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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地論學派與唯識學的傳播 第一節 《十地經論》的翻譯▪P4

  ..續本文上一頁帝南遷,定都伊洛,複設靜院,勅以處之。而性愛幽棲,林谷是托,屢往嵩嶽,高謝人世。有勅就少室山爲之造寺,今之少林是也。”而這位佛陀禅師其實就是《魏書·釋老志》所說的“西域沙門跋陀”:“又有西域沙門名跋陀,有道業,深爲高祖所敬信。诏于少室山陰立少林寺而居之,公給衣供。”引起今人誤解的是道宣《續高僧傳·慧光傳》中所說的一句話:“會佛陀任少林寺主。勒那初譯《十地》,至後合翻,事在別傳,光時預沾其席。”有學者以此爲據認爲少林寺寺主佛陀禅師就是與勒拿摩提共譯《十地經論》的佛陀扇多。[27]然從上文敘述可知,佛陀扇多遲至東魏元象二年(539年)仍然在邺城翻譯佛典。而新近發現的碑石證明,慧光已于元象元年圓寂,享年七十歲。道宣又說,佛陀禅師度化慧光時,慧光年十二。如果佛陀扇多真的就是少林寺的佛陀禅師,則此時應該至少有九十歲高齡。此外,佛陀扇多獨立譯經地點于北魏時期在洛陽白馬寺,東魏時期在邺都金華寺。

  總之,佛陀扇多應該是一位精通瑜伽行派經典的大師,僧傳說其長于禅定,應該是指其精通瑜伽派的修行方法。說白了,瑜伽行派的“唯識觀”實際上也屬于“定”。

  在瑜伽行派經典的翻譯方面,佛陀扇多的最大貢獻是翻譯出《攝大乘論》二卷。這是此論的第一個漢語譯本,分上、下二卷而不分章,現存。

  

  四、《十地經論》、《寶性論》的翻譯

  從現有資料看,勒那摩提、菩提流支、佛陀扇多先後來到北魏首都,起先是被朝廷敕令共處同一譯場,其後則因意見不合而分開設立譯場。如道宣所說:“當翻經日,于洛陽內殿,流支傳本,余僧參助,其後叁德乃徇流言,各傳師習,不相詢訪。帝以弘法之盛,略敘曲煩,勅叁處各翻訖乃參校。其間隱沒,互有不同,致有文旨,時兼異綴,後人合之,共成通部。”[28]此中明確描述了叁位西來高僧由合作譯經到單獨建譯場翻譯同一部經論,最後由後人合成一部流通的過程。以下的分析考證說明,對後世影響很大的《十地經論》和《寶性論》其實是叁人合譯的産物,但也許由于佛陀扇多的曆史影響遠遜于菩提流支、勒那摩提,因而後世及今日的學界往往只注重二人合作的事宜。

  菩提流支與勒那摩提合作譯經的具體情況已經難得其詳,現存資料的記述,當代學者公認爲是地論師南、北兩道改造過的。依照學術界的一般見解,隋費長房、唐道宣所看到的材料已經被改編過,就連時人侍中崔光所寫的《十地經論序》也不一定完全真實。關于勒那摩提與菩提流支的分歧,論者一般以爲是從《十地經論》的翻譯開始的。

  關于《十地經論》的翻譯,現存最早也最權威的資料就是由當時筆受者、侍中崔光所撰寫的《序》,其文說:

  以永平元年歲次玄枵四月上日,命叁藏法師北天竺菩提留支,魏雲道希;中天竺勒那摩提,魏雲寶意;及傳譯沙門北天竺伏陀扇多,並義學缁儒一十余人,在太極紫庭,譯出斯論十有余卷。斯二叁藏並以邁俗之量,高步道門,群藏淵部,罔不研攬,善會地情,妙盡論旨,皆手執梵文,口自敷唱,片辭只說,辯詣蔑遺。于時皇上,親纡玄藻,飛翰輪首,臣僚僧徒,毗贊下風。四年首夏,翻譯周訖。[29]

