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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地論學派與唯識學的傳播 第七節 地論學派的思想▪P4

  ..續本文上一頁親以“略”與“廣”來解釋“成相”與“壞相”,但仍然作出了如上解釋。正是出于這一隱憂,淨影慧遠說:“據實論之,說前四門,辨義應足。爲約“同”、“異”成前二門,故有“六”也。“色”義如是。”

  然而,從華嚴宗初祖法順、二祖智俨,特別是叁祖法藏、四祖澄觀,這樣的轉移、擴大一直在進行。法藏最終彌補了淨影慧遠的隱憂。

  唐代的智俨跟隨法順出家,後又隨智正學習《華嚴經》,後來得到地論師慧光所著的有關《華嚴經》的注疏,才對《華嚴經》豁然有所領悟。法藏記述說:

  遂遍覽藏經,討尋衆釋,傳光統律師文疏,稍開殊轸。謂“別教一乘,無盡緣起”,欣然賞會,粗知毛目。後遇異僧來謂曰:“汝欲得解一乘義者,其《十地》中“六相”之義,慎勿輕也。可一、兩月間,攝靜思之,當自知耳。”言訖,忽然不現。俨驚惕良久,因則陶研,不盈累朔,于焉大啓,遂立教分宗,製此經疏。時年二十七。[34]

  在智俨之前,對于“六相”義的重視莫過于世親的《十地經論》及其地論師。而智俨對于《華嚴經》的理解受《十地經論》和地論師影響甚大。智俨于其二十七歲時所撰寫的《華嚴經搜玄通智方軌》十卷(一般簡稱爲《華嚴經搜玄記》),引述了《十地經論》及地論師的不少論述。智俨在《華嚴經搜玄記》卷叁、《華嚴經五十要問答》卷上、《華嚴經內章門等雜孔目章》卷叁等著述中,對于“六相”義有許多發揮。文長不贅。

  真正完成由“六相”義到“六相圓融”觀之轉變的是華嚴宗叁祖法藏,四祖澄觀祖述法藏其說,並作充實,使其最終與華嚴宗的核心教義“十玄門”和“法界無盡緣起”融爲一體。限于篇幅,在此僅僅就法藏的著疏來說明華嚴宗“六相圓融觀”的內涵。

  與世親、淨影慧遠、智俨等相比,法藏關于“六相”的論述不僅詳細,而且將其當作了理解、诠釋《華嚴經》義的最核心的所在。相傳法藏爲武則天講解《華嚴經》所留下的《華嚴經師子章》就可說明問題。在法藏的《華嚴五教章》卷四、《華嚴經探玄記》卷九、《金師子章》等著作中,法藏對于“六相義”作了全面細致的說明,使其完全融入了華嚴宗義。經過法藏所發揮的“六相圓融”觀,與《華嚴經·十地品》以及《十地經論》等前人所論相比,其面貌簡直可以說是煥然一新。在此,僅僅將法藏所確定的“六相義”的基本內涵略作說明。

  首先,“六相”可以分爲叁對範疇去說明:

  第一,“總相”與“別相”。總括全體之狀態者,稱爲“總相”;僅指個別、特殊之狀態者,稱爲“別相”。例如,“無常”、“無我”等相共通于一切有爲法,稱爲“總相”;水之濕相即爲“別相”。如《大智度論》卷叁十一所說:“自相空者,一切法有二種相,總相、別相是二相,空故名爲相空。問曰:“何等是總相?何等是別相?”答曰:“總相者,如無常等;別相者,諸法雖皆無常,而各有別相。如地爲堅相,火爲熱相。””[35]可見,“總相”即是事物的本質,“別相”是指事物個別存在的相狀。華嚴宗根據《十地品》的這一段經文主張“六相圓融”。《華嚴五教章》卷四說:““總相”者,一含多德故;“別相”者,多德非一故。別依止總,滿彼總故。”[36]在華嚴宗人看來,並無離開“別相”而獨立存在的“總相”,而“別相”則含有“總相”及其它特質。

  第二,“同相”與“異相”。多德相互和合成一法,而互不相違背,名爲“同相”;如眼、耳等各具其特性,而各有其不同之作用,但同心協力分別作用而互不妨礙。一切諸法各各相異之狀態,名爲“異相”。如瓦、石、柱、椽、梁等形狀各異,爲“異相”;又瓦、石、柱、椽、梁等和合成屋舍,乃合力而不相背,故稱“同相”。

  第叁,“成相”與“壞相”。由諸緣而成一緣起之法,名爲“成相”;此譬如屋舍,由椽、瓦等而成。諸根各自住于本法而不移動,則“總相”不成,呈現出“壞相”;此如眼、耳等諸根各住自位而各自爲用,則不成爲一體。

  “六相”之關系又可分爲“體”、“相”、“用”來說明。“總相”、“別相”是緣起之“法體”,“同相”、“異相”是緣起之“義相”,“成相”、“壞相”是緣起之“義用”。關于“六相”與華嚴宗“法界緣起”說的聯系,法藏有一說法:

  泛論緣起法要有叁門:一、“末”依于“本”,有起,不起。二、彼所起“末”,既帶于“本”,是故相望,有同,有異。叁、彼帶“本”之“末”,既爲“本”收,是故“當體”有存,有壞。若不具此叁,不成緣起。叁中各二,故但唯六。[37]

