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舍棄小乘法,趣入大乘道。
(3)第叁時:衆生得聞佛陀法空之說, 不理解佛陀說空破有的密意,以至執取法空之義爲無上正理,未能契悟中道。佛陀有見及此,遂于第叁時演說《解深密經》等,說示萬法唯識的道理,指出心外之法皆爲心識所變,非是實有,以破除初時之有執;又指出內識並非不存在,非是實無,以排遣後時的空執;而舍離有和空這兩邊,也便是處于中道。
把上述窺基所說的“叁時”,跟前述《解深密經》所說的“叁時”和玄奘所說的“叁種*輪”比較,從叁者的基本綱領相若,(例如叁者同爲表佛陀說法自前至後、自淺至深的叁個時段,叁者所述每一時段各有不同教學對象和特點等),可見它們之間的緊密關系。不過叁者也有一些重要不同之處,其中最值得注意者有:(1)《解深密經》所說“叁時”和玄奘所說“叁種*輪”的教學對象(前
41 卷一,《大正藏》卷 43,頁 229 下。
者爲“修小乘法者”、“修大乘法者”、“修一切乘者”,後者爲“叁乘人”和“大乘人”)之間的關系並不明確;而窺基則稱“叁時”之教學對象爲“叁品根機”,其闡述又清楚顯示其所謂“叁品根機”,並非叁組根機上、中、下不同的衆生,而是相同衆生在接受佛陀教化過程中其知解自下至中、自中至上的叁重轉變。又窺基的闡述把“叁時”教學的前淺後深,說爲是對應這知解自下至上的升進,這使“叁時”分類在《解深密經》裏原有的應機涵義,更形突出。
(2)《解深密經》所述的第二、第叁兩時,在教學內容方面並沒有不同(同是講說“一切法皆無自性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其不同在于教學方法上前者爲“隱密”,後者爲“顯了”。玄奘和窺基分別以講說法空和講說瑜伽行學派所 述的觀念(玄奘舉出叁性觀念,窺基舉出唯識中道觀念),爲第二、第叁時段教學的特點所在;其所述的第二、第叁兩時的不同地方,主要是在教學內容。又玄奘和窺基高舉瑜伽行教學最重視的“唯識”,“叁性”等觀念,爲佛陀說法最後一時所開示的究極教說,比起《解深密經》的析述,更清楚表現出推尊瑜伽行思想的意圖。
談到窺基“叁時”分類所流露的學派意識,有兩點值得一提:[1] 衆所周知,自六世紀以來,印度瑜伽行和中觀這兩大大乘思想派別之間的論爭日形激烈,當時瑜伽行學者經常抨擊中觀學者偏著于空,而以自身的唯識教說不著空有二邊、能體現佛教的中道精神自豪。
窺基依循此習,在其著作中一再批評中觀學者誤解龍樹之意,以至生起空見;(注42)並每以能契會中道,爲瑜伽行的唯識教義的優點。(注43)
上出引文
42 例如窺基在《雜集論述記》卷 1 提及龍樹“采集大乘遺相空教,造《中論》等,究暢真宗”;而衆生不了解其用意,以至“複起空見。”(《續藏經》第 74 冊,頁 302 後下)
43 例如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卷 7 闡述唯識教義時說:“無心外法,故除增益邊;有虛妄心等,故離損減邊……唯識義成,契會中道,無偏執故。”(《大正藏》卷 43,頁 488 上)。
在狀述第叁時教學時,對玄奘在狀述第叁“持*輪”時所標舉的不偏取“有”和“空”的教旨,作出進一步鋪陳;指出佛陀所以在第叁時講演唯識的道理,是鑒于有些衆生不了解他所以在第二時提出法空之說,無非是要破斥法有之見,以至執著法空之教,視之爲至高無上真理;又表示唯識教理有叫人“離有、無邊,正處中道”的作用;明顯是在借助“叁時”分類,鼓吹瑜伽行一方的觀點。
[2]《成唯識論述記》在上引一節文字狀述“叁時”後,繼而舉出一系列經論,表示它們爲《成唯識論》所引用,來說明唯識等教義,可見它們所教授的,要爲佛陀在第叁時所闡發的中道意旨。其文如下:
又今此《成唯識論》爰引六經,所謂《華嚴經》、《深密》、《如來出現功德莊嚴》、《阿 達磨》、《楞伽》、《厚嚴》,十一部論:《瑜伽》、《顯揚》、《莊嚴》、《集量》、《攝論》、《十地》、《分別瑜伽》、《觀所緣緣》、《二十唯識》、《辨中邊》、《集論》等爲證,理明唯識、叁性、十地因果行位了相大乘,故知第叁時中道之教也。(注44)
這裏所列舉的六種經(《華嚴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大乘阿 達磨經》、《楞伽經》、《厚嚴經》)和十一種論(《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經論》、《集量論》、《攝大乘論》、《十地經論》、《分別瑜伽論》、《觀所緣緣論》、《唯識二十論》、《辯中邊論》、《阿 達磨集論》),都是瑜伽行學統最重視的典籍,而窺基聲稱它們所要發明的,即是第叁時教那最究極的中道主旨,其目的顯然是要強調它們的重要性和正統性。
