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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行派之“無種姓”思想初探(釋長慈)▪P3

  ..續本文上一頁界性”等之“教”相違。

  關于第二難第二答如下:

  【第二難】

  如是誨已,複有難言:如有情類,雖有種種界性乃至勝妙界性,而無有“無根有情” 。如是無般涅槃法何故不爾?或應許有無根有情!

  【第二答】

  應诘彼言:汝何所欲?諸無根者爲是有情?爲非有情?若是有情,外無根物應是有情,然不應道理!若非有情,而言:“何不許有無根有情”者,不應道理!

  第二難名爲“有情無根難”,即難者反駁說雖有種種界性,但卻無完全無“二十二根”的有情,若是有“無般涅槃法補特伽羅”之下劣界有情,則亦應有完全無“二十二根”之下劣界有情才是。論主的回答,名爲“假設非例答”,即論主認爲難者的引例不恰當,例子的本身具矛盾性,因此所難的問題無法成立。如論主反問難者:“所說的無根者是有情或是非有情?”若無根亦是有情,則石頭、樹木等物也是無根,亦應是有情才是,但這與經驗常理相違。若難者認爲無根者非是有情,則自己所問“何不許有無根有情?”的問題就自相矛盾。

  關于第叁難第叁答如下:

  【第叁難】

  如是诘已,複有難言:如作刹帝利已,或時複作婆羅門、吠舍、戍陀羅;如是乃至作戍陀羅已,或時乃至作刹帝利;又作那落迦已,或時乃至作天;乃至作天已,或時乃至複作那落迦。如是何故不作無般涅槃法已,或時複作有般涅槃法耶?

  【第叁答】

  應诘彼言:汝何所欲?諸刹帝利乃至戍陀羅,及那落迦乃至諸天,爲有一切界耶?爲獨有一界耶?

  若有一切界者,喻不相似,不應道理!

  若獨有一界者,先是刹帝利,或于一時乃至作戍陀羅;先是那落迦,或于一時乃至爲天,不應道理!

  第叁難名爲“諸界平轉難”,即難者舉有情在輪回的過程中,此生若是刹帝利,下一生可能會投生成爲婆羅門或吠舍等種姓,因此難者認爲此生若是“無般涅槃法”者,依輪回投生的例子,下一生也應可能成爲“有般涅槃法”者才是。論主的回應名爲“非喻乖理答”,即論主反問難者:這些刹帝利、那落迦等有情身中是具一切界?或是獨有一界?若難者認爲有一切界,則所說的譬喻與論主有“無般涅槃法”之有情的主張喻不相似(“非喻”),如此所難的問題不能成立。此中所謂“喻不相似”即刹帝利等種姓及那落迦等諸趣中,在輪回投生的轉換中並無有涅槃界性,因此若說有一切界,則與譬喻不相似。相反地,若難主認爲獨有一界性,則又說種姓之間,諸趣之間有種種轉變,如此是不合道理的(“乖理”),因爲若無有他界性,則不可能轉變成其他的界趣。

  關于第四難第四答如下:

  【第四難】

  如是诘已,複有難言:如刹帝利等具一切界,如是無般涅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界耶?

  【第四答】

  應诘彼言:汝何所欲?諸無般涅槃法界、諸有般涅槃法界,此二界爲互相違 耶?爲不相違耶?

  若互相違而言無般涅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界者,不應道理!

  若不相違,即此補特伽羅是無般涅槃法,亦是有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

  第四難名爲“應具諸界難”,即難者認爲且不論所舉的譬喻,刹帝利等應是具一切界的,如是才能在諸界趣投生,乃至證得涅槃。因此,難者認爲即然具一切界,則“無涅槃法”有情應能轉變爲“有涅槃法”有情。論主的第四答名爲“平 喻無別答”。論主反問難者“無般涅槃法界”與“有般涅槃法界”是相違法或不相違法,若是相違法,則二者不能同時在同一有情身中成立,既是如此,則難者問說“如是無般涅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界耶?”的間題本身就具有矛盾性,因此不合道理。若“有法”與“無法”不相違,則“有”與“無”就無有別體(“無別”),如此亦不合道理。

  關于第五難與第五答、第六答如下:

  【第五難】

  如是诘已,複有難言:如現見有一地方所,于一時間無金種性,或于一時有金種性;于一時間無有末尼真珠、琉璃等種性,或于一時有彼種性;于一時間無鹽種性,或于一時有彼種性;于一時間無種種相界種性,或于一時有彼種性,如是先是無般涅槃法種性,何故不于一時成有般涅槃法種性耶?

  【第五答】

  應诘彼言:汝何所欲?如彼地方所,先無此種性,後有此種性;或先有此種性,後無此種性,如是先有聲聞定種性,後無是種性;乃至先有大乘定種性,後無是種性;或先無定種性,後有定種性耶?

  若言爾者,順解脫分善根 應空無果!又若爾者,立定種性不應道理!

  若不爾者,汝言無般涅槃法者,先住無種性已,後住有種性,如有地方所;有般涅槃法者,先住有種性已,後住無種性,如地方所者不應道理!

  【第六答】

  又應責彼:汝何所欲?無般涅槃法下劣界者,安住如是下劣界中,爲即于此生轉成般涅槃法?爲于後生耶?

