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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地论学派与唯识学的传播 第七节 地论学派的思想▪P3

  ..续本文上一页讲了事识与四缘的关系。《大乘义章》说:“所依六根为增上缘,所缘六尘说为缘缘,前生心法开导后起,名次第缘,自分相应共有法等,以为因缘。”净影慧远关于八识可分为真心、妄心、事识的见解是较为独特的。特别是其言“谓依真识起于妄识,依于妄识起六事识。复六识中,依于意识起于五识”[25],被以玄奘所传唯识学为唯一正确的学者目之为“两层缘起”论[26]加以破斥。

  慧远在《大乘义章》卷三“第五明其依持之义”中阐明了“真妄相对之依持”与“真妄共相识中本末相对之依持”两种见解,以明真心与妄心之关系。第一种又开其为三以辨之:其一,真妄相对以辨依持。慧远以为,八识之中,前七妄识,情有体无,起必托真,名之为依。故《胜鬘经》云,生死二法依如来藏。《地持经》亦云,十二因缘皆依一心,第八真心,相隐性实,能为妄本,住持于妄,故说为持。慧远又征引《楞伽经》“妄之依真,如波依水;真之持妄,如水持波”的相依相待说明真心与妄心相对的依持关系。其二,唯妄以辨依持。慧远以为,第七识皆以虚妄为本,说为能持;前六事识,依妄而起,说为能依。慧远又举水波之喻以说明。他认为,能持之第七识如水,能依之事识如波,水在波在,水尽波灭,因此,妄识与事识乃系本末相对相待之关系。其三,唯真以辨依持。慧远说:“真有体用,本净真心说之为体,随缘隐显说以为用。用必依体名之为依,体能持用说以为持。能持如水,能依如波。”[27]真心有体有用,本净真心名之为体;随缘隐显,称其为用;用必依体,名之为依;体能为用,说之为持;能持如水,能依为波,体用相依相待。通过以上三层论证,慧远着力强调了真心之体实为妄心之所依,而妄识、事识乃真心之起“用”。这里,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第三层“唯真以辨依持”。依慧远之意,此中之“用”自然应包括妄识、事识两部分,因为妄识、事识都是依真心为最终极的依持的。此中不同处在于,慧远在第二层“唯妄辨”中将妄识与事识亦分出本末加以说明。其实,这一说明强调的是“人我”或“我执”与外境的关系,由于慧远以阿陀那识为“执我之心,此心恒与粗起无明、我见、我爱及我慢四惑相应”[28],因此,由我执之心变现出六根、六尘是符合佛教义理的。当然,这并非对“事识”的终极说明,其“妄中,境从心现,心外无法,以心现故”[29],此中之“妄”指妄心即第七心,“心”则指第八真心。由此可见,慧远并非并列地看待真心与妄心、事识及妄心与事识间的关系,两种关系中仍有主次、本末之分,与其说其为“二重缘起”,毋宁说其为真如缘起更为妥当。

  引起理论混乱的是“真妄共相识中本末相对之依持义”。所谓“真妄共相识”者,“佛性真心与无明地合为本识,名阿梨耶”;“真心与妄和合名阿梨耶,亦名本识,亦名藏识。”[30]在此慧远又将阿梨耶识当作真妄和合识看待。他认为,真心与“无明地”融合而构成本识,依此根本识生起阿陀那识及六种事识。在此“本末相对之依持辨”中,根本识即阿梨耶识为“本”,阿陀那识、事识为“末”。“末生依本,名之为依;本能持末,流注不断,说之能持。”[31]能持与能依,仍然可以用水与波的关系来说明。这种将阿梨耶识看作真妄和合识的见解,与其“真妄相对之依持”所言是概不兼容的,而慧远却仍然将其并列为二言之。这一情况,反映了地论师在面对真谛所传、所创的摄论学派的冲击,保持其师说的不易。慧远于隋代曾亲临昙迁讲授《摄大乘论》之寺听讲而力图有所汲取,听讲的结果便是所著《大乘义章》因受摄论师影响而出现的混杂。不仅如此,慧远还著有《大乘起信论义疏》,此疏为现存最早、最完整的《起信论》注疏。因这一缘故,有些学者干脆将其称为“《起信论》师”[32]。这一主张纯粹从慧远晚年之变化、摇摆的理论立场论之,并不符合慧远思想的整体面貌。我们以为,从整体观之,净影慧远仍然应该算作地论师南道派的佛学大师,其学说的特色在于以“真如依持”为基础而将心识三分为真心、妄心、事识而建构其心性论体系。

  三、六相圆融

  在前文我们已经分析了世亲在解释《十地经》时对于“六相”概念的使用,地论师吸收《十地经论》中的“六相”等概念,将其作为分析《华严经》之十句排比句中的第一句与其余九句关系的语法概念与逻辑方法。而唐代的华严学者将其高度抽象化成为“六相圆融”,广泛运用于对《华严经》的诠释以及华严宗义理的建构之中。此中,慧光与净影慧远的贡献最为突出。史籍记载,华严二祖智俨重视“六相”义是从阅读慧光《华严经疏》得到启发的,可惜,慧光著述大多散失,其对于“六相”的诠释,已难得其详,只能从法上、净影慧远谈起。