  此文中,有叁個關注點:其一是開始翻譯的時間是永平元年(508年)四月(實際上是正始五年四月)。其二是完成的時間是永平四年。其叁是參與翻譯的天竺僧有叁位,且未提及他們之間的分歧。其四是天竺僧人中菩提留支、勒那摩提並稱主譯而佛陀扇多稱爲“傳譯沙門”,但菩提流支的名字在前。“崔光是北魏重臣,文士領袖,是這次翻譯的直接參與者,所記當是可靠的。但是,《十地經論》全文不足十二萬字,竟費時近四個年頭,這其中或許有某些隱情,崔光沒有講出來。”[30]這裏的隱情可能是什麼呢?盡管要完全恢複曆史的真實幾乎不可能,但依據現有的資料所隱含的蛛絲馬迹似乎也可窺見其一角。

  首先是,究竟是誰先開始翻譯的?誰是初始的帶頭者?菩提流支和勒那摩提是同一年來洛陽的。《續高僧傳·菩提流支傳》說:菩提流支“以魏永平之初,來遊東夏。”[31]而在講到勒那摩時則說:“以正始五年初屆洛邑”[32]。正始五年(508年)八月,宣武帝改元永平。此中的第一個問題是誰先到達洛陽,在先至者爲王的情形下,先到者最有可能優先成爲主譯。費長房說:勒那摩提“正始五年來在洛陽殿內譯。初,菩提流支助傳,後以相爭,因各別譯。”[33]這是說,勒那摩提在正始五年(508年)就開翻譯工作了。耐人尋味的是,在敘述菩提流支譯經的概況時,費長房說:“從魏永平二年至天平年,其間凡曆二十余載,在洛及邺譯。”[34]這是否可以簡單地看作費長房的筆誤呢?費長房暗示,在菩提流支來洛陽之前,勒那摩提已經開始翻譯活動了,而且在最初的合作中,主譯是勒那摩提,菩提流支則是助譯。然而,這一情形到了道宣《菩提流支傳》中就變成了:“宣武皇帝下勅引勞,供擬殷華。處之永甯大寺,四事將給,七百梵僧,勅以留支爲譯經之元匠也。”[35]如前所述,洛陽永甯寺是孝明帝熙平元年(516年)所修建,因此,後一分句的主語應該是胡太後,因此,下敕以菩提流支爲七百梵僧中的“譯經之元匠”者並非宣武帝。如果將崔光《十地經論·序》中所說在翻譯《十地經論》時二者同爲“主譯”聯系起來,似乎構成了菩提流支的地位逐漸上升,而勒那摩提的地位則相對下降的發展趨勢。如果道宣所依據的材料可靠,則有可能在永甯寺設立譯場之後,菩提流支的地位已經穩固地超過勒那摩提。

  其二,勒那摩提、菩提流支最初合作翻譯的經典是哪一部呢?費長房《曆代叁寶紀》記載:“《叁具足經論》一卷,正始五年譯,侍中崔光筆受。”[36]而崔光《十地經論·序》說,永平元年四月就開始翻譯《十地經論》了,不過未曾完成。而《叁具足經論》僅僅一卷,當年一定能完成。不過,關于此經的翻譯情況也很複雜。後文將會論證,此論是瞿昙般若流支所譯。

  其叁,從上述論述中已可見出,菩提流支、勒那摩提在同一譯場翻譯出現了矛盾。而北魏朝廷解決這一問題的獨特方式就是費長房所說的“後以相爭,因各別譯” [37]。而“別譯”的內涵不是各自單獨翻譯不同的經典,而是在不同地方分開翻譯同一部經典,爾後又合編爲一部。此正如費長房說:《十地經論》、《寶積經論》“二論菩提流支並譯,且二德爭名,不相詢訪,其間隱沒,互有不同,致綴文言,亦有異處,後人始合。見《寶唱錄》載。” [38]與後來的說法相比,費長房的說法還較爲平實。而道宣《菩提流支傳》中記載:“先時,流支奉勅創翻《十地》。宣武皇帝命章,一日親對筆受,然後方付沙門僧辯等,訖盡論文。”[39]在《續高僧傳·道寵傳》則記載:

