北疆,貞觀初突厥未平前,約在今長城沿線,若有霜災,邊民可能流亡,長安人民則不致隨豐逐糧。石先生則另行尋找關于貞觀叁年“霜儉”的證據。
關于貞觀元年至貞觀叁年“霜儉”的記載如下:
第一,《通鑒》卷六叁○“貞觀四年”一條,該條有文:“元年,關中饑,鬥米直絹一匹。二年,天下蝗。叁年,大水。上勤而撫之,民雖東西就食,未嘗嗟怨。是歲,天下大稔,流散者鹹歸故裏。”
第二,《新唐書》卷叁十《五行志》:“貞觀元年夏,山東大旱。二年春旱。叁年春夏旱,四年春旱。自太上皇傳位至此,而比年水旱。”此次允人民自由離鄉的原因,是緣于水旱災。
第叁,貞觀元年七月或以前的災荒,唯六月一次。《通鑒》卷一九叁貞觀元年:“六月,山東大旱,诏所在赈恤,無出今年租賦。”此年再無無饑荒的記載,八月以後則有霜旱等災。然山東偏在東方,其旱災不致使關隴人民隨豐逐糧。
第四,貞觀叁年七月以前的饑荒。《舊唐書》卷二《太宗本紀》:“貞觀叁年六月戊寅,以旱親錄囚徒,遣長孫無忌、房玄齡等祈雨于名山大川,中書舍人杜正倫等往關內諸州慰撫,又令文武官各上封事,極言得失。”《新唐書》卷二《太宗本紀》:“貞觀叁年正月丙午,以旱避正殿。”又說:“六月戊寅,以旱慮囚。”《通鑒》卷一九叁貞觀叁年:“六月壬午,以旱诏文武官極言得失。”
生活于貞觀時代的道宣,在《續高僧傳》卷二十四唐《密州茂勝寺釋明淨傳》載:“貞觀叁年,從去冬至來夏,六月回然無雨,天子下诏釋李兩門,嶽渎諸廟,爰及淫祀,普令雩祭。于是萬裏赫然,全無有應,朝野相顧,慘怆無賴。”此次旱災以六月時最嚴重,其地點即在玄奘所在的關中地區。賢君名相對此亦無可奈何。唯遣使慰撫百姓,祈雨于名山大川,嶽渎諸廟。允許人民離鄉的诏令,當在此時發出,法師正好利用這個機會,于八月一日早上離長安西遊。
如此可見,盡管貞觀元年確實曾經有過“霜儉”,但在貞觀叁年也有“霜儉”的情況下,不能因此記載而輕易否定大多數史籍記載的可靠性。
2.葉護可汗
籠罩在玄奘出行時間上的迷霧之一就是玄奘在碎葉城會見的究竟是統葉護可汗還是肆可汗。
梁啓超成立貞觀元年首途說的證據之一是,玄奘曾在碎葉城晤西突厥統葉護可汗。他舉的證據:第一,《新唐書·薛延陀傳》說:“值貞觀二年,突厥葉護可汗見弒。”第二,《舊唐書·西突厥傳》記載:“貞觀四年俟毗可汗來請婚,太宗诏曰:“突厥方亂,君臣未定何遽婚爲?””若貞觀叁年才出發西行,玄奘則不可能見到葉護。
羅香林《〈舊唐書·玄奘傳〉講疏》[⑦]一文,也力主貞觀元年說,對于梁啓超此說作了補充:玄奘西行,曾得高昌王函介,在碎葉城見及西突厥之統葉護可汗,而大得其助,乃能通行各國。而此統葉護可汗,據《新唐書》卷二百十七下《薛延陀傳》,謂其殁于貞觀二年,《資治通鑒》卷二百九十叁《唐紀九》,則記統葉護于貞觀二年十二月被其伯父所殺。若玄奘果于貞觀叁年八月始出發西行,則無從見及統葉護可汗。
關于此問題,陳垣等人也承認葉護可汗被殺于貞觀元年。陳垣引《通典》、《舊唐書》、《冊府元龜》所載,證明統葉護可汗卒于貞觀元年。《通典》卷一九九突厥下:
統葉護尋遣使來請婚,……高祖許之婚,令高平王道立至其國,統葉護大悅。遇颉利可汗頻歲入寇,西蕃路梗,由是未果爲婚,貞觀元年遣真珠統俟斤與道立來獻萬釘、玄钿、金帶、馬五千匹。……颉利可汗不欲中國與之和親,數遣兵入寇,又遣人謂統葉護曰:“汝若迎唐家公主,要經我國中而過。”統葉護患之,未克婚,爲其伯父所殺,而自立爲莫賀咄俟屈利毗可汗。