  若言即于此生者,汝意雲何?彼遇佛法僧已,于現法中爲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耶?爲不能耶?若言能者,彼遇佛法僧已,于現法中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而言無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

  若言不能者,彼遇佛法僧已,于現法中不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而言轉成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

  若言後生方成般涅槃法者,汝意雲何,彼爲先積集善根故,于後生中遇佛法僧能起順解脫分善根耶?爲先不積集善根耶?

  若言先積集善根者,彼即于此生中遇佛法僧能起善根,而言于後生中方成般涅槃法者,不應道理!

  又如彼因應空無果。

  若言先不積集善根者,是則前後相似,俱未積集善根,而言于後生中方成般涅槃法,非即此生中者,不應道理!

  第五難名爲“無應轉有難”即難者舉世間土地的譬喻認爲有的地方一時無有金、末尼真珠等物,但經過一段時間後就有了這些東西, 反之亦然。因此,難者認爲雖先無般涅槃法種性,但于另一時可能轉成有般涅槃法種性。論主的回應中有二,即第五答與第六答。第五答名爲“背法不齊答”。論主反問難者,若如你所說,某地方一時無有某物,而于另一時會有;或者一時有某物,而另一時則沒有的話,則是否承認會先有聲聞種性而後沒有等情形呢?若難者認爲會有這樣的情形者,則順解脫分善根應空無果。如此則違背法理,因依佛法的修行理論,得順解脫分善根者則必得涅槃。反之,若難者認爲不會先有聲聞種性而後沒有的情形,則與自己所說譬喻不一致(“不齊”)。

  第六答名爲“縱轉不成答”。論主反問難者,即使能轉,則是此生轉或是後生轉?若難者認爲是此生的話,論主進一步問:彼無種性人遇佛法僧已,是否能于現法中起順解脫分善根呢?若可以的話,彼無種性人遇佛法僧已,于現法中能起順解脫分善根,卻又說他是無般涅槃法者,則自相矛盾。若遇佛法僧已,不能于現法中起順解脫分善根者,卻又說他轉成般涅槃法種性,亦自相矛盾。因此,現生能轉都不能成立。若難者認爲是後生轉者,則論主又進一步問:是先積善根,而後轉成般涅槃法種性或是先不積善根而後能轉成般涅槃法種性?若難者認爲是先積善根者,則如此生已得善根就已是般涅槃法種性,卻說是後生才轉,這是相互矛盾。若難者認爲先不積善根者,則前後應相似,如此生未有善根,後生也同樣未有善根,既無善根,又說後生轉成般涅槃法種性,同樣是矛盾。

  論主在上述的辯論中皆從理上來談,並采用雙刀論法,即不論難者如何答辯,都無法推翻論主的主張。

  四、其他唯識相關經論之“無種姓”觀

  在唯識系的經論中除了上述之《瑜伽師地論》外,其他論及“無般涅槃法”之相關經論有《大乘莊嚴經論》、《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及真谛叁藏譯《攝大乘論釋》等,這些論全是無著菩薩的作品,大概是無著菩薩已說明得很詳細,而其他的論師將大部分的精神在成立唯識之論述。以下就一一從這些論中探究其“無種姓”思想。

  《大乘莊嚴經論》卷1雲:

  無般涅槃法者是無性位,此略有二種:一者時邊般涅槃法;二者畢竟無涅槃法。時邊般涅槃法者有四種人:一者一向行惡行;二者普斷諸善法;叁者無解脫分善根;四者善根不具足。畢竟無涅槃法者,無因故,彼無般涅槃性,此謂但求生死不樂涅槃人。

  《大乘莊嚴經論》之二種無性位人,第一種是時邊般涅槃法,這是因須久遠劫的時間方得般涅槃法而名之無性位,非畢竟不得。此時邊般涅槃法,論中說到有四種人,第一類是就行爲來說,雖然此類衆生一向行惡行,看起來像是無性位有情,但實是具有種性,當因緣成熟時還是能得般涅槃。二是普斷善法者;叁是無解脫分善根者;四是善根不具足者。這叁類有情並非永拔彼善根的種子, 所以還有機會得涅槃;而能否得涅槃在于種子的有無,因此無涅槃種子就成了畢竟無般涅槃法者。《大乘莊嚴經論》是種子本有論, 因此有種子就有涅槃法,無種子就永遠無般涅槃法,因此,無性位中的時邊般涅槃法,其實是有性位。

  有關《攝大乘論》的“無種姓”觀是從其論釋而得,論是無著菩薩所造,其釋論有世親、無性兩種釋論。 從世親、無性兩種釋論所依的本論考察起來,文義上已經有些出入,因此《攝論》在印度可能是有許多種不同的誦本。而傳譯到中國的各家譯本,文句與意義上的不同,就更多了。

  《攝大乘論》在漢地有叁種譯本:(一)、元魏.佛陀扇多譯,(二)、陳.真谛譯,(叁)、唐.玄奘譯。這叁種譯本,文義大致相同。釋論中的世親釋,在漢地也有叁譯:(一)、陳.真谛譯,(二)、隋.達磨笈多譯,(論釋中亦含有本論),(叁)、玄奘譯。 以下就論釋中無涅槃法的相關文獻作一探討。

  陳.真谛譯《攝大乘論釋》卷14雲:

  無涅槃性,謂貪著生死,不信樂大乘。

  這裏所說的無涅槃性者簡單提到貪著生死和不信樂大乘,對照其他譯本均無此一描述,然此貪著生死和不信樂大乘二說在真谛所譯的《佛說無上依經》也說:“若人貪著叁有、誹謗大乘,名一闡提,墮邪定聚。”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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