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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P7

  ..續本文上一頁住之理、信心不起背逆、其福德勝彼無量劫。以身力作布施者、彼則行有著住、不成妙用、故不如此信心不逆者、無住之功德。何況書寫受持誦讀、爲人解說、則福德更爲無量無邊。以要言之、是經之妙用、有不可心思口議、及比較稱量、乃無邊際功德。此經之妙用、若福薄根小者聞之、難起信心。今如來爲發大乘心、之別教菩薩說。爲發最上乘心、之圓教菩薩說。方能依教奉行。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爲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爲荷擔。如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前文略說利他福、此文廣說利他福。廣爲人說者、乃施教人、見被教人、堪爲載道之器、觀機逗教、機教相扣、具明眼深見。故能見面知心、非同泛泛。所謂悉知悉見者、謂施教之人、即同如來、悉知悉見被教之人也。師資道合、各具如來正法眼藏。故皆成就不可量、其數不可思議。不可稱、其分量不可思議。無有邊、其界限不可思議。以是叁種不可思議、以顯其師資之因功果德也。如是人等、能自利利他、即爲承受佛之家業、荷擔如來無上正覺之大法也。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即于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爲人解說。

  

衆生之迷有二。一相分、二見分。凡夫迷于相分。二乘迷于見分。諸佛菩薩證于自證分。佛說法、破除相分、即是破除見分、以見依相起故。此叁分、乃一而叁、叁而一。相分、屬偏計執性。見分、屬依他起性。自證分、屬圓成實性。小乘以相分爲實用、聞佛說法要離相、故遠離一切事相、獨善其身。雖不入色聲香味觸法、然以心外、有可離之六塵相分。遂起我、人、衆生、壽者、之四種見分。既落知見、必有取舍。即于此叁空洞照之經、絕不能承聽領取、研讀背誦。豈能爲人解說。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爲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指示此經之妙用功德、爲救世之寶筏。任在何處、一切世間之人、及天龍八部鬼神、所應供養。當知有此經之處、即是佛之寶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如是供養、則福德無邊。

  

  

複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爲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爲消滅。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前文言此經、無住妙用、自利利他之福德、無量無邊。此複申明、無住妙用、不但能生自他兩利福德、且滅罪功德、亦不可思議。若善男信女、受持讀誦此經、本屬善事、應爲人所恭敬、若反被人輕賤。則事出非常、當有非常之利益、縱使是人,先世罪業成熟、來生應墮、叁惡道中受苦。以今世在誦持經時、受人輕賤故。而先世將熟之罪業、遂即消滅。將來複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之果。然則無住功德、可輕乎哉。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于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複有人。于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于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雙顯離相無住之妙用。佛以自行經過之功德、比較此經離相無住之妙用。以況其在未遇然燈佛前、即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若複有人、于後末世、雖未能供養如是諸佛。但能受持讀誦此經、其所得功德、比較我所供養諸佛功德。雖百分、不及此人之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此人之一。以況此經功德、殊勝不可思議。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即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此總結經功、況其離相無住妙用、以補前文所未備。意謂後世善男信女、有能受持讀誦此經、依教奉行、所得功德、我若具說。或有人聞、不但不信、而反生狐疑心、發狂亂之想、故我未敢充足說之。于是又呼當機、以警大衆曰、當知是經義理幽深、不可思議。若能如法修行、則果報亦不可思議。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

  

須菩提尊者、由第二分乞請後。如來于第叁分、略答降心離相。于第四分、略答住心無住。第五分至第八分、廣答降心離相。第九分至第十二分、廣答住心無住。究之降心住心、皆隨情而說、其實、只是離相無住而已。故于第十叁分至第十六分、備示離相妙用、無住真宗。須菩提、頓增領悟、情知發菩提心、乃成佛之真因、原未動搖、何須降住。回思向者所問、魯莽物率。今既領會真宗妙用、故重白佛言、曰、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換言之、既發菩提心、說甚麼應住心、說甚麼降心。當機唯重在菩提心、本不動搖、故有此言。佛聞是言、已墮菩提心之知見、遂當時糾正之。

  

  

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衆生。滅度一切衆生已。而無有一衆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以前由第二分、至第十六分、皆是明宗論用、以趣本體。至此第十七分、至叁十一分、皆是發明菩提無法、顯般若之本體、以符前文之所趣、以成全體全用之道。當機自聞離相無住之旨、深知佛法無爲、豈用造作。乃自悔其前請之謬、故曰、雲何應住、雲何降服其心。意謂菩提心常住不動耳、說甚麼住心、說甚麼降心、佛聞之、雖不著于降心住心、而又執起菩提之心。此是衆生之通病、既舍其一、必執其一、完全放下者、唯佛一人、故隨時糾正、仍引起前言、告之曰、善男信女、發菩提心者、我曾說過、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衆生、滅度一切衆生已、而無有一衆生實滅度者、何以故、以離一切相故。若菩薩、有一相起、四相皆彰、則非菩薩矣。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

  

此明菩提心、本是假名、何嘗有一法、名菩提心哉。菩提、譯華言曰覺道。覺者、即吾人現前之知覺。吾人之知覺、個個具足、但有覺而無道、故不名菩提。所謂道者、乃通達之義。吾人之知覺、皆爲名相緣影所塞、不能通達、故曰有覺而無道也。若發心執有菩提之法、以是名相遂成緣影、塞其覺道、即非菩薩。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于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于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佛以自身作證、不但發菩提心無法、即證菩提果亦無法。遂問須菩提曰、于意雲何、如來于然燈佛所、有法得菩提果不。尊者雖知菩提無法、有時難免轉境之迷。今聞如來所問、即時警醒、遂答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于然燈佛所、無有法得菩提果。佛印證之曰、如是如是。繼恐法會大衆忽略、又懇切證明曰、實無有法得菩提。

  

  

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于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于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此又以受記無法、而證明之、意謂莫說得果時無法、即未得果先、受記時、亦不應存得法之心。若心中以爲如來、有法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者、然燈佛、則決不與我授記、謂汝于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我心中、實在無有一法當情、清清淨淨、確信無法得菩提果、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曰、汝于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或問、發菩提心無法、授記亦無法、得果更無法、然則學佛者、如何入手、如何修行、如何爲證。答曰、無入爲入、無修爲修、無證爲證、故曰無爲大法。凡佛所說一切法門、皆屬前方便。爲俯就衆生、故用聲聞法、緣覺法、菩薩法、此諸法、皆非佛法。雖非現量佛法、及至證現量時、則聲聞、緣覺、菩薩、乃至一切衆生、皆是究竟佛法。何以故、以諸法非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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