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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釋·善說海 第八品 靜慮▪P2

  ..續本文上一頁向往靜處之受用:

   何時居無懼,唯持缽等器,

   匪盜不需衣,乃至不蔽體?

   什麼時候我才能居住在靜處,只是持有土粉製成的缽盂等菲薄資物,身著衆人均不需要的糞掃衣,不必顧及身體,甚至對這些受用未作隱藏,不遮掩身體,也無所畏懼。

   癸四、向往心之功德:

   何時赴寒林,觸景生此情:

   他骨及吾體,悉皆壞滅法。

   什麼時候我才能去往屍陀寒林而如是觀想並通達:他人以前的骨骼與我的這個身體一模一樣均是最終壞滅的有法。

   壬二、斷除于彼不喜之因:

   吾身速腐朽,彼臭令狐狼,

   不敢趨前嘗,其變終至此。

   我的這個軀體也會腐爛,散發出的臭氣甚至尋肉的狐狸也不願趨近跟前,更何況他衆了。最終必定會變成這樣,因而身體不是貪執的對境。

   孑然此一身,生時骨肉連,

   死後各分散,何況是他親?

   與生俱來骨肉相連的這個獨立身體最後尚且也會支離破散,其他親友相互別離更不必說了,最終與這兩者都將分離。

   生既孤獨生,殁複獨自亡,

   苦痛無人攤,親眷人何益?

   初生之時自己是孤身一人降生,死亡時也將孤零零獨自死去,我的痛苦他人無法代受,障礙善法的親友有何麼利益呢?這一偈說明親友無有利益。

   如諸行路客,不執暫留舍,

   如是行有道,豈應戀生家?

   譬如,行途中的旅客們都是舍一住處又執著另一個住舍,不會執著暫時的落腳處。同樣,踏上叁有道路的衆生也將離開一個生處而取另一個處所,身體與親友也都不固定是我所,因此要斷除對這一切的貪執。

   迨及衆親友,傷痛及哀泣,

   四人掮吾體,屆時赴寒林。

   若問:有教誡說乃至還沒有到世間親友等悲痛傷心中,四人將自己的身體從家裏擡到屍陀林之前去往林間。前往那裏有何必要呢?

   無親亦無怨,只身隱山林,

   先若視同死,殁已無人憂。

   四周既無人,哀傷或爲害,

   故修隨念佛,無人擾令散。

   與誰人也不親,與誰也無怨,只身一人居于寂靜處,親戚朋友等看待我好像早已死去了,這樣一來,即使在真正死亡時也無人憂傷,又沒有人在跟前被死亡的憂愁傷害,如此我也不會有因見到憂傷者而心情不悅的現象,以此可行持隨念佛陀等一切善法,對此也不會有人攪擾而使散亂。

   壬叁、教誨居于靜處:

   故當獨自棲,事少易安樂,

   靈秀宜人林,止息衆散亂。

   宣說完靜處功德後,接下來教誨居于林間靜處:因此應當只身一人住在環境優雅、瑣事鮮少、舒心悅意、能息叁門一切散亂的林間。

   庚二(棄妄念)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辛一、略說:

   盡棄俗慮已,吾心當專一,

   爲令入等至,製惑而精進。

   心除了思維善法以外放下一切,如雲:“他我迷亂否,或他作未作,皆不應觀察,觀自入定否。”只是一心一意專注于我的菩提心增上之方法上,爲了以寂止入定、以勝觀調柔應當精進。

   辛二(廣說)分二:一、于欲妙生起厭煩;二、于靜處生起歡喜。

   壬一(于欲妙生起厭煩)分叁:一、觀察果報可怕;二、觀察本體不淨;叁、觀察因有害。

   癸一、觀察果報可怕:

   現世及來世,諸欲引災禍,

   今生砍殺縛,來世入地獄。

   無論對于今生或來世,欲妙都會帶來災難,今生中依靠欲妙之因而遭殺、被縛、受害,來世也是墮入地獄等處。《勝月女授記經》中雲:“欲妙之奴遭剖剁,砍頭挖眼斷手足,貪欲令墮衆生獄,令轉餓鬼與旁生。”《廣大遊舞經》中雲:“我知妙欲諸過患,爭論懷恨憂苦根,如同可怖之毒葉,如火亦如利劍刃。”

   癸二(觀察本體不淨)分二:一、以同離命故觀彼不淨;二、觀察具命而觀彼不淨。

   子一(以同離命故觀彼不淨)分六:一、無有所貪之法;二、以貪而視不應理;叁、以嫉妒保護不應理;四、恭敬供養不應理;五、欣喜接觸不應理;六、以貪擁抱不應理。

   醜一、無有所貪之法:

   月老媒婆前,何故屢懇求?

   爲何全不忌,諸罪或惡名?

   爲什麼以前爲了逢遇女人而百般懇求男女媒人,全然不顧及所有罪業或惡名?

   縱險吾亦投,資財願耗盡,

   只爲女入懷,銷魂獲至樂。

   除骨更無余,與其苦貪執,

   非我自主軀,何如趣涅槃?

