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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密多心經義疏▪P5

  ..續本文上一頁t">菩提者,覺也。薩埵者,有情衆生也。略言即菩薩。謂自覺,覺衆生也。此泛指能依行人心無一法當情、即菩薩之真因也。

  

  

二所依法,二。初依法破障。二依法證果。初又二。初總出實法。二別破叁障。今初。

  

  

依般若波羅密多故。

  

翻譯同前。以此得無所得之般若,爲實法也。或曰。佛無實法與人,可般若之依乎。曰。有四悉檀因緣,說有實法,說無實法,說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皆實法也。若非四悉因緣,而實法非有非無、非亦有亦無、非非有非無。何以故。其無實法者,是無定實之法也。乃因人施教,因病投藥。若機教相扣,能破惑釋縛,皆是實法。如病藥相當,去苦除根,皆爲良藥。所謂金屑雖貴,著眼成塵。屎尿固穢善培禾稼。是在用之相宜,爲實法耳。今因當機圓解將熟,故投大教。教既投機,何非實法。故曰依般若波羅密多故,爲實法也。今此般若設對初學小機談之,固非實法矣。

  

  

二別破叁障,叁。初破苦障。二破業障。叁破煩惱障。今初。

  

  

心無罣礙。

  

心之罣礙者,以我我所也。我即正報。我所即依報。以此二報,見即分別,思即成染,爲之所迷,故名見思二惑。由惑造業,業縛成苦。爲苦所障,自迷般若,不能清淨。所謂見思障于空寂也。今以圓解法門,了無所得。法界依正二報,無非如來藏性。群相皆空,有何分別成染。是謂覺迷迷滅。常如是觀,至一念相應,內之身心,外之世界,若漆桶底脫,直下玲珑。是通體一個般若。始得心無罣礙也。

  

  

二破業障。

  

  

無罣礙故,無有恐怖。

  

無罣礙故者,乃接前起後之義。無有恐怖者,乃菩薩離五怖畏也。若化導菩薩恐怖未盡,法眼未開,塵沙惑未淨,不能現病行,逆度衆生。是有惡名之畏。不能入地獄,度衆生,有地獄變異之苦畏。以扶習潤生,有生活畏。塵沙惑障,有變異死畏。只能仰信中道,未見真如理體。觀機不切,逗教失宜。故有大衆威儀畏。以是皆屬業障,所謂塵沙障于化導也。今以圓修法門,了無所得。法界諸行,無非如來藏性。法相皆是假名。有何分別不息。所謂覺不生迷。常如是觀,至一念相應,皎月浮空,長大一碧。蹄涔江海,散影分輝。乃一個般若,現種種相。複有何恐怖哉。

  

  

叁破煩惱障。

  

  

遠離顛倒夢想。

  

此一句文,直指大菩薩究竟斷德之相。顛倒者,不正知也。夢想者,不正見也。開而言之,六種根本煩惱,凡聖八種顛倒。合而言之,只一惑耳。今說顛倒夢想者,實爲俯就群機,使其易曉,易轉知見而已。更顯佛法不出世道人心之外,乃人人共知共見者也。蓋衆生之知見顛倒者。以想著夢中之事爲真耳。然本來無夢,由想而成。本來無想,因夢而生。若知是夢,定無想著。若無想著以何作夢。茲夢想互起,故成顛倒。而顛倒本無自性,夢想亦無自性。乃皆依自性而成顛倒夢想。則顯然可知顛倒夢想皆自性也。若了皆是自性。而叁障當體即是叁德。則自性顯矣。以不了故,遂專著穢濁之軀爲美而反求其淨。故成顛倒之癡。著塵受染而反爲樂。故成顛倒之貪。著心所緣影,成內塵紛擾,生滅不息而習爲常。反蓄成見顛倒之疑。著分別善惡諸法而執爲我,故順逆觸發顛倒瞋慢。此凡夫著有之四倒也。以知所著爲非,故修四念處。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成二乘聖人著空之四倒也。共八顛倒皆煩惱障。所謂無明障于法性也。今以圓證法門,了無所得。法界諸相無非真如自性,中道理體。具一切法,一切法趣,是趣不過。無覺無迷。常如是觀。一念相應,了了如如。水不上升。月不下降。一切法中,稱性安樂,宛轉隨心。是般若全體全用。乃謂遠離顛倒夢想也。

