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斷滅除,淨種會不斷增長,直至完全轉染成淨、證道成佛。
對于唯識宗的第八識(還有第七識),中觀宗是不承認的。因爲《成唯識論》中有這樣的說法:“諸心、心所,依他起故,亦如幻事,非真實有。爲遣妄執心、心所外實有境故,說唯有識。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T31, p0006c)所以,中觀宗人就質問:既然你們的識,最終也不能執爲真實有,且最終證道還是要證二空,那又何必要費那個麻煩去建立第八識?
實際上,這就是唯識宗的苦心。因爲只有建立第八識,才能說明輪回(主體),才能說明因果(不昧不亂)。佛教對世間法的說明中,最重要的二個理論就是因果和輪回。但若佛教對因果和輪回的機製都說不清,如何能使人信服佛教?唯識宗的精致理論,圓滿地解決了這些問題,使佛教對世人有了更強的說服力。
但另一方面,唯識宗在一些重大理論問題上,最後還是回歸到佛教的一般說法上。例如,成佛後,唯識宗說八識轉四智。佛的心法主要是智,這是佛教的通說,唯識宗也不例外。成佛後,識弱智強,所以還是要突出佛智。只是唯識宗也沒有放棄八識,而說由八種識轉成四種智,八種識還在,但由于其時識弱智強,所以識與相應心所的聚合中,識已不占主導地位,而由心所中的智(慧心所)占主導地位。這既與佛教的通說相吻合,又是對其的深化和細致化。
3、精神的存在方式
精神現象,佛教稱爲心法。唯識宗則又將心法分爲識與心所,共有八個識與五十一個心所。關于八識與五十一心所的相互關系,唯識宗認爲,八識非一非異,心所與識非一非異。
A、八識非一非異
佛教認爲,一切有爲法都是刹那生滅,所以,八識與心所也應刹那生滅。然而諸識與心所如何能滅了又生?那是因爲它們都有自己的種子。諸識與心所都是現行,現行由種子生起,生成的現行又同時熏成自種(第八識不能自己熏生自己的種子,其種子另有生成方式。此問題較複雜,此處不說)。因此,諸法的存在方式,就是種子生現行,現行又同時熏成種子,如此刹那生滅,又持續不斷。
所有種子都儲存在第八識中,所以,第八識在一切法中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被稱爲根本識。所有種子都在第八識中,那麼是否能說:一切法都在第八識中?例如,能否說:前七識及其相應心所也都在第八識中?並非如此。
唯識學有心識(包括心所)結構說,以比較簡略的“叁分說”爲例,識可分爲相分、見分、自證分。其中,相分是識自變的認識對象,見分是識的認識作用,自證分則是識自體。相分和見分都由自證分變現,見分就是自證分的認識功能。
以此結構來分析第八識,其他法若存在于其中,就只能存在于第八識的相分中。唯識學認爲,第八識的相分中有叁類境(即對象):種子,根身(衆生身體)和器世間(物質世界),但沒有前七識及其相應心所。爲什麼前七識不在第八識中?這涉及到諸識的作用。就前六識來說,五識加上第六識的配合,能認識物質世界。而如果六識都在第八識中,作爲第八識的相分,那麼它們就只是第八識的認識對象(相分就是見分的認識對象),而不能發揮獨立的認識作用。所以,前七識必須獨立于第八識而存在。
此外,前七識也是相互獨立的,因各有各的獨立作用。例如,前五識能認識物質世界(物質世界也在第八識相分中,所謂“唯識無(外)境”),第六意識能認識自己和他人、身心內外、過去現在未來的一切法,第七識以第八識的見分爲認識對象而生起我執。由此而說“八識非一”,但前七識(及相應心所)的種子又都在第八識中,有爲法的種子被認爲是由第八識變現,故一切法的“根”都在第八識中,由此又可說“八識非異”。故“八識非一非異”。
B、心所與識非一非異