《法苑義林章》在分述佛陀所設的“叁時”教學後,有以下一節話,把“叁時”說爲是對佛陀的漸、頓兩種教門中的“漸教”一門的分析:
約理及機,漸入道者,大由小起,乃有叁時諸教前後,《解深密經》說唯識是也。若非漸次而入道者,大不由小,即無叁時諸教前後;
44 卷一,《大正藏》卷 43,229 下 230 中。
約其多分,即初成道《花嚴》等中說唯心是。多分頓(及)漸,無別教門,隨一會中所應益故。《花嚴》說有聲聞在會,……《法花經》中〈分別功德品〉言佛說〈如來壽量品〉時,有八世界微塵數衆生發菩提心。(注45)……故知《法花》亦被頓悟,《花嚴》亦有漸悟之人。……若據衆生機器及理,可有頓、漸之教,然不同于古說;若不約機理,定判一經爲頓爲漸時增減者,頓、漸不成。(注46)
從這節話看,窺基接受前人把佛陀的教法分爲頓、漸兩門的做法。要注意是窺基在這裏講頓、漸的界別,一再強調其應機方面的意義,說:“若據衆生機器及理,可有頓、漸之教”,把頓、漸兩種教門的出現,歸因于依機授理之需要;又說:“約理及機,漸入道者,大由小起,乃有叁時諸教前後,……若非漸次而入道者,大不由小,即無叁時諸教前後”
,表示漸教叁時的分立,乃爲了對應那些根機次等、需要從小乘教漸次進入大乘教的衆生;在教授那些根機上等,不用漸次入道的衆生時,佛陀的教說並沒有前小乘、後大乘的階次。正因爲窺基認爲頓、漸二教的界別的主要根據在應機,因此他認爲二教在內容方面可以是相通。他舉出《解深密經》和《華嚴經》爲例,指出前者爲漸教第叁時的經典,後者則主要(“多分”)是頓教性質,而前者講說“唯識”,後者講說“唯心”,主旨沒有分別;由是可知“多分頓(及)
漸,無別教門,隨一會中所應益故”,頓、漸二教的教學內容可以是“無別”,其爲頓爲漸,端視乎其所對“應”授“益”對象的根機。又基于同一原因,窺基認爲同一佛經可以同時判屬頓教和漸教。他舉出《華嚴經》和《法華經》爲例,指出前者雖因爲主要是教化上等根機的菩薩,而是“多分頓”,但其聽衆中亦包括聲聞這些次等根機的衆生;而後者雖因爲主要是教化次等根機聲聞,而被常途判屬“漸教”,但其聽衆中亦有上等根機的發菩提心衆生。今頓、漸二教的界別既主要是基于所應機的不同,則《華嚴經》和《法華經》就其同時對應兩種根機,可以說是兼具“頓教”和“漸教”的特點。
45 參見《妙法蓮華經》卷 5 〈分別功德品〉第十七,《大正藏》卷 9,頁 44 上。
46 卷一,《大正藏》卷 45,頁 249 中。
異宗、自主二門分類和八宗分類
窺基在《法苑義林章》除了設〈時利差別〉一門,按說示時序,對佛陀的教法作出“叁時”和“頓漸”的界別外,又設〈诠宗各異〉一門,分“自立”和“異宗”兩方面,對佛教內外各宗派所宣揚的教旨,作出分判。(注47)所謂“自主”和“異宗”,顧名思義,乃是分別指“自”身所“主”張的和跟自身所主張的殊“異”的“宗”義。窺基又進而把“異宗”劃分爲“外道”和“小乘”兩類。于“外道”
一類,他襲取《瑜伽師地論》和《顯揚聖教論》這兩種瑜伽行典籍的分析,(注48)列舉了十六種在印度廣泛流行,而爲佛教所反對的教說。于“小乘”一類,他一是以玄奘翻譯的《異部宗輪論》爲據,(注49)把傳統所說的小乘佛教二十部派,歸納爲十一宗,並舉出這些宗的一些獨特教義。至于“自主”方面,窺基亦作出劃分,界別之爲“邊主”
和“中主”兩類。所謂“邊主”,顧名思義,是表示其“主”張偏向一“邊”,跟佛陀所發揚的中道精神不吻合。窺基這樣狀述“邊主”的宗義:
列邊主者,謂清辨等,朋輔龍猛、《般若經》意,說諸法空。……乃至有爲、無爲二法,約勝義谛體雖是空,世俗可有。……此由所說勝義谛中皆唯空,故名爲“邊主”。(注50)
窺基這裏舉出清辨(約 480 ~ 570)的教學爲“邊主”的代表;而衆所周知,清辨乃是中觀學派的自立論宗(Svaatantrika)一系的創立人;由是窺基心目中的“邊主”,要爲是中觀思想。根據窺基,清辨以《般若經》和龍樹的
47 參見同上注,頁 249 下 251 上。
48 參見《瑜伽師地論》卷 6 和卷 7 〈有尋有伺等叁地之叁和四〉,《大正藏》卷 30,頁 303 下 313 上;《顯揚聖教論》卷 9 〈攝淨品第二之五〉,《大正藏》卷 31,頁 521 中 531 上。
49 參見《異部宗輪論》,《大正藏》卷 49,頁 15 中 17 中。
50 《法苑義林章》卷一,《大正藏》卷 45,頁 250 下 251 上。
教旨爲根據,主張一切法,無論是有爲或是無爲,雖然依世俗層面看可以說是“有”,就勝義層面觀則原來是“空”。
由于其教說“唯”以“空”爲真實義,有所偏尚,…
《窺基大師的判教思想(廖明活)》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