  

  

二依法證果,二。初證菩薩斷德果。二證諸佛智德果。今初。

  

  

究竟涅槃。

  

由斷德顯發自性理體也。涅槃者,梵語也。華言滅度。或翻圓寂。或翻不生不滅。乃菩薩斷德極果也。

  

  

二證諸佛智德果。

  

  

叁世諸佛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叁世諸佛者,過去現在未來之諸佛也。亦依此妙智而證妙覺。所謂因如果如。今言得者,證其本有也。阿翻無。耨多羅翻上。叁藐翻正等。叁菩提翻正覺無上者,乃對菩薩立名。以菩薩爲有上士故。正等者,對二乘立名。以二乘證偏真故。正覺者,對外道立名。以外道有邪知見故。而佛之知見,但拂去邪見偏執,入有上位次者也。而別無所知所見。故名曰無上正等正覺。以此覺不落思議邊際,又名妙覺果海也。

  

  

五結歎勝能。

  

  

故知般若波羅密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總贊般若功能,最勝無比也。咒者,破邪顯正,斷妄歸真,不落次第之語也。般若神通大而無外,善破外道邪見,歸于正覺。故曰大神呪。破凡夫黑暗情執,亦歸正覺。故曰大明呪。破二乘偏真法執,歸于正等。故曰無上咒。破菩薩俱生我法二執,歸于無上。故曰無等等咒。依般若功能至此,方得除盡一切虛妄執著,二重生死。故曰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顯分竟。

  

  

二密分。

  

  

故說般若波羅密多咒。即說咒曰。揭谛揭谛,波羅揭谛,波羅僧揭谛,菩提薩婆诃。

  

此咒乃密說般若,即諸佛不思議之心法也。前顯分乃顯說般若。以思議之文,顯不思議之理。是俗谛而顯中谛也。今密分以不思議咒,成可思議音。是真谛而顯中谛也。隨舉一法,無非叁谛。不了義者,豈作如是觀耶。若大信之人,雖專誦此咒即能了脫生死。況了義于全卷乎。但一切咒皆不宜強解,方不背佛本旨。故曰密分也。

  

  

夫般若法門乃佛佛授受之心法也。複加一心字,以喻爲心法之心也。且心是假名,而能诠其體。尋之無相,而有良知。知不自知,顯之于相。相雖有質,究之無知。原由心知,知所成想,想殷成相。相想差別,事理互出。則可知一切事理性相,莫不由思想而生。尤可知一切事理性相莫不由不思想而滅。既知生滅由于想不想,更應知司想不想者其誰欤。致其想不想者其又誰欤。噫。致其想者,相也。致其不想者,理也。司想不想者,即理相也。然但理不能司其不想,但相不能司其想。若理相頓融,則無可爲想不想,又無可爲生滅不生滅。則司在其中矣。且也有能司者而司不完,無能司者而司不全。非有能司。非無能司。而事理性相,各循其本具之司。則能所雙泯。司一切法,一切法司,是司不過。佛佛之法,般若之心,煜然顯矣。

  

  

  

附疑難問答

  

  

問。菩薩斷果,諸佛智果,以何別之。

  

答。斷果者,乃斷諸惑俱盡。是菩薩以夢中智,斷夢中惑。惑盡夢已,將醒之時,故曰斷果。諸佛之智果者,是醒後之大圓鏡也。

  

  

問。顛倒夢想文中所解者,言顛倒夢想皆無自性,依自性而成顛倒夢想,則顯然可知顛倒夢想皆自性也。前所解者,未免儱侗。若夢想果是自性,又何必離。若無自性,夢想何出。既無所出,何可妄立夢想之名。若一、即不可說二。若二,即不可說一。

  

答。一若離二,以何名一。二若即一,以何名二。然執一是一,二是二者,故曰世間顛倒法也。夫此經之旨非世間法,非出世間法,非超世出世間法。乃世出世間法也。何以故。世間法者,有分別,而凡夫任之。出世間法者,無分別,而二乘任之。超世出世間法者,亦有分別,亦無分別,而菩薩任之。世出世間法者,非有分別,非無分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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