  现存的敦煌本《十地论义疏》残卷第一、第三之后的题记表明此注疏是法上所撰著。从现存的文字看,法上对于“六相”概念的解释和使用,基本未超出世亲《十地经论》的范围。如卷一所说:“不但说无言示现依言求解故。智慧地者,本分中六种决定,正明实慧体也。根本入者,一而备万以之为本。修多罗中者,本初句与九句为本。又为辨此中开合,九入都就教中证也。依根本入者,九入皆分别,向一句皆是所入。智地差别故悉名为入,……一切十句中皆有六种者,此通释十地一部中皆有六种总别义也。言说应知者,为教化故作此优劣之说,真实之相不可依言而取,故云应知。又解,一即一切,浅深平等六无六相也。谓阴入者,阴是五阴,入是十二入,界是十八界,事别不融故须除也。六种正见者,一行为总,众行为别。总别俱融为同,总别差殊为异相,证相顺为成,相违相背为坏。是总本入者,智慧地体也,别者九入也。依止本者,非本末则不立,非末本则不满,故云满也。九皆是入曰同,九入阶降名增,举一众无不统为略,历别而彰为广,如世界成坏者,借喻以况,成时微尘不增,坏时微尘不减,圆极常尔,义无障碍,故为况也。”法上的这一解释,仍然是针对的是《十地经》和世亲对经文的解释的。

  隋朝的地论师领袖净影慧远在《十地义记》卷一(末)、《大乘义章》卷三(本)中对于“六相”义作了详细解释。这是华严宗“六相圆融”义得以形成的关键所在。净影慧远在《大乘义章·六种相门义》[33]说:

  “六种相”者,出《华严经·十地品》也。诸法体状,谓之为“相”。门别名“门”。此门所辨,异于余门,故曰“门别”。如经中说,不二法门有尽解脱门等。若对行心,能通趣入,故曰“门”也。门别不同,故有六种,所谓“总”、“别”、“同”、“异”、“成”、“坏”。此六乃是诸法“体义”,“体义”虚通,旨无不在。“义”虽遍在,“事”隔无之。是以《论》言:一切十句,皆有六相。除“事”,“事”谓“阴”、“界”、“入”等。“阴”、“界”、“入”等,彼此相望,“事”别隔碍,不具斯六,所以除之。若摄“事相”以从“体义”,“阴”、“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无量六相门也。

  净影慧远的重大突破在于两点:一是将“六相”的诠释领域推展到世亲所除外的“事”。二是从“诸法体状”的角度解释“相”。如慧远所说,此六相是诸法“体义”,“体”虽遍在,但由于“事”的缘由,“体”是“隔”的,隐伏的。如果“摄“事相”以从“体义”,“阴”、“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无量六相门也。”——这就是净影慧远的结论。

  净影慧远以“色阴”为例来说明“六相”的具体涵义,并且作示范性的运用。慧远的论证如下:

  其一,关于“总相”,慧远说:“如一“色阴”同体具有恒沙佛法,谓苦、无常、不净、虚假、空、无我等一切佛法,是等诸法,“义”别“体”同,互相缘集,摄彼同“体”一切佛法,以成一色。“色”名为“总”,就此“总”中,开出无量恒沙佛法。”依照慧远的见解,“同体”之法互相缘集,摄集一切佛法,如此成就的“色”就是“色”的“总相”。显然,慧远将以“体”摄“事相”的方法贯彻到对于“色”的分析之中。

  其二,关于“别相”,慧远说:““色”随彼法,则有无量,所谓苦色、无常色、不净色、名用色、空、无我色、乃至真实缘起之色,如是无量差别之色,是名为“别”。”依照慧远的见解,无量差别之“色”就是“色”的“别相”。

  其三,关于“同相”,慧远说:“就彼“别”中,苦、无常等诸法之上,皆有“色义”,名之为“同”。”依照慧远的见解,“同相”是“色”的“别相”之中所包含的“色”之所以成为“色”的本质规定,或者叫“共同特征”。

  其四,关于“异相”,慧远说:““色义”虽同,然彼色苦异,色无常异。如是一切,各各不同,是名为“异”。”依照慧远的见解,“色”之所以为“色”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其毕竟是各不相同的“色”。这就叫“异相”。

  其五,关于“成相”,慧远说:“就彼“异”中,“义门”虽殊,其“体”不别。“体”不别故,诸义虽众,不得相离。不相离故,随之辨色,得摄为一,是故名“成”。“成”犹“略”也。”依照慧远的见解,由于“色”之体的同一,诸缘得以摄为一体。这就叫“成相”。

  其六,关于“坏相”,慧远说:““体”虽不别,“义门”恒异,“义门”异故,一色随之,得为多色,目之为“坏”。“坏”犹“广”也。”慧远将“坏相”解释为“多色”的形成聚合,相对于“一色”而言,由“一”到“多色”的转变就是“坏相”。

  从上述对于净影慧远“六相义”的分析中,已经可以看出,《十地品》以及世亲的“六相”义已经由对于菩萨十地修习境界的说明转移扩大到对几乎所有“有为法”的分析解释上。但是,这样的扩大实际上是有隐忧的,这就是“成相”与“坏相”与前述“四相”之间的不协调。尽管慧远注意到了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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