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而用有用相、雖見雖聞、而無利益、乃成衆生之用、爲世谛境界也。雖諸佛時時現身說法、縱聞縱見、而無實益可得、或得相似小益、亦非諸佛之究竟用也。
此用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爲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
此明諸佛妙用、衆生受益不同也。以衆身不承認己之身心是佛之妙用、尤不承認佛之身心是己之妙用。于是見佛時、以爲佛從外來、只能取色相分齊之應身、則不能盡知佛之用大故。唯依分別事識(第六識)故名凡夫二乘心、竟不知是能見轉識現故。雖見應身、但得相似小益。然應身佛、非時非處而不現。報身佛、雖光滿遍處、非時而不現。法身佛、隨時隨處而常現。故曰有盡不盡知、益之大小也。或曰、何故應身由轉識現也。曰、不但應身、及凡夫身、乃至圓滿報身、皆是轉識現故。知其義而熏習者、能見報身佛。不知其義者、見凡夫身。縱有機緣熟時、則見應身佛耳。以知識現者、則用不相應染心品熏習。既不爲分別所現、則不取色之分齊。機緣成熟、性光遍滿、以是大因而克大果、十地菩薩乃能見也。若不自知轉識現者、則用相應染心品、分別事識。故成分齊執取自他之相也。
二者依于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爲報身。
此明依于業識不相應染心品熏習、故依轉識現報身佛也。其業轉現叁識、皆爲不相應染心品。若別教菩薩、從初發意時、知自轉識、現法界相、而非外有。如是熏習、乃至究竟法雲地心所見者、名爲圓滿報身佛也。
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
上明菩薩以不相應染心品熏習、始能見報身佛果。此明所見佛之正報身、及依報土也。謂身有無量色者、以一色攝一切色、色色無礙。色有無量相者、以一相攝一切相、相相無礙。相有無量好者、以一好攝一切好、好好無礙。不但正報佛身如是、而所住依報國土、亦有無量色相好等、一攝一切無礙、種種莊嚴。隨所機感示現、即無有邊際限度。不可以言思窮盡、唯離分齊相、方能隨其所感則應。于是常能住持、叁災不壞、盡劫不失。
如是功德。皆因諸波羅密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足無量樂相。故說爲報身。
此結報身佛之依正因果也。謂如是因功果德、皆因修十度諸波羅密(譯到彼岸)等。無漏行熏(事造)及不思議熏(理具)二種之所成就。因如果如、方具足無量樂相。故說爲圓滿報身、實報莊嚴無障礙國土、依正二報也。
又爲凡夫所見者。是其麤色。隨于六道。各見不同。種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說爲
應身。
此別釋六道凡夫所見之應身佛不等、由業感之不同耳。以其所見之佛、必與能見之衆生同類、方能師資道合。而衆生有種種之異、則佛即隨類而示現之、非如報身所受之樂相、故說爲應身佛也。
複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見。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于分齊。唯依心現。不離真如。然此菩薩猶自分別以未入法身位故。
此別釋叁賢菩薩所見真谛、不同地上菩薩所見中道。前雲依業識從初發意至究竟地、乃總說所見皆是報身佛。然其中不無深淺分滿之別、故此重明叁賢發心、雖深信真如、但以六識分別比觀、不過相似而見、故曰少分耳。雖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于分齊、不離真如。然此菩薩仍是未離第六意識猶自分別、以未破無明、未入法身位故。
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
上說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所見之佛、總不過應身而已。雖有深信真如之心、亦不能究竟見報身佛。縱見者、相似而已、況法身乎。今言若得淨心者、是謂無分別心、已破初地無明、以不思議心、所見微妙境、其力用轉轉強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報身、始得究竟也。
若離業識、則無見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疊相見故。
上言見究竟報身者、仍未離不相應染心品業識也。若離業識、則無能見所見之相、方顯法身。何以故、以諸佛法身、超倫絕待、本自如如、唯複本時之性、更無一法新得。故曰、無彼此色相疊相見故。若有可見之相、雖然微妙、但屬修顯也。或曰、修德有功、性德方顯。今何薄其修耶。曰、修者權也、性者實也。爲實施權、故論修。須知全性起修。若開權顯實、則權融于實、故說性、是知全修在性。若有可見、則事理未融、而性修兩獗、故曰、仍屬修顯也。
問曰。若諸佛法身離于色相者。雲何能現色相。