   哪怕是有喪命等危險的地方我也要進入並爲此蕩盡財産,如此而做只是爲了懷抱盡情享樂的女人。實際上這些女人也只是一堆骨鎖而己,別無其余。與其如此貪戀並不能成爲我自主與我擁有的這個女身,何不趨向涅槃呢?《念住經》中雲:“女人禍害因,毀今生來世,若欲利己者,故當棄女人。”《大疏》中解釋說:“只爲女入懷……”這是從貪執其他女人而言,下文中的女人是從自己妻子方面來說的。

   醜二、以貪而視不應理:

   始則奮擡頭,揭已羞垂視,

   葬前見未見,悉以紗覆面。

   《大疏》中解釋說:最初爲了看清她的容顔,而努力使她向上擡頭,然而她卻羞澀地向下垂視,在送往屍林(天葬)之前,死時的新媳婦無論他人見或未見,都是用面紗遮住她的臉,這是就印度大多數種姓的傳統而言的。

   昔隱惑君容,今現明眼前,

   鹫已去其紗,既見何故逃?

   昔日希望見到而迷惑你的那張面孔,如今明顯地擺在面前,屍林中的鷹鹫已扯去了她的面紗,既然已經見到,爲何要驚慌失措逃跑呢?

   醜叁、以嫉妒保護不應理:

   昔日他眼窺,汝即忙守護,

   今鹫食彼肉,吝汝何不護?

   以前,即便其他男士目視一眼你也竭力守護的那一身體,如今正在遭受啃食,此時此刻吝啬的你爲何不加以保護呢?

   醜四、恭敬供養不應理:

   既見此聚屍,鹫獸競分食,

   何苦以花飾,殷獻鳥獸食?

   既然眼見這具肉聚合的屍體正被鹫鷹、豺狼等競相吞食,你何苦以花鬘旃檀裝飾品等供奉給別人的食物喲?

   醜五、欣喜接觸不應理:

   若汝見白骨,靜臥猶驚怖,

   何不懼少女,靈動如活屍?

   如果見到屍林中的白骨紋絲不動也令你如此驚恐害怕,那麼爲何不畏懼活著時起屍般由某種動機而行動的活屍呢?

   醜六、以貪擁抱不應理:

   昔衣汝亦貪,今裸何不欲?

   若謂厭不淨,何故擁著衣?

   從前既便是用衣服遮掩皮膚也對此貪執的你爲何對裸體而露的肌膚不欲求呢?如果說討厭沒有遮掩的不淨裸露的身體,那麼爲什麼要擁抱衣服包裹的身體呢?

   子二(觀察具命而觀彼不淨)分叁:一、髒物現前;二、以推理了知;二、破彼清淨相。

   醜一(髒物現前)分二:一、貪分別之髒物不應理;二、譴責具有迷亂者。

   寅一(貪分別之髒物不應理)分叁:一、破貪口水;二、破貪所觸;叁、破貪身肉。

   卯一、破貪口水:

   糞便與口涎,悉從飲食生,

   何故貪口液,不樂臭糞便?

   如果說:喜愛女人的口水。實際上糞便與口水都是由同一因飲食産生的,既然如此,爲何不喜愛這兩者中的糞便而單單喜歡女人的口液呢?

   卯二、破貪所觸:

   嗜欲者不貪,柔軟木棉枕,

   謂無女體臭。彼誠迷穢垢。

   迷劣欲者言:棉枕雖滑柔,

   難成鴛鴦眠。于彼反生嗔。

   如果說:喜愛女人的柔軟所觸。既然如此,爲何不貪執柔軟的木棉枕。

   如果說:之所以不喜歡接觸有柔和感的木棉枕是由于它不會像女人一樣散發出惡臭體味。具貪欲者的你爲什麼對不淨物如此癡迷呢?

   愚昧惡劣的具貪者這樣說道:接觸木棉枕雖有柔滑的感覺,卻不能成爲共享美眠者。由于對木棉枕甚至會起嗔怒,因此你貪執的根本不是所觸,只是貪戀不淨物而已。

   若謂厭不淨,肌腱系骨架,

   肉泥粉飾女,何以擁入懷?

   假設說對不淨物沒有貪戀,那麼你爲什麼將骨骼連成、肉泥敷面的其他女人擁入懷抱中呢?

   汝自多不淨,日用恒經曆,

   豈貪不得足,猶圖他垢囊?

   你自己的身體本來就具有許多不淨物,對此你恒常享用,爲何還要貪婪地希求其他女人的肮髒臭皮囊呢?

   卯叁、破貪身肉:

   若謂喜彼肉,欲觀並摸觸,

   則汝何不欲,無心屍肉軀?

   如果說:我不喜歡木棉枕等,而喜愛這個女人的柔嫩身肉。如果只是想觸摸觀看她的肉,那你爲何不希求死後無心自性的屍體肉呢?

   所欲婦女心,無從觀與觸,

   可觸非心識,空擁何所爲?

   如果說:由于屍體無有心,因而不希求。看來你所欲求的是心,而並不是所觸與色相,所以無法觸摸與觀看,因爲能接觸與觀看的那個身軀並不是心識,你擁抱實際不存在的軀體有什以用呢?

   寅二、譴責具迷亂者:

   不明他不淨,猶非希奇事,

   不知自不淨,此則太稀奇!

   不了解他人身體是不淨的本性倒也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而不知道自己的身體爲不淨的真相實在太稀有了。

   汝執不淨心,何故舍晨曦,

   初啓嫩蓮花,反著垢穢囊?

   如果說:身體雖然具有不清淨的部分,但對于具足圓滿顔色、形狀、味道、所觸這些方面貪執。這樣一來,離雲的陽光所開啓的新鮮蓮花也具足這些,你爲何舍棄它反而以貪執不淨的心態去喜愛肮髒的皮囊呢?

   醜二(以推理決定)分叁:一、以因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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