心所全稱是“心所有法”,即其從屬于心識,不能獨立活動,必須待識生起,方隨之生起。心所能起認識功能和各種心理功能,只是須與識配合,與識共同實現各種認識功能和心理功能。這是心所與識“非異”之處。但心所有自己的種子,有自己獨特的認識功能和心理功能,所以也與識“非一”。故心所與諸識“非一非異”。
C、諸識與心所的功能
“識謂了別”,所以諸識的最基本功能都是了別,即具有認識作用。前七識的認識作用如上所說,此處再特別說一下第八識的認識作用。上文說第八識的認識對象有叁類:種子,根身和器世間,但這是極其粗略的說法。以根身爲例,根身粗略的說,是衆生的身體。但第八識真能知道人的頭痛腦熱、身上這裏舒服那裏難過嗎?並非。因爲第八識只變現實法,也只能認識實法。色法中的實法,相當于基本物質,主要有十種,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這被稱爲五根,還有色聲香味觸五境。上述五根是極其精細的物質,被稱爲淨色根。而組成身體的各種器官,被稱爲浮塵根。浮塵根是由色香味觸聚集而成,與構成物質世界的基本物質是一樣的,山河大地等也是由色香味觸這些基本物質聚集而成。因此,第八識只變現五淨色根和色聲香味觸,也只能認識這些法。第八識並不認識衆生自己的身體和山河大地等世間各種物。
能認識世界萬物的前六識,但前六識的認識功能是由心所配合而實現的。這些配合實現認識功能的心所,就類別來說,大體有遍行心所、別境心所和不定心所。此外,人的全部心理活動不止認識活動,傳統心理學區分了知情意,遍行心所中的想、受、思叁心所,配合六識,大體實現的就是知情意的功能。此外,佛教重視業力和因果,所以重視人的善惡心理和行爲,因此,在心所中施設了善心所和煩惱心所(分根本煩惱和隨煩惱),由善心所和煩惱心所配合六識,人就造了善惡業。善惡業的現行熏成了種子,使業力能一直保持,世世代代地保持,直到受報。
D、諸識與心所的認識方式
諸識與心所進行認識的方式,都是以見分去認識相分,也就是說,都在識內進行,就此意義說,諸識不認識識外之物。這是認識論意義上的“唯識無境”。但就五識來說,它們是通過直接認識識內的相分境方式,來間接地認識識外之境。即五識是以色聲香味觸爲認識對象,這些是五識的識外之境,五識在認識它們時,以它們爲依托,生起識內與之相似的影像,這是五識的相分。五識直接認識的識內的相分,不是識外之境(被稱爲本質),但是通過認識相分來間接認識識外之境。
其次,見分對相分的認識,不是單純的反映,而有能動作用。以眼識爲例,並非黃光有專門認識黃色的眼識來認識,紅光有專門認識紅色的眼識來認識。眼識有分別諸色的功能,所以,眼識對諸色的認識,就不是單純的反映,而有了別諸色的主動作用。
心所的能動作用就更明顯。心所與識同緣一境,生起與境相似的相分,所以,心所實際上也有了別作用,但不以了別爲特征,而是要進而發揮各自的獨特作用。如受心所,其特殊作用是“領納”,即産生苦樂厭喜的感受。再如思心所,其特殊作用是“造作”,即發動身語意叁業。如此,每一心所都有自己特殊的作用。
4、物質現象的存在方式
“唯識”就是只有識存在(當然包括心所)。物質現象在唯識學裏,只存在于識的相分中,可分兩類情況。一是存在于第八識的相分中,二是存在于五識(包括第六識中的五俱意識)的相分中。前者就是通常所說的物質世界,後者是作爲認識對象的物質現象。
A、物質世界的存在。
如上所說,物質世界(器世間)存在于衆生第八識的相分中,但第八識只變現出其中的基本物質(色聲香味觸)。
關于器世間,唯識學認爲是衆生各自變現,其要點有二:一是自變,二是由共相種子變現。
