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好,中觀也好,禅宗也好,淨土也好,都沒有離開八正道。比如說,唯識宗講諸法唯識,無非就是要樹立正見。中觀講緣起性空,無非是要建立一種正見,都沒有離開正見的內容。所以,八正道是佛法的根本。所謂“萬變不離其宗”。如果離開這個根本,就不是佛法了。
小乘的各個部派也講到中道。大家讀過《四宗要義》嗎?這是西藏一位大德寫的,翻譯成漢文,其中對有部、犢子部、經部、唯識、中觀等中道思想,在這部書中講得很詳細。這部書的內容收錄在一百冊的《現代佛學學術叢刊》中,好象還沒有單獨的發行本。大乘佛教中,中觀宗最講中道。中觀就是正觀,正觀就是觀中道。如中觀系統中的《中論》,以顯中道爲宗。《中論》開宗明義就說:“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以八不顯示中道實相。《中論》中著名的中道偈“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爲假名,亦名中道義”,成爲中道的千古名頌。整部《中論》都在顯中道義。《辯中邊論》代表著瑜伽唯識體系的中道論典,從論的名稱便可以了知。
“邊”是邊見,偏離了中道叫邊見,包括常見、斷見、有見、無見等種種惡見,這些都屬于邊見的範疇。在本論《辯無上乘品》中列舉了十五、六種邊見,破除這些邊見就可以顯中道之真實。
“論”是討論。討論什麼是中道,什麼是邊見。換句話說,這部論要討論的內容是:什麼是正確的認識?什麼是錯誤的認識?正確的認識所認識的對象是什麼?正確的認識所認識的對象就是中道,也就是真理;相反,錯誤的認識所認識的對象就是謬誤。所以,這部論非常重要,它告訴我們真理與謬誤的不同。
辯相品第一
“相”是體相。在佛法裏,除了“相”的概念,還有“性”的概念。這兩個概念大家要分辯清楚。通常來說,“相”和“性”的概念含義不同。“相”,一般指現象;“性”,指體性、本質。比如《大乘起信論》中講體、相、用叁大,體指體性,相指現象,用指作用。通常講唯識相、唯識性,這裏的相和性一樣不一樣呢?也不一樣。唯識性,指真如、法性,屬于無爲法;唯識相是妄識依他起的現象,屬于有爲法;兩者不一樣。不過,唯識宗在更多的情況下,相和性的概念所指的內涵卻又是一樣的。比如說,叁相,也叫叁性,這裏相和性是一樣的。所以,這裏所說的“辯相品”也可以說“辯性品”。因爲,“相”,指體相;“性”,指體性。體相、體性實際上是一樣的。
“辯相品”所講的是諸法的體相。諸法包括宇宙間的一切法,也就是有爲法和無爲法。對于宇宙間的一切法,中觀宗用二谛來說明,唯識宗則用叁性來說明。唯識宗認爲,諸法的內容不外乎叁性的內容。叁性,第一遍計所執性,它的體性絕對沒有,一絲一毫也沒有。第二依他起性,依他起是有,這種有是假有、緣起有,假有也是有,不能說沒有。如果說沒有,那是錯誤的。第叁圓成實性是真實有。
叁性中,實質上只有兩性是有,還有一性是沒有。既然是沒有,爲什麼還要開爲一性呢?原因是在凡夫的認識中普遍認爲遍計執是有。所以,唯識宗才把遍計所執性列出來。列出來之後進一步告訴大家,這是沒有的。如果不列出來加以說明,怎麼知道它沒有呢?因爲,遍計所執性是屬于人們的錯覺所顯現的一個世界,是錯誤的認識所構成的一種意像。這種意像實際上是不存在的。但是,在人們的認識中和感覺中,又確確實實的認爲它是有的。何況,平常大家總喜歡跟著感覺走。結果,吃虧、上當、受騙。到底誰騙誰?自己騙自己,自欺欺人,自欺然後進一步去欺人。所以,許多人都生活在自欺欺人中。
辯相品共有二十二頌,主要講依他起和圓成實二相。因爲這二相是有的,所以列出來辯別討論。其中前十一頌講虛妄相,即依他起性;後十一頌講空相,也就是圓成實性。
初歸敬頌
稽首造此論,善逝體所生。及教我等師,當勤顯斯義。
在學習一部論之前,要懷著一種感恩心,先禮敬叁寶、禮敬造論的人。因爲只有懷著感恩、恭敬的心情,才能學好佛法。假如沒有感恩心,沒有恭敬心,對佛法就不會重視。這就是爲什麼在《普賢行願品》十大願王裏第一願就是“禮敬諸佛”的原因。爲什麼要禮敬諸佛呢?是不是佛陀沒有我們禮敬就覺得難受了(衆笑)?不是的。這是爲了讓我們更好地學習論典,是爲自己服務的。
“稽首”是頂禮的意思。寫信的時候,信末寫稽首、和南,也是禮敬的意思。頂禮什麼人呢?頂禮“造此論”者,頂禮造這部論的人。學習這部論,要先禮敬造這部論的人。“善逝”,是佛的十大名號之一。簡單扼要地說,就是死得很好稱爲善逝,死得不好稱爲惡逝(衆笑)。“體所生”,指佛子從佛法的修學中成就法身慧命,將來能繼承如來家業。佛子,在這裏特指彌勒菩薩。“及教我等師”,世親菩薩又說,除了彌勒菩薩以外,還有教我的老師無著菩薩,這是第二個要禮敬的對象。“當勤顯斯義”,禮敬完之後,進一步告訴自己,要好好地把《辯中邊論頌》弘揚。
總 標
此中最初安立論體。頌曰:
唯相障真實,及修諸對治。即此修分位,得果無上乘。
論曰:此論唯說如是七義。一相,二障,叁真實,四修諸對治,五即此修分位,六得果,七無上乘。
這是本論的大綱,也就是前面所說總標綱宗的內容。
“論曰:此論唯說如是七義。”這部論說了如下七個方面的內容。
“一相”,即第一辯相品。“二障”,即第二辯障品。“叁真實”,即第叁辯真實品。“四修諸對治”,即第四辯修對治品。“五即此修分位,”即第五辯修分位品。“六得果”,即第六辯得果品。“七無上乘”,即第七辯無上乘品。本論共由這七個部分的組成。這七品的內容大概講什麼呢?
