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一切心及心所,由熏習力所變二分,從緣生故亦依他起,遍計依斯妄執定實有無一異俱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計所執。諸聖教說,唯量、唯二、種種皆名依他起故。”《大正藏》卷31第46頁—亡)
既然“于此而空”,不因其中所在而使空爲不空;“由彼故空””變不因所在不空而不空,玄奘法師把所遍計還以不空而有,引申見分相分亦是不空,而且由熏習力而能熏起,而見分和相分又認爲是自體分上的兩分,自證分又依靠證自證分,此之四分是不是也是由叁能變識所變,或也是由熏習力故而熏起
玄奘法師把“于此而空”的“此”擴大了,以從代了主,以依他起性替代了遍計所執性。而且,只把遍計所執性壓縮在所遍計爲依他起這一個方面,也和玄奘法師翻譯《攝大乘論》時自相矛盾。
玄奘法師所譯《攝大乘論·所知相分第叁》中說:“又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計。又若由此相,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計,此中是名遍計所執自性。由此相者,是如此義。複次,雲何遍計能遍計度
緣何境界
取何相貌
由何執著
由何起語
由何言說
何所增益
謂緣名爲境,于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相貌,由見執著,由尋起語,由見聞等四種言說而起言說,于無義中增益爲有,由此遍計能遍計度。”《大正藏》卷31第139頁中)
所遍計是依他起,可是“由此相”故,就是通過能遍計名言安立的行相之中,就由名所诠成爲遍計所執性。玄奘法師在《成唯識論》中只依所遍計是依他起來認爲有見分相分,“由熏習力所變二分”,只講“于此而空”,未此“由彼故空”,所遍計亦是遍計所執性。
玄奘法師所譯《攝大乘論·所知相分第叁》中說:“複次,此叁自性,爲異爲不異
應言,非異非不異。謂依他起自性,由異門故,成依他起。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圓遍計所執,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圓成實。……由何異門即此自性成遍計所執
由是遍計所緣相故,又是遍計所遍計故。”《大正藏》卷31第139頁中)
撥亂叁,以反作正。
《成唯識論》卷二中說:“故心心所四分合成,具所能緣,無無窮過,非即非離,唯識理成。是故契經伽他中說:“衆生心二性,內外一切分,所取能取纏,見種種差別。”此頌意說,衆生心性二分合成,若內若外皆有所取能取纏縛,見有種種,或量、非量,或現、或比多分差別,此中見者是見分故。”(《大正藏》卷31第10頁中、下)
玄奘法師拿頌子當正面的意思,來證明見分相分、四分是正面的。而此頌實際上是不同意衆生的心二性,不同意有種種纏,二分本身就是非量,心二性就是所取能取。聖者要證真如,就是要遠離所取能取。二取是遍計所執性,怎麼能用來證明四分、叁量等是依他起性
玄奘法師所譯《攝大乘論·所知相分第叁》中說:“複次,雲何安立如是諸識成唯識性
略由叁相:一、由唯識無有義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見二識別故。叁、由種種種種行相而生起故。所以者何
此一切識無有義故得成唯識。有相見故得成二種。”(《大正藏》卷31第138頁下)
我在《總攝大乘綱領論》中譯此段爲:“雲何當安立此等了別識爲唯了別識性耶
若總攝者,由叁行相故。由盡唯是此故、無有義。由二故者、謂由了別識具有原由與能見故。由種種俱時一齊生起故者、謂由種種行相生起故。如是此第一切了別識者由無義故、即是唯此。”