所謂自變,即器世間存在于欲界和色界四禅天共五地中。衆生某一世生到欲界,則自己變出欲界的器世間,不變色界四禅天的四種器世間。如下一世生到了色界初禅天,則自己變出初禅天的器世間,不再變出欲界的器世間,也不變色界其余叁禅天的器世間。這是唯識學中“自變自受用”的原則,即衆生變現器世間是爲了支持自己的物質身,如不能爲自己的物質身提供支持,則不去變現。如欲界的物質身粗劣,相應的器世間也粗劣,此時如變現極爲精細的色界器世間,就完全無用。
所謂由共相種子變現,即衆生雖是各自變現器世間,但所變相似,就像同一個世界。唯識學對此舉例,就像一間房中有許許多多燈同時點亮,所有的燈光交織在一起,根本就分不清哪盞燈放出哪道光。衆生變現器世間也是如此。
共相種子由何而來?來自共業,共業熏成了共相種子,共相種子生起了共相的器世間。即第八識實際上只變現出色聲香味觸實法,但由于生在同一地的衆生,具有相同的業(即共業),上述實法會由共業決定,自然而然地形成相同(或相似)的假法(如山河大地)。
共相是由共業決定。但共業是個可變因素,衆生不斷在造新業,新業會使原先的共業不斷變化,共相也會隨之變化。例如,一片樹林,原先衆生變現的都是那樣的形象;其後樹林被砍去一棵樹,這是新業所致,但新業改變了共業,因而改變了共相,其後衆生變現的都是那少了一棵樹的樹林的形象。乃至整片樹林被砍去時,共相完全改變,樹林的共相完全消失。像山河大地、日月星辰那樣的共相,在古代社會是不可能被人力改變的,到了現代,也都可能被人力改變。
B、作爲認識對象的物質現象的存在。
物質現象的另一種存在方式,是作爲五識的相分。五識相分是緣五識外的五境生起,五境是第八識的相分,五識依托五境生起自識內的相分。作爲五識相分的物質現象,對其意義也不可低估。因爲作爲第八識相分的五境,是構成器世間的基本物質,但五境作爲色法,不能熏成自己的種子(能熏成種子是前七識心法,甚至第八識也不能熏成自種),那麼,其生起現行的種子是從哪裏來呢?它們就是由五識相分熏成的。即五識現行生起後,其見分和相分同時熏成了自己的見分種子(與自證分同種)和相分種子,此外還熏成了本質(即五境)種子。所熏成的五境種子,能生起現行,構成器世間;同時作爲五識的本質,引生五識。五識所熏成的自己的相分種子,則保持了一個具體經驗,如在某時某地見到過一道紅光。
此外,唯識論還對一些重要的抽象現象,設置了相應概念,這就是心不相應行法。心不相應行法也是我們解釋世間法的必要概念。對此的討論,也極有意義,但限于篇幅,此處不作展開。
C、“唯識無境”的教理原因
唯識論的根本理論是“唯識無境”,即只有識存在,沒有外部獨立的物質世界存在。第八識變現器世間,就是此理論的必然推論。而“唯識無境”之結論,除出于佛菩薩的親證,還可從教理上說明其必然性。
佛教從本質上說是出世間的,其宗旨是追求解脫,包括使自己解脫並幫助其他衆生解脫。小乘的目標側重于使自己解脫,所以,小乘佛教側重說人生是苦,是空,是無常。小乘的解脫,就是能證到“我空”。
大乘出現後,不但說“我空”(“人我空”),還說“法空”(“法我空”)。這是因爲,大乘的宗旨,盡管也追求自己的解脫,但也將普度衆生作爲目標。如何度衆生呢?佛與菩薩在此的表現,有所差別。菩薩是不離生死,不住涅槃,一世一世地入塵世來度衆生,通過度衆生來使自己功德圓滿,所謂“自覺覺他”。而佛雖已功德圓滿,但仍不舍衆生,其度衆生的方式,或是以大菩薩的形象幫助其他佛度衆生;或是自己轉穢土爲淨土,或以無量功德變化出一片淨土,來接納各類衆生,如衆所周知的西方阿彌陀佛極樂世界。而要轉變世界,化出淨土,那麼,此世界必須是本性空。小乘的阿羅漢,沒有要轉變穢土、化出淨土的任務,所以,世界空還是不空,是無所謂的。所以,小乘的教義中,對世界的看法與世人無異,認爲世界是實有的。而大乘的教義中,世界必須是本性空。由世界本性空,故可說“一切皆心造”,可說“一切唯識”,可說器世間由第八識變現。
《唯識論的價值(林國良)》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