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年)在昭陵建造。
釋道英(560—636年),姓陳氏,蒲州猗氏(今山西省臨猗縣)人。根據《續高僧傳·道英傳》記載:“年十八,叔休律師引令出家,而二親重之,便爲取婦,五年同床誓不相觸,素在市販,與人同財,乃使妻執燭,分判文疏,付囑留累,遂逃而剃落。至並州炬法師下,聽《花嚴》等經,學成返邑,其妻尚在。”開皇十年(590年),道英二十四歲,方才受具足戒。開皇十九年,“遂入解縣太行山栢梯寺,修行止觀,忽然大解。南埵悟人,北嶺悟法,二空深鏡,坐處樹枝,下映四表。”道英于山中樹下證悟“人”、“法”二空。隨後“營理僧役,以事考心”,積極辦理寺院事務,不單純隱居不問寺事。
大概在開皇末年,道英至京師住于勝光寺,“從昙遷禅師聽采《攝論》,講悟既新,衆盈五百,多采名教,尠能如理。而英簡時問義,惟陳止觀;《無相思塵》,諸要盤節,深會大旨。”也許道英已經有修禅經驗,所以他著重用力于唯識止觀,對于真谛翻譯的《無相思塵論》特別有興趣。對于道英,昙遷評價很高,也很看重,對其弟子說:“爾雖日考通文義,無擇昏明,得其妙者,惟道英乎?”
道英獨立特行,“儀服飲噉,未守篇章,頗爲時目作達者也。聽講之暇,常供僧役,有慕道者,從其所爲,因事呈理,調伏心行,寄以弘法。”而道英常說:“余冥目坐禅,窮尋理性,如有所詣,及開目後,還合常識。故于事務,遊觀役心,使有熏習。”大業九年(613年),“嘗任直歲,與俗爭地,遽鬪不息。便語彼雲。吾其死矣。忽然倒仆如死之僵。諸俗同評。道人多詐。以針刺甲。雖深不動。氣絕色變,將欲洪膖。傍有智者,令其歸命,誓不敢诤,願還生也。尋言起坐,語笑如常。”
《續高僧傳·道英傳》記載:“晚還蒲州住普濟寺,置莊叁所,麻麥粟田,皆在夏縣東山深隱之所,不與俗爭,用接羇遠,故使八方四部,其歸若林。晝則厲衆僧務,躬事擔運,難險緣者必先登踐;夜則跏坐,爲說禅觀。時或弊其勞者,聞法不覺其疲。”此中未標明時間,但從隋唐之際政治動蕩、戰亂不止的情況判斷,爲普濟寺設置莊田之事應該是在唐初才有可能。道英很善于經營寺院經濟,善于管理寺院事務,但卻不耽誤弘法講論修禅,一日宣說《起信論》,講到“真實門”時,他“奄然不語,怪往觀之,氣絕身冷。衆知滅想,即而任之。經于累宿,方從定起。”
道英圓寂于貞觀十年(636年)九月,春秋七十七。臨終爲弟子說法要,其中有一句:“無常,常也。不可自欺,不可空死。”
4、玄琬
昙遷弟子中也有學唯識而以律名世的,玄琬即其例。
釋玄琬(562—636年),俗姓楊,本弘農華州(今陝西省華縣)人,遠祖徙至雍州新豐(今陝西省西安市臨潼區新豐鎮)。玄琬十五歲時出家,事沙門昙延法師。《續高僧傳·玄琬傳》記載:“琬位居入室,恭恪據懷。及進具後,便隨洪遵律師伏膺《四分》,冠冤遮性,镕汰持犯。涉律叁載,便事敷演。使于後進樂推,前英歎美,乃旋踵本師。涅槃真體,捃掇新異,妙寫幽微。”玄琬先是皈依昙延爲沙彌,受具足戒後,又跟從洪遵律師研習《四分律》叁年。其後,再回歸昙延門下,時爲開皇叁年(585年)。而昙延法師圓寂于開皇八年八月十叁日。