《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突厥傳》、《太平寰宇記》卷一九七《西突厥傳》與《通典》相同。《冊府元龜》卷九七四外臣部:“太宗貞觀元年,西突厥統葉護爲伯父所殺。帝聞統葉護之死,甚悼之,遣使赉玉帛至其死所祭而焚之。會其國亂,不果至而止。”
《新唐書》卷二一五下《突厥傳》:
統葉護可汗來請婚,……帝乃許婚,诏高平王道立至其國。統葉護可汗喜,遣真珠統俟斤與道立還獻萬釘、寶钿、金帶、馬五千匹以藉約。會東突厥歲犯邊,西道梗澀。又颉利遣使謂曰:“若迎唐公主,必假我道,我且留之。”統葉護病之,未克婚……其諸父莫賀咄殺之,帝欲齋玉帛焚祭,其國會亂,不果至。
新唐書此則未載年月,但載太宗吊祭統葉護事。此據《冊府元龜》所載,時爲貞觀元年。《新》、《舊唐書·突厥傳》所載和二《唐書·薛延陀傳》所載不同。
對于上述材料,石萬壽先生的解讀最全面:西突厥國勢強盛,彌近中國,爲中國北方之大患。薛延陀尚臣屬于突厥,距中國又遠,中國人對此二國的記載,自以《突厥傳》最爲可信。且《通典》作于唐憲宗時,《太平寰宇記》成于宋太宗時,《冊府元龜》成于宋真宗,而《冊府元龜》據楊家駱氏的考證,唐代部分系摘自實錄。叁書所載,均與《突厥傳》相同,亦可確定《突厥傳》較《薛延陀傳》可信。陳垣所說,確實可以成立。
關于玄奘于碎葉會見的葉護可汗問題,梁啓超以爲見的是“統葉護可汗”,時間在首途第二年的春夏之交。陳垣以爲見的是“肆葉護可汗”而非統葉護。然而對是否能見肆葉護,陳垣之文未作論證,而後來擁護其說者分別作了補充,尤以石萬壽先生的考證最爲周詳。在此引證其文以見其實。
關于統葉護可汗死後,西突厥的政治情形,《通典》卷一九九《突厥下》記載:
統葉護……爲其伯父所殺而自立,是爲莫屈咄俟利毗可汗。初,統葉護令伯父分統突厥種類爲小可汗,及此自立稱大可汗,國人不附,弩失畢部共推泥熟莫賀設爲可汗,泥熟不從。時統葉護之子咥利特勒避莫賀咄之難,亡在康居。泥熟遂引而立之,是爲乙毗沙缽羅肆葉護可汗,連兵不息。……肆葉護即是舊主之子,爲衆心所歸,其西面都睦可汗及莫賀咄可汗二部豪帥多來附之。又興兵以擊莫賀咄,莫賀咄大敗,遁于金山,尋爲咄陸可汗所害,國人乃奉肆葉護爲大可汗。
《舊唐書》與《通典》同。《新唐書》卷二一五下《突厥傳》記載:
莫賀咄立,是爲屈利俟毗可汗,遣使來獻。俟毗可汗初分統突厥爲小可汗,即稱大可汗,國人不附,弩失畢部自推泥熟莫賀設爲可汗,泥熟辭不受。會統葉護可汗子咥力特勒避莫賀咄亂,亡在康居,泥熟迎立之,爲乙毗沙缽羅肆葉護可汗,與俟毗可汗分主其國,拏鬥不解。……由是西域諸國悉叛之,國大虛耗,衆悉附肆葉護可汗,雖俟毗之部亦稍稍去,共以兵擊俟毗。俟毗走金山,爲泥熟所殺,奉肆葉護爲大可汗。
由此可見,統葉護死後,突厥政情是:俟毗可汗篡位後不久,弩失畢部擁立肆葉護可汗,與之…
《第叁章 玄奘西行及其翻譯活動 第二節 玄奘西行的曆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