辯相品,依叁性說明諸法的體相,這是修學佛法中所應知的;辯障品,障指障礙,辯明修道過程中種種障礙差別,有總障、別障,如叁乘總障、修行次第障、覺分障、十度障等,這是修學佛法中所應斷除的煩惱障礙;辯真實品,依叁性從各個角度顯示諸法的真實,這是修學佛法所應證得的境地;辯修對治品,主要從叁十七道品來說明,既然明白了諸法的真實,就應該通達它。如何才能通達呢?這必須依從叁十七道品來修習;辯修分位品、辯得果品,講修行要經曆的過程和結果;辯無上乘品,顯示大乘法門的殊勝,從正行無上、所緣無上、修證無上等叁個方面顯示大乘法門的殊勝。
唐譯本根據七義分說七品,但梵藏本只有五品,合對治、分位、得果爲一品。
甲一、虛妄分別相
乙一、有無中道相
今于此中先辯其相。頌曰:
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
論曰:虛妄分別有者,謂有所取能取分別。于此二都無者,即于此虛妄分別,永無所取能取二性。此中唯有空者,謂虛妄分別中,但有離所取及能取空性。于彼亦有此者,謂即于彼二空性中,亦但有此虛妄分別。若于此非有,由彼觀爲空。所余非無故,如實知爲有。若如是者,則能無倒顯示空相。
這是辯虛妄分別相中第一部分的內容,標題叫作有無中道相,辯明中道是什麼。唯識依據叁性來說明中道。應該明白的是,中觀的中道依據二谛來說明,唯識的中道依據叁性來說明,唯識中道不能離開叁性。
“論曰:虛妄分別有者”,虛妄分別指的是妄識。人的認識才具有虛妄分別,而物質不具備虛妄分別的特性。所以,虛妄分別所指的是妄識。唯識宗所講的八個識,前五識、第六識、末那識和阿賴耶識,這些識都是妄識。
印順導師把大乘佛教歸納爲叁大體系:虛妄唯識系、性空唯名系和真常唯心系。唯識宗屬于虛妄唯識系,這是因爲,唯識宗重點談妄識,虛妄分別其實就是妄識的特點。從唯識宗的角度來講,妄識包括不包括色法?包括不包括相分?當識的活動展開之後,妄識以怎麼樣的形態出現?當識活動的時候,它以兩種形態出現,就是以見分和相分的形態出現。既然妄識包括見分和相分,當然也就包括色法。所以,唯識宗講妄識的時候,同時也包含了色法。《百法明門論》說:“一切最勝故,以此相應故,二所顯現故,叁謂差別故,四所顯示故”。“二所顯現”指色法是心和心所兩者所顯現的。既然是心和心所顯現的,它也就沒有離開識。所以,在《攝大乘論·所知相分》中把依他起相的現象,不論心法和色法、相分和見分一一都叫做識,並用十一種識加以說明。
“虛妄分別有者,謂有所取能取分別。”能取,即“能認識”;所取,即“被認識”。能取爲認識的主體,所取則是認識的對象。即能認識的心、意識等,稱爲能取;而所認識的對象稱爲所取。《顯揚聖教論》卷五說明能取所取之意“能取義者,謂五內色處,心、意識及諸心法;所取義者,謂外六處。”當妄識展開活動的時候,它以兩種形態出現,一是見分,二是相分。見分是能取的分別,相分是所取的妄相。那麼,相、見二分有沒有呢?有,虛妄分別有。虛妄分別的妄識是依他起,屬于有爲法。
“于此二都無者,謂即于此虛妄分別,永無所取能取二性。”當虛妄分別的妄識展開活動之後,所顯現的見分和相分,見分是能取,相分是所取。見分和相分在主觀認識沒有介入的情況之下,見分相分所産生的依他起相是有的。一旦凡夫衆生的主觀認識參與分別之後,見分、相分就變成我法二執,在見分上産生我執,在相分上産生法執。“我”,究竟有沒有呢?事實上,主宰的、常恒的、不變的生命主體“我”是不存在的。而主觀認識對于一切法所産生的實在感,以及好壞的種種分別的遍計所執相,在客觀上也是沒有的。所以說“于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者,謂虛妄分別中,但有離所取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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