“具有原由與能見”譯爲“有相有見”(真谛法師譯爲“相及見識”)是不正確的,梵文"Nimittam",藏譯作“Rgyu—mtshan”,是“原由”的意思,梵文“Preksate”,藏譯作“Ita—ba”,是“能見”的意思。“具有原由與能見”,是沒有二的意思。任何依他起性都是具有原由與能見,一隱一現,又是種子,又是現行,不能絕對分成兩個,具有原由與能見,而不是有二義。
《總攝大乘綱領論·悟人所知能相品第四》中又言:“說悟入于此唯了別識性者、當作是問:怎樣悟人
即悟唯此性、具有原由與能看見二、及種種之二行相。謂假立名與義、自性與差別,及自性與差別之義,如是六行相爲無義性。”此即是說義是沒有,因爲只有了別識。第二、具有原由、具有能見,正表示反對二,無二,就是指無“衆生心二性,所取能取纏”。爲證真如,必須反對所取能取,不但沒一個真正所對的義,而且沒有二,也沒有種種。(奘譯本此段位于《大正藏》卷31第142頁下~143頁上)
撥亂四:繩假蛇威(爲遍計所執性存在模式打埋伏)。
《成唯識論》卷七言:“叁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托。此體有二:一親、二疏。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托,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爲質能起內所慮托,應知彼是疏所緣緣。”(《大正藏》卷31第40頁下)
按說所緣如果允許爲有,亦應是識種所生。若以色法爲緣,粗色跟細色都不能夠避免被破析而毀壞,那就是色根本不能做緣,都無支撐的作用。
《總攝大乘綱領論》中有言:“佛陀在《十地經》中說,謂如此叁界者唯是心。又在《解深密經》中,慈氏菩薩啓請已、薄伽梵所答。“薄伽梵1此叁摩地所行境界之影像抑與此心說爲差異耶
抑說爲非差異耶
”薄伽梵告曰:“慈氏!說非差異。此何以故耶
識者、所緣唯是由了別識所顯。”薄伽梵!叁摩地所行境界之影像若與心非是差異者,即由此心雲何還取即此心
”慈氏!雖任何法亦不能取法,然而若諸如是生起之心,即此亦如是顯示。喻如以色作緣、還見即此色,而計爲觀見影像。于此中者、此色與此顯現影像、即顯現爲差異義。如是即如是生起之心亦依此說爲顯現異義。”(玄奘法師譯本此段文見《大正藏》卷31第138頁中)
“叁界所緣”,就是了別識顯現,一切東西都離不開識體,就是離不開分別。就象畫個畫兒必須有個線條,線條就是分別,了別識就是把所有分別都總到一起,世界上所有的東西都出不了了別識,也就是都離不開分別。分別是單個的,了別識就是總體、整個的。我們阿賴耶識裏一切名言種子跟一切業力異熟種子,兩種種子都是具有原由,兩種種子都有能看見的、現行的、能表露出來的,所以具有原由就是種子方面,具有能見就是所有現行的識體。
撥亂五:以辨代了。
了別識、辨別識,在藏、梵文裏都不是一個詞,而漢譯中卻都翻作一個“識”字。梵文“Vijn~apti”,藏譯作"Rnam—par—rig—pa””是“了別識”的意思,梵文“Vijn~dna”,藏譯作“Rnam—par—shes—pa”,是“辨別識”的意思。
六辨別識雖然于色聲香味觸法各能總做了別,但于眼耳鼻舌身意各別緣境時,猶受六根異熟因果影響,尚有能緣所緣分別,不能脫離遍計所執性存在模式的影響,必須通過唯能分別、唯能遍計,即是通過了別識才能還原于不受遍計所執性存在模式影。向的依他起性存在模式。了別識比第六意識更有普遍性和基礎性。不管色法還是心法,都離不開唯能分別、唯能遍計之構成,只有能,而無所,即是只有依他起性和圓成實性。所以唯有了別識,沒有遍計所執性,沒有常一不變,沒有獨立存在,這樣才能顯示真正因果規律。若將辨別識代替了了別識,就不是真正的唯識學。這個問題暫且提到這裏,以後尚需更加深入探討了別識問題。
(作者單位:中央民族大學)
《唯識學的第叁次譯傳(韓鏡清)》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