《續高僧傳·玄琬傳》又記載:玄琬“又欲欽佩唯識,包舉理性,于昙遷禅師禀學《攝論》,並尋閱衆鋒,窮其心計。《法華》、《大集》、《楞伽》、《勝鬘》、《地論》、《中》、《百》等,並資承茂實,研核新聞,環循彌討。其際搜會,擢其玄理。”看來,玄琬跟從昙遷全面地學習了唯識經典以及中觀、如來藏類經典。
玄琬在隋唐之際,除宣講經論之外,最突出的還有兩件大事:一是完成了其師昙延未了的願望,“延師存日,願造丈六釋迦,經略未圓,奄便物故。”[⑧]仁壽二年(602年)七月十五日“長安延興寺鑄丈六金銅佛像,天雨寶屑銀華。”[⑨]而“金像之大,有未過也。”[⑩]其二,玄琬“又造經四藏,備盡莊嚴,諸有繕寫,皆資本據。”道宣傳文說:“尋有別勅,于苑內德業寺,爲皇後寫現在藏經。當即下令,于延興寺更造藏經,並委其監護。琬以二宮所寄,惟谷其誠,祇奉不難,義須弘選。自周季滅法,隋朝再興,傳度法本,但存卷秩。至于尋檢文理,取會多乖,乃結義學沙門,雠勘正則。其有詞旨不通者,並谘而取決,故得法寶無濫于疑僞,迷悟有分于本末,綱領貞明自琬始也。”根據《釋氏稽古略》卷叁記載:貞觀五年(631年),唐太宗“勅法師玄琬于苑內德業寺,爲皇後寫佛藏經。又于延興寺更造藏經,並委琬監護。”這是玄琬于唐代造兩部藏經的記載,而前引傳文說玄琬一共造了四部寫本藏經,其余兩部的編訂抄寫時間不詳。
應該特別指出,《續高僧傳》中稱玄琬爲律師,而一般將純粹的涅槃師、地論師、攝論師稱之爲“論師”。可見,玄琬盡管師承了涅槃師昙延和攝論師昙遷,但其在當時也被當作《四分律》的傳承者。根據《續高僧傳·玄琬傳》記載:“逮貞觀初年,以琬戒素成治,朝野具瞻,有勅召爲皇太子及諸王等受菩薩戒,故儲宮以下師禮崇焉。有令造普光寺,召而居之。供事豐華,廣沾會響。又別勅延入,爲皇後六宮並妃主等受戒。”在授戒儀軌方面,玄琬也有創設,“至于授受,遮難滋彰,乃蓥飾道場尋諸忏法。每春于受戒之首,依二十五佛及千轉神呪,潔齋行道。使彼毀禁之流,澄源返淨,登壇納法,明白無疑。並傳嗣于今,住持不絕。”對此,道宣總結說:“然其匠訓于世,叁藏含之,偏以苦節自修德,以律儀馳譽。言爲世範,缁素收歸,華夷諸國僧尼從受具戒者叁千余人,王公僚佐爰及皂隸,從受歸戒者二十余萬。”這是說,玄琬對經、律、論叁藏都有弘揚,然律學方面的影響更大些。
貞觀十年(636年)冬,玄琬遘疾,上表于太宗:“伏以僧尼等不依戒律致犯刑章,聞徹阙庭塵勞聽覽,琬等僧徒無任慚懼。但恐余年昏朽,疾苦相仍,弱命不存,洪恩未答。遂于經中,撰《佛教後代國王賞罰叁寶法》及《贍養蒼生論》並《叁德論》各一卷,伏願聖躬親降披覽。”《大唐內典錄》卷五著錄玄琬著作如後:“《叁德論》一卷,《入道方便門》二卷,《鏡喻論》、《無擬緣起》一卷、《十種讀經儀》、《無盡藏儀》、《發戒緣起》二卷、《法界圖並十不論》,《禮佛儀式》二卷,右九部一十二卷。”同書卷七有著錄“《衆經目錄》五卷,九十紙,唐貞觀初普光寺玄琬撰”,此大概是他組織編寫的藏經的總目錄[11]。
貞觀十年(636年)十二月七日,玄琬圓寂于延興寺房,春秋七十五。
二、道尼與《攝論》北傳