隨情破執、故設此問、意謂法身遍一切處、無法不攝、無相不具。若無見相、雲何能現一切色相、既現一切色相、雲何無見。
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于色。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遍一切處。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
此蹑問隨解、明法報冥一、色心不二、總顯事理無礙、及事事無礙也。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于色者、謂法身乃色之體。色者、乃法身之相。以體相不離故、自然能現色相也。所謂不但現今如是、而從本已來即心即佛之法身、與十法界諸色、本不二也。何以故、以色性即智故、而色之性體、本無形相、說名智身。又以智性及色故、而智之性體、本有形相、遍一切處、說名法身。其法身所現之色、無有分齊數量、機緣熟時、隨心能示十方世界。正報之機、有無量菩薩。正報教主、有無量報身。依報國土、有無量莊嚴。各各差別。不落空寂。皆無分齊。不墮個數。而不相妨。互攝互入、一攝一切、一切即一。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不作分別、而所現者、無非心識。而心識之真源、唯以法法如故、方能隨時自在、成真如之用大。故曰、以真如自在用義故。
前顯示正義中大科分二。初顯動靜不一、從一心真如者起、至此二門分別已竟。下第二、會相入實、顯動靜不二。
複次顯示從生滅門。即入真如門。
論主所立、一心真如門、一心生滅門、是謂生滅真如本自一心。若識得一心、即由生滅入真如。不識一心、即由真如入生滅。而有生滅者、的是衆生、不識一心之所執也。若非衆生執有生滅、何須多言立真如之稱。所謂以具眼者觀之生滅即是真如。不具眼者觀之、真如即是生滅。然真如生滅、皆無實法可得、而以了無可得者、勉強立言、謂顯示從生滅門、即入真如門也。
所謂推求五陰、色之與心、六塵境界、畢竟無念。以心無形相、十方求之終不可得。如人迷故、謂東爲西、方實不轉。衆生亦爾。無明迷故、謂心爲念、心實不動。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故。
五陰者權說實法也。色之與心者、謂衆生有情世間也。六塵境界者、謂器世間也。畢竟無念者、謂正覺世間也。此叁世間各具千如、共成叁千性相。而叁千性相同是一心。既是一心、則無特相可指。既無可指、可謂無相。以此心無形相、十方求之終無可得。何以故、以十方唯一心故。若有可得之心、則成第二相也。以此義難明、故設喻解、如人迷故、謂東爲西、方實不轉者、是以喻明法也。如人迷故者、以迷方之人喻無明也。謂東爲西者、喻心無念以爲有念、以東喻心、西喻念也。方實不轉者、喻心實無念也。衆生亦爾者、以法合喻。無明迷故、合迷方人之喻。謂心爲念、合謂東爲西之喻。心實不動、合方實不轉之喻。若深會此喻、自領無念之心。如人迷東爲西、愈走愈錯、遇人指正破迷、乃知方實未轉、是迷之所轉。今已明了、唯轉其執迷耳。以是喻反察自心、心本未動、而妄執動念也。觀察宇宙有情無情、皆是自心、以及自家五陰猶是自心、自無二相。念亦是心、而複何求、念何事耶。若能如是觀察、知心無念、故曰、從生滅門、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故。
上顯示正義竟 下對治邪執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于我。則無邪執。是我見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人我見。二者法我見。
如來一代時教、總歸破執、雖分一切法門、無非破執之具。衆生之所執者、不依正理、皆依我見、故曰邪執。所謂不依正理者、竟以五陰人身爲我、起生死之見。或以法爲我、起生滅之見。故皆謂之邪執也。然對治此邪執者、在諸經論、所謂人無我、法無我等雲雲、故曰、若離于我、則無邪執也。
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有五種。雲何爲五。
此總標學佛之凡夫、執五陰爲實有、起人我見、引起五種邪執、此非外道等之我見邪執也。雲何爲五者、標起下文。
一者聞修多羅說。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虛空。以不知爲破著故。即謂虛空是如來性。雲何對治。明虛空相是其妄法。體無不實。以對色故有。是可見相。令心生滅。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無外色者。則無虛空之相。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離于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遍。此謂如來廣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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