  在法藏所創立的華嚴宗教義中,“本”即“真心”。此“真心”在衆生心識中言之,就是衆生之“心體”;在“法界”中言之,又稱“一真法界”。合上述諸層面爲一體,稱之爲“自性清淨圓明體”。此“體”不但是衆生之“本”,也是宇宙萬物之“本”。法藏在此所說的“緣起法”需要诠釋的叁個層面的問題,正是華嚴宗義所創發的“法界緣起”(或稱“無盡緣起”)所著重解決的問題。第一門“末依于本”是說,“事相”或者“心”的“對象”是依持于“本”即“自性清淨圓明體”的。從這個角度言之,“末”有生起與不生起兩種情形。所依之本即爲“總相”,所起之“末”則爲“別相”。第二門,那所起的“末”既然是依持于“本”而起,必然帶有“本”的特質,所以,“本”與“末”相比較,一定有“同相”與“異相”兩種情形。第叁門,那帶有“本”之特質的“末”,最終會被“本”所“收攝”,所以,“末”從其“體”言則有“成相”和“壞相”兩種情形。合此叁層面的涵義,即爲真正圓滿的緣起法。

  華嚴宗緣起理論的最殊勝之處正在于以“六相”說爲基礎而成立的“六相圓融”和“十玄門”以及“法界圓融”說。限于主題和篇幅,無法細致分析。在此,可以以法藏在《華嚴經金師子章》中的數語,來觀其梗概了。法藏說:

  第八,括六相者。謂師子是“總相”,五根差別是“別相”。共一緣起是“同相”,眼、耳不相到,是爲“異相”。諸根合會,是“成相”;諸緣各住自位,是“壞相”。顯法界中無孤單法,隨舉一相,具此六相,緣起集成,各無自性。一一相中,含無盡相;一一法中具無盡法。

  “法界中無孤單法”、“隨舉一相,具此六相”、“一一相中,含無盡相”。——將此叁句所代表的邏輯環節以及“觀法”(即佛教的修習之法)完全清晰化、實證化,“六相圓融”觀即可一清二楚了。

  四、判教說

  由南北朝時期開始,判教成爲中土論師張揚自己所弘或者建立學派的基本方法之一。其實,這一學說,在大乘佛教産生之後就有了,大乘佛經中屢有涉及。但將判教擡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是南北朝佛教學派興盛之後方才完成的。就地論學派來說,判教似乎也十分重要,以致于當代有許多學者認爲,要搞清楚中國佛教學派的思想,判教是最基本的途徑甚至首要的途徑。本著也沿襲這一思路。同時,也需要指出,隋唐史籍對于地論師判教之記載,歧異百出。這一方面可能是撰述者自己的抉擇不同所致,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地論學派從來未曾形成統一的教判,不僅是南道與北道,而且南道內部諸師甚至同一位論師在不同著作中所說也不完全相同。在此,我們將北道、南道及其主要論師的判教說作些敘述分析。

  1.菩提流支判教說

  地論師北道的祖師是菩提流支,隋唐史籍對于菩提流支的判教說有叁種不同的記載。

  隋代智顗在《法華玄義》中說:“五者,菩提流支明半、滿教。十二年前皆是半字教,十二年後皆是滿字教。”[38]依據此說,菩提流支是主張“二時教”的,即佛成道後十二年內所說法都是“半字教”,十二年後所說才是“滿字教”。其依據是《大涅槃經》。

  唐代法藏《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一中記載:“菩提流支,依《維摩經》等,立一音教。謂一切聖教,皆是一音、一味、一雨等霔,但以衆生根行不同,隨機異解,遂有多種。如克其本,唯是如來一圓音教。故經雲:佛以一音演說法,衆生隨類各得解等是也。”

  而唐代窺基說:“後魏有菩提流支法師,此名覺愛,唯立一時教,佛得自在,都不起心有說不說,但衆生有感,于一切時,謂說一切法。”[39]“又菩提流支法師亦立二時教,《楞伽經》說漸、頓者,莫問聲聞、菩薩,皆漸次修行,從淺至深,名爲漸也。頓者,如來能一時頓說一切法,名之爲頓。又有二教,一者半教,二者滿教。《涅槃經》言雲:何解滿字及與半字義?又雲爲聲聞乘而說半字,爲菩薩乘而說滿字。又《勝鬘經》言:有作四聖谛、無作四聖谛。聲聞知有作,佛知無作。《瑜伽》等說安立谛、非安立谛,唯說安立名爲半教,通說非安立名爲滿教。”[40]依據窺基的看法,菩提流支既主張“一音教”,又主張“二時教”。

  關于地論北道道寵之後諸師的判教說,多數史籍中記載說,北地道論師用五宗說。但所記載都很簡略。

  2.慧光等師判教說

  地論南道祖師勒那摩提如何判教,史籍缺載,而慧光之後的叁代南地道論師卻不斷地提出不大相同的判教說。這倒很奇特。

  隋唐史籍記載,慧光有“叁教”、“四宗”兩種教判說。唐代法藏在《華嚴一乘起義分齊章》卷一中記載:“依光統律師,立叁種教,謂漸、頓、圓。光師釋意,以根未熟,先說無常,後說常;先說空,後說不空。深妙之義,如是漸次而說,故名漸教。爲根熟者,于一法門具足演說一切佛法。常與無常,空與不空,同時俱說,更無漸次,故名頓教。爲于上達分階佛境者,說于如來無礙解脫究竟果海,圓極秘密自在法門,即此經是也。後光統門下遵統師等諸德,並亦宗承,大同此說。”從以上記述看,慧光所謂“漸教”和“頓教”,前者是爲根器未成熟者設立,是自淺至深的教學方法;後者是以根器成熟者爲對象,是不分淺深、同時演說一切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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