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亲以“略”与“广”来解释“成相”与“坏相”,但仍然作出了如上解释。正是出于这一隐忧,净影慧远说:“据实论之,说前四门,辨义应足。为约“同”、“异”成前二门,故有“六”也。“色”义如是。”
然而,从华严宗初祖法顺、二祖智俨,特别是三祖法藏、四祖澄观,这样的转移、扩大一直在进行。法藏最终弥补了净影慧远的隐忧。
唐代的智俨跟随法顺出家,后又随智正学习《华严经》,后来得到地论师慧光所著的有关《华严经》的注疏,才对《华严经》豁然有所领悟。法藏记述说:
遂遍览藏经,讨寻众释,传光统律师文疏,稍开殊轸。谓“别教一乘,无尽缘起”,欣然赏会,粗知毛目。后遇异僧来谓曰:“汝欲得解一乘义者,其《十地》中“六相”之义,慎勿轻也。可一、两月间,摄静思之,当自知耳。”言讫,忽然不现。俨惊惕良久,因则陶研,不盈累朔,于焉大启,遂立教分宗,制此经疏。时年二十七。[34]
在智俨之前,对于“六相”义的重视莫过于世亲的《十地经论》及其地论师。而智俨对于《华严经》的理解受《十地经论》和地论师影响甚大。智俨于其二十七岁时所撰写的《华严经搜玄通智方轨》十卷(一般简称为《华严经搜玄记》),引述了《十地经论》及地论师的不少论述。智俨在《华严经搜玄记》卷三、《华严经五十要问答》卷上、《华严经内章门等杂孔目章》卷三等著述中,对于“六相”义有许多发挥。文长不赘。
真正完成由“六相”义到“六相圆融”观之转变的是华严宗三祖法藏,四祖澄观祖述法藏其说,并作充实,使其最终与华严宗的核心教义“十玄门”和“法界无尽缘起”融为一体。限于篇幅,在此仅仅就法藏的著疏来说明华严宗“六相圆融观”的内涵。
与世亲、净影慧远、智俨等相比,法藏关于“六相”的论述不仅详细,而且将其当作了理解、诠释《华严经》义的最核心的所在。相传法藏为武则天讲解《华严经》所留下的《华严经师子章》就可说明问题。在法藏的《华严五教章》卷四、《华严经探玄记》卷九、《金师子章》等著作中,法藏对于“六相义”作了全面细致的说明,使其完全融入了华严宗义。经过法藏所发挥的“六相圆融”观,与《华严经·十地品》以及《十地经论》等前人所论相比,其面貌简直可以说是焕然一新。在此,仅仅将法藏所确定的“六相义”的基本内涵略作说明。
首先,“六相”可以分为三对范畴去说明:
第一,“总相”与“别相”。总括全体之状态者,称为“总相”;仅指个别、特殊之状态者,称为“别相”。例如,“无常”、“无我”等相共通于一切有为法,称为“总相”;水之湿相即为“别相”。如《大智度论》卷三十一所说:“自相空者,一切法有二种相,总相、别相是二相,空故名为相空。问曰:“何等是总相?何等是别相?”答曰:“总相者,如无常等;别相者,诸法虽皆无常,而各有别相。如地为坚相,火为热相。””[35]可见,“总相”即是事物的本质,“别相”是指事物个别存在的相状。华严宗根据《十地品》的这一段经文主张“六相圆融”。《华严五教章》卷四说:““总相”者,一含多德故;“别相”者,多德非一故。别依止总,满彼总故。”[36]在华严宗人看来,并无离开“别相”而独立存在的“总相”,而“别相”则含有“总相”及其它特质。
第二,“同相”与“异相”。多德相互和合成一法,而互不相违背,名为“同相”;如眼、耳等各具其特性,而各有其不同之作用,但同心协力分别作用而互不妨碍。一切诸法各各相异之状态,名为“异相”。如瓦、石、柱、椽、梁等形状各异,为“异相”;又瓦、石、柱、椽、梁等和合成屋舍,乃合力而不相背,故称“同相”。
第三,“成相”与“坏相”。由诸缘而成一缘起之法,名为“成相”;此譬如屋舍,由椽、瓦等而成。诸根各自住于本法而不移动,则“总相”不成,呈现出“坏相”;此如眼、耳等诸根各住自位而各自为用,则不成为一体。
“六相”之关系又可分为“体”、“相”、“用”来说明。“总相”、“别相”是缘起之“法体”,“同相”、“异相”是缘起之“义相”,“成相”、“坏相”是缘起之“义用”。关于“六相”与华严宗“法界缘起”说的联系,法藏有一说法:
泛论缘起法要有三门:一、“末”依于“本”,有起,不起。二、彼所起“末”,既带于“本”,是故相望,有同,有异。三、彼带“本”之“末”,既为“本”收,是故“当体”有存,有坏。若不具此三,不成缘起。三中各二,故但唯六。[37]
在法藏所创立的华严宗教义中,“本”即“真心”。此“真心”在众生心识中言之,就是众生之“心体”;在“法界”中言之,又称“一真法界”。合上述诸层面为一体,称之为“自性清净圆明体”。此“体”不但是众生之“本”,也是宇宙万物之“本”。法藏在此所说的“缘起法”需要诠释的三个层面的问题,正是华严宗义所创发的“法界缘起”(或称“无尽缘起”)所着重解决的问题。第一门“末依于本”是说,“事相”或者“心”的“对象”是依持于“本”即“自性清净圆明体”的。从这个角度言之,“末”有生起与不生起两种情形。所依之本即为“总相”,所起之“末”则为“别相”。第二门,那所起的“末”既然是依持于“本”而起,必然带有“本”的特质,所以,“本”与“末”相比较,一定有“同相”与“异相”两种情形。第三门,那带有“本”之特质的“末”,最终会被“本”所“收摄”,所以,“末”从其“体”言则有“成相”和“坏相”两种情形。合此三层面的涵义,即为真正圆满的缘起法。