作爲真谛的直傳弟子,道尼對于《攝論》的傳播作出了卓越貢獻。從僧傳的記述推測,他的弟子衆多,但見于記載者寥寥無幾,依照較爲嚴格的標准衡量,在現有史籍中僅僅找到智光和道嶽。此外,慧休也曾經聽道尼宣講《攝大乘論》,然而從傳文表述看,他仍然屬于地論師的範圍。
1.智光
在現存史籍中,智光是最早跟隨道尼的弟子。《續高僧傳》卷二十六有簡短的小傳。
《續高僧傳·智光傳》記載:“釋智光,江州人,尼論師之學士也。少聽《攝論》,大成其器。言論清華,聲勢明穆,志度輕健,鮮忤言诤。謙牧推下,爲時所重。開皇十年,勅召尼公,相從入京,住大興善寺。”從此簡短文字可推知:智光是江州(今江西省九江市)人,此地乃道尼初始弘法之地,而文中說智光少小時就聽道尼宣講《攝論》並且學有所成,開皇十年(590年)又隨其師進入長安,住于大興善寺。文中又說:“仁壽創塔,召送循州。”舍利安奉于循州道場塔寺,時間是仁壽二年(602年)。
關于智光仁壽年之後的活動,僧傳只有寥寥數語:“光還京室,以法自娛。頻開《攝論》,有名秦壤。晚厭談說,歸靜林泉。尋還廬阜,屏絕人事,安禅自節,卒于山舍。”此中的線索是,智光先是用力于宣講《攝論》,其後又熱衷于歸隱林泉,並且重歸廬山,後卒于廬山某寺院。由于此文未標示具體時間,使人無從知曉其離開長安至廬山的時間,幸虧《續高僧傳·靈潤傳》和《志超傳》中還保存了一點線索,可從中推知,智光在唐初仍然在長安弘法。
《續高僧傳·靈潤傳》記載:“大業初歲,風疾暴增,後複本心,更精新業。又恐報傾旦夕,不守本懷,講導世流,往還煩雜,遂脫略人事,厭俗歸閑。遂往南山之北,西極澧鄠,東漸玉山,依寒林頭陀爲業。時與沙門空藏、慧琎、智信、智光等,京邑貞幹,同修出離。……屬大業末年,不許僧出,遂虧此行,乃還興善,托于西院。”此文說,靈潤于大業初年至終南山隱修,而智光、智信等與靈潤都有此想法。不過,至大業末年,由于政令的限製,靈潤只得又回到大興善寺。智光如何,據此難以判斷。
《續高僧傳·志超傳》記載:釋志超,義甯二年(618年),“率弟子二十余人奉慶京邑,武皇夙承嘉望,待之若仙,引登太極,敘之殊禮。左仆射魏國公裴寂,挺生不世,器琏宏深,第中別院,置僧住所,邀延一衆,用以居焉。亟曆寒暑,業新彌厲。但爲貴遊諠雜,外進無因,必附林薄,方程慕遠。時藍田山化感寺沙門靈潤、智信、智光等,義解鈎玄,妙崇心學,同氣相求,宛然若舊,遂延住彼山,棲志得矣。”義甯二年(618年)五月,李淵就做了皇帝,此處用隋代年號,說明志超至長安的時間是在五月之前。志超至長安後先住于左仆射魏國公裴寂宅第旁的別院,其後前往藍田化感寺,武德五年(622年)離開化感寺。根據這一段文字所透露的信息,靈潤、智光于唐朝初年仍然在藍田山化感寺。
總之,智光隨其師進入長安,直至唐初仍然在長安弘揚《攝論》。他于仁壽年後頻開講席,宣講《攝論》,對唯識思想在長安的流傳作出了重大貢獻。
2.道嶽
釋…
《第二章 攝論學派及《大乘起信論》的傳播 第四節 隋代唐初《攝論》的傳播與學派興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