  魏宣武帝崇尚佛法,天竺梵僧菩提留支初翻《十地》在紫極殿,勒那摩提在大極殿,各有禁衛,不許通言,校其所譯,恐有浮濫。始于永平元年,至四年方訖。及勘雠之,惟雲“有不二不盡”,那雲“定不二不盡”,一字爲異,通共驚美。[40]

  顯然,道宣所說不許相通的原因是宣武帝的旨意,且二人所譯僅一字之差,恐怕是道宣依據地論師後起的傳說所記的,自然不及費長房依據李廓、寶唱所記切合實際。

  綜合上述考辨可知,菩提流支與勒那摩提大部分時間是以上述方式翻譯佛典的。依據現在的資料,真正屬于勒那摩提獨立翻譯且不與菩提流支重合的作品僅有《龍樹菩薩和香方》一卷。

  依據上述分析結果來說明《究竟一乘寶性論》的翻譯則可知,費長房在菩提流支、勒那摩提名下都列入的《寶性論》,是以各自翻譯然後合爲一本的方式進行的。對于費長房的記載,今人屢有漏讀、誤讀。如釋恒清說:“但是爲何《曆代叁寶記》和《內典錄》說勒那摩提和菩提流支合譯的是《寶積經論》和《十地經論》,而非《開元錄》的《寶性論》?高崎直道認爲這可能是《開元錄》的作者費長房(應是智升)誤續二錄所致。從叁經錄的記載分析,高崎直道的推測很有可能。勒那摩提和菩提流支因教理之爭而不合的事相傳已久,不過這是在合譯《十地經論》時發生的,與《寶性論》的翻譯無關。因此,吾人可以論定《寶性論》是由勒那摩提單獨譯出,自古並未有另一譯本存在。”[41]

  《曆代叁寶紀》卷九在菩提流支名下則爲:

  《彌勒菩薩所問經論》十卷,于洛陽趙欣宅出,僧朗筆受。

  《寶性經論》四卷。

  在勒那摩提名下,費長房記載:

  《究竟一乘寶性論》四卷,亦雲《寶性分別七乘增上論》,或叁卷,于趙欣宅出。見寶唱錄。

  而比費長房編訂的《曆代叁寶紀》略早的法經《衆經目錄》卷五中記載:“《寶性論》四卷,後魏世菩提留支譯。”在略晚于費長房的隋彥琮《衆經目錄》卷一也有同樣的記載,而在勒那摩提名下則無此記載。

  上述記載中最需引起注意的細節是,翻譯《寶性論》的地點——“洛陽趙欣宅”。在《曆代叁寶紀》等經錄中都記載菩提流支在此地翻譯了《文殊菩薩所問經》及其《論》。現今許多學者傾向于認定《寶性論》爲勒那摩提獨譯,但如果聯系到翻譯地點,這一說法的缺陷就顯露無遺了。正是從這個角度考慮,我們認定菩提流支與勒那摩提如前所述的合作翻譯方式延續了較長時間,並非僅僅限于《十地經論》,至少在《寶性論》的翻譯上仍然是如此的。

  關于《寶性論》翻譯過程的這一說法,費長房的記載被唐代的道宣《大唐內典錄》、智升的《開元釋教錄》所沿襲。特別是智升的說法被今人廣泛引用,但誤解也多。智升在《開元釋教錄》卷六中說:

  《究竟一乘寶性論》四卷,亦雲《寶性分別七乘增上論》,或叁卷,或五卷,于趙欣宅出。見《寶唱錄》,第二譯,與菩提留支出者同本。

  當翻經日,于洛陽內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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