华严宗缘起理论的最殊胜之处正在于以“六相”说为基础而成立的“六相圆融”和“十玄门”以及“法界圆融”说。限于主题和篇幅,无法细致分析。在此,可以以法藏在《华严经金师子章》中的数语,来观其梗概了。法藏说:
第八,括六相者。谓师子是“总相”,五根差别是“别相”。共一缘起是“同相”,眼、耳不相到,是为“异相”。诸根合会,是“成相”;诸缘各住自位,是“坏相”。显法界中无孤单法,随举一相,具此六相,缘起集成,各无自性。一一相中,含无尽相;一一法中具无尽法。
“法界中无孤单法”、“随举一相,具此六相”、“一一相中,含无尽相”。——将此三句所代表的逻辑环节以及“观法”(即佛教的修习之法)完全清晰化、实证化,“六相圆融”观即可一清二楚了。
四、判教说
由南北朝时期开始,判教成为中土论师张扬自己所弘或者建立学派的基本方法之一。其实,这一学说,在大乘佛教产生之后就有了,大乘佛经中屡有涉及。但将判教抬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是南北朝佛教学派兴盛之后方才完成的。就地论学派来说,判教似乎也十分重要,以致于当代有许多学者认为,要搞清楚中国佛教学派的思想,判教是最基本的途径甚至首要的途径。本著也沿袭这一思路。同时,也需要指出,隋唐史籍对于地论师判教之记载,歧异百出。这一方面可能是撰述者自己的抉择不同所致,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地论学派从来未曾形成统一的教判,不仅是南道与北道,而且南道内部诸师甚至同一位论师在不同著作中所说也不完全相同。在此,我们将北道、南道及其主要论师的判教说作些叙述分析。
1.菩提流支判教说
地论师北道的祖师是菩提流支,隋唐史籍对于菩提流支的判教说有三种不同的记载。
隋代智顗在《法华玄义》中说:“五者,菩提流支明半、满教。十二年前皆是半字教,十二年后皆是满字教。”[38]依据此说,菩提流支是主张“二时教”的,即佛成道后十二年内所说法都是“半字教”,十二年后所说才是“满字教”。其依据是《大涅槃经》。
唐代法藏《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第一中记载:“菩提流支,依《维摩经》等,立一音教。谓一切圣教,皆是一音、一味、一雨等霔,但以众生根行不同,随机异解,遂有多种。如克其本,唯是如来一圆音教。故经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等是也。”
而唐代窥基说:“后魏有菩提流支法师,此名觉爱,唯立一时教,佛得自在,都不起心有说不说,但众生有感,于一切时,谓说一切法。”[39]“又菩提流支法师亦立二时教,《楞伽经》说渐、顿者,莫问声闻、菩萨,皆渐次修行,从浅至深,名为渐也。顿者,如来能一时顿说一切法,名之为顿。又有二教,一者半教,二者满教。《涅槃经》言云:何解满字及与半字义?又云为声闻乘而说半字,为菩萨乘而说满字。又《胜鬘经》言:有作四圣谛、无作四圣谛。声闻知有作,佛知无作。《瑜伽》等说安立谛、非安立谛,唯说安立名为半教,通说非安立名为满教。”[40]依据窥基的看法,菩提流支既主张“一音教”,又主张“二时教”。
关于地论北道道宠之后诸师的判教说,多数史籍中记载说,北地道论师用五宗说。但所记载都很简略。
2.慧光等师判教说
地论南道祖师勒那摩提如何判教,史籍缺载,而慧光之后的三代南地道论师却不断地提出不大相同的判教说。这倒很奇特。
隋唐史籍记载,慧光有“三教”、“四宗”两种教判说。唐代法藏在《华严一乘起义分齐章》卷一中记载:“依光统律师,立三种教,谓渐、顿、圆。光师释意,以根未熟,先说无常,后说常;先说空,后说不空。深妙之义,如是渐次而说,故名渐教。为根熟者,于一法门具足演说一切佛法。常与无常,空与不空,同时俱说,更无渐次,故名顿教。为于上达分阶佛境者,说于如来无碍解脱究竟果海,圆极秘密自在法门,即此经是也。后光统门下遵统师等诸德,并亦宗承,大同此说。”从以上记述看,慧光所谓“渐教”和“顿教”,前者是为根器未成熟者设立,是自浅至深的教学方法;后者是以根器成熟者为对象,是不分浅深、同时演说一切佛理…
《第一章 地论学派与唯识学的传播 第七节 地论学派的思想》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